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性视阈中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战争与和平观

2022-05-30 13:46冯硕
理论观察 2022年11期
关键词:整体性

摘 要:“整体性”范畴作为贯穿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一条重要线索,表明着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历史的基本方法和思维逻辑。马克思恩格斯梳理了人类从原始社会到资本主义的发展历史,揭示了战争的起源和演变。列宁、毛泽东说明了战争与和平的关系,人类摆脱战争实现和平的途径指引,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战争与和平观的守正创新。考察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为我们在整体和平但局部战争不断的国际环境中如何实现真正永久和平提供思路。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整体性;战争与和平

中图分类号:A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2)11 — 0078 — 05

战争伴随着私有财产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和平是战争政治的继续,战争与和平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和平统一战线和建立公平正义的国际关系准则制止战争实现永久和平。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战争与和平的基本观点,有助于我们在当代严峻的国际环境中看清战争的本质,团结一切和平力量,探索人类通往持久和平的道路。

一、战争的起源和演变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了自原始社会早期出现氏族制度后就存在血族复仇和古代部落战争。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及对抗性生产关系的产生,战争变成了统治阶级为实现特定政治目的而进行的掠夺财富和对外扩张的一种有组织的暴力手段。帝国主义阶段以经济垄断和称霸世界为目的必然导致国际战争的发生。同样当代战争仍然是帝国主义霸权政治实现其扩张野心的暴力继续。

(一)原始社会早期出现血族复仇和古代部落战争

氏族是以血缘关系为社会关系纽带结成的基本的、最原始的人类社会组织形式。在私有制、阶级、国家等形式未出现前,一个氏族就是一个完整独立的群落,通过血缘把人们联结为一个紧密相连的整体。人与社会的联系只表现为两点的简单线条:个人—氏族。个体的生产、生活和价值都与他所属的氏族休戚与共。可以说个体稳固地融合在他所属的共同体中。以恩格斯所论述的北美易洛魁人为例,族员们借助血缘关系的连结组成共同生存、生活的基本单位。“不论酋长或军事领袖都不能要求任何优先权;……自由、平等、博爱……是氏族的根本原则。”[1]因此,个体与群体的安全和利益在氏族社会显而易见地高度一致。“同氏族人……在受到外族人伤害时,要帮助报仇……凡伤害个人,便是伤害了整个氏族……。”[2]这导致被害者所属的群体在实施血族复仇时,成员没有自我利益折损或生命丧失的概念,采取约定俗成的行为方式来力图实现复仇目标。起初是道歉赠礼调解,不成则指定复仇者追寻行凶者将其杀死。

在蒙昧时代高级阶段继续成长的氏族制度到了野蛮时代低级阶段迎来了发展的全盛时期。这时氏族公社对内仍然按照共同认可的习惯法调节氏族成员和氏族间的矛盾纠纷,即上文所论述对侵犯进行报复的“血族复仇”。对外则用战争办法解决部落间的侵犯和冲突。以美洲印第安人为例,随着最初氏族人口的增殖,这个氏族又分裂为几个女儿氏族,于是每三四个或更多数量的女儿氏族组成一个特殊的集团即胞族,同时几个胞族就古典形式来说联合成为一个部落。部落实行共产制土地是全部落的财产,成员都是平等自由的,有面积较小的园圃供家户暂时使用,这导致随着人口的增长就无法保障每个人均使用土地,而进行征服战争扩大已经不足的领土完成移民才能解决这种问题。以夺取赖以生存的客观条件即是关于部落战争的起因和特点。恩格斯指出北美易洛魁人部落间发生战争,军事活动多由若干优秀战士组织,这些志愿战士发起一个战争舞蹈,部落成员参加舞蹈就等于宣告加入了队伍,出征便即刻形成。同时志愿战士也担任本部落领土面临侵犯时的防卫任务。这是原始部落组织战争的大致情形。

(二)原始社会后期形成私有制和阶级,部落战争演变为掠夺性战争

氏族公社时期土地和获取食物的工具等主要生产资料是公有的,住房、牲畜、小船也都是公有的劳动产品。而野蛮时代中期阶段后期则形成生产资料个人排他性占有的私有制。在这一阶段得益于狩猎工具技术的进步和经验的积累,人类捕捉的动物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多,有些便被驯服饲养形成日益繁殖扩大的畜群,人类有了新的增长迅速的财富来源。特别是经过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即游牧部落从采集和渔猎的攫取经济中分离出来,具有实物货币职能的牲畜及其衍生物如乳制品、肉类、兽皮、羊毛等成为部落间商品交换的媒介。畜群的私有化使私有财产快速膨胀份量超过共同财产,此后,自然形成的以血缘为联结的氏族共同体缓慢消亡,在財富积累的必然中私有制发展起来了。

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实行平均分配的共产主义生活阶段,人类生产力极其落后,没有剩余产品,没有人具有占有他人的劳动产品的条件,当然也没有阶级分化的可能。原始社会后期生产力较之前阶段的较快发展和丰裕剩余产品的出现为阶级产生提供了物质前提,换而言之,这个时期具有了一部分人无偿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剩余产品的可能性。超过日常需要的剩余劳动产品的出现使部落间的交换频繁进行,劳动力成为生产剩余产品的源泉,俘虏不是再被杀(保留下来就是保留了劳动力)而成为创造财富的工具,即奴隶。社会分工的出现——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劳动取代以氏族为单位的集体劳动,私有制的发展——原来氏族公社所有的生产资料逐步为家庭占有的私人财产,两者构成阶级产生的直接原因。“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也就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3]

在野蛮时代低级阶段发生的氏族、部落间的暴力冲突是对所遭受的侵犯进行报复,或为了争夺领土生存权。但在野蛮时代中级阶段后期,人的生产力提升所能生产的产品超过了基本需求,这就使氏族或部落生活有一定的富裕程度。这一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剩余产品的出现私有制和阶级便产生了,这就需要吸收外面的劳动力到氏族或部落中来,“公社本身和公社所属的集团还不能提供多余的可供自由支配的劳动力,战争却提供了这种劳动力。”[4]于是先前部落对部落的战争,逐渐转变为在陆上和海上为掠夺积聚财宝、家畜和奴隶而不断进行的抢劫,并且这种抢劫也被视为一种比劳动更容易更光荣的正常营生。因此随着私有制和剥削者、被剥削者的出现而产生的早期阶级战争即是掠夺性战争。

(三)现代社会的战争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

马克思、恩格斯通過对私有制和阶级的分析正确地揭示了战争产生的根源问题。他们指出,战争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上产生的不可调和的经济利益对抗,唯有消灭阶级才能消灭战争。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5]。

至于现代概念上的战争,列宁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基础上,结合19世纪末20年代初的社会发展,提出了帝国主义战争根源理论,论证了自由资本主义发展进入到了垄断资本主义,资本主义来到了最高和最后的阶段——帝国主义。帝国主义阶段垄断代替自由竞争,但并没有消灭竞争,各利益组织为了能长期获得巨额的垄断利润反而使竞争更加尖锐激烈。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尖锐的竞争中,受限于国内资本主义生产过剩,民众有效需求不足,垄断资本家受资本增值本性的驱使迫切需要更大的投资场所、原料产地和商品倾销市场。于是解决这些矛盾促使垄断组织必须超出单个国家的狭隘范围向外扩张,通过强国对弱国的奴役、掠夺和殖民进行残酷剥削。因此帝国主义的经济本质决定了垄断资本从经济上瓜分世界,必然进一步发展到武力侵略落后地区、占领殖民地从领土上瓜分世界。

现代战争不仅表现为帝国主义对落后国家的殖民压迫,也表现为帝国主义国家间激烈争霸。列宁明确了经济和政治发展不平衡是资本主义发展的绝对规律,新旧资本主义列强的力量差距与海外收益的极不匹配必然使新兴帝国主义国家发动重新分割实力范围和世界市场的争霸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充分证实了列宁的观点,为了获得更多的殖民地和海外市场,德国必然走上通过战争挑战现行秩序的道路,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主要策源地。因此“资本主义愈发达,原料愈缺乏,竞争和追逐全世界原料来源的斗争愈尖锐,那么占据殖民地的斗争也就愈激烈”[6]。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和掠夺原则本质决定了他们必须为获得更多海外暴利争夺殖民地和市场资源,而除了战争可以达到在这一目的外不可能设想其它的途径。

当今世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进入金融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跨国公司作为新的金融寡头代表着国际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它们通过资本输出和全球性扩张,经济剥削掠夺和政治控制不发达国家,形成一种新形式的殖民地。这种没有殖民地的殖民主义也必然在经济手段达不到目的的情况下诉诸于武力和战争。

二、战争与和平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在各自的历史背景下,结合时代特征分别基于不同的视角分析战争与和平的关系。

(一)马克思、恩格斯:战争与和平是私有制基础上的必然社会形式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只要依然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战争就是绝对无法避免的,即私有制引起并将永远引起战争;只要在社会的生产方式和交往形式中存在不同经济地位和物质利益的阶级,只要有将人作为工具和手段的人剥削人的现象存在,战争就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战争是私有制直接、客观和必然的发展,战争产生的根源即不同阶级以及阶级集团由于利益的对立引起的冲突。恩格斯还指出,许多阶级斗争事实上是在宗教的标志下进行的,以虔诚、狂热的宗教思想作为旗帜的宗教战争也根本是为了极其明确的物质的阶级利益而进行的。早在中世纪,被压迫农民的起义总是借着宗教信仰的借口,将实实在在的现世利益隐蔽在宗教狂热的外衣下。那这就没有改变战争的根源:只要有社会地位不同的利益相互对立、相互冲突的阶级存在,阶级之间的战争就不会熄灭。因此战争不是基督教牧师所认为的与爱国主义、博爱相悖的“罪恶”,而是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一切阶级社会的一个不可避免的阶段,它与和平一样,也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合乎规律的形式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战争与和平作为非偶然社会历史现象,是一切社会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人们是在特定的社会政治条件下创造自己的历史,其中归根究底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经济,一系列起源于十分明确的物质利益对抗的经济和政治的冲突经过不断的重复、积累、扩大和激化,最终就必然演变为一个阶级拿起武器反对另一个阶级的斗争。

(二)列宁:和平是战争政治的继续

列宁严厉批判所谓的帝国主义和平,即资产阶级和平主义者鼓吹的出现帝国主义战争向帝国主义和平转变的情形,即资本主义统治下的永久和平。列宁认为不经过社会革命而获得的和平是极具欺骗性的虚假和平,如果不推翻资产阶级剥削统治,不摆脱资本的桎梏,那么和平也只能是帝国主义战争的变体,是掠夺战争的继续。

列宁明确指出,帝国主义列强或长或短的休战,必然会产生以新的形式和更加残酷的民族压迫为基础的和平。这种所谓的和平将会造成各国国内的反动势力的加强,对亚非拉落后国家的奴役和掠夺的加深,帝国主义国内军备竞赛的加速等等。他认为,在帝国主义战争的条件下,和平是战争的喘息时机,那些将和平希冀于资产阶级的主动奉献上的想法是极其愚蠢和天真的。尽管当时争取真正和平的斗争已经开始,但这个斗争无疑是困难的。列宁主张实现永久的、民族的、光荣的和平,必须是用革命的办法,推翻资产阶级政府,赢得社会主义胜利和实现持久和平。而其他不经过社会革命取得的任何和平是对工人阶级最大的欺骗。当今时代仍是帝国主义占主导的时代,战争的根本目的对帝国主义而言,即保证有利于垄断资本扩张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的运行。所谓“战争”,就是要打击那些想要独立自主不肯纳入资本主义体系的国家;所谓“和平”,就是维持有利于资本掠夺和经济剥削的国际经济体系。

(三)毛泽东:战争与和平是相互转化的

毛泽东从哲学角度给出了两者关系的阐明: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战争与和平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并且能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共同构成了急剧动荡与相对平静两种社会状态相互交替运动的历史发展过程。一方面,战争与和平在一定条件下互相对立。在阶级社会中,战争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而对立的两阶级又并不总是通过战争形式解决物质利益冲突,因而在阶级社会中仍然会有和平时期。另一方面,战争与和平又是统一的,战争与和平都无法孤立地存在,假如失去与其对立的矛盾一方,那么自己这一方也随之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条件;战争与和平互相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毛泽东指出,认为战争与和平这两个现象只是毫无联系和互相排斥的,不能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的形而上学的观点,是根本错误的。“和平时期不酝酿战争,为什么突然来一个战争?战争中间不酝酿和平?为什么突然来一个和平?”[7]毛泽东通过国共两党关系发展说明这一观点,1924-1927年是国共合作的和平局面。之后,由于四一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国共合作破裂转化为十年内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内战在中国共产党积极倡导并促成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下停止,两党一致对外。但随着抗日战争的结束,国内的短暂和平在蒋介石重新发动反人民的内战中又转化为战争。直至国民党反动政权被推翻,解放战争取得胜利,新中国的建立使国内出现了新的和平。因而,和平时期酝酿战争,战争不可能无休止地打下去其中也必然酝酿着和平,这里所说的“酝酿”,也就是为二者互相转化准备条件。

三、摆脱战争实现和平的途径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坚定对战争与和平的态度——不消灭阶级,不建立社会主义,就不可能消灭战争。因此人类社会摆脱战争实现和平是一项长久而艰巨的过程,经典作家们对此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一)通过无产阶级革命结束资本主义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为了实现持久的真正的和平,就必须铲除战争产生的根源,即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实现阶级和国家的消亡,建立起新的社会。因此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肩负着摧毁资本主义旧秩序的任务,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另一种意义上也具有铲除战争根源,最终实现永久和平的历史使命。

马克思认为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普遍规律,主张无产阶级应自觉将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发展为暴力革命,打碎旧的军队、法庭、监狱等专政机关国家机器,建立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马克思、恩克斯明确宣告:“共产党人……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8]。后继者列宁也持这样的观点,认为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总是采取暴力血腥的武装镇压顽强地维持着他们的统治迫使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不得不拿起武器进行暴力革命,明确表明通过资本主义雇佣奴隶制度不会自行瓦解,通过和平的、改良主义的方式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设想是幼稚无知的幻想。只有通过武装起来的革命的暴力去战胜残酷镇压民众的反革命的暴力,才能砸碎无产阶级身上的枷锁镣铐,才能粉碎悬挂于无产阶级头顶的绞刑架,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彻底推翻,才是避免战争的最有效途径。

无产阶级革命也要善于利用和平斗争的方式。暴力革命作为旧社会和旧制度的解决手段其地位不可动摇,但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在工人的流血斗争中也分析了和平斗争同样也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重要方式。主要发生在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国家的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以后,马克思、恩格斯对工人在革命运动中积极争取普选权和部分议会权力的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无产阶级利用和平手段争取更多工人权益,改善工作环境给予了极大支持。他们在晚年敏锐地关注到资本主义在民主法制和统治手段等方面出现的新变化,认为在暴力革命之外各国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依据国情探索灵活多变的斗争方式,马克思、恩格斯将暴力革命和和平斗争对比分析把和平夺取政权的方式提到了革命策略的高度,认为其也是无产阶级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1895年3月,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恩格斯为马克思《1848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撰写了导言,他明确认识到社会主义胜利的艰巨和长期性,强调了普选权和资产阶级议会民主的重要性。

(二)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为争取和平联合行动

各国工人阶级政党在此起彼伏但却收效甚微的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日益认识到联合力量的重要性。恩格斯主张,为了遏制战争爆发维护世界和平这一共同目标的实现,各国的无产阶级必须采取协调团结的态度,在广泛的工人阶级国际主义指引下,制定共同的国际政策,联合成一支团结有力的大军。无产阶级应坚决揭露和反对以奴役和压迫弱小民族、侵略别国领土和主权为目的非正义战争,坚决反对军国主义野蛮血腥行径,努力团结各国爱好和平的人民群众,才能有效地净化利于战争因素滋长的社会环境,达到消除战争危机的目的。反之,若各自为政不相互配合不考虑全局,则会一盘散沙,那么维护世界和平将会成为空谈,也会严重危害世界范围内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正义进程。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列宁目光尖锐地看到由战争造成的帝国主义国家内部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主张各国工人应抓住时机变帝国主义战争为国内战争,加速本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据此他号召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在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旗帜下为不分民族的整体利益拿起武器推翻本国资产阶级的统治。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热切希望全世界特别是欧洲的工人能够行动起来,以支援俄国壮大社会主义国家的阵营。因为在资本已跳出狭隘的民族国家范围的时代背景下,各国无产阶级只有坚持世界范围内整个无产阶级的整体利益,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民族利益。

在21世纪冷战的两极格局下,毛澤东既认为存在着新的战争的危险和根源,同时也指出新的世界战争是能够避免的,即只要全世界共产党能够将一切可能的和平力量团结起来,并使之获得更大的发展和凝聚力。毛泽东在1956年召开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指出不断发动战争搅乱世界和平的仅仅是少数帝国主义国家中的依靠侵略获取暴利发财的垄断资本集团,而中国和世界各国的人民都渴望爱好和平。因此毛泽东指出了争取世界持久和平的方向:“我们必须进一步地发展同社会主义阵营中各个兄弟国家的友好合作,并且同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加强团结”[9]。毛泽东还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个世界”划分的理论,指出世界不安宁的根本原因在于作为第一世界的美国和苏联之间的争霸,主张要联合第三世界,即长期遭受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剥削和压迫的广大亚非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争取第二世界,即处于美苏两个大国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曾侵略其他国家但目前想摆脱超级大国控制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毛泽东提出的为争取世界和平制止新的战争,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广泛契合的国际反对霸权主义统一战线时至今日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三)以进步正义的国际关系准则规范调解国家行为

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资本主义时代下,近代国际法从内容到形式都有了巨大的发展,在解决国际争端和促进国家间和平交往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这个时期的国际法适用主体仅仅是欧洲资本主义列强,表现为协调资本主义国家间的关系并作为列强对外侵略扩张的工具。马克思、恩格斯有力地抨击了欧洲列强道貌岸然的强盗行为,强调为减少和消除国家间的冲突和战争,必须有以进步公平的国际法原则约束和调节国家行为:所有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有捍卫民族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国家主权以及主权平等;坚决反对列强恃强凌弱以利己态度动辄干涉弱小国家内政;严厉批判列强以武力强权的霸道行径强加给弱小国家的不平等条约,主张遵守平等自愿基础上合法有效的条约。

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认识到“社会主义将首先在一个或几个国家中获得胜利,而其余国家将仍然是资产阶级或资产阶级前期的国家”[10]。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两种社会制度同时存在,据此列宁首次提出争取不同制度国家实现和平共处的政策思想。包括一切国家不论国土面积大小国力强弱平等自主和国家间互不干涉的原则,通过谈判和其他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等。

中国坚持和深入了列宁的和平共处思想将其高度概括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多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符合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已被广泛采用。实践证明,如果遵循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发展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甚至曾经是敌对的国家也可能建立友好交往、惠及双方的外交、经济关系。在现代国际关系中,“大家庭”方式、“集团政治”等都是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经常采用以划分势力范围、封闭排他的手段,都会带来矛盾激化国际紧张局势,潜藏着引发战争的危险。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反映了“和谐世界”的理念,以此原则为基础实现各国之间的尊重合作、互利共赢,无疑是遏制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最具现实性的普世选择。

四、結语

马克思主义认为,战争不是自然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原始社会早期的战争是不带有政治目的复仇或争夺生存权的斗争。随着土地公有的原始氏族制度的消亡和阶级社会的形成,必然导致对立阶级的矛盾冲突不断重复、积累、扩大和激化,最终就演变为一个阶级拿起武器反对另一个阶级的斗争。战争从未远去,当今世界的所谓“和平”,也是在帝国主义主导下维持有利于资本掠夺和经济剥削的国际经济体系。我们既要认识到列宁指出的和平是战争政治的继续,结合利用暴力革命和和平斗争实现社会主义胜利;也要掌握毛泽东主张的战争与和平具有相互转化的关系,在世界范围内扩大积累有利于和平的团结因素。

〔参 考 文 献〕

[1][2][3]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96,94,180.

[2]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94.

[4]恩格斯.反杜林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191.

[3]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180.

[4]恩格斯.反杜林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191.

[5]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62.

[6]列宁.列宁专题文集·论资本主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70.

[7]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348.

[8]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65.

[9]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85.

[10]列宁全集(第28卷)无产阶级革命的军事纲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88.

〔责任编辑:侯庆海〕

收稿日期:2022 — 11 — 08

作者简介:冯硕(1999—),女,山西运城人,202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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