张荣荣
(东平县人民医院核医学科,山东泰安 271500)
甲状腺功能亢进(简称甲亢)是由过量甲状腺激素所引起的甲状腺毒症,表现为突眼、心悸、多汗、易怒、食欲下降等,因机体代谢亢进及交感神经兴奋可诱发全身多系统损害,在我国的发病率约为1.2%[1]。如果治疗不及时,会导致患者出现代谢亢进、兴奋性增强等问题,进一步导致肝肾损伤,对患者的生命造成威胁。在该病的临床治疗中,一般是通过抗甲状腺药物、碘131(131I)放射疗法及手术疗法等实施治疗。其中,外科手术治疗存在较大的创伤性,而抗甲状腺药物是临床首选治疗方案,其中以甲巯咪唑较为常见。该药可有效减少甲状腺激素的合成分泌,有效控制症状,但长期的实践发现停药后易复发,导致患者的临床依从性减弱;碘化物疗效确切,且起效快、不良反应少,但长期治疗可引起甲状腺功能减退[2]。随着临床研究的不断深入,抗甲状腺药物联合碘化物治疗的方案成为临床工作者关注的热点。鉴于此,本研究将甲巯咪唑与131I联合应用于甲亢的治疗,旨在探索一种更为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东平县人民医院收治的102例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参照组(51例,予甲巯咪唑治疗)和治疗组(51例,予甲巯咪唑联合131I治疗)。参照组患者中男性29例,女性22例;年龄20~51岁,平均年龄(33.56±2.77)岁;病程1~3年,平均病程(1.46±0.29)年。治疗组患者中男性28例,女性23例;年龄18~53岁,平均年龄(35.11±1.44)岁;病程1~2年,平均病程(1.02±0.29)年。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组间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东平县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及其家属均对研究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纳入标准:①符合《中国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3]中甲亢的诊断标准;②年龄≥18周岁;③无药物过敏史;④初发患者,首次接受相关治疗;⑤临床依从性较强。排除标准:①就诊前有糖皮质激素、钙剂、维生素D等用药史;②复发性甲亢;③肝肾功能不全者;④骨、胶原代谢异常;⑤合并肾病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其他全身性疾病;⑥妊娠或哺乳期女性;⑦合并甲状腺结节、甲状腺癌等其他甲状腺疾病;⑧心肺功能不全者。
1.2 治疗方法 102例患者均接受一般治疗,包括充分休息、补充维生素、钙剂、营养支持等。参照组患者予甲巯咪唑片(北京市燕京药业,国药准字H11020440,规格:5 mg/片)口服治疗,起始剂量10 mg/次,3次/d。用药期间每隔15 d复查1次血常规、肝功能、甲状腺功能,根据患者的激素下降水平及症状控制情况适当调整用药方案,共分为维持期、减药期、症状控制期3期。维持期:待患者病情稳定后,维持5~10 mg/d,每2~4个月复查1次;减药期、症状控制期:用药剂量2.5~5 mg/d,每月复查1次。待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后停药,停药后3~6个月复查1次。疗程为1年。治疗组患者在参照组的基础上同时予小剂量131I(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0960248,规格:1850 MBq)空腹口服,治疗前对患者进行甲状腺触诊、B超、放射性核素、甲状腺摄碘率测定等检查,计算甲状腺质量。根据甲状腺质量计算摄碘量:131I治疗剂量=甲状腺每克组织实际131I摄取计划量(2.59~3.70 MBq)×甲状腺总质量/甲状腺最高摄碘量×100%。两组患者均治疗1年。
1.3 观察指标 ①比较两组患者甲状腺功能。于治疗前(首次就诊时)、治疗后(治疗1年后)采集患者空腹肘静脉血5 mL,采用离心机(浙江三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型号:Avanti-J26S)以3 000 r/min转速离心15 min,取血清。采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日立,型号:7180型)及上海研生化试剂公司提供的电化学发光法试剂盒测定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水平。②比较两组患者骨代谢指标。取上述血清以酶联免疫吸附法测定骨钙素(BGP)、以磷钼酸盐法测定碱性磷酸酶(ALP)水平。③比较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良反应包括皮疹、肝功能异常、胃肠道反应、白细胞减少、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21.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以(x)表示,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组内比较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以[例(%)]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甲状腺功能比较 治疗前,两组患者血清FT3、FT4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血清FT3、FT4水平均低于治疗前,且治疗组低于参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甲状腺功能比较(pmol/L,x)
2.2 两组患者骨代谢指标比较 治疗前,两组患者血清BGP、ALP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血清BGP、ALP水平均低于治疗前,且治疗组低于参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骨代谢指标比较(x)
2.3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 [例(%)]
甲亢是常见的高代谢内分泌疾病,具有治疗周期长、难治愈、复发率高等特征[4],可由多结节毒性甲状腺肿、弥漫性毒性甲状腺肿、甲状腺自主性高功能性腺瘤分泌过量的甲状腺激素所致,并导致神经、循环、中枢、消化等各系统功能亢进,引发一系列的疾病。过度分泌甲状腺激素是导致甲亢发生的一个关键诱因,大量激素的出现会导致体内循环系统受损。甲亢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故寻找积极有效的治疗方法尤为重要,这也是当前临床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
甲亢患者临床常见的治疗方法有药物治疗及手术治疗,但手术的创伤大,并发症风险高,故在临床上的应用是有限的,对此以药物治疗为主[5]。甲巯咪唑是常见的咪唑类抗甲状腺药物,可抑制碘的氧化,降低甲状腺过氧化物水平,减少活性碘含量及甲状腺细胞酪氨酸耦联,从而减少FT3、FT4的合成,促进病理状态下下丘脑-垂体-甲状腺系统的修复,进一步减轻患者的临床症状[6]。但长期服用甲巯咪唑可引起肝肾功能的损害,且停药后复发率高,相关资料表明,经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后1年内的复发率高达35%~50%[7]。并且在131I的衰减阶段中,也通常会对释放β射线等造成强烈的辐射,其必然会对甲状腺素的合成与分泌等造成一定的干扰,因此,还需寻找其他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所以,关于这一类疾病的临床治疗来说,必须要寻找一个更加高效且安全的应用药物。通过长期的临床观察来看,大部分患者希望在选择药物治疗的过程中,能够降低疾病的复发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等。因此,在甲亢疾病治疗的过程中,大部分患者倾向于选择碘剂,其临床效果显著、快捷等,能够在短时间内对患者的病情进行有效控制,所以深受广大患者的欢迎与支持。131I一般能够通过甲状腺摄取碘的生理性能,促使甲状腺滤泡等受损,由此能够有效地遏制甲状腺激素的释放与合成,这对于增强临床治疗效果等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甲状腺细胞对131I的亲和力较强,服用碘化物后甲状腺细胞可吸收大量的131I。在131I的衰减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β射线,可选择性作用于腺泡上皮细胞而破坏其结构,控制甲状腺组织的产生,从而调节甲状腺激素水平,同时不会对周围组织产生影响,复发率较低[8]。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两组患者血清FT3、FT4水平均低于治疗前,且治疗组低于参照组,说明联合治疗可发挥更强调节甲状腺激素水平的效果。联合治疗时,甲巯咪唑抑制甲状腺激素的合成,131I抑制腺体的合成,从不同的作用途径发挥疗效,从而产生协同作用,强化治疗效果。随着进一步的研究,发现甲状腺激素水平与骨骼的生长发育有关,适量的甲状腺激素可促进骨吸收,增加骨密度,而过量的甲状腺激素则会导致骨量流失、矿物质代谢异常,影响骨代谢[9]。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两组患者血清BGP、ALP水平均低于治疗前,且治疗组低于参照组,说明联合治疗通过调节激素的水平,可改善骨代谢情况,且可进一步强化治疗效果,调节体内的激素水平,并改善骨代谢[10]。这提示将以上两个药物联合应用治疗效果显著,或许是由于131I亲和甲状腺细胞的能力非常强,在其摄入体内之后,能够聚集在甲状腺细胞四周,导致其腺泡上皮的合成受损,进一步遏制甲状腺激素的分泌。
在安全性方面,本研究结果还显示,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说明联合治疗不会提升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安全性良好。但鉴于本研究为小样本试验,且缺乏对复发情况的观察,研究结果存在局限性。因此,今后还需进一步进行大规模的临床试验,并增加对复发率的统计,深入揭示联合治疗的优势。
综上所述,甲巯咪唑可调节体内激素水平,131I可抑制甲状腺体的合成,联合治疗时可产生协同作用,发挥更为显著的调节激素水平、改善骨代谢指标的作用,同时不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安全性良好,可用于甲亢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