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滋海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海南 海口:571199)
作为人才培养模式中的关键一环,1+X证书制度下的高职专业课程体系建设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是解决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匹配问题的核心所在,是达成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支撑。1+X证书制度下的高职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对人才培养质量起着决定性影响,需进一步明确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依据、建设原则,明晰构建思路,才能做好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工作。
1+X证书制度是畅通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对进一步推动建设技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X证书制度旨在鼓励学生在获取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获取更多种类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这不仅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吻合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更利于填补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缺口、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为此,在进行1+X证书制度下高职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时,必须以适应职业岗位需要为依据,为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奠定坚实基础,避免“与社会相脱节”。
通过对行业企业调研分析得出,法律文秘专业的职业岗位适应性要求如下:是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法律实务部门的审判辅助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人员等职业群,能够从事法律实务部门书记员、企业事业单位法务部门文秘人员、速录员等工作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作为“职教20条”的重要改革举措,1+X 证书制度下的高职专业课程体系在实现书证衔接与融通时,一定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依据成熟的课程设计理论要求进行。一是要符合课程体系设置的内在要求,各课程要素制定要符合课程设置的内在规律。二是要适当转化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使其对应相关专业课程的标准,从而促进技能等级标准与专业课程标准的相互融合,避免出现二者“面和心不和”的不利局面。三是要体现专业课程体系设计的多样性,以此来满足高职扩招背景下不同生源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终身发展需求。
通过筛选已发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现与法律文秘专业相对应的有中文速录和档案数字化加工2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这两项技能均是法律文秘专业岗位(群)要求的必备技能。在将这两项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融入专业课程体系时,需开发或选择相应的课程进行转化,才能使其有机融入。
1+X证书制度下的高职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理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及学生职业成长规律。课程体系构建在夯实学生共同基础的同时,还应着力为学生搭建个性化发展的平台,以此形成具有“基础厚实、多层延展、多元开放、自主选择”特点的课程体系。[1]课程体系建设的目标要与学生职业发展的目标趋向一致,课程组织与实施方式要符合学生个人成长规律,从而保证教育效果的最大化实现。
高职院校的学生大多数是动觉型、触觉型、团体型的学习风格,他们更喜于也更善于在实践中探索学习。因此,为了匹配高职学生的这种学习风格,在进行1+X 证书制度下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时,应着力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实践教学体系,适当减少单纯的理论讲授,以实际操作为主,辅以信息技术,加强实训教学,增强实训效能。
1+X证书制度下的高职专业课程体系构建需紧密结合高校自身的特色及优势。该项制度正稳步推进中,随之发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越来越多,适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有的专业可供选择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多达十余种。因此,高职院校需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规格、专业发展底蕴等特色优势,择取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籍此提升专业内涵,并为学生考证提供必要条件与辅导。
笔者所选定的研究对象——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于2012年获批法律文秘专业招生。该专业经过多年建设与发展,人才培养成效显著。该专业一直致力于提高学生的速录技能,同时致力于为全省法院系统提供诉讼档案电子化加工服务工作。因此,基于该校该专业的办学特点,可将中文速录、档案数字化加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选为主要证书,可将会展管理、新媒体技术、新媒体编辑、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等作为拓展证书,探索构建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
系统性原则强调课程体系建设的全面性、整体性和统筹性。1+X证书制度下的高职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绝不能局限于教育体系内建设的单一视角,而应充分结合经济产业发展动态因素,从“经济+教育”系统化的全新视角出发,结合职业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时俱进,面向职业岗位,满足行业企业所需,真正建立起体现职业性、开放性、跨界性等特点的高职专业课程体系,使其成为一个完整、动态、均衡的教育生态系统。
法律文秘是一种综合性极强、涉及领域甚广的职业,国家的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都需要既掌握法律、又精通文秘的人员,人才缺口达十几万,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用人单位对法律文秘这种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因此,高职院校亟需深入企业行业以及一线用人单位进行调研,加强沟通,全面了解职业岗位的系统性需求。
融合性原则强调课程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课证融通”。1+X证书制度下的高职专业课程体系应注重课证之间的融通衔接,根据经济产业发展变化及课程目标的需要,做好“1”和“X”之间各环节、各元素的衔接、渗透、融合、转化。一是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专业教学标准的融通衔接;二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内容与学历教育人才培养课程内容的融通衔接;三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过程与学历教育教学过程的融通衔接[2];四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与学历教育专业课程考试的融通衔接;五是教学实训资源与证书实训资源的融通衔接,等。
法律文秘专业的专业教学标准对学生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已经有明确规定,而与其相对应的中文速录、档案数字化加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却有着相对独立的、不同级别的职业知识、技能和素质要求。因此,在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建设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的融通衔接,并要极力促进两者不断走向深度融合。
科学性原则强调课程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正确性与规范性。课程体系设置是人才培养中极其关键的一环,关乎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1+X证书制度下的高职专业课程体系建设要遵循科学性原则,以人为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合理吸纳来自实务部门专家、行业专业精英、一线教师等人员的意见建议,借鉴其他高职院校先进的经验,切勿闭门造车。
1+X证书制度下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构建过程中,在将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两者进行有机衔接融通时,尤其需注重融通后的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既要遵循职业教育与学生认知成长规律,又要强化学生可迁移性、可创造性能力的培养,更要重视课程思政元素的挖掘与融入,使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更具科学性。
发展性原则强调课程体系建设的前瞻性与灵活性。1+X证书制度下的高职专业课程体系惟有不断革新、持续改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才有切实的保障。课程体系设置过程中要凸显课程体系的发展性和动态性,要能够不断根据职业岗位新特点新需求,及时调整修订课程标准和课程内容,使得1+X证书制度下的高职专业课程体系的形式和内容具有延展性、灵活性和前瞻性,以帮助学生应对快速变化、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增强不同情境下的学习适应性,为学生的终身学习与发展奠基。
1+X证书制度下的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对应择取了中文速录、档案数字化加工两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主要证书进行课程体系的相关建设,但也需为以后增设更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选择留白,既实现课程体系的相对稳定性,又保证课程体系的延展性、持续改进性。
实用性原则强调课程体系建设内容及方法的利己性与利他性。1+X证书制度下的高职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不仅要有利于高职院校自身的改革发展,还要能适应本校学生和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不仅要紧密贴合职业标准,将各项元素和要求做到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可操作,且能够方便相关试点高职院校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参考借鉴、落地执行。
1+X证书制度下的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既要能满足学生就业创业的实际需要,又要能满足职业岗位的需求;既要能体现本专业特色,也要能为其他专业提供可资借鉴的范式;既要能促进院校自身的改革,更要能回应产业发展对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
1+X证书制度下的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在构建时,首先要选择与法律文秘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将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进行有机融合,建设符合时代发展的、科学的专业课程体系。将法律文秘专业的教学标准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的技能等级标准进行细致匹对后,确定哪些要求可以通过学历教育中的课程达到,哪些要求学历教育课程涉及较少或者没有涉及到,从而根据不同的对接度选择不同的融合方式。
通过对法律文秘专业的教学标准和与其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涉及的工作领域(见表1)进行匹对,可初步匹配构建出1+X 证书制度下的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见表2)。
表1 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领域
表2 1+X证书制度下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
根据对比分析可知,中文速录、档案数字化加工两类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要求大多可通过融入或置换的方式融通到专业课程体系当中。会展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部分与法律文秘专业课程内容重复,则采取部分融入或置换的方式、部分开设培训包课程的方式融通到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当中,能使学生更好地掌握该证书的职业技能要求。此外新媒体技术、新媒体编辑、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等证书与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中的课程内容重复交叉较少,则可以通过单独开设培训包课程,以补充的方式进行相应证书课程内容的培训,供考证学生进行选择。随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日益增多,与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融通关系不大的课程,均可以通过额外开设“培训包课程”等方式,供学生自主选择学习。
1+X证书制度下的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需注重与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相互衔接。课程体系中的公共素质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和实训课程五类课程要做到层次分明、衔接合理,前置课程要为后续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知识、技能体系。特别是在专业课程方面,要注意各课程内容前后的衔接性、连续性、协调性,避免各课程内容的重复或知识点的无效叠加,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中、高不同级别的标准要求,作为课程体系前后安排的逻辑顺序,凸显不同年级各课程之间的层次化、阶梯化等特点,各课程内容之间是逐步深入、螺旋上升的关系,使学生的综合素养与职业能力实现有效积累,为学生以后的终身发展做准备。
1+X证书制度下的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中的课程标准要素要注意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求的职业技能目标相互对应。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将与之紧密相关的中文速录、档案数字化加工等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要求融入到专业课程标准中,尽量使学生在达到学历证书考核目标时,同时也能达到或部分达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要求的培训目标。在对法律文秘专业课程内容进行选取时,在保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尽量贴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结合新时代新业态的特点,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培养目标融入到课程内容中去。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要加强校企合作、课程资源建设、“双师”队伍保障、实训条件保障,改革教学模式,提高实训教学实效。课程评价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学历证书评价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评价相结合,并与学分银行做好对接,为学生获取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供助力。
1+X证书制度下的高职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构建,关键在于实现课证融通,而解决课证融通问题的关键则在于精准把握专业课程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对应的工作领域、职业岗位任务和职业技能要求,以工作领域引领专业课程设置,以职业岗位任务确定课程目标,以职业技能要求作为学生实习实训考核标准,以课证融通实现高职法律文秘专业人才培养效益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