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确权专题研究

2022-10-12 14:05主持人罗必良
财经问题研究 2022年8期
关键词:农地产权经历

制度是经济长期增长的关键。同样,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农地产权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增长来说更是具有关键性的决定功能。农村改革四十余年来,中国为维护农地产权的稳定性作出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其中,三次重要的变革及其制度安排尤为重要:第一次是改革开放初期实施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并于198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将土地承包期延长15年不变。第二次是1993年中央11号文件在坚持家庭经营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将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第三次是于2009年启动、2014年全面推进并于2018年基本完成的新一轮农地确权,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与前两轮农地确权相比,新一轮农地确权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强调“生不增、死不减”的村民集体成员权的身份固化;二是强调地块的“四至”,即空间边界明晰。

确权的本质就是产权界定。经济学家将人的行为努力分为两种:一种是生产性努力,是指人们努力创造财富;另一种是分配性努力,是指人们努力将别人的财富转化为自己的财富。当产权的约束力或排他性不足,或者分配性努力比生产性努力成本更低、收益更高时,人们就会选择分配性努力与机会主义行为。所以,产权的明晰与稳定具有重要的行为发生学意义:首先,通过排他性约束,赋予行为主体获取与其努力相一致的收益的权利,能够改善产权主体的稳定性预期,从而提升其生产性努力的内在激励,由此改善资源的利用效率。其次,通过交易性赋权,诱导产权的自愿流转交易,产权主体能最大限度地在产权约束的范围内配置资源以获取最大收益。一方面,能够激励产权主体改善资源存量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能够激励交易主体谋取更高的合作剩余与收入流量

(4)乙醇适应活化处理优于传统活化方法,有助于提升酵母菌二次发酵活性;根据标准化数据确定EC1118酵母的最佳活化条件为厌氧培养,培养液中碳源和氮源含量分别为蔗糖质量浓度30 g/L,磷酸氢二铵质量浓度100 mg/L。

农业农村部的数据表明,至2018年底,全国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面积14.8亿亩,占实测面积的89.2%,30个省份的农地确权已基本完成,并进行最后的收尾工作

。农业农村部随后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农村承包地颁证率已超过96%

作为一种全局性制度变革,新一轮农地确权(以下简称“农地确权”)被各方寄予厚望。其经济效应如何?这一问题引起了学界的浓厚兴趣。主流文献沿着“农地确权—产权排他性—预期稳定性—效率改善”的基本逻辑主线,从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研究了农地确权的经济效应:宏观维度的研究,主要关注农地确权的总体影响,集中于减贫、收入、效率和农业发展等主题;微观维度的研究,主要关注农地确权对要素流动及其影响下的结构效应

农地确权的一个核心功能在于促进农地流转,这被视为是改变细碎化分散化小农经营格局的重要路径。问题是,中国的农地流转市场主要表达为农地经营权的租赁,并非是简单的要素市场交易。由于经营权的流转依附于农户的承包权,从而导致产权客体(农地)与产权主体(农户)之间的产权粘性或不可分性,往往会强化农户对农地的“身份垄断权”及其禀赋效应。事实上,中国农地租金的不断上涨所助推的农业高成本问题,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耿鹏鹏和罗必良的文章《租金要价决定的逻辑:农地确权政策效果的微观证据》,进一步挖掘了农地确权情景下,农户农地调整经历对农地租金的影响效应。该文通过构建“农地确权—调整经历—租金要价”的分析框架,利用九省份1 949个有效样本,采用OLS和2SLS方法,探讨了不同类型的农地调整经历对确权农户租金要价的影响机理。经验分析表明,农地确权和农地调整经历均会诱发农户租金要价分别上涨39.2%和16.9%;农地调整经历会影响确权农户的农地转出要价,无调整经历和有小调整经历均会诱发确权农户对土地的珍惜不足,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租金上涨效应;而经历过激烈地权争夺的确权农户将更加珍惜土地并显著强化其流转租金上涨意愿。农地调整经历的强烈程度对确权农户租金要价的影响呈现线性上升的趋势。因此,笔者强调,农地确权的租金要价决定具有情境依赖性。

三个平台各有特色,“智慧职教云”整合了国家项目成果和自有资源,构建专属在线课程,支持混合式学习、翻转课堂等教学创新实践,助力“互联网+”时代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翻转课堂作为国内外教育改革的新浪潮[2],已经逐步成为职业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

关于农地确权引发的结构效应,多数文献关注于农地流转及其规模经济性问题的研究。除经济效率问题外,社会问题也相继被纳入其中。基于农地确权制度效应的国际和区域差异,也有学者开始注意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以及历史传统的异质性影响,并将关注焦点集中于农地确权宏观效应的先决条件、作用机制、实现形式和结构差异等。

应该特别强调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特殊性。西方主流经济学所讨论的产权,是遵循大陆法传统并以物的“完整所有权”为前提,关注于私权框架下的产权问题。与之不同,中国农地产权是在“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农地经营权”分置架构下,主要集中于农地经营权的盘活问题,所以,中国农民所拥有的土地产权并不是“所有可能的权利”。由于制度安排的特殊性,使得农地的经营权,不仅受限于集体所有权,而且对农户集体成员的身份权具有强烈的依附性。由此可能带来两个方面的后果:一方面,在维护地权安排公平的情形下,因农民集体成员权所决定的产权天赋性,必然在人地关系变化中导致频繁的农地调整或地权不稳定;另一方面,在谋求地权安排效率的情形下,因农地确权及承包权主体固化所决定的产权垄断性,必然在农地经营权及相关要素流动中引发独特市场效果或配置特性。特别地,一旦考虑到农地调整的过往情景,农地确权就有可能隐含着值得格外关注的行为经济学意蕴与政策工具性价值。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财经问题研究》编辑部特组织“农地确权专题研究”专栏,集中发表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的最新研究成果,希望能够引起学术界对农地确权政策效应的重视并激发深化研究的热情。专栏共选用了3篇文章,分别进行了各有侧重的讨论。

关于农地确权对要素配置行为的影响及其所引发的经济效应问题,最早的分析框架是由Feder等

提出的。该文以泰国农村地区为背景,重点研究了确权对信贷投入及农业效率的影响。后续的研究也大都以产权不完整性引起的不确定性风险为切入点,并落脚于农地确权对农业投入、生产效率、交易费用和家庭收入等多个方面影响的分析。

采煤活动的影响,改变了矿区地下水的天然流畅,使原本径流交替滞缓的煤系地层砂岩裂隙类水涌入采空区,形成了新的排泄区,增加地下水的排泄途径,使处于“封闭”、“半封闭”的煤系含水层交替条件加强,松散层水有可能通过隔水层缺失的天窗区域进行补给,新集一矿西三-580皮带石门煤系地层上覆推覆体寒灰水,水质类型为 HCO3·Cl·(SO4)-Na,水样编号为10的三矿-340m西四石门3煤顶板6#孔水为3煤顶板太灰和砂岩裂隙水的混合水,水质类型为HCO3·Cl-Na·Ca。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中国亿万劳动力从农村涌向城市成为举世瞩目的重要经济社会现象。但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并非是单一要素市场发育的独立事件。其中,农地确权与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却较少关注劳动力转移中的性别差异问题。孟晓志和李尚蒲的文章《农地确权对劳动力转移性别差异的影响》指出,男性与女性由于在地权稳定性变化中所扮演的角色差异,使其在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呈现了不同的状态,产权变革引发的家庭决策响应可能是劳动力转移出现性别差异的重要制度诱因。产权模糊尤其是农地调整带来的产权不稳定,农户的地权竞争往往依赖于男性的“在位”参与,从而将男性劳动力与农业生产紧密“捆绑”,形成了对男性劳动力的“束缚”,由此导致对男性劳动力转移的抑制效应。而在农地确权背景下,家庭的传统分工模式与性别角色的重新定位,则可能诱导农户劳动力转移的性别差异。该文基于“农地确权—劳动力转移—性别差异”的分析线索,利用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6年中获得的4 245份有效样本,并通过经验分析表明,在劳动力转移方面,农地确权显著增加了男性非农转移,但对女性影响不显著;在农业生产中,农地确权显著增加了女性务农,但对男性并无显著影响,即农地确权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存在性别差异。进一步的机理分析发现,农地确权显著减少了因产权不稳定而引发的农地纠纷,从而实现了对男性劳动力的“释放”。对于女性劳动力,一方面,农地确权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感知,对其从事农业生产形成正向激励作用,由此产生了主动“束缚”;另一方面,照顾老人和抚养孩子等家庭责任则对女性从事农业生产形成了被动“束缚”。笔者强调,劳动力转移性别差异背后隐含着地权变革的重要含义。

同样的制度安排并不一定导致同样的行为结果。由农地确权所表达的产权明晰及其稳定性,并不必然导致农户一致性的行为响应。庄健和谢琳的文章《农地调整经历、劳动力非农转移与农业生产绩效》认为,在农地确权之后,农户的农业生产绩效之所以存在差异,或许与其所经历的农地调整及产权不稳定的记忆紧密关联。原因在于:首先,农户经历不同农地调整方式,隐含着不同程度的地权不稳定的记忆,从而在农地确权后会形成不同的激励效果。其次,无农地调整经历的农户,由于从未经历过失去农地的“痛苦”,经由农地确权而“轻易”获得的农地赋权并不一定能够提升其对农地的珍惜程度。最后,那些具有大调整经历的农户,则可能因已经形成的较低的产权安全性感知,而弱化对农地确权政策的制度信任,并引发生产性努力的预期不足。该文构建了“农地调整经历—劳动力非农转移—农业生产绩效”的分析框架,并使用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2018年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首先,在农地确权之后,农户所经历的农地调整程度对农业生产绩效的影响大体呈现倒U型特征,即与农地无调整和大调整相比,经历农地小调整的农户是农业生产绩效最高的经营主体。其次,机制分析表明,对比农地无调整和大调整,经历农地小调整的农户主要是通过减少劳动力非农转移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绩效。最后,异质性分析表明,新生代家庭、小规模经营和城郊区位会显著弱化农户的农地小调整经历对农业生产绩效的影响。笔者强调,制度是重要的,人们的记忆或经历也同样重要,由此,有必要在制度安排的同时辅之以必要且相匹配的激励机制设计。

猜你喜欢
农地产权经历
产权与永久居住权的较量
很多事你只能独自经历
我经历的四个“首次”
回忆我的打铁经历
小田变大田破解农地零碎化
共有产权房吹响集结号
对“小产权”房的认识与思考
当前农地出租趋势的实证分析
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向何处去?
对小产权房问题的法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