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 文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孔臧集”之目见于《隋志》小注和《两唐志》著录,就其两卷本的容量而言,该集收录了一定数量的孔臧创作的诗文作品。孔臧的作品,《汉志》著录有儒家类十篇和赋类二十篇,还有《连丛子》提到的“别不在集”的四篇赋作(以下简称“四赋”)以及两篇书信。大致唐末集子散佚不传,流传至今的仅《连丛子》里的六篇作品。孔臧作品和作品集呈现出一定的官修目录史地位,而在文学批评史里却是“缺席”的情形,现所见资料基本找不到有关孔臧作品的评论(1)唯班固的《两都赋序》提到“故言语侍从大臣,若司马相如……公卿大臣御史大夫倪宽、太常孔臧、太中大夫董仲舒、宗正刘德、太子太傅萧望之等时时间作。或以抒下情而通讽喻,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容揄扬,著于后嗣,抑亦雅颂之亚也。”评论了包括孔臧赋在内的诸家赋作的风格。,所以今之文学史著述也就没有孔臧的“身影”。孔臧实际上是观察秦汉之际的赋作演变发展的关键一环,他所创作的四赋被认为是“西汉诗赋分途过渡期间的作品”[1],具有重要的文学史意义。兹从孔臧生平事迹的再讨论入手,结合四赋的创作和赋体性质的界定,再行观察汉赋发展史的细节,如以畋猎为主题的汉大赋书写结构的模式化,还有秦代杂赋的因素、影响及其所代表的北赋文学流脉在汉初赋文学创作中的播迁。
孔臧的湮没不彰,除作品集不传外,还有个人生平事迹难于征实和四赋疑为伪作两方面的原因。
孔臧其父名聚,《汉志》小注称孔聚“高祖时以功臣封,臧赐爵”,《孔丛子》将“孔聚”写作“孔彦”,日人冢田虎认为“彦当作产”(2)参见傅亚庶《孔丛子校释》,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457页。。按《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云孔聚“以执盾前元年从起砀,以左司马入汉,为将军,三以都尉击项籍,属韩信,侯。”颜师古注云:“前元年,谓初起之年,即秦胡亥元年(前209)。”至高祖六年(前201)封侯,三十年即文帝九年(前171)卒,距离起事之年已逾三十八年。假定孔聚起事在二十岁前后,则至少应在三十岁前孔臧已出生,生年即孔聚封侯左右,此可视为孔臧生年的至早上限(3)《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即将孔臧的生年系在约前201年,就是高祖称帝、孔聚封侯之年。。按四赋里的《鸮赋》有“咨我令考,信道秉真”句,孔颖达疏云:“父没称考,若散而言之,生亦称考。”推定“令考”当指尚在世之时的孔聚,孔臧向其父咨问鸮出现的征兆,则该赋当至迟创作在文帝九年。《连丛子·叙书》认为四赋“似其(孔臧)幼时之作也”,虽然是推测的语气,但为考察四赋的作年提供了大致范围。按该推测的依据可能是《杨柳赋》中的“意此杨树,依我以生。未丁一纪,我赖以宁”句,大概句意指柳树之植在孔臧生年之时,至作赋时还不到十二年,意即孔臧还不满十二岁。《礼记·曲礼》称:“人生十年曰幼。”孔颖达疏云:“成童,谓十五以上。”则四赋创作在孔臧十岁至十五岁之间,以《鸮赋》创作在文帝九年推算,则孔臧生年的上限是高后吕雉二年(前186),下限是高后七年(前181)。高后时,孔聚应该至少在四十岁上下,孔臧出生在此范围内是合理的。又按《鸮赋》有“昔在贾生,有志之士,忌兹鹏鸟,卒用丧己”诸句,贾谊的《鸟赋》创作在文帝六年(前174),距离《鸮赋》创作的下限文帝九年仅相差三年,似与“昔在”表示较久之前的语意相矛盾。或职此之故,有研究者将孔臧的生年系在文帝前元二年(前178)左右,卒年系在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左右[1],进而考证孔臧四赋成篇于文帝前元十六年(前164),当时孔臧不满十五岁[1],倒是比较符合“昔在贾生”的语意。但这又与“咨我令考”所透露的《鸮赋》至迟创作在文帝九年相抵啎,“昔在”也有可能指“之前”“此前”“不久前”之类的意思,倘此理解成立,“昔在贾生”反倒也可以进一步佐证《鸮赋》的作年下限是在文帝九年。限于材料,孔臧的生年不太容易厘清,笔者倾向于认为孔臧出生在高后时,创作四赋时在文帝九年或此前的几年内(《鸮赋》有“季夏庚子”句,又《蓼虫赋》有“季夏既望”句,推断此两赋当创作在同年)。若按孔臧卒于元朔三年国除后的数年间,则其得年在六十岁上下。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载,文帝九年,孔臧袭父爵为蓼侯,武帝元朔二年(前127)为太常(4)《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称“元朔三年,侯臧坐为太常”。,三年(前126)“坐南陵桥坏衣冠道绝免”。《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则称:“南陵桥坏,衣冠军不得度,国除。”《索隐》云:“案《孔藂》云:‘臧历位九卿,为御史大夫,辞曰:臣经学,乞为太常典礼。臣家业与安国,纲纪古训。武帝难违其意,遂拜太常典礼,赐如三公。臧子琳位至诸侯,琳子璜失侯爵。’此云臧国除,当是后更封其子也。”根据上述记载,知孔臧在任太常之前担任过九卿和御史大夫,出于“纲纪古训”的用意而乞任太常。孔臧的《与侍中从弟安国书》于此可见一斑,云:“忿俗儒淫辞冒义,有意欲校乱反正,由来久矣……每独念至此,夙夜反侧。”陈直《史记新证》则有另一层分析,称:“西汉初功臣后裔多官太常……盖太常掌管乐工万余人,及弛刑徒、各陵寝土地。而三辅陵寝地所在之县令长皆由太常举奏任免,其职权在九卿之上,汉廷因用为酬报旧勋臣之特例。”遗憾的是,孔臧因“南陵桥坏,衣冠军不得度”而罢职并除国。到底是何内情严重到作为勋臣之后的孔臧被免职呢?《史记》《汉书》均语焉不详。清人赵绍祖的《读书偶记》称南陵乃薄太后所葬之陵,“故南陵桥为庙中衣冠月出游之道”。所谓“衣冠军”可能是专门护卫参与南陵祭祀人员的羽林军,此次祭祀因桥坏不通而致孔臧落得个罢职国除的悲惨境地。然《史记·儒林列传》又载有公孙弘与太常臧、博士平等议,据《汉书·武帝纪》该议在元朔五年(前124),与元朔三年已免太常职矛盾,梁玉绳《史记志疑》称“当阙所疑”。据《史记索隐》“更封其子”之说,推测乃孔臧在国除后又“更封”,未必至其子时更封,否则何来元朔五年以太常之职与公孙弘等议置《五经》博士弟子。大概元朔年间,孔臧卒。《文选·两都赋序》李善注引孔臧集云:“臧,仲尼之后,少以才博知名,稍迁御史大夫,辞曰:‘臣代以经学为宗,乞为太常,专修家业。’武帝遂用之。”“辞曰”云云与《索隐》引《孔丛》(所引内容见于《连丛子·叙书》)略有差异,但基本相合,推定孔臧乃孔子后人,但应未曾居曲阜。此可证以《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称孔聚在砀起事,后又被封为蓼侯,《索隐》称蓼为“县名,属六安”,在淮南一带。孔臧世以经学为家业,又作赋,属于典型的经学家兼文学家身份。以上便是根据有限的材料所钩稽出的孔臧生平大略,但仍有相当的不确定性,这种恍惚闪烁的身份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孔臧文学史地位的书写。
四赋载于《孔丛子》里的《连丛子》,《连丛子》有《叙书》篇云:“在官数年,著书十篇而卒,先时尝为赋二十四篇,四篇别不在集,似其幼时之作也。”“著书十篇”即《汉志》儒家类著录的“太常蓼侯孔臧十篇”,赋二十四篇除去不在集的四篇计二十篇,即诗赋略著录的“太常蓼侯孔臧赋二十篇”。因为此四篇刊落在本集之外,故收在《连丛子》里,反而保存下来。前人对《孔丛子》的成书存在一些质疑性的意见,如《四库全书总目》称:“(《隋志》)序录称《孔丛》《家语》并孔氏所传仲尼之旨,则其书出于唐以前。然《家语》出王肃依托,《隋志》既误以为真,则所云《孔丛》出孔氏所传者亦未为确证。”[2]770今人罗根泽《诸子考索》之《孔丛子探源》亦有详论,力证《孔丛子》和《连丛子》属伪书。故学界质疑《叙书》篇记载的可靠性,对此四赋是否属孔臧作品也存疑。笔者认为,在缺乏文献硬证据的情形下,不宜轻易否定四赋的孔臧著作权,这就牵涉到如何认识《叙书》篇的性质。《连丛子》编定在曹魏时期(采纳罗根泽《孔丛子探源》的意见),它本身并非伪书,是经孔臧后人续有编辑而至曹魏时期最终编定成书。清人周中孚即云:“(《连丛子》)下篇载汉元和间(84—87)孔僖,延光间(122—125)孔长彦、季彦之事,则《连丛》亦非孔臧撰矣。是书实东汉时孔氏后人所裒集而不著名氏者,然亦古笈也。”[3]487这种续有编辑的性质或正是该书被称为“丛”的原因,“盖言有善而丛聚之也”(赵希弁《读书附志》之语)。《叙书》篇正是编者为《连丛子》撰写的一篇叙录性质的文章,相当于“序”[4]91。
《叙书》篇明确提到当时存在孔臧作品集编本,该集亦应编在曹魏时期,而绝非西汉时所编。姚振宗关于“孔臧集”的性质有过一段模棱两可的论述,云:“案《孔丛子》《连丛子》皆作于魏时,其言四篇‘别不在集’,则其在集者即《七略》《艺文志》所载赋二十篇,魏时孔臧集如此也。由是证知西汉人之集,有即据《诗赋略》所载以为别集单行者;亦有不尽为赋,诸体皆有,如刘中垒所录东方朔集。而《诗赋略》五篇,则汉时一大总集,合之为总集,分之即为别集,孔臧集其一也。”(5)参见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二十五史补编》本,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5674页。一方面称“魏时孔臧集”,一方面又称孔臧集乃《诗赋略》时代的“西汉人之集”,实际别集之编萌芽于东汉,形成于魏晋时期,应将孔臧集视为曹魏时所编为宜。《隋志》小注著录的南朝梁时流传的两卷本孔臧集,及《两唐志》著录本,虽不能确定即为《叙书》篇里的孔臧集,但应存在一定的渊源关系。从曹魏至唐代流传的孔臧集,除载有赋二十篇外,还应载有儒家类十篇,胡应麟即认为:“盖梁所谓孔臧集即《汉志》儒家十篇。”(《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李善注引了孔臧集里的一段话,从引文的性质可以判断出自该集的集序,大抵隐括《连丛子·叙书》所云而成篇。孔臧集亡佚不传,讨论孔臧的文学史意义主要从分析他的四赋入手。学界讨论四赋的文学史价值,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检视四赋在汉赋发展史上的地位。如韩晖认为,“孔臧的‘幼年’之作更接近于荀赋和秦杂赋”,“对汉赋,尤其是汉大赋的发展还是起了很大作用,为汉大赋体制的形成提供了可行的发展模式。论及汉大赋的形成,我们不能光提枚、马,还要注意到这种模式的启范者”[5]。其二是讨论四赋的文体学意义。如孙少华认为,四赋属于四言诗体赋,“上承四言诗,下启四言赋,是诗、赋分途之间的过渡文体”[6]。兹重新细读作品,结合四赋的创作来申述四赋的赋体性质,并进而讨论四赋与秦杂赋及汉赋之间的关系。
先来谈《谏格虎赋》。该赋是一篇以畋猎为主题的赋作,围绕两个人物即亡诸大夫和下国之君的对话而展开,最后以亡诸大夫的讽谏言辞致下国之君羞愧而结束。它的情节安排依次为:虚构的使者出场→与出使对象的对话→畋猎场景→使者的讽谏→出使对象接受讽谏,该创作模式与司马相如的《子虚上林赋》极为相类。推断《子虚上林赋》的创作,或直接受到了该赋的影响,或受到该赋所营造的汉畋猎赋创作模式化书写结构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两篇赋作之间存在用词与句式表达的相近书写。如“帝使亡诸大夫问乎下国,下国之君方帅将士于中原”,“亡诸大夫”与《子虚赋》里的“亡是公”在称名方式上极为相类,都是表示无此人的意思,乃虚构假托;再者《子虚赋》也是“楚使子虚使于齐”的相近句式表达(单下划线所示)。又如该赋“手格猛虎”句,《子虚赋》作“于是乎乃使剸诸之伦,手格此兽”;该赋“于是分幕将士,营遮榛丛,戴星入野,列火求踪,见虎自来,乃往寻从。张罝网,罗刃锋,驱槛车,听鼓钟”句,《子虚赋》作“于是乎乃使剸诸之伦,手格此兽……阳子骖乘,纤阿为御,案节未舒,即陵狡兽。蹴蛩蛩,辚距虚,轶野马,车惠陶马余,乘遗风,射游骐”,可以看到用语相近(单下划线所示),句式表达亦具有相近性(双下划线所示),均为四字句和三字句迭相为用,凸显畋猎过程中的紧张节奏。其次是两篇赋作之间存在语意表达的相近书写。如该赋云:“今君荒于游猎,莫恤国政,驱民入山林,格虎于其廷,妨害农业,残夭民命,国政其必乱,民命其必散,国乱民散,君谁与出,以此为至乐,所未闻也。”批评下国之君的“荒于游猎,莫恤国政”,表达讽谏的用意。《上林赋》则云:“且二君之论,不务明君臣之义,正诸侯之礼,徒事争于游戏之乐,园囿之大,欲以奢侈相胜,荒淫相越,此不可以扬名发誉,而适足以贬君自损也。”同样是讽谏之意。再如该赋云:“于是下国之君乃顿首曰:臣实不敏,习之日久矣,幸今承诲,请遂改之。”下国之君接受讽谏,表现出悔过之意。《上林赋》则云:“于是二子愀然改容,超若自失,逡巡避席,曰:鄙人固陋,不知忌讳,乃今日见教,谨受命矣。”子虚和乌有先生同样是有所悔悟,具有相近的语意表达。另外,用词尽管不同,但语意却是相同的(如波浪线所示),这都可以看出两赋之间的相似性。平心而论,《谏格虎赋》的情节内容相对简单,创作线条也显得比较粗糙,具备幼时习作的特点。《谏格虎赋》布局谋篇的书写结构即情节的安排,却基本为《子虚上林赋》所因袭,只是司马相如的创作更加铺陈而已,在情节安排上并没有明显的突破。单就此而言,《谏格虎赋》的作年肯定要早于《子虚上林赋》,是汉大赋发展史上的一篇预演性的作品。司马相如的汉大赋创作成就不是“平地一声雷”,而是建立在前人筚路蓝缕的基础上,从此角度来讲,《谏格虎赋》虽然体量小,其赋体性质却仍属于不折不扣的汉大赋范畴。
接着谈《杨柳赋》。该赋在句式上相较于《谏格虎赋》要整齐一些,基本上是四六句式,而以四字句为主,六字句的插入似乎只是为了疏荡行文的节奏,不像《谏格虎赋》那样属于散体化的句式。枚乘创作有《柳赋》,句式同《杨柳赋》,它们都属于同类性质的咏物赋作品。咏物赋的前身可追溯到荀子《赋篇》,《杨柳赋》和《柳赋》继承了《赋篇》的句式,但创作旨趣由寓物说理转向了寓情适意,在汉赋发展史里体现的绝不是南方楚辞体赋作的流脉,赓续的还是北赋的文学传统。《杨柳赋》的寓情适意,一方面是柳树的“多阴可凉”而令人觉得“物有可贵”,另一方面则是在柳荫下聚集朋友同好,“饮不至醉,乐不及荒”的怡然自乐。赋中写了酒宴特别是行酒令的情节,很有趣味,云:“论道饮燕,流川浮觞。殽核纷杂,赋诗断章。合陈厥志,考以先王。赏恭罚慢,事有纪纲。洗觯酌樽,兕觥并扬。”其中的“合”疑为“各”之讹误。宴中采取赋诗的方式各言己志,以先代君王作为行酒令的主题,答不上来者则罚酒。
该赋的创作与饮宴行酒令有着密切的关系,无独有偶,北大藏有秦简《酒令》(拟题),可据以观察《杨柳赋》寓有酒令的创作。该《酒令》书写在三枚简牍上(见图1 ),伴随着一枚行酒令的木骰一起出土,文物的属性界定了该篇作品的性质,即服从于饮酒功能的酒令辞,但若从文辞本身来看则又是诗赋类的作品。该秦简中的竹牍所录者(如图1所示),云:“东菜泾桑,可以食蚕。爱般适然,般独安湛,食般已叔子湛,宁见子般,不见子湛?黄黄乌虖,吾兰林。”(6)释文参据李零《北大藏秦简〈酒令〉》,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第17页。所录文辞是固定的四字句式,以采桑喂蚕起句,以下是般和湛两人的行酒令,这种写法是典型的《诗经》“兴”体。印证当时的酒令辞创作,仍不脱以《诗经》为代表的歌颂、赋诗一类的写法,故此类酒令辞完全可视为四言体诗。但同时也可视为赋,即酒令辞如果不在酒桌上歌唱,表演的功能退化,而仅是行令答诵,那么赋的属性便凸显出来。现存荀子的《赋篇》以及扬雄的《酒赋》都是四言句式,虽以“赋”名篇,但同时也符合诗的节奏,称以“诗”也无不可。酒令与诗和赋的关系,诠释了班固所引述的两个论断,即《两都赋序》所说的“赋者,古诗之流也”,及《汉书·艺文志》所称的“不歌而诵谓之赋”。从秦简《酒令》回观《杨柳赋》里的酒令书写,便可豁然开朗,前半部分的柳树的描写就相当于“起兴”,为后面的酒宴行令起兴,不过是一篇文辞扩大化的秦简《酒令》而已。
再来谈《鸮赋》和《蓼虫赋》。《鸮赋》通篇都是四字句式,具有古诗的节奏,有学者称之为四言诗体赋[6]。赋中的“昔在贾生”“咨我令考”两句提供了考证该赋作年的线索,即至迟作于文帝九年。贾谊的《鸟赋》如果去掉用于舒缓语气的“兮”字,也是多为四字句式,尽管作于长沙又有“兮”字句,文学史多以受到骚体赋影响的赋作视之,其实还是北赋的“里子”,体现的并非南方骚体赋的属性,所以《文心雕龙·诠赋篇》称“秦世不文,颇有杂赋……贾谊振其绪”。该赋在创作上有些地方模拟了《鸟赋》,如“季夏庚子,思道静居。爰有飞鸮,集我屋隅”,《鸟赋》作“单阏之岁兮,四月孟夏,庚子日斜兮,集予舍”;再如“异物之来,吉凶之符,观之欢然,览考经书”,《鸟赋》作“异物来萃兮,私怪其故,发书占之兮,谶言其度”。以上两处例句里的下划线所示部分,显示出孔臧模拟贾谊创作的痕迹,仅凭此点而言,《鸮赋》也是一篇习作。《蓼虫赋》通篇也是四字句式,从“季夏既望”的用词看,与《鸮赋》当作于同年。该赋具有一定的讽喻性质,由蓼虫想到了不劳而食的膏粱子弟,提出“逸必致骄,骄必致亡”的观点。相较于荀子的《赋篇》,赋体的功能有所扩大。
最后来谈四篇赋作的赋体性质,特别是探究秦杂赋所代表的北赋文学流脉在汉初赋作中的影响。上文已言《谏格虎赋》的赋体性质属于汉大赋,它提示汉大赋的界定不仅要看赋本身的体量,还要看此类赋作是否共享一套模式化的书写结构,如果共享,那么无论体量大小都应该归入汉大赋的范畴。接下来是《杨柳赋》《鸮赋》和《蓼虫赋》的赋体性质,三赋体现的是赋创作中四字句的主流句式,该句式脱胎于以《诗经》为代表的四言古诗。它们既明确称“赋”,表明已非“诗”的范畴,而且像贾谊的《吊屈原赋》(依据《汉书》录本)和《鸟赋》也都是四字句式(不计作为语气词的“兮”字),表明汉初的赋作曾经存在一段时期的四言体赋。该赋体可以追溯到荀子的《赋篇》,但更为直接的影响是秦杂赋。秦杂赋的提出,首见于《汉志》,在“诗赋略”第三类“孙卿赋十篇”之后,列有“秦时杂赋九篇”。刘勰在《文心雕龙·诠赋篇》里又提到了秦杂赋,云:“秦世不文,颇有杂赋。汉初词人,顺流而作,陆贾扣其端,贾谊振其绪,枚马同其风,王扬骋其势,皋朔已下,品物毕图。”明确提出汉赋的一条重要渊源是秦杂赋,只是因为杂赋已亡佚不传、现存的汉赋有着明显的楚辞体特征,而掩盖或忽视了这条渊源。为了更全面地认识汉赋,故学者李零《兰台万卷:读〈汉书·艺文志〉》提出了南赋和北赋的概念,秦杂赋就属于北赋。而如何认识秦杂赋,则具有重要的文学史意义,因为它架起了《赋篇》与汉初四言体赋之间的桥梁,是赋体文学发展不可缺少的一环。《汉志》著录了两个“杂赋”,一个是“秦时杂赋”,一个是作为“诗赋略”第四类的“杂赋”,两处的杂赋是不同的,不宜混为一谈。李零就指出:“秦时杂赋,可能也是四言体或成相体,但不入下杂赋类。”[7]129根据北大藏秦简《酒令》,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7)刘跃进先生认为,《为吏之道》近于《荀子·成相篇》,应当是杂赋类创作。参见刘跃进《“秦世不文”的历史背景以及秦代文学的发展》,载《文学史的张力》(下),复旦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366、374页。实际自句式而言,《为吏之道》更近于赋篇,属于秦杂赋的范畴,而非《艺文志》著录的第四类的杂赋。,特别是荀子的《赋篇》,可以断定秦杂赋的句式主要就是四字句,在形式上仍是古诗的体制,但秦代已经不存在赋“诗”的风尚,其作为赋文本的属性是相当明确的,亦即《汉志》所说的“不歌而诵谓之赋”。在此基本认知的框定下,秦统一六国后的李斯刻石文辞,及他创作的《仓颉篇》,既然都是四言句式,也可视为广义层面的杂赋范畴(8)《仓颉篇》四字一句,朗朗上口,有助于识字,诵读层面的赋的属性还是很明显的。。甚至于再上推至石鼓文,内容记载的是秦国君臣畋猎游乐之事,似乎是秦杂赋的源头。
汉初赋的创作,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秦杂赋的影响,孔臧的《杨柳赋》《鸮赋》和《蓼虫赋》的四字句式,便是秦杂赋影响下的结果。除句式的承袭外,这三篇赋作都是咏物赋,所咏之物皆类于《诗经》的“兴”,与秦简《酒令》以桑和蚕兴起是相同的。再者,这种咏物性质的赋作可以追溯到《赋篇》,而《赋篇》在《汉志》的著录里与“秦时杂赋”是并列的,也就是赋体性质是相同的。以《赋篇》为特征的秦杂赋创作,与以楚辞体为代表的南赋是截然不同的(9)章太炎《国故论衡·辨诗》称:“屈原言情,孙卿效物。”就可以看出《赋篇》与屈原赋创作旨趣的不同。,它们吸取《诗经》的句法,以四言韵文为体式,继承“诗言志”的传统而演化为托物言志,甚至表达一定的讽喻目的,形成赋文学的北赋传统。要之,《杨柳赋》《鸮赋》和《蓼虫赋》的赋体性质是杂赋,但又存在程度上的差异:《鸮赋》和《蓼虫赋》是“纯体”的杂赋,《杨柳赋》则是“变体”的杂赋,即在四言句式之外又辅以六字句。按照徐复观的观点,此种变体的杂赋是“以四字一句为基本句型,而加入若干散文因素到里面去”[8]331。故《杨柳赋》的创作可谓上承秦杂赋,又开散文赋的先河。具体而言,如枚乘的《七发》在此基础上稍变其体,趋向于散体,但又保持着相对稳定的句式规范性,被称为词赋,由此而下便进入了标准的汉赋创作。而东方朔的《答客难》则是一篇几乎不被视为赋的散文赋,表现它的句式表达彻底的散文化。
孔臧的四赋,尽管篇幅不长,创作的艺术水准也不高,但它们在汉赋发展史里的标本意义还是很大的。四赋的重读,提示读作品还要留意一些经典之外的“平凡”之作。这类作品或许没有那么“伟岸”,但因其自身或许隐藏着文学史发展的“烙印”,还是值得细读,特别是要细读出它们蕴含的文学史意义。这也揭示出一个道理,经典的作品往往是“平凡”之作铺垫或衬托出来的,理解了“平凡”之作也就懂得了何为经典之作,两者的逻辑关系宜应引起文学史研究者足够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