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确权对劳动力转移性别差异的影响

2022-10-10 01:20孟晓志李尚蒲
财经问题研究 2022年8期
关键词:农地劳动力农户

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必然现象。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转型发展过程中,亿万劳动力从农村涌向城市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数据显示,2010年之后中国的农民工数量持续稳定在2.5亿人以上,2020达到了2.86亿人,大约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1/5。事实上,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并非是要素市场发育的独立事件,而是与农业制度尤其是与地权制度变革紧密关联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农村土地制度层面不断强化农地产权的稳定性。地权从模糊走向明晰、从调整走向稳定,农地产权从弱化走向强化成为新时期中国农村地权制度改革的基本特点,由此也诱发了农业劳动力市场的转变。正是由于农村地权稳定的政策努力及其动态变化,对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的影响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

目前对脊柱肿瘤的外科治疗有多种手段,如传统的开刀手术治疗和微创治疗。有截瘫风险或已经发生截瘫的一部分患者,需要进行开刀手术,通过手术切除病变解除脊髓神经的压迫,重建脊柱稳定性后依然可以自主行走,生活自理。患椎体溶骨性转移瘤、骨髓瘤、血管瘤的一部分患者可选择微创治疗,如粒子植入术(针对恶性肿瘤)、经皮椎体成形术等,这些治疗方法能够降低截瘫的风险。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初期,为了保证所有集体成员公平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要素在农户之间是“按家庭人口或劳动力数量”平均分配的。但当人地关系发生增减变化时,原有的土地分配均衡结构被打破,往往诱发频繁的农地调整以满足农户对地权“平等”的诉求。因此,在中国农村,农地调整一度成为普遍发生的现象。地权调整诱发地权边界模糊、稳定性缺乏和农民产权弱化,地权“公共领域”的存在不仅留下了地权博弈的空间,同时激励了村庄农民攫取租值的机会主义动机。这意味着在周期性的农地调整中,地权的获得与维护取决于农户行为能力的强弱,或者说地权竞争表达为农户之间家庭力量的对比与角逐

。在村落社会中,相对于女性,男性一般在村庄中的地位、力量、权利等较高,单个家庭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谈判与排他能力的强弱往往主要由男性表达

。显然,村庄农户家庭中的男性群体成为影响地权博弈与竞争结果的核心力量。正因为如此,农地调整带来的产权不稳定及其争夺,往往依赖于男性的“在位”参与,从而将男性劳动力与农业生产紧密“捆绑”,形成了对男性劳动力的“束缚”,由此导致对男性劳动力非农转移的抑制效应。

苹果白粉病菌是一种专化性强的寄生菌,只能寄生在活的寄主组织上,而且只有在组织幼嫩阶段才能被侵染,因此病害的发生与寄主组织的发育状态有密切关系。病菌以菌丝体潜伏在病芽内越冬,来年春季冬芽萌动时,越冬菌丝产生分生孢子,靠气流传播,直接侵入嫩芽、嫩叶、新梢和幼果表面,以吸器伸入寄主内部吸收营养,进行初次侵染。4—9月为病害发生期,其中4—6月气温较低、枝梢组织幼嫩,病菌可多次侵染,是发病高峰期。7—8月高温季节发病缓慢或停滞。8月下旬以后,秋梢抽生,产生幼嫩组织,病菌再次侵染秋梢嫩芽,形成第2次发病高峰。9月以后病情发展趋于缓和,10月以后很少侵染。

随着农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赋予农民权利、强化农民产权成为中国农村的政策主线。其中,2009年启动并于2014年全面推进的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以下简称“农地确权”),通过“生不增,死不减”的土地权利固化,有效避免了农户承包地的频繁调整,从根本上改善了地权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极大地弱化了农户所面临的地权风险。这意味着,首先,农地确权通过地权的方式不仅明确划定了产权边界、稳定了地权,而且强化了农民产权的法律保护,由此使得非正式力量在地权博弈中的作用大大减弱。其次,地权“公共领域”的缩小不仅减小了地权博弈的空间,而且也弱化了地权博弈与竞争的机会主义行为。男性作为非正式力量的核心主体,其“捍卫”地权的功用性失去存续的制度“土壤”。刘晓宇和张林秀

与许庆等

已经证明,农地确权政策有效“释放”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了劳动力的非农转移。事实上可以进一步推测,农地确权放松了因维护地权对男性所形成的“束缚”,促进了男性劳动力的非农转移。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支持了这一判断。《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中国从事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男性的数量明显高于女性,并且呈现出绝对差增大的趋势;

相反,农业中的女性劳动力的占比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近三十年间上升了2.98%,

而男性则呈现出下降趋势。并且蔡弘和黄鹂

与于爱华等

推测下次人口普查时,女性务农劳动力绝对数将有可能超越男性,由此,农业经营的女性化问题已经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与担忧。

九十年代,乡愁是一阵清脆的铃声。1 989年底,父母承包了5亩棉花地,经过大半年的精心侍候,年终拿到了1000元的奖金。一向节俭的父母经过反复商讨,做出有生以来第一次“大手笔”的投资——加上他俩大半年的工资,共2400元安装一部电话。母亲第一次拨打电话的情景我至今记忆犹新:母亲小心翼翼地按完一串数字后,“喂,你是哪个?”电话那头一句久违的乡音瞬间模糊了母亲的双眼:“我是招娣啊……”从此,父母与老家的联系就方便了许多,小叔家的二哥考上了大学,大姑家新添了孙子,二舅家盖上了新房……他们在浓浓的乡音中,传递相互的牵挂,分享彼此的喜悦。

本文的一个基本推断是:由于男性与女性在地权稳定性变化中所扮演的角色差异,使其在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呈现了不同的特征,产权变革可能是劳动力转移性别差异现象生成的重要制度诱因。因此,为了厘清农地确权所表达的产权稳定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同时为了解释中国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的性别差异和农业生产女性化现象,本文利用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6年数据进行经验分析。

表2给出基准回归结果。由表2可知:第一,农地确权对女性劳动力务农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对女性劳动力务工虽存在负向影响,但不显著。第二,农地确权对男性劳动力务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男性劳动力务农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可见,农地确权对农户农业劳动力转移产生了明显的差异性影响,一方面加剧了男性劳动力离农并外出务工,另一方面则强化了女性劳动力务农。

二、理论分析

(一)地权制度与男性劳动力转移:由“束缚”到“释放”

1.家庭、私有制与农地产权

恩格斯

研究了摩尔根《古代社会》关于成文史之前历史的相关理论,探讨了氏族制度形成、发展、瓦解、人类婚姻家庭变化与国家的起源。他指出:历史上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物质再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生产(繁衍)。他进一步指出,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普遍提高,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等氏族制度解体、奴隶制度产生,从而揭示了氏族制度向国家制度转变的历史必然性。

恩格斯区分了母系氏族与父系氏族的婚姻状态,族外群婚和对偶婚是与母系氏族相适应的婚姻状态,专偶制婚姻则对应着父系氏族。

自然分工的平等性是母系氏族时期不可动摇的原则,随着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工具的变化,劳动内容和组合形式的改变,男性特殊的生理结构显示出来优势,使得男女分工和男女劳动价值发生了逆转,母系制被废除,父系制被确立,男女不平等成为了正常而且普遍的社会现象。恩格斯具体论述了私有制对婚姻、家庭形式、氏族变化、阶级分化和国家起源的影响。生产力发展及农业技术的改善,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强度,从而使得个体化劳动逐步取代传统氏族的集体劳动。实际上,劳动的个体化进程和私人占有生产资料进程具有同步性。一方面,劳动的个体化改变了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使之由氏族逐步过渡到家庭。与此进程相适应,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亦由氏族共同拥有转变为家庭内部分配及其私人占有;另一方面,财产的继承方式也在根本上发生了转变,即由氏族继承制转变为子女继承制。随着财富的增加,丈夫在家庭中的权力逐步得到积累,产生了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同时,又产生了利用这个增强了的地位来废除传统氏族继承制使之有利于子女的原动力。换言之,私有制的产生打开了传统氏族继承制的缺口,直接结果是:富有的女继承人的财产在她出嫁时应该归其丈夫所有,从而归到别的氏族所有,这样就摧毁了整个氏族权利的基础。可以说,财产私有制在氏族继承制向子女继承制的转变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进一步促进了财产逐步积累于家庭内部。恩格斯还认为土地私有是私有制形成过程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即耕地起初是暂时的家庭所有,后来便永久性地分配给每个家庭,它向完全的私有财产的转变过程是与对偶制向专偶制的过渡平行发生的,最后具有了完全的私有财产性质,个体家庭便成了社会的经济单位

2.中国家庭传统“男权”表达的由来

考察关键词的使用频次可以了解某一领域的学术研究倾向、研究主题、侧重问题、研究视角与方法等特征。本文利用CNKI提供的EndNote和Refworks软件导出选定的559篇期刊论文的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机构单位、发表时间等文献记录,结合人工统计确定了15年来国内女性主义翻译研究的关键词使用情况,见表3。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古代中国通过自然万象的观察和存在秩序映射社会生活,构建了男尊女卑的两性价值观,并且体现为三纲五常等级体制

。通过长时期历史传承以及观念、习俗和生活方式加以固化,纵观中国传统文化,佛、道、儒等著作在此问题上表达了几乎一致的观点。这也进而对中国农村社会农业生产资料分配,尤其是农地资源分配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农村社会,土地不仅仅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生存的“命根子”

。在人均资源禀赋极少的小农经济中,农户的理性原则决定其追求的并不是收入最大化,而是把生存安全放在首位

。但由于传统小农经济体系下农户外出的机会少、风险大,固守于土地,依托于土地的以村庄为基本单位的内卷化生产成为农民的必然选择。由此,村庄成为具有血缘与地缘关系的人聚集在一起形成的熟人社会,其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的特点决定了农户彼此之间具有很强的依存性,并且形成了村落内部的“差序格局”。在此“差序格局”中,人地关系的紧张程度,决定了村庄中农户的双重性:一方面,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使得农户之间基于血缘与地缘进行互助合作以谋求生存;另一方面,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又使得农户为获得土地而相互进行竞争,竞争结果往往取决于家庭力量的对比。显然,家庭力量的对比决定了男性的比较优势。所以,在传统农家的分工格局中,女性常承担照顾老人和抚养孩子等家庭责任,而男性则负责出门耕种和处理家庭对外事宜等。在这种“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下,男性拥有更多获取资源的路径与机会,使其逐渐掌握更多生产资料并具备对资源的支配与使用权利,继而保证了其在社会与家庭中的主导地位

。长此以往,男性权利便得到累积。在村落竞争中,家庭人口数量尤其是男性数量与其家庭的比较谈判力量成正比

。因此,在传统的小农时代,男性被表达为权力与力量的代表,为维护家庭利益,特别是赖以为生的农耕利益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3.男性劳动力从“束缚”到“释放”的产权逻辑

2.解释变量:农地确权

本实验将10批护肝剂制剂样本的39个共有峰导入SIMCA-p13.0软件,进行PCA。对39个共有峰峰面积进行标准化处理,计算相关系数矩阵、特征值和方差贡献率。结果见图4。由PCA图可以看出,通过PCA将10批药材分为4大类,其中S2为一类,S6、S10为一类,S4、S8、S5为一类,S3、S9、S7、S1为一类。与聚类分析结果一致。

为了分析农地确权对农户家庭劳动力转移的影响,本文的基准模型设定如下:

(二)主动与被动:地权稳定对女性务农的“束缚”

1.由土地依附性而引发的主动“束缚”

一般来讲,法律规定的女性地权与男性地权没有显著差异,女性地权缺乏保障主要不是体现在农村土地初始分配中,而是发生的地权动态调整中

。在中国“从夫居”的传统下,男性并不会因婚姻而改变其作为集体成员的身份,而绝大部分女性由于婚姻意味着一生中至少改变一次居住地。对于女性的这种社会流动,婚姻并没有改变其农民身份,但却把女性成员权从一个集体转移到另一个集体。于是,女性在原先村集体中由初始分配得到的地权则会因为婚姻而发生中断,可能面临着地权丧失的风险。如果说女性凭借集体成员权能够获得初始界定的土地权利,但在土地的重新调整中,新嫁入的“外乡人”等群体往往难以得到相应的地权保障

。由于女性地权与其在家庭中的谈判能力显著相关,女性地权得不到保障直接影响其家庭地位,少地甚至失地的女性往往家庭地位较低,且由少地或无地引发的家庭、婚姻和性别歧视等问题可能导致女性不能够坦然获得应有的家庭权益,沦为婚姻家庭领域中的“二等公民”

。因此,与男性相比,女性似乎对土地的依附性更大,具有更强烈的土地诉求。农地确权作为中国农村又一次重要的制度变革,曾一度被认为是维护地权稳定与产权安全最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可以说,农地确权为保障女性土地权益提供了契机,通过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真正把农民法律意义上的权利转化为实质性权利,有利于切实保障女性的土地合法权益

。家庭是以物质条件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的融合,内部资源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一般来讲,传统家庭的女性只能依附于占有家庭资源的男性而处于从属地位

。但女性获得地权后,使其对家庭依附于土地财产的贡献逐渐明晰,并可能进一步将女性从传统对家庭的隐性贡献中剥离出来,增强了女性的独立性。因此,赋予女性有保障的土地权利有利于巩固其家庭和社会地位,使其在农业生产中的话语权和决策权得到提升

,从而产生对女性从事农业生产的正向激励,导致女性主动“束缚”于农业生产。

2.由性别角色而引发的被动“束缚”

数学的科学性和严密性要求学生学习数学要一丝不苟,在教学训练中应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对于小学生来说,培养良好习惯主要是不间断地反复训练来实现。通过严格训练使学生形成对待任何工作都认真负责的态度,独立思考、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敢于正视错误、改正错误的优良品德。正确、积极地引导,从一点一滴抓起,既注意循序渐进,又贯穿始终,如在进行计算能力训练时,先要求学生认真审题,在计算时要求学生一一步一-回头,自觉进行检查,做错时及时纠正,自觉分析错误原因,养成认真计算的良好习惯。

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有别于其他国家的以家户为主导的人口流动模式,中国的劳动力流动呈现出人户分离的“候鸟式迁移”

。在这种人户分离状态中,男性则成为非农转移的主力

。当家庭成员面临非农就业机会时,一般认为,家庭男性劳动力更具非农就业的比较优势,并将非农就业的优先选择权赋予男性,而女性则更多地承担起了家庭内部事务

。换言之,基于性别的传统分工模式,通过性别角色定位,最终形成了以家庭为整体的内部责任分担机制,即男性负责外出务工,挣钱“维持生计”,女性则承担起了照顾老人和抚养孩子等家庭责任。在男性外出务工之后,女性责任更是延伸到了农业生产中,因此,这种家庭分工方式提高了女性务农的概率。

此外,传统农业生产的劳动强度大,对体力有着极高的要求。男性与女性由于生理结构的不同,使得男性天然地适合于劳动强度较大的田间农活,而女性从事的是劳动强度较小的家庭劳动。但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完善,使得女性已完全能够应付繁重的农业生产,因为生产服务外包和生产托管的形式大大降低了女性在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强度。而且在某些生产环节,女性反而能够发挥其优势。比如水稻的种植特性决定了其需要更密集的劳动投入,同时水稻生产过程中的育苗、插秧等工序对劳动的细致灵活性具有更高的要求

,这也正适合女性发挥耐心、手巧、细致等的天然特性。因此,农地确权“释放”了男性劳动力的同时,女性由于照顾老人和抚养孩子等家庭责任以及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对劳动强度要求降低的情境下,女性务农成了农户家庭劳动力配置的较优选择,从而产生了女性被动的“束缚”。

分析框架是以“螺旋式”组织形式为指导思想,在对研究对象与相关文献反复对照分析的基础上,主要将孔凡哲提出的“教材运用‘螺旋式上升’可以从深度、广度和应用等维度予以实现”[6]与李卓、于波研究小学数学教材螺旋式结构编排的“螺旋的时间间隔”等维度[9],综合化和具体化而成.具体包括3个一级维度:螺旋间隔、内容广度、内容深度.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山大学的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2016年(CLDS2016年)。该数据涵盖了个体、家庭和社区三个层面,反映了与劳动力相关的社会综合状况。问卷主题涉及中国劳动力的生活、教育、收入、消费、就业、健康和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同时对农村社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家庭结构特征等进行了详细调查。该调查样本覆盖了中国的29个省份,其人口数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90%以上,因而样本具有极高的代表性和稳定性。CLDS2016年数据共涉及401份村居社区问卷,14 226份家庭问卷,21 086份个体问卷。结合本文研究主题,在剔除缺失严重的样本后,最终得到4 245份农户家庭样本信息。

(二)变量设置及说明

1.被解释变量:家庭劳动力转移

村、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村内山洪灾害简易雨量和水位观测、预警,并做好记录、上报,组织人员转移、安置和抢险等工作。参与本村地域内危险区的日常巡查,一旦遇到危险情况,提前预警,及时报告,并组织受威胁区群众撤离转移,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做好自救、互救、安置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成辖区山洪灾害防御年度工作总结。

按性别区分:女性包括女性务农比重和女性务工比重,男性包括男性务农比重和男性务工比重,四个变量共同刻画家庭劳动力的情况。本文在计算劳动力的性别比重均采用家庭劳动力数量与家庭总人数之比,原因在于劳动力转移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行为,而通常是家庭决策的结果。

中国农村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公有制经济范围内进行的变革,它延续了从1950年后期所建立的集体所有制。土地集体所有制普遍表达为村庄内部集体成员都天然地平均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为了保证地权分配的公平性,初始的按人均分的使用权界定往往会因为人口数量增减和人地关系变化而被重新规划,使得农地调整曾一度成为农村地区的普遍现象

。在农地调整中,具有“国家制造”性质的地权边界模糊及“公共领域”的广泛存在

,使得村庄内部地权的博弈与竞争成为常态,由此决定了村庄成员必须通过村庄内部自发的行动秩序提高对所获农地产权的有效保护,这种行动秩序通常表达为农户个体排他能力和与其他参与主体之间讨价还价的行为能力。一方面,个体排他能力受空间边界约束,当农户更多地在村庄内活动并与村内其他主体交集较多时,农户的在位控制以及排他能力更强。相反,当家庭中男性劳动力远距离外出就业时,农户家庭在农村中的排他能力将被削弱

。另一方面,村庄集体土地产权重新界定与分配平衡的达成往往又取决于地权竞争参与主体之间家庭力量的对比。相较于女性,男性维护家庭权利的地位、力量和声望更大,在农地产权分配的竞争中,男性则成为力量的象征。因此,在地权的博弈与竞争中,家庭中的男性成员往往成为农户维护地权的关键,从而导致男性劳动力将长期“捆绑”于农业生产中,并不能自由实现非农转移。

用农户是否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来衡量。此变量来源于问卷问项:“目前,您家是否已经领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若回答是,则赋值为1,相反,则赋值为0。

3.控制变量

为了提高回归拟合的可信性,参照已有研究对以下变量进行控制。家庭特征:选取教育水平、平均年龄、家庭抚养比和农业收入占比来反映家庭特征;农地特征:用家庭拥有的土地面积和灌溉条件来反映家庭农地特征;村庄特征:选取村庄信贷、村庄经济、村庄地形特征及村庄距县城距离来控制村庄特征。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三)模型选择与说明

为了缓解由于地权不稳定而引发的一系列要素配置问题,中国政府在政策层面不断强化农地产权的稳定性,在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后,大规模的土地调整更是被严令禁止,地权稳定成为中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线索。尤其是农地确权政策,被视为维护地权稳定与安全最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农地确权通过“生不增,死不减”的农户地权固化和农地承包权“四至”的空间划定,强化农地产权排他性,有效避免了承包地的频繁变更,因土地频繁调整而产生的被侵占、被强制收回等问题也大大减弱。那么,男性因在维护地权上所表达的更强的排他能力和“讨价还价”的行为能力而产生的比较优势随之弱化、消失。换言之,确权通过消除因农地调整而产生的地权博弈、竞争等农地纠纷而使男性摆脱了农地的“束缚”,从而“释放”了男性劳动力,促进其非农转移。

(1)

1.工具变量法

1.农地确权因提高女性社会地位而产生的主动“束缚”

(2)

(3)

此外,为了检验农地确权的作用机理,本文进一步引入中介效应模型,模型设定如下:

(4)

(5)

其中,M

表示农地纠纷的中介变量;γ

和β

表示常数项。

四、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与分析

1.3.1 近期疗效判定标准 痊愈为用药后无癫痫发作;显效为用药后癫痫发作次数明显减少(减少次数≥50.0%);有效为用药后癫痫发作次数有所减少(减少次数≥25.0%);无效为未达到上述标准甚或恶化。

(二)稳健性检验

其中,Y

表示农户家庭劳动力比重的相关变量,在本文中分别为农户男性务农、务工的和女性务农、务工占家庭人口数的比重;X

表示农地确权;Controls

表示所有控制变量;α

表示常数项,α

和α

表示待估计参数;ε

表示随机误差项,假设其满足正态分布。

根据式(2)和式(3),本文进一步采用工具变量法进行检验。一是进行弱工具变量检验。一个经验规则是只要检验的F值大于10.000就可以拒绝所选择变量为弱工具变量

。回归结果表明,农地确权无论对男性外出务工还是对女性务农的回归,其第一阶段的回归结果显示F值为1 523.472,远大于10.000。二是对工具变量与内生变量的相关性检验,第一阶段回归结果显示其回归系数为0.929,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满足了二者相关的假定。三是使用工具变量的前提是存在内生解释变量,因而用DWH检验来说明解释变量的内生性,结果显示男性务工和女性务农二者分别在5%和1%的显著水平上拒绝解释变量为外生变量的原假设,说明解释变量具有内生性,应使用工具变量法回归。使用工具变量法的回归结果显示,农地确权对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对女性劳动力务农均在1%的水平具有正向影响。表明基准模型的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2.倾向得分匹配(PSM)法

他辩证地认为,现如今的出家热,有好也有坏,短修亦可。好在高素质的人才涌进寺庙,精英化的僧人也许就不会干出“尿罐子”的事来。但他也有经世致用的说辞,对于龙泉寺里那些理工科博士,他说国家花了大力气培养,就这么一去不回,可惜了。

为了避免自选择引起的内生性问题,本文使用PSM法重新进行估计。为此,笔者将已确权农户设定为实验组,将未确权农户设定为对照组。采用三种不同的匹配方法估计农地确权的ATT(平均处理效应)。结果显示,农地确权对男性外出务工和女性务农仍然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对女性务工和男性务农的影响仍然不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这与前文的回归结果保持一致,再次验证了本文结论的稳健性。

五、机理分析

(一)地权稳定性与男性劳动力转移:由“束缚”到“释放”

1.农地纠纷的中介效应

本文的核心观点是,产权不稳定很容易引发因农地调整而产生的农地纠纷,男性作为农户谈判的核心力量,在地权维护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地确权之后,农户的产权稳定性得到保证,而男性劳动力不必因为捍卫地权“束缚”于农业生产中,而逐步向非农部门转移。为了验证这一观点,笔者通过对CLDS2016年村级层面的数据中“2003年以来是否产生过因农地承包或土地权益问题而发生过农地纠纷”的问项结果匹配到农户家庭层面中,生成了农地纠纷中介变量,并以此作为农地确权与男性务工的中介变量。由表3可知,农地确权可以显著的减少农地纠纷的发生,同时农地确权通过减少农地纠纷而促进了男性劳动力的“释放”,也即农地纠纷在农地确权和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之间发挥了中介效应。

2.是否经历过农地调整对男性“释放”作用的强弱差异

为了进一步验证农地确权对男性劳动力“释放”的原因在于农地确权带来的产权稳定性的提高,本文又引入了农地调整变量。根据CLDS2016年村庄层面的问卷中“2003年以来是否经历过农地调整”的问项结果,对其进行匹配到家庭层面的数据,从而得到家庭是否经历过农地调整的变量,并以此变量对总体样本进行分组回归,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由表4可知,无论是否经历过农地调整,农地确权都对男性务工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对于经历与未经历过农地调整的农户作用效果并不相同。具体来讲,经历过农地调整的农户确权所带来的男性的“释放”作用更强,这是源于农地调整所带来的产权的不稳定所导致的对男性劳动力的“束缚”作用更大,而一旦确权后,农地产权变得稳定,这些被“束缚”的劳动力将得到更大的“释放”。

(二)农地确权对女性的“束缚”

鉴于OLS可能由于反向因果或者遗漏变量等而产生的内生性问题,为此,借鉴已有研究,使用工具变量法验证结果的稳健性。工具变量根据农户周围地区的确权进展情况来确定,选取“地级市内除本农户外其他农户的确权比重”,农户所在地区确权进展情况越快,农户证书取得的概率越大,而周围农户确权的概率却不会直接影响目标农户的劳动力转移决策,其满足与解释变量确权相关而外生于农户劳动力转移的要求,工具变量的模型设定如下:

笔者认为,农地确权增加女性务农的原因在于,农地确权在为女性提供地权保障的同时提升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增加了女性的务农倾向。为了验证这一机理,引入女性社会地位感知、务农倾向和女性家务劳动时间变量。根据CLDS 2016年个体问卷中家庭成员对自己社会地位的主观感知问项的回答,构造了女性社会地位感知变量,若家庭中所有女性成员的社会地位感知均值小于男性成员的均值赋值为1,二者相等赋值为2,女性均值大于男性均值则赋值为3;务农倾向变量则来自于个体问卷中对务农是否好于务工问项的回答,分别对反对、无所谓和赞成依次赋值为1、2和3;女性家务劳动时间则为女性为家庭成员一周从事家务劳动小时数的自然对数。

表5的结果显示,农地确权显著提升了女性社会地位感知,对女性从事家务劳动的负向影响也从反面印证了对女性地位的提升作用。同时,这也印证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断“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功夫时候,才有可能”。务农倾向性别分组的结果显示,相对于男性,农地确权对女性的促进作用更大,从而实现了对女性从事农业生产的主动“束缚”。

2.家庭分工中性别定位对女性的被动“束缚”

本文在农业女性化的机理分析时曾经提到,男强女弱的传统观念使得女性承担了照顾老人和抚养孩子等家庭责任,加之地权稳定促进了男性的外出务工,使得女性务农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分组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

表6通过对家中是否有老人(70岁以上)或孩子(初中及以下)的分组回归表明,有老人或孩子的农户,农地确权对女性务农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没有老人或小孩的农户的影响则不显著。

进一步地,由于现代农业服务外包及生产托管的持续完善,使得女性在劳动能力上得以“赋能”并支撑起农业生产活动。笔者通过对农户样本是否使用农机服务的分组回归发现,使用农机服务的农户,农地确权显著促进了女性从事农业生产,而未使用农机服务的农户则不存在显著影响。可见,农地确权在“释放”了男性劳动力的同时,并因家庭责任和劳动强度降低而导致女性外出务工的被动“束缚”。

3.农地确权对女性务农影响的异质性

农地确权对女性务农的影响可能因为作物种植结构和家庭生产条件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按照农作物种植种类分为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因为不同农作物生产过程对劳动力的需求不同,粮食类大田作物对劳动力的依赖度偏低,而蔬菜、茶叶等非粮作物对劳动力有更高的依赖度

,已有研究表明,小麦和水稻等粮食作物的劳动产出弹性远低于非粮类

。由表7可知,种植非粮作物时农地确权对女性务农的促进作用更大。在水稻种植区,农地确权对女性务农的促进作用明显高于小麦区,在小麦区虽然也对女性劳动力务农具有正向影响,但并不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

本系统采用“用户端+云端”的系统架构,用户端App通过蓝牙接口与手表式血压计相连接,实现血压监测,并上传监测数据和生理参数(身高、体重、心率、血压以及年龄)至云端服务器,获取医疗管理服务。云端服务器做业务逻辑的处理,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个人健康数据接收与管理以及智能预警模型的数据分析。本系统具备体征采集与传输、智能监测预警和健康指导的功能。系统架构如图1所示。

六、结论与讨论

农地确权从根本上改善了地权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并由此巩固了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值得关注的是,对于男性,农地确权打破了原先因产权不稳定而维护地权所产生的家庭力量的博弈与竞争对劳动力尤其是对男性劳动力的限制,从而使得二元经济转换中的滞留于农业生产中的男性劳动力得到更有效的“释放”。而对于女性,一方面,农地确权带来的产权稳定性和安全性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从而对女性从事农业生产产生正向激励作用,结果是女性主动“束缚”于农业;另一方面,农地确权在诱导男性劳动力“释放”的同时,使得女性被相对被动地“束缚”于农业。因此,农地确权对不同性别的劳动力产生了差异化影响。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在非农转移方面,农地确权对男性非农转移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女性劳动力影响不显著;而在农业生产中,农地确权显著促进了女性从事农业生产,对男性并无显著影响。农地确权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因性别不同而存在差异,因种植种类不同而对女性劳动力产生不同影响。

金融创新仍然是中国金融发展的基本动力。金融创新的道路还很漫长,不要把所谓的金融风险归结为金融创新,金融创新本质是实体经济需要新的金融工具满足需要。金融工具的多元性,融资者需要多元化的融资工艺优化;金融的科技化,带来了金融业态的多样性。

农地产权制度的变化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历来受到政府和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结果直接关系到中国城镇化进程和农业生产效率改善。为了更充分地发挥农地产权对劳动力的优化配置作用,产权稳定性与劳动力转移的性别差异之间的关系应得到足够的重视。特别是近年来,农地适度规模经营被认为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政府也一直倡导推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一般来讲,女性劳动力的非农转移更能够促进农地流转水平的提高,制定与农地确权相关的配套政策促进女性劳动力非农转移成为推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一面。同时,针对农业中产生的女性化现象,笔者认为,有必要因应施策:首先,结合女性特点,因地制宜地发展庭院经济、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其次,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服务外包与生产托管,在深化农业生产分工的同时也能弥补因男性外出务工而产生的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不足问题,进而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再次,增加有利于女性的农业贴息贷款、减少贷款手续和放款限制,以促进现代生产要素的引入并改造传统农业。最后,统筹城乡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吸引农民工就近务工创业,并由此化解农业劳动力转移中的人户分离等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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