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一
摘 要:伴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深化,多样化教学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初中物理教学中开展撰写小论文活动,对学生的物理学习具有积极影响。为提高物理教学质量,本文通过经验总结法以及文献资料法等对培养学生撰写物理小论文进行了研究,首先分析了撰写初中物理小论文的意义,然后对撰写小论文的策略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初中物理;小论文;探讨
引言
小论文撰写指的是学生根据相关的物理知识或想象,进行自主探究,以文字的形式阐述自己的观点。在初中物理学习中,通过撰可以促进学生深入探究物理知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有助于物理兴趣的提升。因此,在初中物理教学中,教师应该重视通过组织撰写小论文的方式来提高学生的物理学习水平。
一、物理学习中撰写小论文的意义
物理小论文指的是教师结合教材内容,选择具有探讨价值的问题,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将自己的想法通过小论文的形式展现。在物理教学中开展小论文撰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学生学习物理,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可以提高学生兴趣。撰写小论文的方式较为新颖,学生可以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对问题进行探究,有助于学习热情的激发。第二,可以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小论文的撰写学生结合教材中的知识以及课外资料,独立完成撰写,能够培养学生分析和筛选知识的能力。第三,可以培养学生深入研究的习惯。长期坚持撰写小论文,能够让学生形成遇到问题,深入思考积极探究的习惯。
二、初中物理小论文教学策略
(一)教师应该重视论文的选题
在开展物理小论文撰写之前,教师必须对论文撰写有正确的认知,才能够让小论文式学习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教学需要合理进行小论文的选题。论文的选题需要贴合学生兴趣,应该和学生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同时选题的难易程度应该适中。让学生能够通过小论文的撰写,可以深化知识,学以致用。比如,教师在进行《声音与环境》中区别声音的教学时,就可以给学生布置小论文撰写任务。日常生活中处处有声音,班级中每位学生的声音都是不同的,教师可以以“如何区别声音”为主题,让学生针对音调、响度以及音色等方面对声音进行深入分析,撰写相关论文。
(二)教师应该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课堂中开展物理小论文撰写活动时,教师不应该以自己为中心,应该让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教师需要尊重学生的想法,让学生敢于大胆的表达自己的想法,教师可以进行辅助,但是不要干涉学生的思维。通过这种方式,让学生能够真正的进行自主学习,参与到小论文撰写中来。比如,教师在进行《怎样认识力》中,在课堂中开展“力的作用效果”小论文撰写活动时,有些学生在撰写前,开始进行相关的实验,如用不同的力度拍打桌子、同桌两人之间进行推手游戏等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课堂的纪律,这时教师不应该制止学生,会打消学生的实践热情,影响到小论文的撰写。只要学生没有进行与物理论文撰写无关的事情,教师应该鼓励支持。在学生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如果学生存在疑问,教师可以给予一定的引导。
(三)教师应该培养学生自主查找资料的能力
除了在课堂中针对某一物理知识,开展小论文撰写活动外,教师也可以布置小论文撰写作业,提高学生资料查找的能力。根据相关的物理知识,布置论文撰写符合时代发展要求,能够满足学生学习需要。在双减背景下,要求教师在作业布置方面提质减量,物理论文撰写属于探究性作业,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有积极意义。因此,教师应该重视布置小论文作业。比如,教师在完成《物质的形态及其变化》这一章的教学后,可以让学生以“物态的变化”为主题,自选角度,对物态进行研究,撰写论文。与课堂论文不同,课后作业论文应该增加字数,给学生规定时间,如在一星期之内完成。这样学生有足够的时间查找相关资料,学生可以借助互联网下载关于物态变化的资料,也可以去图书馆查阅相关书籍等等,完成论文的撰写。布置物理论文作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资料查找的能力。
(四)教师应该重视对小论文的评价
教师对学生进行評价,可以激励学生进步,让学生对自己有更加清晰的认知。在物理小论文教学中,教师也应该及时的进行评价,通过科学的评价,促进学生的不断提高。首先,教师在学生完成相关论文的撰写后,可以开展论文评价活动课,学生在活动课程可以分享自己的论文,包括写作过程、探究的方法等等,教师结合学生实际给出合理的评价,让学生对论文进行优化。其次,教师应该搭建论文交流平台,将学生写的论文发布到相关平台上,这样可以得到更多人的评价,同时也可以形成对比,让学生看到自己不同阶段撰写论文的变化。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课改背景下,初中物理论文撰写学习方式受到了一定的重视,有助于学生物理探究能力的提升。因此,教师应该重视这种方式在教学中的利用。
参考文献
[1] 周武林. 促进初中物理深度学习的策略研究[J]. 启迪与智慧:下, 2021(9):117-117.
[2] 冀莎莎, 吉日嘎拉. 开展撰写”小论文”促进初中生物理学习的探讨[J].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7, 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