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基于税收信用视角下的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

2022-04-04 15:55陈芳
中国民商 2022年2期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陈芳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力度在不断加强,以不断提升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水平,更加科学的调节当前我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相较于之前我国仍在在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的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以至于使得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水平较之前大相径庭,影响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就需要基于当前税收信用视角之下,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工作,制定出完善的管理方案,明确相关的管理标准,使得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范要求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工作。

关键词:税收信用;个人所得税; 税源管理

一、税收信用的理论基础

(一)税收信用的定义

税收信用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直接反映了纳税人对社会、国家的信用。当前我国所落实的税收信用做法是,由相应税务机关对本区域进行分析,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进行分类服务与管理。

(二)稅收信用的特征

税收信用是一种道德行为规范,他为当前人们的各项行为提供了一定的模式,制定了一种行为标准,使得人们在开展各种行动活动时,需要去进行相应的思考来判断自身的行为是否符合信用规范,因此,当前我国各企业工作人员在工作的各项活动中会不断规范自身的行为,实现我国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诚信交流。同时当前的税收信用作为一种行为的规范,也对当前我国纳税人用税人以及征税人三方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评价,以更加真实的角度对不同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解释,使得当前评价具有科学性,同时也能够更加有效的保障三方的权益。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的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的不断建设发展,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管理力度在不断增强,我国越发意识到提高依法纳税意识和加强纳税申报制度完善的重要性,也在不断推动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当前我国所实行的代扣代缴纳税制度,主要是针对我国相应工薪人员的工薪资金所得,这种申报制度对我国相关纳税人和有关税收收入的支出进行了约束,能够更加科学的进行税源管理工作,保证税源管理的科学性。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主要征收来源是工薪资金的税收,实行的是纳税人自主申报缴纳税费的制度,虽然执行了相对较长的时间,但是这种税费一般是由税务机关进行定额征收,仍然没有能够落实自主申报的制度,即使我国居民人员满足了相应自主申报纳税的条件,但是其对于主动纳税的认识程度不足,也不会到税务机关去进行主动缴税,也就使得我国关于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管理存在着相应的漏洞。

当前,我国为了能够更加良好的对个人所得税税源进行管理,不断梳理当前税源的来源,严格把控全员全额,对于能够取得应税收入对应的个体以及对相应个体所取得的全部收入进行再一步的分析,以便我们进行对于全员全额的管理,以代缴代扣和个人申报的形式将其纳入当前的税务机关管理工作当中,但是其整个管理工作又不受相应工作人员收入额能否达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标准的影响,这种全员全额管理工作在落实当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偏差,也就使得当前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管理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影响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水平的提升。

为了能够更加充分的保障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国也在不断完善当前纳税事后监管工作,加强了对于相关代扣代缴明细账目的检查与监督,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对各项数据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并且结合以往相关数据来进行综合监管,保证相应企业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落实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工作,保障我国税收的收入,做到税收公平。

三、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税收信用体系不健全

在我国发展建设过程当中,信用会对较多人民的行为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当前我国并没有能够针对税收而制定较为完善的税收信用体系,这也就使得我国部分居民对于税收信用的认识不到位,对当前我国所征缴的各项个人所得税税收认识不够充分,了解的信息相对较少,因此主动进行纳税的意识不足,且不能及时了解纳税标准,也不能主动的去进行税费的缴纳,这种情形的出现也是基于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管理工作中相关的税收信用体系不健全。由于我国对于税收信用的认识不到位,没有能够充分认识到税收信用对于我国各个区域居民的重要影响,因此也就没有将税收信用纳入我国相应的制度规范当中,也没有能够构建出较为完善的税收信用评价体系,相应居民也不能够提升对于税收信用的重视,因此在实际进行缴纳税费过程当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影响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收入。

(二)税收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当前我国逐渐加强了对于税收的管理工作,但是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因此在实际落实税源管理工作时,整体的工作难度相对较大,当前我国所制定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相对较少,更多的内容是融入在我国对于其他部门的相关行政法规当中,而且由于我国的发展时间相对较短,这些法律的应用时间也有限,因此法律之间的协调性相对较差,存在较多的重复性内容,也存在部分环节没有明确规范其中标准和要求的现象,使得我国有关税法当中存在着漏洞,无法对某些方面进行相应的约束,导致我国税务机关在实际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工作时存在较多的阻碍,难以有效的对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源进行控制,比如在相关部门落实工作时,企业或者个人不能够主动的配合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导致税务机关的工作缺乏强制性,无法借助法律规范来推动个人和单位主动进行合作。而且在当前我国相关法律规范当中,并没有对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类型进行相应的分类,也没有能够明确出对于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的相应办法和规范,因此税收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时容易出现较多的不规范行为,影响了其整体工作效果,也使得工作难度增大,不利于维护涉税各方的权益。

(三)纳税意识淡薄,代扣代缴义务人未能尽职尽责履行义务

随着社会的整体发展,带来了社会的巨大改变,但在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体制中,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地位逐年提高甚至可以说起着举足轻重无法复制的作用。而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做法,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例如可能会对税源规模大小产生影响,如果不加以节制和管控甚至造成税源大量流失。而我国目前由于信用体制仍存在短期无法解决的问题,尚不能使金融、税务和各种与信用相关的机构进行综合的评价,导致评价机制尚不完善的问题善未解决,而我国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违约成本也较低,加之许多代扣代缴义务人也没有主动的纳税意识,使我国义务人协助纳税人逃避个人所得税的情况频发。以上所述的这些税务情况,压抑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源规模的再一步扩大,也使我国税源不断地流失。

(四)征税程序复杂且繁琐

随着我国的不断建设和发展,我国逐渐加强了对税收的管理工作,明确出了当前的相关征税程序,但由于我国涉及的相关税收内容较多,因此整个征税程序、所涉及到的内容相对繁琐,使得整个征税的耗时较久,影响了相应工作效率。而且当前我国由于税收信息系统的建设不够充分,使得我国各项税收来源的统计渠道相对较窄,无法真实且有效的获取到充足的信息,因此即使展开了一系列的税源管理工作,但是仍然会造成实际税负不公平的现象。而且当前我国所开展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是针对个人收入的,但是在实际进行征收过程当中,并没有考虑到相应主体的个人因素,因此即使按照相应规范进行税收的征收,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使得税负的欠公平性较为明显。

(五)收入渠道多元化,税源管理力度不够

面对时代未有之大变局,人们的生活也迎来了巨大的变化,获得收入的来源增多,一片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而导致个人所得税税源流失也与其有着密不可分的原因,我国个人收入原来是以原有个人薪金为主,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获得收入和财产的来源不再单一,而其中有一部分财产具有隐蔽性,呈隐形状态。社会发展使得个人所得税税源来源不断扩大这本是一件好事,但由于人员的缺失,权力的制衡以及执法范围的模糊,这就导致个人所得税这个天平的失衡,加剧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源以工资薪金的问题。

(六)税收信用评估体系有待完善

要想能够充分发挥税收信用的重要作用来对我国当前的个人所得税税源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信用评估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当前我国关于税收信用评估体系的建设并完善并没有能够考虑到我国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结合相应居民的实际状况而进行相应的评估,使得在实际落实税收信用评估工作时,存在较多的问题,导致整个评估结果的不真实和不公平,即使有关部门人员借助税收信用评估体系,对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源进行管理,但也会造成相应税源管理的漏洞问题。

(七)税源来源统计口径较窄,造成了实际税负不公平

目前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收入而言的,并未考虑到主体情况不同所带来的不公性,例如家庭人均收入。以四口之家为例,若家庭中仅有一人有收入,收入为8000元;与家庭中三人有收入,每人3000元,两种情况显然不同。前者的税负压力明显大于后者,显而易见这样就会造成实际税负天平的倾斜。不止于此,信息不对称也是一个巨大的问题,往往工薪阶层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而这一问题的产生原因是由于高收入者未被统计在内,让社会收入分配更加不均。税源来源的渠道过窄,让征收效率降低,也损害了个人所得税税收的公平,产生了实际税负不公这一问题的产生。

四、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信用管理的对策

(一)确立纳税人的税收信用理念

在当前我国不断加强个人所得税资源管理过程当中,要想能够有效的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工作提升,提升纳税人的税收信用理念是非常重要的,这需要我国不断完善当前的税收信用体系,并将其构建成较为完善的系统应用到我国各项工作当中,通过这种方式使得我国居民能够充分认识到税收信用的重要性,将税收信用的相关内容融入到自身的生活当中去,对自身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使个人能够主动按照我国的相应要求主动的进行纳税。我们也需要不断完善当前信用中介机构,以便对不同方的涉税人员进行评价,保证其评价结果的公平性,从而能够推动我国居民更加信任当前的税收信用体系。

(二)完善税收信用评价机制,提高社会纳税意识

税收信用评价机制是由纳税信用、征信信用和信用中介信用这三个部分组成。一个良好的税收信用评价机制能够大幅度提升税收征管部门的效率,也可以更好的规范纳税人的行为,让信用中介机构的协调配合能力提升,在有限的时间内让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时间交税。从目前来看具体实施过程中,税收的天平还是有所倾斜,部分问题还没有解决。众所周知个人所得税税源的复杂性,对税源管理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而解决税收信用评价机制的漏洞,对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并且对收入也有一定的调控作用。所以当务之急,是构建完善的税收信用评价机制。

(三)完善纳税人制度

为了不断加强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管理,需要完善当前的纳税人制度,规范各项标准,并且充分且严格的落实当前的税收政策,這需要我国相关部门要能够严格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范标准落实各项工作,按照原则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征收,以保证整个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横向公平性,在当前我国不断对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对于企业也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保证企业能够按照我国相应的标准去进行代缴代扣工作,从而科学保障我国相关税收政策的科学落实,能够更加有效的保证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的质量。

(四)全面构建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平台,提高收入信息获取度

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扩大了居民的收入来源,而这其中存在着大量的隐性收入不易被税收征管部门所管控。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在购物平台经营网店,获得不菲的收入,但是只有极少数的居民可以依法纳税。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变隐性为显性,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数据挖掘技术,使得网络资源共享,让税务部门、工商部门、银行和公安等部门建立起网群,让信息在合法的前提下流通,共同构建税收管理平台。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从居民个体入手,将个税登记号与身份证、个人征信及银行账号关联起来,一卡通用。这样一来有利于税源的监控,也能让居民按时纳税申报,大大提高了征税的效率,也能够有效地减少因为故意隐瞒英纳税的数额所造成的税源流失问题。

(五)完善个人所得税税收信用管理的法律保护

在税收信用视角下不断完善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管理,完善当前个人所得税、税收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也是整个税收管理当中的核心内容,对当前我国现有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的法律规范进行分析,并且将税收信用的相关内容融入到法律规范当中对现有法律进行补充完善,使得当前我国所涉及的法律内容更加全面和充分,明确出不同方面的相关内容,以使得有关工作人员在落实各项工作时有强有力的法律作为保证,从而降低其在开展各项工作时所存在的困难。

(六)加强征收管理,提高违法成本

从我国同发达国家目前的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例明显偏小,究其原因,除了税制设计不完善外,征管缺失是重要原因之一。由于许多应税收入处于监管之外,社会信用程度偏低,许多人选择逃避纳税义务,当然这是不可取的,也不符合也不符合我们一直在追求的公平公正这一目标,而且这对于诚信纳税的居民来讲这不会起到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反而会带来不好的影响,损害纳税积极性,促使不正之风产生。所以,相关部门要加强征管和处罚力度,对偷税漏税的行为加以严厉的惩戒,同时也可以对居民进行宣讲提高居民自主纳税的意识,从而降低征管的成本。惩戒的力度越大,后果越严重,纳税人在权衡利弊之下可能会选择依法纳税,那这也客观的促进了纳税信用的提高。

五、结论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当中,为了能够保证各方利益,同时也推动我国经济的长久发展,我国对于税收管理力度在不断加强,我国逐渐推出了相对应的政策来对我国的税收进行管理,以能够通过多样化的税收管理方式来保证我国税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使我国整体税收水平的不断提升。但我国当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管理尚存在一系列问题,基于当前我国税收信用的视角,需要构建出更加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设置出相对应的标准来加强征收管理工作,以不断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制度,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王若冰.大数据时代影响下个人所得税管控意义研究[J].经济管理文摘,2020(17):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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