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 农亦有法

2022-05-30 10:48晋文
中华瑰宝 2022年9期
关键词:精耕细作月令秦汉

千百年来,中国传统农业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农业技术经验,创造出符合自然规律的耕作理论。这些技术和理论是农耕文化的核心与基础,其所承载的农学思想从战国秦汉时期的农业生活中可见一斑。

战国秦汉时期,我国的传统农业得到快速发展,一些农业技术和理念开始出现,主要包括“三才”学说、“三宜”原则和精耕细作理论。这些农学思想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在农业上的应用,主张农业生产需要与自然因素相结合,指导劳动人民进行农业生产,对农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三才”学说

先秦时期,人们已经提出反映农业生态理念的“三才”学说。“三才”指“天、地、人”,一般情况下人们习惯用天时、地利、人和来表述。如孟子就明確指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才”学说可以说是中国传统农学的指导思想核心和总纲。古人将天时、地利(或地宜)、人力(或人和)作为一种分析框架应用到各个领域,这是在长期农业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学说,之后,它又反过来推动了中国传统农业科技的发展。

中国传统农学中关于“天、地、人”关系的整体性论述见于《吕氏春秋·审时》:“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稼”指农作物,是农业生产的对象。而“人”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天”在这里并不具有人格意志,而是和“地”相对的自然界的一部分,其最重要的内容和特征是气候变化的时序性。“地”是与“天”相对的自然界的一部分,它蕴藏着作为人类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来源的动植物资源和矿物资源,又是农作物生长的载体。《吕氏春秋·任地》说:“天下时,地生财,不与民谋。”正是把“天时”的运行和“地财”的生长视为一种自然的过程。“天”和“地”共同构成农业生产中的环境条件。

“三才”学说将农作物与“天、地、人”视为一个整体,在强调农业生产中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客观环境的同时,将人的能动作用提升到与天、地同等的地位,体现出和谐共生的自然观。战国前期,李悝为魏国作尽地力之教,就特别强调农民的勤劳或懒惰对农业生产会产生很大影响。“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一正一反的做法,可以使每亩增产三斗或减产三斗。

作为传统农学的灵魂和核心,“三才”学说在秦汉时期获得了更好的发展。这种发展主要表现在:农业生产要靠天时、地利、人力诸因素的配合和协调,已经成为各个阶层的常识,同时,“三才”学说在农业生产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中得到贯彻并被具体化。当时的农书在讨论农业技术问题时,都强调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和因物制宜的原则,强调要尊重客观规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精耕细作、巧顺物情来取得优质高产,而这正是“三才”学说的具体化。

秦汉时期,“三才”学说逐渐深入人心,成为农业生产中的共识。汉初名相陈平说:“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晁错《论贵粟疏》说:“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思想家扬雄也说:“通天地人曰儒。”各家都重视对“天、地、人”关系的阐述,强调人的力量和作用,反映出秦汉大一统社会经济上升时期人们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和对人类自身力量的信心。东汉末年王符在《潜夫论》中反复强调“天工人其代之”,也正是对这一时代精神的反映。

在西汉农书《氾胜之书》的技术原则中,“凡耕之本,在于趣时、和土,务粪泽,早锄早获”,毫无疑问是以“三才”学说贯穿其中,强调三者相互联系且密不可分。“趣时”就是顺应“天时”,它体现在耕作、播种、施肥、灌溉、收获等各个环节中。“和土”就是为作物生长创造一个结构良好、水分和温度等各种条件相互协调的土壤环境,以充分发挥“地利”,而“务粪泽”则是它的方法之一。无论“趣时”“和土”或“务粪泽”“早锄早获”,都以发挥农民即人的主观能动性为前提。可以说,《氾胜之书》的“耕之本”正是“三才”学说在耕作栽培方面的具体化。

“三才”学说在秦汉时期成熟并被全面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各环节,成为这一时期传统农学继续发展和趋于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

“三宜”原则

“三宜”就是强调天、地、人与物相互间的协调统一,具体为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物制宜。中国古代把“三宜”看作一切农业举措必须遵守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内容,先秦时期的农学已经大体具备。“四时者,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强调农业丰收与否,与耕作能否与时令相宜、能否合理使用土地、能否选择宜于种植的作物品种密切相关。

在农业生产中,因时制宜处于相对突出的地位。《吕氏春秋·审时》提出:种植适时的庄稼长得旺,种植不适时的庄稼长得差。即使茎秆数量相等,适时的庄稼穗实的分量重;脱粒之后,适时的庄稼出产的口粮多。同样多的原粮,舂出米来,适时的庄稼出米多。同样多的米,来自适时的庄稼做成的饭,人吃了会更加压饿。人们认识到天时能决定农业的丰收与否,因而强调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要重视四时。孟子就说过,“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

因地制宜的概念在先秦时期便已形成。《管子·治国》说“五谷不宜其地,国之贫也”,强调根据作物的不同使用不同的土地,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生产。秦汉时期的农学家继承并发展了“三宜”原则。前述《氾胜之书》即根据作物的共性,总结出“趣时、和土,务粪泽,早锄早获”这五项原则。同时,又根据麦、粟、黍、稻等作物的特性和生长要求,提出不同的栽培方法和措施。例如,在蔬菜栽培方面,该书第一次记载了瓠的靠接和瓜、薤、小豆之间间作套种的技术。在水稻栽培方面,该书第一次记载了通过延长或缩短水道来调节稻田水温的技术等。通过《氾胜之书》,可以看到当时已经形成了适应黄河流域中游相对干旱的自然条件的一系列冬麦栽培技术措施。

东汉时期的《四民月令》也体现了“三宜”原则,特别是在因时制宜方面。作为我国第一部“农家月令”,《四民月令》对《礼记·月令》类著作进行了推陈出新式的改造,完成了从“官方月令”到“农家月令”的转换,书中所反映的农事活动比《礼记·月令》要丰富得多。《四民月令》对每月的农业生产,包括耕地、催芽、播种、分栽、耘锄、收获、储藏,以及蚕桑、畜牧、果树、林木的经营等,叙述细致合理,提醒人们注意农业生产的地区性,亦即因地制宜和因物制宜。其中有些生产技术,如“别稻”(水稻移栽)和树木的压条繁殖,为传世农书中第一次记载。无论是《氾胜之书》,还是《四民月令》,其所总结的作物栽培技术都充分体现了因时、因地和因物制宜的原则。

精耕细作理论

精耕细作是一种较为综合的集约型耕种方式,它是以“三才”学说、“三宜”原则为指导,强调利用现有条件,充分发挥人在生产劳动中的积极作用,从而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提高产量的种植方式。

精耕细作的农业技术虽然很早就已形成,但“精耕细作”一词出现很晚,是近代人对中国传统农业技术精华的一种概括,指的是一个综合的技术体系。精细的土壤耕作(这种传统在春秋战国铁器牛耕推广后逐渐形成)是精耕细作的重要内容,精耕细作要求社会有较高的生产力,秦汉时期这种耕作方式更多是在北方地区推广。精耕细作的推广,保障了我国古代农业的产量,为我国古代人口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战国秦汉时期,关于精耕细作的理论阐述很多。如《吕氏春秋·辩土》提出,对不同的土质要采取不同的耕作方法;庄稼的播种要合理密植,“慎其种,勿使数,亦无使疏”。《氾胜之书》主张:“春冻解,地气始通,土一和解。夏至,天气始暑,阴气始盛,土复解。夏至后九十日,昼夜分,天地气和。以此时耕田,一而当五,名曰膏泽,皆得时功。”大意是说,在春天冰冻消解后,土壤疏解。夏至,天气进入炎热时节,地气旺盛,土壤更加疏解。夏至后九十天,昼夜等分,气温与土温接近,所謂“天地气和”。在这个时节耕田,一耕相当于五耕,效力倍增,名为“膏泽”即肥田,都是得天时地利之功。《论衡·率性》也提出“夫埆肥沃,土地之本性也。肥而沃者性美,树稼丰茂。而埆者性恶,深耕细锄,厚加粪壤,勉致人功,以助地力,其树稼与彼肥沃者相似类也”,强调精耕细作可以明显减少上田与下田产量的差别。

这些著作分别从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保墒防旱、中耕除草、增施肥料等方面阐述精耕细作理论,为秦汉时期农业生产由浅耕粗作、广种薄收向精耕细作、少种多收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从农业技术来说,西汉中期赵过的“代田法”和《氾胜之书》总结的“区田法”,都可以看作应用精耕细作理论的典型事例。前者重在防风抗旱和以地养地,后者重在深耕细作、合理密植和施肥灌水等。

精耕细作是中国古代人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自然条件中的不利因素,发挥其有利因素而创造的一种巧妙农艺。“三才”学说是精耕细作最重要的指导思想。精耕细作以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为基础,所有措施都是围绕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单位面积农业用地产品的数量、质量和种类这样一个轴心旋转的。在中国的农业历史上,土地利用率的不断提高离不开精耕细作。精耕细作、“三宜”原则、“三才”学说的三位一体,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农业科学技术的基本特点。

晋文,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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