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共享单车运营规模预测及治理研究

2022-06-28 06:15江小毅
丽水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电单车丽水市丽水

江小毅

(丽水学院商学院,浙江 丽水 323000)

一、丽水市区共享单车运营现状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环境负效应,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以绿色低碳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新时代的要求。共享单车因为能够有效缓解CO2超标和交通拥挤等问题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1]。2016年以来,城市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兴绿色交通工具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并迅速发展,在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浙江省丽水市2012年开始在市区投放公共自行车,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系统,数年来运行良好,深受群众好评。2016年,摩拜公司的共享单车率先进入丽水市场,其他企业的单车也相继进入。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共享单车(自行车和电单车)的市场投放,极大地方便了丽水市民的出行。然而到2019年底,丽水市区的共享单车管理出现了较严重的问题,如车辆无序停放、车满为患、车辆故障率高等。为了深入了解问题的成因,评估城区单车的合理需求规模,改善市区的道路交通面貌,提升城市文明管理水平,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委托,课题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

(一)企业共享单车的投放情况

目前,丽水城区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有6家,政府限定投放量为29 000辆。调查发现,企业实际投放量为23 200辆(见表1),其中共享自行车12 000辆,占比51.72%;共享电单车11 200辆,占比48.28%。运营企业中,以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放数量最多,其共投放自行车12 000辆,电单车6 000辆,合计18 000辆,占比77.59%。浙江小毛驴信息科技公司(小毛驴电单车)在丽水中心城区投放了300辆测试用电单车,测试完成之后,公司将按照约定清运车辆。另外,悦奇公司在丽水学院校园内投放了一定数量的电动车,车辆只允许在校园内骑行,目前运行良好,未对外部城市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分析时暂不列入。

表1 丽水市区共享单车投放情况

丽水中心城区现有公共自行车规划服务点176个,占地面积达10 168平方米;投放公共自行车共6 550辆(包括碧湖、水阁),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水阁经济开发区等区域。

(二)政府共享单车的监管情况

自共享单车进入丽水市区以来,为规范其发展,丽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丽水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丽政办发〔2018〕111号)文件。2019年11月,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了具体的细化管理方法,并落实监管措施。仅2019年11月份通报的乱停并调运清理的共享单车就有45万辆次。在2019年12月份,市交通运输部门、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共同召集6家运营企业在丽水的负责人,就共享单车的投放数量、规范管理等相关议题进行了调研和政策宣传,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020年4月,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又召集各企业负责人,传达了《丽水市区共享单车“无序停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实现共享单车的定量规划控制、定区限量投放、定位及时调运和定点规范还车。交通管理部门也积极推动共享电单车的规范登记,要求共享单车企业按照规定申领牌照,清退不符合标准的电单车,同时加强针对非法带人、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现象的整治力度。

二、基于调研的共享单车管理分析

为更好地了解丽水市共享单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课题组成员调研了各共享单车企业,分析了各企业的运营数据,结合进一步实际调查验证情况,我们发现:目前,分布上,丽水市区的共享单车主要投放在中心城区,尤其是各大商圈、公共场所、高校和居民区周围,但水阁经济开发区、联城等周边区域的投放量较少,公共自行车系统则基本上已经实现了中心城区和经济开发区的全方位覆盖;使用率上,与同类城市相比,车辆整体使用率普遍偏低,在用的共享车辆中,哈啰单车的使用率相对较高。

课题组采用线下和线上问卷的形式对消费者开展了“丽水市共享单车使用情况调查”。时间为2020年4—5月,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用户特征、使用频率、骑行时长、使用满意度和资费水平等。调查对象主要是丽水市区常住居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基于样本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考虑,发放问卷时充分考虑调研对象的结构比例和人员区块分布构成。此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 056份,收回有效问卷1 052份,有效回收率99.62%。具体分析如下:

(一)用户规模

调查数据显示,82.67%的被调查者使用过共享单车。结合共享单车企业提供的运营数据,我们对数据进行了离差分析,我们认为目前丽水市区有67%左右的常住人口使用过共享单车,总人数约23.41万人。

(二)使用频率

调查数据显示,丽水市居民使用共享单车主要选择在早高峰(6:30—8:30)、午高峰(11:00—14:00)和晚高峰(17:00—20:00)三个时段。其中:晚高峰的使用人数最多,为62.7%;平均时长为20.35分钟/次;平均使用次数为4.08次/周。经与共享单车企业提供的内部数据校验,数据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

(三)使用用途

针对用户的调查数据显示,共享单车主要用于上下班和上下学出行,分别占比24.83%、38.10%。但也有一些用户开始将骑行共享单车作为工作之余户外骑行锻炼和休闲娱乐的方式,说明市民在多用途使用共享单车。

针对企业的调查数据显示,用户早晚高峰的使用率明显高于其他时段。高峰期企业订单数所占的比重普遍高于50%,有的甚至高达75%,呈现明显的分布不均匀、高峰期并发量大的特点。在早晚高峰时间段每辆单车使用的平均次数从0.5次到1.5次不等,但单车一天总体有效使用率仍不够高。

(四)消费水平

调查数据显示,共享单车用户人均消费在0.5元以上至1元之间占比为23.68%,在1元以上至2元之间占比为55.95%,在2元以上至4元之间占比为21.9%,在4元以上占比为3.66%。其中消费在1元以上至2元之间的占比最高,这一价格大致与目前市区的公交车收费价格相当,可见共享单车的收费尚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共享单车是性价比较高的出行方式。另外,还有一部分用户喜欢使用公共自行车出行,他们的消费通常在0.5元以下。

(五)满意度评价

此次用户满意度调查维度主要包括共享单车的日常使用、车辆停放和计费标准等。调查数据显示:85.22%的用户认为企业对单车的维护频率不够高,希望企业加强维护;66.21%的用户认为企业收费标准有提升的空间;对相关企业满意度综合评价上,哈啰单车得分最高,具体排名见表2。

表2 共享单车用户满意度排名

(六)管理评价

85.22%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共享单车运营管理需要完善,集中表现在政府管理、企业运营、用户使用三个方面。

政府管理方面,首先是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管理部门对未成年人骑行的教育管理方面:被调查者中有50.57%认为很少教育,有39.87%认为只有少许宣传教育。在停车区位管理方面:65.44%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府未能合理规划停放点。其次是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66.5%的被调查者认为须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制度建设。

企业运营方面,首先是管理不够规范。共享电单车登记信息不健全,具体见表3。其次是市场无序竞争(重点区域尤为突出)。调研数据显示,丽水市目前单车使用的热点区域与市区的核心商圈位置基本吻合,最热点区域分别是万地商圈、西城广场商圈(高校周围)和医院区域(市中心医院与市人民医院)。课题组在现场调研时多次发现,晚高峰时段,万地商圈车辆明显超控规模;市中心医院门口的括苍路段,共享单车与私有车辆混杂停放,车满为患,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还妨碍了交通。

表3 丽水市区共享电单车投放量及登记管理进度

用户方面,首先是市民素质有待提升。调查中,75.38%的受访者认为用户的道德素养是影响共享单车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其次权责不对称、责任意识缺乏,违骑、乱停现象严重,甚至还存在故意损害单车的行为。

三、丽水市区共享单车需求预测

共享单车的出现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新的选择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民短途出行的需求,但是无论是从企业的运营数据看,还是从实际的调研结果分析,丽水市共享单车投放量均显示相对过量。因此,对共享单车的合理投放规模进行科学有效的预测,不仅能够合理指导政府后期的管理工作,还可以提高运营企业的经营效益,促进丽水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

(一)丽水市区共享单车规模近期预测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社会综合大系统,它由道路交通供给系统与道路交通需求系统所组成[3]。要科学测算一座城市共享单车的合理投放量,需要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城市经济发展结构、人们习惯的出行方式以及城市客运交通发展情况等多种因素,同时也需要考虑共享单车企业的投放能力。我们聚焦供给量与需求量、便捷度等关系,对市民的出行需求进行总体预测,同时为反映出行高峰期和低谷期的不同需求,引入波峰系数等参数进行调节。具体预测流程见图1。

图1 丽水市区共享单车投放量预测流程

1.区域范围与人口规模

区域范围:丽水市城区(含经济开发区)。

人口规模:常住人口+流动人口。

2.基于供需平衡理论的共享单车规模预测

根据供需平衡理论,供给量和需求量达到平衡时是最佳状态,我们据此预测其合理规模,同时,兼顾整个城市的承载能力和管理水平。

丽水市统计年鉴数据显示,丽水市2019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为36.022 5万人,中心城区居民的日均出行次数为2.82次。调查数据显示,市民在出行时选择共享单车出行的概率约为20%。根据测算,利用共享单车出行平均骑行距离达到了2.82千米,由此可测算丽水市中心城区的总骑行里程达到了572 930.66千米/日。

经过综合分析,我们采用的城市共享单车保有量模型为:

其中:N为共享单车的合理测算规模;L指利用需求量算出的共享单车的有效骑行的总里程(km);η为调度系数;s为波峰系数;δ为共享单车一天内主要营运时间所占出行量的百分比;指共享单车的平均骑行速度(km/h);T'为一天内共享单车与主要营运时段对应的小时数;θ为可用单车比例(行业一般取97%~99%)。其中,共享单车的人车配比率采用业界公认的较优数据2.5。

通过分析测算,我们得出丽水市共享单车需要量(不含公共自行车)为:丽水市区(北城)在5 969~6 343辆之间;经济开发区(南城)在1 994~2 086辆之间。综上所述,丽水市中心城区(包括北城和南城)的共享单车正常需求量大约在7 963~8 429辆之间。考虑到各个共享单车企业维护调运水平不一、新旧车不能及时替换等因素,需要有一定的冗余量(参考各地管理经验,平均约冗余10%为合理比例),因此,需求量大约在8 760~9 272辆之间。结合旅游业发展规划,为应对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短时间人口增长,需要增加大约5%的预备量。因此,丽水市城区共享单车合理的需求量约在9 158~9 694辆之间。

(二)丽水市共享单车规模预测

随着城市的发展,丽水市中心城区的常住人口迅速增长,中心城区面积也随之扩大,根据《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丽水市中心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基于居民的出行方式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的预计,结合调研数据和经济开发区的相关统计资料对比分析,根据预测模型计算,得出5年内丽水市区共享单车的预测投放数量,详见表4。

表4 丽水市区共享单车需求预测 单位:辆

(三)基于共享单车可停放面积的上限检验

上限检验主要考虑在供需平衡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共享单车可停放面积和市民的出行需求。相关资料显示,目前丽水市区的城市道路总长度大约为147千米(包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和公路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结合丽水市城区人行道路的使用情况因素,目前丽水城区预计最高可停放约1.59万辆单车。综合考虑城市中另有临时停车点等因素,丽水市中心城区目前能够提供的单车停放面积可以满足预测值的需求。

(四)基于共享单车企业运营数据的验证

根据晚高峰期间丽水市城区各企业共享单车的运营数据,验证上述共享单车需求预测值的科学性。通过对企业的实际调研发现,6家共享单车企业在晚高峰时段(17:30—20:30)骑行的订单总量一般均值约2.87万单。同时,由于各家企业的调度水平不同,考虑到调度方法的差异性,在理想情况下,综合考虑单车的空驶率、调度效率等因素,大约需要9 567辆共享单车才能满足出行需求。此数据恰好落在2020年丽水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需求预测值9 481~9 717之间,这也进一步验证了预测值的科学性。

(五)供需评估结论

综合调研结果和预测分析,丽水市城区共享单车投放情况评估如下:

1.投放数量供过于求。市场实际投放23 200辆,而根据模型预测的结果,当下丽水城区实际需要的共享单车上限值为9 694辆,可见投放量远超正常需求量。

2.区域分布不够合理。中心城区投放的数量偏多,供过于求;开发区投放数量偏少,供不应求。丽水经济开发区当前的常住人口达到9.02万人,正常需求至少1 994辆,目前仅有电单车700辆(为“街兔”企业投放),存在结构性投放需求。

四、促进丽水市共享单车良性发展的建议

1.实行总量控制。暂停新增投放审批,严格存量管理,通过逐步淘汰控制实有投放量。

2.优化空间布局。在严格管理存量的前提下,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增加经济开发区的投放数量,使分布结构渐趋合理,更好满足群众需要。

3.加强政府监管。政府建立统一的车辆信息监管平台,建立规范的准入、考核、退出机制,合理规划停车点,改善骑行环境,推进“一卡通”,融入长三角公共交通支付方式的互联互通体系,方便外地游客使用,提升通行效率。

4.规范企业运营。企业要及时报备管理基本信息,运用智能维护手段进行实时监管,利用大数据平台,实现线上智能调度、线下按需投放,维持动态平衡;保障用户骑行安全,改进车辆定位技术,引导用户规范租车、还车行为,方便用户使用。

5.引导用户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共享单车市场的核心是“共享”,只有树立这种理念,才能发挥单车的最大效用。政府要宣传倡导文明骑行,引导形成保护爱护公共设施的个体意识。企业要积极引导公众参与过程管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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