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佳敏 孙佳婧 姜卫民
1.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 北京市 100190
2.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北京市 100190
3.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南京市 210037
中国经济处在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期,城市群作为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核心区[1],其发展状况关乎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质量。“十一五”至“十四五”,党中央连续4个五年计划把城市群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此同时我国城市群的数量和规模都在扩大。从数量来看,“十一五”规划中重点提及3 个城市群的建设和发展,分别是京津冀城市群、长江三角洲(下称“长三角”)城市群和珠江三角洲(下称“珠三角”)城市群[2];“十四五”规划中提及19 个城市群的建设与发展[3]。从规模来看,最先开始建设和发展的长三角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已经开始扩容,城市群周边的城市纷纷想踏上城市群发展的快车。可见现阶段,城市群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新的城市群在形成,先发展的城市群在扩容。关于中国城市群的研究,学者分别从经济增长[4]和经济高质量发展[5]的角度开展了研究,认可建设城市群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但是对于城市群范围与地区经济增长的研究存在分歧,丁任重等认为城市群对于其成员城市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随着成员城市与中心城市距离的增加而减少[4],但是李洪涛和王丽丽的研究表明成员城市与中心城市距离的增加促进了区域人均GDP 的增长[6]。此外,学者对城市群扩容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也未达成一致意见[7][8][9][10][11]。基于此背景,研究城市群扩容相关问题,不仅可以对先发展城市群的现状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的发展建议,还可以为后发展的城市群提供经验借鉴。因此,本研究对目前发展较好的城市群的扩容现象进行了分析,并从城市群的任务——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入手,就城市群扩容能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这一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
城市群扩容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国外学者聚焦于区域一体化扩容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欧盟为其主要研究对象。2000年前的相关研究大都倾向于认为欧盟的扩容无法促进地区的经济增长[12][13]。但是,近些年的相关研究倾向于认为欧盟扩容促进了地区的经济增长[14][15][16]。国内学者自2017年之后相关实证研究的数量开始增长,主要以长三角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为研究对象。第一,从研究结论来看,各学者的观点不尽相同。一些学者认为城市群的扩容有利于新进入地区的经济增长[7][8][9][10],也有学者指出扩容对新进入城市的经济增长带动作用有限[11]。此外,城市群的扩容对原位城市和新进城市经济增长的作用对比研究也未达成一致意见,刘乃全和吴友认为扩容更有利于新进城市的经济增长[10],蔡欣磊等认为扩容本质上是服务原位城市的经济发展[9]。第二,从研究视角来看,学者们分别从整体城市群[9][10]、原位城市[9][10]和新进城市[8][9][10]11]的角度就长三角城市群扩容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丁焕峰等从新进城市角度就珠三角城市群扩容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了分析[7]。第三,从研究方法来看,城市群扩容分析方法主要包括合成控制法[7][9][10]、空间计量法[11]和双重差分法[8]。总体来说,我国城市群扩容对区域经济增长的研究仍处于初步阶段,并且学者们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研究角度不够全面,缺乏对城市群周边城市的关注。城市群扩容所涉及的范围不仅仅包括城市群内部的城市,还会影响城市群周边的城市,只有就城市群扩容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全面的分析,才能清楚城市群扩容对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并出台有效发展政策。
本研究采用合成控制法,围绕2013年长三角城市群扩容事件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以期找到城市群扩容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影响,并给出不同区域应对城市群扩容的政策建议。本研究的贡献在于,第一,通过增加城市群周边城市这一研究视角,对城市群扩容的区域经济增长效应进行了更为全面的分析,弥补了现有研究对于周边城市的忽视;第二,通过对比城市群扩容对整体城市群、扩容前原位城市、扩容新进城市和周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为该领域的争论提供了一个新的实证支持。
本研究采用合成控制法(Synthetic Control Method,SCM)分析2013年长三角城市群扩容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该方法由Abadie 和Gardeazabal[17]在2003年提出,随后被广泛的运用于事件影响评估及政策作用效果评价,如碳交易机制[18]、经济区规划[19]、通货膨胀目标体制[20]、欧盟扩容[14]和烟草限购[21]。
该方法基于反事实研究框架,其基本思路为根据特征变量所提供的信息,并以在事件或政策发生前处理组和合成控制组的特征变量的相似性为标准,得到控制组中各样本的最优权重,使其可以通过加权的方式得到一个合成控制组,由于事件或政策发生之前,合成控制组和处理组在特征变量上有相似性,事件或政策对于处理组的处理效应可以通过对比事件或政策发生之后处理组与合成控制组在评估变量上的差异得到。
具体来说,在T0时刻发生的事件或实施的政策对于一个地区的影响为:
其中,表示地区i在t时刻受到事件或政策影响时的产出是地区i在t时刻没有受到事件或政策影响时的产出,即反事实结果。由于无法观测到t≥T0时的YCit,为了估计事件或政策对于地区i的影响,则需要对反事实的结果进行估计,得到,此时需要用到合成控制法。
合成控制法通过对控制组中各样本赋予最优权重,构造出一个合成地区,该地区的特征变量与处理组地区的特征变量在事件或政策发生之前具有相似性。假设样本中有N+1 个地区,当i=1 时代表处理组地区,当i=2,…,N+1 时代表控制组地区。观测期为[1,T],其中T0∈[1,T]。Abadie 等[21]指出通过对控制组地区的每个样本赋予权重w,在t≥T0时,可以得到反事实结果的无偏估计,即从而可以计算出事件或政策对于地区i影响的无偏估计:
其中,对于任意i都满足wi≥0,且w2+…+wN+1=1。公式(2)中控制组地区的最优权重()组合,满足处理组地区和其合成控制地区在事件或政策发生前一系列特征变量(Z)的差异最小,即当t 本研究采用Abadie 等[21]开发的Synth 程序,并在Stata软件上进行分析,得到了2013年长三角城市群扩容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 1.2.1 研究对象 本研究将处理组分为:2013年长三角城市群扩容后的整体城市群(30市),2013年长三角城市群扩容前的原位城市(22市),2013年长三角城市群扩容的新进城市(8市)和2013年长三角城市群扩容后的周边城市(17 市)。图1展示了本研究处理组所包含的地级市及其地理位置。其中整体城市群由原位城市和新进城市构成,红色部分为原位城市,粉色部分为新进城市,黄色部分为周边城市。 由于合成控制法仅能对单个分析单元的预测变量进行合成,本研究参考刘乃全和吴友[10]的方法,对本研究的处理组进行了合并,分别生成4个新的分析单元:整体城市群、原位城市、新进城市和周边城市。 1.2.2 变量选取 本研究的被解释变量为区域经济增长水平,选取常见的实际人均GDP 的对数作为其度量指标。预测变量包括产业结构,人口密度,投资率,对外开放度,交通基础设施,劳动参工率,创新能力,市场活跃度和政府财政支出。本研究所涉及的变量及其计算方式见表1。 表1 变量选取及其计算方式 1.2.3 数据来源 本研究选取2004~2017年长三角城市群所处省市及周边省份的106个地级市数据作为初始样本。考虑到地区数据的可获得性和一致性,以及合成控制法结果的可信度,本研究以2004年作为研究的起始年份,并保留2004年前设立的地级市;为了避免2018年长三角城市群又一次扩容的影响,本研究以2017年作为研究的结束年份。文中所涉及的所有预测变量数据主要来源于2005年至2018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人民币汇率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地级市专利数据来源于CNRDS 数据库,部分缺失数据通过查询相应城市在对应年份的统计公报加以补充。 2013年长三角城市群扩容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结果见图1。纵轴代表实际人均GDP 对数,横轴代表年份,图中实线表示处理组的经济增长路径,虚线表示合成控制组的经济增长路径。根据图2,在2013年扩容发生之前,处理组与合成控制组的经济增长路径几乎重合,说明在扩容发生之前合成控制组可以较好的拟合处理组的实际经济增长路径。在扩容发生之后,可以观察到,(1)整体城市群和原位城市的实际经济增长路径高于对应合成控制组的经济增长路径,新进城市的实际经济增长路径低于合成控制组的经济增长路径,说明扩容促进了整体城市群的经济增长,其中主要受益者是原位城市,这一结论与蔡欣磊等[14]的研究结论相似。(2)新进城市和周边城市的实际经济增长路径低于其合成控制组的经济增长路径,但是不同区域的实际与合成经济增长态势呈现出差异性。具体来看,新进城市的实际经济增长路径在2015年与其合成的经济增长路径快速拉大差异,但是2016年后该差异开始减少;对于周边城市,2013~2015年,实际与合成的经济增长路径依然高度重合,2015年开始二者间的差距迅速拉大,2016年开始二者间的差距基本稳定。由此可以推测,随着新进城市逐渐融入城市群,扩容对其经济增长的负向冲击在减少,对周边城市的影响逐渐增加。以上现象,可以用回流-扩散理论解释,2013年长三角城市群扩容,在短期内表现为助力原位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是因为受到原位城市的虹吸作用,此时回流效应大于扩散效应;随着新进城市积极的融入城市群和宏观层面对城市群的规划,扩散效应的作用加强,新进入城市所受到的负向冲击作用减弱;随着新进入城市的发展,进一步会对其周边城市资源要素造成虹吸作用,从而周边城市的经济发展受到较大的负向冲击。 为了更加具体的评估扩容对四个处理组经济增长的影响,本研究计算了扩容发生之后,各处理组的实际经济增长与合成经济增长间的差异(见表2)。整体来看,整体城市和原位城市的实际值与合成值之间的差异在逐年提升,新进城市的实际值和合成值之间的差异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 型,周边城市的实际值和合成值之间的差异在2016年后迅速拉大。 表2 2013年长三角城市群扩容后各分析单元实际与合成的实际人均GDP差异(单位:元) 以上研究发现,2013年长三角城市群扩容促进了整体城市群的经济增长,其中较大的促进了原位城市的经济发展,但是对新进城市的经济增长呈现倒U 型的抑制作用;城市群周边的城市收到城市群扩容的影响,呈现出有时滞作用的负向冲击。这说明原位城市是整体城市群中的主要受益者,新进城市加入城市群后在短期内没有享受到城市群对其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可能是因为新进城市在加入城市群后,为了更好地发展城市群,需要对其产业结构、资源配置进行调整,从而城市群所带来的经济增长红利在短期内未显现出来。随着新进城市的积极调整以更好的融合到城市群,城市群周边城市的经济增长会受到较大的负向冲击。 为了增强上述结果的稳健性,本研究分别进行了安慰剂检验(Placebo Test)和排序检验(Permutation Test)。 2.2.1 安慰剂检验 安慰剂检验的基本思路如下:选取与目标分析单元相似且其并未受到事件或政策影响的控制分析单元,称其为安慰剂地区,假设事件或政策作用于安慰剂地区,用合成控制法对其进行分析,考察事件或政策发生后安慰剂地区的处理效应大小。如果安慰剂地区的处理效应变化明显相异于处理组地区的处理效应变化,则说明合成控制法的结论在地区维度上稳健,反之则不稳健。 合成控制法的分析过程中会对控制组中的样本赋予最优权重,权重越大的地区在特征变量上与目标分析单元的相似度越大。因而,本研究选取构成各分析单元合成控制组权重最大的地区作为其安慰剂地区。表3报告了各分析单元合成控制组权重排名前3的地区及其权重。由表3可知,济南市分别是合成整体城市群和合成原位城市权重最大的地区,因而将济南作为整体城市群的安慰剂地区,由于控制组地区无法对厦门市进行合成,因而选取权重第三大的平顶山市作为原位城市的安慰剂地区。抚州市和宜春市分别是合成新进城市和合成周边城市权重最大的地区,因而选取抚州市和宜春市作为新进城市和周边城市的安慰剂地区。 表3 合成控制组权重最大的地区及其权重 图3分别展现了整体城市群、原位城市、新进城市和周边城市的安慰剂地区的合成控制分析结果。济南市和平顶山市在2013年扩容后实际经济增长路径位于合成经济增长路径之下,这与其对应的整体城市群和原位城市的分析结果显著分异。抚州市在2013年扩容后实际经济增长路径高于其合成经济增长路径,这与其对应的新进城市分析结果显著相区别。虽然宜春市在2013年后实际经济增长路径位于合成经济增长路径,但是二者间的差距自2013年开始显现,随后于2017年几乎交融,这与其对应的周边城市受扩容的负向冲击具有时滞性相区别。因而,在地区维度上本研究的合成控制结论稳健。 2.2.2 排序检验 本研究借鉴Abadie 等[21]提出的排序检验对本研究结果在统计上是否显著进行了检验。该检验的基本思路是:分别将控制组中的样本作为处理组的安慰剂地区,并对其用合成控制法进行分析,如果安慰剂地区与处理组地区在处理效应上差异显著,则可以认为要得到与处理组一致的结果是小概率事件,合成控制法所得到的结论显著,反之则不显著。 考虑到合成控制结果的准确性和控制组与处理组之间的可比性,本研究计算了扩容前的平均预测标准差(Pre-period RMSPE),如果Pre-period RMSPE 值较大,说明该城市的特征变量无法用合成控制法很好的模拟出来,则应剔除;如果控制组地区和处理组地区的Pre-period RMSPE 值相差较大,则说明二者之间缺乏可比性,本研究参照王贤斌和聂海峰[22]、刘乃全和吴友[10]的做法,保留Pre-period RMSPE值小于处理组2倍的控制组做安慰剂地区。最后整体城市群保留的随机控制城市个数为49,原位城市保留的随机控制城市个数为51,新进城市保留的随机控制城市个数为54,周边城市保留的随机控制城市个数为54。 排序检验结果如图4所示,分别为整体城市群、原位城市、新进城市和周边城市与其随机控制地区的处理效应图,黑线代表处理组地区的处理效应,灰线代表随机控制组地区的处理效应,可以观测到,2013年扩容发生后,整体城市群和原位城市的黑线高于绝大部分灰线,新进城市和周边城市的黑线低于绝大部分灰线。说明随机选择一个地区,其处理效应与处理组地区的处理效应相同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即合成控制分析结果有效。 本研究运用合成控制法,将长三角城市群划分为整体城市群、原位城市、新进城市3 个角度,并添加了城市群周边城市这一角度,研究扩容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1)短期内,长三角城市群扩容促进了整体城市群的经济发展,在此阶段,原位城市的回流效应占主导,体现为促进了原位城市的经济发展,抑制了新进城市的经济发展;(2)随着新进城市的调整,积极融入城市群的大发展中,加入城市群对新进城市的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负向冲击逐渐减弱,此时对周边城市产生较大的回流效应,使得周边城市经济增长受到较大的阻力。 长三角城市群扩容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不仅可以为长三角城市群的发展提供建议,也可以为未来中国城市群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经验。针对研究中所得到的结论,提出以下建议: 3.2.1 注重整体布局,优化空间发展模式 一是明确原位城市的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辐射带动的发展模式应突出核心城市的增长极核作用,着力培育原位城市综合性的城市职能,同时注意原位核心城市与新进城市的产业对接和关联互动。二是增强新进城市自身发展能力,新进城市要抓住“十四五”规划等发展机遇,解放思想,在更新观念上与原位城市对接,突出自身特色,在打造产业支柱上与原位城市对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在互联互通上加快与原位城市对接。三是注重错位发展策略,协同发展模式加强城市群各城市间的分工协作,加强城市间的经济联系和产业联系,提升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 3.2.2 警惕回流效应,强化城市群系统保障功能 一是要配合城市群发展的灵活调整,降低原位城市对新进城市与周边城市回流效应所产生的短期不利影响,积极灵活进行新进城市与周边城市政策支持调整,促进城市群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建立积极有效的管理体制与模式,积极探索并完善多种城市群的合作模式,如城市联席会议、城市联盟和城市共同体,为增强有关城市群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应鼓励城市群的成员城市之间协商确定有关城市群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等工作。三是完善公共财政和资金保障制度,设立城市群发展的一体化基金和协同发展基金,用于有利于城市群建设的重大公共性或公益性项目,此举配合相关的优惠政策,可以引导社会资金的参与,从而有效满足城市群重点建设领域的资金需求;同时,在基金的运营管理中要注意合理平衡其投资结构和收益分配。 3.2.3 突出发展重点,构建合理的城市群结构与规模 一是注重城市群的科学发展,助力构筑“两横三纵”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在全国发展城市群的格局层面要科学有节奏的发展优化提升、发展壮大和培育发展三个不同档位的城市群,在各城市群内部要平衡发展各原位城市、新进城市和周边城市,各展所长、各司其职、发挥城市互补性。二是重视城市差异化,强化各类发展模式的优势,指导城市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的区域布局。以产业集聚为主要形态,依据城市的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赋予城市群内各城市不同的功能作用,通过城市分工形成产业结构合理、经济协调发展的城市群发展格局。三是构建城市群高质量协调发展体系,从整体城市群发展的全局角度进行生产分工和政策配置,各城市依照城市群规划确定的职能分工和定位,提出因地制宜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改革措施,为保证各项工作和改革的顺利进行,各地还应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推动土地、能源、教育、科技、人才等资源跨地区无障碍高效配置,实现多赢发展。1.2 研究对象与数据来源
2 结果分析
2.1 基准结果
2.2 稳健性检验
3 结论与建议
3.1 研究结论
3.2 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