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档案资料:历代河北籍或曾在河北境内长期活动过非河北籍的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宗教等领域取得较大成就,产生较大影响,并得到社会和历史认可的著名人物形成的档案资料。
(二)红色档案资料:河北人民在争取民族解放和新中国建设历程中产生并形成的文献资料、红色文物等珍贵历史档案。
(三)冬奥档案资料:河北全省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申办、筹办及举办期间产生并形成的与冬奥会有关的珍贵档案资料。
(四)“巾帼英雄”档案资料:河北籍的或在河北战斗或工作过的革命战争时期的女战士、女党员及新中国成立后,各行各业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优秀妇女代表的档案资料。
(五)劳模档案资料:河北籍的或在河北工作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包括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人员)的档案资料。
(六)非遗档案资料:河北省列入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
(一)无偿捐赠。捐赠的档案资料经鉴定符合条件收为馆藏后,将永久保存于河北省档案馆(省方志办),省档案馆(省方志办)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并载入捐赠名册,以兹纪念。
(二)有偿征购。有较大商品或文物价值且属个人所有的,持有者愿意出售给省档案馆的,经双方协商,可进行有偿征购。
(三)原件复制。有较大收藏保存价值但持有者不愿意捐赠和出售的珍贵资料,可采取数字化扫描或者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四)捐赠要求。捐赠者需提供捐赠档案的详细信息(包括资料名称、来源、年代和捐赠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并与省档案馆(省方志办)签订《河北省档案馆(省方志办)档案资料捐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
捐赠档案资料形式不限,可实物、电子及纸质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类型相结合,邮寄或发电子邮件给我们均可。如在捐赠过程中不方便邮寄或遇其他特殊情况,省档案馆(省方志办)也可提供上门征集服务。
联 系 人:康云梅 张 倩
联系电话:(0311)8790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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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69号河北省档案馆(省方志办)接收征集部 050000
如果您想了解每个征集主题的详细要求,可以登陆河北省档案馆(省方志办)官网(www.hebdag.org.cn)“征集公告”专栏或关注“冀小兰”公众号“征集公告汇总”去查询了解,也可直接电话或邮件联系我们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