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改革探究

2022-03-18 02:31罗昕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任课教师思想道德教学方式

罗昕

( 徐州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0 )

随着新时代国家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各大高校纷纷加强了对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建设力度。在国家规定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程体系中,目前承担大学生道德与法治教育基础性任务的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在国内各大高校思政教育课程建设中受到了空前的关注。从高校思政课“九八方案”[1]中的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到“零五方案”[2]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再到如今的思想道德与法治[3],该课程在名称的不断变化、内容的持续更新过程中为培养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与法治素养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今,国内各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有关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改革也必须建立在了解课程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遵循课程发展规律,创新改革思路,使得该课程的改革能够真正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1 高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发展现状

1.1 有利条件

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对思想政治工作的不断重视,各项有利政策的出台和贯彻,各项积极举措的推出和落实,为高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发展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在教材编写方面,自2004年初,党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提出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以来,该课程在“马工程”咨询委员会的指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支持和帮助下,于2006年出版了作为“马工程重点教材”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此后,为了更为及时充分地反映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中宣部、教育部组织课题组在广泛调研、听取广大师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8次修订,成为今天的《思想道德与法治》教材。适时必要的修订充分保证了该教材内容的权威性与时效性[4]。在师资配备方面,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21年11月底,登记在库的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人数超过12.7万,比五年前增加了6万人,其中专职教师超过9.1万人,比五年前增加了4.5万人。在高校思政理论课专职教师中,年龄在49岁以下人数比例高达77.7%,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数占比高达72.9%。高学历和年轻化的师资队伍发展趋势为包括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在内的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5]。

1.2 突出问题

教材建设与时俱进、教师队伍不断涌入高素质新鲜血液为高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如对教学目标的准确理解、对课程安排的适时优化、对提升教师能力培训的合理规划、对课程教学效果评价体系的科学设置等,无不考验着高等学校和思政理论课教师对新时代高校思政理论课程建设规律的理解和课程教学要求的把握。在近年来的教学改革过程中,一些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由于教学经验的缺乏等因素对该课程特别是其中的法治教育部分在教学目标上的认识不够精准、教学内容的安排上不够合理,导致该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大打折扣。对于高等学校和该课程所属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来说,在强化师资力量方面,就通过何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重点提升任课教师的哪些素质和能力这个问题,存在着培养思路不清晰、具体措施安排不合理等问题,导致在实践中,一些教师不得不将大量时间和精力重复花费在相同或类似性质和功能的培训项目上,使得其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到提升其少部分关键素质和能力的其他项目上,从而使他们无法在较短时间内高效全面地提升其应有的素质能力。另外,许多高等学校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尚未构建起科学合理的思政理论课程教学评价体系,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任课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利于推动课程建设改革的良性发展。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需要高等学校和相关教师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改革进程中转变思想认识、纠正错误做法、坚持正确思路、探索创新方法。

2 高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改革思路

2.1 明确课程教学目标

从任课教师的角度来看,近年来,关于该门课程教学目标上的认识偏差主要体现在法治教育部分。从根本上讲,“使大学生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努力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法治教育部分教学目标的最终落脚点。对此,首先应当明确“法治素养”是“社会主义”的法治素养。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我国国民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因此,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必须在教育领域全面贯彻党的领导原则,将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指导思想。为此,2021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指导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完整准确地表述在其条文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充分保证新时代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目标上的社会主义方向。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在2020年11月正式提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当代中国法治教育的行动指南,为保证高校法治教育课程教学目标的社会主义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学生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保证其所提升的法治素养是“社会主义”的法治素养的首要前提,也是高校法治教育工作中在明确相关教学目标时必须注意的重要出发点。而教学目标中所要提升的是大学生的“法治素养”而不仅仅是“法制素养”或者“法律素养”。这三个概念之间是递进式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最早提出的“法律素养”主要侧重点在于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行使法律权利与履行法律义务方面的素质;“法制素养”除包含“法律素养”的内容外,还强调通过对完善的、静态的法律制度、法律体系的理解,做到服从法律规定、尊重法律权威、维护法律秩序;“法治素养”则是在“法制素养”的基础上,强调主体对法律运行全过程,即法律的制定、执行、适用和遵守四个环节的积极参与和有效监督[6],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最后,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目标中,通过提升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所要达到的目标,不仅是要让大学生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要让大学生群体,作为祖国未来希望的青年一代,成为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2 优化课程教学安排

根据2020年12月,中宣部、教育部发布的《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规定,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学分设置为,本科院校3学分、高职院校2学分,一般来讲,每学分对应16~18学时。因此,若以1学分对应18学时计算,则对本科学生应安排54学时,对高职高专学生应安排36学时。严格执行最新文件对学分的要求,是做好课程教学安排工作的重要前提。在这些学时中,对法治教育部分的学时量的安排既体现出课程组对高校法治教育重视程度的高低,又考验着教师对教学内容规划的水平。近年来,法治教育部分在教材中的篇幅,从2015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三章共10节,到2018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一章共6节,再到2021版《思想道德与法治》中的一章共4节,从表面上看呈递减趋势。甚至使得少数该课程的任课教师将其误解为高校法治教育在大学生思政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降低的一种信号。然而在相关培训中,教材编写组的相关专家明确强调,法治教育部分篇幅的减少是为了与中小学阶段相关课程内容(即高中阶段思想政治课程以及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法治教育部分的内容)更好地结合,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以满足加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需要[7],而绝无降低大学生法治教育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重要作用的用意。因此,不能简单地以法治教育内容在教材中所占篇幅的比例来确定相应的学时安排。虽然在2021版《思想道德与法治》中,法治教育部分仅占全书页数的四分之一左右,但若该部分所安排的学时少于本课程全部学时的三分之一,则相关任课老师很难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实现应有的法治教育教学效果。此外,在课程时间安排上,还应当将该课程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或下午,而不是晚上或周末。这不仅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教务安排原则,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学习该课程时能有良好的精神状态。

2.3 提升教师素质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因此,思想道德与法治这门重要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必须重视提升教师素质能力的关键作用,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六个要”的标准建设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课程任课教师队伍。其中“政治强”是最重要的标准和要求。因而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特别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在政治上坚定“四个自信”,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从总体上讲,对于该课程的任课教师来说做到这些并不难,但具体来讲,由于该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唯一一门以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为直接目标的课程,对该课程任课教师政治素质的要求,应特别强调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的自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就是要坚定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德治与法治相结合以及从中国实际出发的自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自信就是要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即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自信就是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即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监督和保障体系以及党内法规体系的信赖;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自信就是要坚定对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法治文化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法治文化的自信。对于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自信三个方面的来源,虽然许多教师在谈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法治文化时可以生动地讲解马锡五审判方式,在说到社会主义先进法治文化时能够全面阐述我国《民法典》具体如何体现其“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但一提到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特别是在我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社会中形成和发展的中华法系,一些教师并不自信,甚至觉得其中许多思想观念和制度内容都与现代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背道而驰。然而,对于我国古代传统法律文化,作为思政理论课教师应当辩证看待,即使是作为封建时代产物的中华法系当中也蕴含着像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许多至今仍具有积极指导意义的优秀法治思想和制度。令人欣喜的是,在2021年的教材修订过程中,中华法系作为凝聚中华民族精神和治理智慧的重要载体被正式写入最新版的《思想道德与法治》教材中,其中蕴含的优秀思想理念也成为今天我们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4]。这对该课程任课教师进一步坚定对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自信提供了重要支撑依据。汉代学者扬雄曾在《法言·学行》中指出“师者,人之模范也”,只有任课教师率先垂范,才能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引导学生真正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四个自信”。只有任课教师在课堂内外带头做到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有效带动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按法定程序处理相关事务。

除政治素质外,该课程任课教师的具体教学方式方法运用和把握能力的提升,也是该课程改革发展进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高校思政理论课程改革发展过程中,启发性教学方式的地位和作用被不断提高。这对提升课堂教学的生动性起到了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然而,在此过程中,传统的灌输性教学方式在理论界和教学实践中遭到了许多批判。尽管如此,人们也无法否认灌输性教学方式是最简单、最高效的知识传播方式,它可以使学生在短时间内快速了解和记忆一些较为简单的基础性知识,从而为启发学生认真去思考提供了必要的知识性前提。因此,在具体教学方式方法运用过程中要坚持灌输性与启发性的统一,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提出的“八个统一”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8]。除了理论教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实践教学部分也不可忽视。以法治教育部分的实践教学为例,在一些未开设法学专业的非综合类院校中,由于校园内部缺少法治教育专用的相关硬件设施,如模拟法庭等,一些教师习惯于以布置论文作业的方式相对被动地完成该课程法治教育部分的实践教学任务。由于缺乏生动性,这种实践教学方式的效果很难让人有较高期待。因此,在该课程的改革过程中,应该鼓励相关任课教师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充分利用本地法治教育资源,通过宪法石碑前模拟宪法宣誓,参观法治文化公园或现场欣赏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切实提升实践教学效果。另外,除了传统的线下教学方式,随着手机在大学生群体中的普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依托网络平台的线上教学方式已经不再像以往那样仅仅作为线下教学方式的补充或函授等非全日制或非学历教育的主要载体。随着其受到越来越多高等学校的青睐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9],线上教学逐渐发展成为全日制高等教育中的一种备受关注的独立教学模式,与“纯线下教学方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方式”并列[10]。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改革过程中,应该把握好线上教学方式迅速发展的契机,鼓励任课教师积极学习和掌握相关技能,系统性地发掘线上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资源,在丰富和完善课程教学方式的同时,有效提高教学实效性。

为了在较短时间内有效提升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任课教师的素质能力,相关高校应合理安排对新教师的培训计划,让新教师通过聆听专家讲座、参加专题研讨、参与网络课程制作等方式切实提升自身政治素质和运用适当教学方式方法的能力,以不断满足时代要求和课程建设改革的需要。

2.4 完善教学评价体系

构建较为完善的课程教学评价体系,是思政理论课程建设改革的关键环节,高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当然也不例外。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可以很大程度上提升任课教师的教学改革创新积极性,从而迅速提升教学效果;反之,如果教学评价标准的设定和评价结果的运用规则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不仅无法达到预期的积极效果,而且某些评价标准的单独设定甚至会对任课教师在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主动性造成严重损伤。比如,近些年,为了充分体现大学生在思政课程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不少学校将学生评价作为教师教学评价的主要依据,但在实践中,由于不同任课教师对课堂考勤的严格程度、布置作业的次数和复杂程度以及考试通过难度等方面的差异,部分学生因自身懒惰而对任课教师“心存不满”或“心存感激”,从而给出不公正的评分。为了提升评价结果的权威性,不少学校采取专家听课为主的评分方式,由校内专家组成督导组来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但在实践中,由于大部分专家都来自本校甚至本院,很难避免因与任课教师相熟而打出所谓“人情分”,从而影响评价结果的公正性,若校内专家的专业学科背景与思政理论课大相径庭,则该评价方式的专业性也要大打折扣。为了在避免“人情因素”的同时提升教学评价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有些学校以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教学展示、教学比赛等活动的获奖情况作为教学评价的主要依据,但由于参赛条件和名额的限制,任课教师参赛机会上的巨大差异很有可能使最终评价结果无法准确反映教师教学水平。可见,单一的教学评价标准无法科学准确地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评价,要想构建较为科学完善的教学评价体系,必须采用多元化课程评价标准相结合的方式。首先,就评价主体来讲,除了前文提到过的学生、校内教学督导专家、全省乃至全国的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指委专家,还可以吸纳包括校领导、党政干部以及辅导员等学生工作干部,本地其他高校的思政理论课程教师等,共同组成教学评价专家库,在保证评价主体专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其广泛性[11]。其次,就评价内容来讲,可以将被评价的课堂教学课时分为任课教师自荐课时、被提前告知参与评价的课时和(校内专家)随机听课以及随机录制(供校外专家和同行评价)课时等,以避免同一任课教师由于对不同教学内容准备程度和熟悉程度的不同而产生的评价结果上的较大差异,以提升评价结果的稳定性。再次,就教学评价所依据的载体来看,可以采取评分、评级与评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为教师教学相关考核结果提供依据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帮助任课教师发现问题,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最后,就教学评价的方式来看,应充分利用网络链接或者App等现代技术搭建信息化评价通道,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匿名评价,从而提升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在构建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评价体系的过程中,各高校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点,根据教师年龄、职称、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各项标准及其权重的设置,使得教学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3 结语

总之,高校思政理论课程改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对于其中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与法治素养的关键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改革,须在充分把握现有课程改革在教材和师资等方面的有利因素的基础上,善于发现在教学目标理解、课程具体安排、教师素质能力培训和教学评价体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以此为导向,在明确该课程教学目标,优化该课程上课时间安排和各项教学内容的课时分配,制订以迅速提升任课教师政治素质和运用适当教学方式方法的能力为核心的培养计划,通过对教学评价主体、内容、载体、方式等方面的完善,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等方面下足功夫,从而保证课程改革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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