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岛根县特别支援教育制度的实施及其启示

2022-03-18 03:07:55彤,茅
宁波教育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残障儿童残疾障碍

覃 彤,茅 锐

(云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云南 昆明 650500)

日本的特殊教育始于1878 年设立的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京都盲哑院。2003 年文部省将常规的“特殊教育”表述更改为“特别支持教育”。2007 年日本发布《关于特别支援教育的推进(通知)》,正式采用特别支援教育制度[1],即根据残障儿童的具体学习需求提供适当的指导和支援,并帮助其进入特别支援学校、特别支援班级或普通班级的制度。自此,日本政府不断加大对特别支援教育的财政投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近年来,日本残疾儿童的实际入学率近100%,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位于世界前列[2]。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在增强残障学生个人生活能力、就业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日本教育公平的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较之下,我国特殊教育事业起步较晚,直至2014 年、2017 年国家颁布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出推进融合教育,加大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支持力度;2017 年国务院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正式从制度层面将融合教育确立为残疾人义务教育的发展目标与方向[3],我国特殊教育迎来实质性发展。2020 年《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对融合教育的随班就读对象评估认定机制、安置制度、资源支持体系、教师专业能力做出明确规定。2021 年,教育部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组织编制和启动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在巩固和发展前期成果的基础上,建设孤独症学校[4],从传统七大类残疾转向关注多类型残疾。在此背景下,通过具体个案深入研究日本特殊支援教育制度的相关政策、具体措施和实施经验,对我国特殊教育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日本岛根县特别支援教育的政策

自二战后,日本开始实行教育行政地方分权制度,特殊支援教育的相关政策由各都道府县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及实施,并由文部省定期评估成果。

以日本岛根县现行政策为例,目前该县执行的特殊支援教育政策文件为《岛根县特殊支援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和《岛根县立学校医疗制度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医疗实施指南》)。《推进计划》作为岛根县特别支援教育的基本计划,首先明确了岛根县特别支援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一是了解每个人的教育需求并提供教育福利,二是加强职业教育,三是改善教育环境,四是促进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五是加强特别支援教师的专业能力培训。与上述方针相对应,岛根县教育委员会于2005 年制定了《岛根县医疗制度实施指南》,为特别支援学校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维护残障学生的健康安全。此后,随着岛根县残障儿童趋向重度化和多样化,岛根县立特别支援和福利部门设立了“岛根医疗所”,并于2016 年成立“指南修订准备委员会”和“岛根医疗指南修订委员会”[5],以满足残障学生医疗需求。修订后的《医疗实施指南》分别就学校内的医疗管理、医疗程序、医疗补偿、学校护士和教师的职责及可以处理的疾病种类等具体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分权制度下,岛根县内隐岐、松江、出云、滨田、益田五大学区以岛根县特别支援教育政策为导向,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各具特色且富有成效的特别支援项目。

二、日本岛根县推进特别支援教育的措施

岛根县根据发展障碍学生不同时期的身心发展状况,建立了自幼儿园至就业劳动阶段的一贯制支援教育体系,并立足于该县残障学生的实际需求、特殊支援教育师资和学校基础设施,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特别支援教育措施。

(一)一贯制的特别支援教育体系

岛根县根据幼儿至成人阶段不同时期的身心发展状况将残障学生的受教育阶段分为三个阶段,并在不同阶段给予了相应的特别支援措施:一是在托儿所与幼儿园开设特别支援系统与咨询台。首先,幼儿入学前先到相关医院进行学前体检,一旦检查出发展障碍问题,医院将及时发送体检报告与就学建议至特别支援系统中,幼儿园与特别支援部门可在系统中收到相关报告。接着,咨询台与家长联系,为其提供就学咨询及心理疏导服务。在家长登记入学信息后,幼儿园将依据学生的发展障碍情况与学习需求制定特别支援教育方案以及“个人指导计划”。相关政府部门则在特别教育支援系统上建立残障学生信息共享系统,教师、家长可在系统上查阅学生的医学检查信息以及教育信息。二是在中小学创建校内支援系统。校内分别开设特别支援班、“通级指导教室”和普通班三类班级。学校根据学生的残障类型评估该生应该进入哪类班级,接受何种教学方式。例如,重度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肢体障碍、身体虚弱、言语障碍、情绪障碍、高功能自闭症的儿童进入特别支援班级。有上述发展障碍问题,但情况较轻,以及有学习障碍(LD)、注意力缺陷多动性障碍(ADHD)的学生则进入普通班级接受普通教育,并在“通级指导教室”接受每周1~2 次的特殊指导。三是在高等学校增加职业教育与教育指导课,课程内容指向与特别支援学校合作的企业,以此为学生拓展就业道路。为确保特别支援教育的连续性和一贯性,岛根县在县内规划了示范性高等学校,为对应的中小学提供“通级”指导,即示范性高等学校派特别支援教师到师资匮乏的学校对特殊学生进行指导,称为“巡回指导”。

(二)有力的特别支援教育保障措施

2007年4月日本的盲校、聋校、养护学校等特殊教育机构统一更名为特别支援学校。其核心作用为:对本校和其他特别支援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实行特别支援教育;为发展障碍儿童的家长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对残障儿童、学生进行指导和支援;与福利、医疗、劳动等机构构建特别支援网;为残疾学生提供设施设备等[2]。为有效发挥上述的作用,岛根县致力于完善特殊学校教育环境及医疗条件。例如,在基础设施方面,每年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老化的校舍进行维修或重建,并在重建时充分考虑残障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生活需要。图书馆配有轮椅和一名专门为残障学生提供帮助的工作人员,并将常用书籍放置于较低的书架层,以便残障学生阅读。在医疗方面,岛根县在特别支援学校分别设有教育咨询室和学生护理室,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及医疗服务。为有效处理学生突发疾病,岛根县还设立了急诊教师配置项目,为学习障碍、多动性障碍、高功能自闭症、精神分裂症学生配置具有护士执照的专职急诊教师。至2011 年,县内70 所小学皆配有一位专门的残障学生急诊教师。除此之外,岛根县特别支援学校还与健康、医疗、劳动、福利等部门联合形成了县内特别教育支援网,切实为每一位特殊学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完善的特别支援教师进修机制

随着特别支援教育开设科目多元化、教学对象的需求多样化,岛根县在职前严把教师“入关口”,并在职后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培训,以保障特别支援教师队伍质量。在岛根县,想要从事特别支援教育事业必须持有特别支援教师资格证。至2009 年,岛根县有54.2%的小学教师和33.3%的中学教师持有特别支援教师资格证[6],持有率较低。为缓解特别支援教师数量和质量问题,岛根县允许持有一种资格证(专修盲、聋、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病弱其中一种残疾类别,且掌握语言障碍、情绪障碍、LD、ADHD、高性能自闭症等疾病的基础知识及教学方法,已具有大学本科毕业证、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教师在中小学任教,并给予职后培训支持;鼓励教师通过修学分和考试两种方式获取二种资格证(在一种资格证的基础上掌握所有发展障碍种类的基本知识和相应的教学方法),获得二种资格证的教师可到他校进行“巡回”教学。为进一步提升特别支援教师的专业能力,岛根县致力于教师职后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学校邀请PT、OT、ST 等外部专家开设校内讲习班和研讨会,以案例分析和实训形式对特别支援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行指导,并讲授发展障碍、医学及心理学等方面知识;二是特别支援教师向学校提交自学申请和自学DVD,获得批准后以4 天为期限进行DVD 的观看学习;三是特别支援教师自学相关书籍;四是特别支援教师参加一年一度的县外知名高校教育学院访问培训。例如,2011 年岛根县与神奈川县立横浜修悠馆高等学校、茨城県立结城第二高等学校、徳島县立中央高等学校三所高校进行合作培训项目。岛根县的特别支援教师可申请前往其中一所参加培训。培训过程中,教师需参加特别支援教育课程并每日提交课堂笔记,由领队教师收集带回岛根县。高校教育学院在培训过程中定期开展“全面特别支持合作会议研讨会”,对负责中小学班级指导班的班主任、各学科教师、以及校内护理人员进行实训,通过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方式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三、典型案例

鉴于各学区情况不同、问题不同,以下分别介绍出云市的典型做法以及岛根县所取得的成果。

(一)出云市的早期支援教育咨询系统

鉴于岛根县残障儿童发展多样化,未经过医疗诊断无法确认儿童具体的发展障碍情况,岛根县厚生劳动省健康促进课制定了“健康的亲子岛根计划”,要求各学区及时对儿童进行早期发展障碍检查,根据儿童具体情况送入有特殊支援教育的幼儿园接受支援教育,并向家长普及发展障碍的相关知识和提供咨询服务[7]。该项目具体实施程序如下:(1)教育委员会和保健福利相关部门合作,组建特别支援教育团队,团队定期举行早期支援会议,负责讨论和引导各地早期支援教育发展方向。(2)各都道府建立一个早期支援教育系统和发展障碍交流信息论坛。(3)在县内选取三个地点开展残疾人健康课和福利课,对残障幼儿进行不同的早期特别支援教育。(4)每个县配有一个早期特别支援教育支援员,负责指导幼儿园的早期特别支援教育系统建立和福利部门人员、幼儿园与中小学老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对“早期支援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负责建立咨询台、开展残障情况介绍会、散发特别支援教育宣传单、向家长普及残障儿童早期支援教育的重要性以及进入特殊支援教育幼儿园的必要性等。早期支援教育咨询系统最早由出云市提出并建立,取得成效后被推广至岛根县其他四个学区,成为岛根县重要的特别支援系统之一。

(二)特别支援学校合作网络建设项目

岛根县和鸟取县共有2 所视力障碍学校、4 所听力障碍学校、5 所特殊疾病学校[8]。随着多样化障碍的增多,特别支援教育的咨询次数的增加,特别支援学校需要更为完善的教学设施、更加专业化的教师和教学方案。但县域内特别支援学校较少,学校难以从多方面研究不同类型的特别支援教育案例。为此,岛根县和鸟取县合作,成立了特别支援学校网络,二者共享教学资源、共同培训学习、共研残障学生案例,通过互通教学资源的方式促进两个县域的特别支援教育发展。具体实施程序如下:(1)在岛根县和鸟取县设立了相同残障种类的“特殊支援伙伴关系学校”(以下简称“伙伴关系”学校)。通过研讨会确定学生的残障类型,并对残障类型进行合作研究,制定“个别指导计划”。(2)成立联合委员会。以听证会和汇报会形式对伙伴关系学校的案例信息、教学方法、教学实践练习、教材内容、项目实施报告进行总结和讨论;委员会成员每年定期访问两个县域的学区,了解当地特别支援教育实施现状,和特别支援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并指导各学区根据实际情况相互合作,形成“伙伴关系”学校,共享教育资源。(3)使用ICT设备练课。经过三年的合作实践,岛根县和鸟取县已形成成熟的特别支援学校网络,并建立了ICT(视频会议)设备系统,教师可通过ICT 针对每种残疾类型进行学习并总结有效的信息,并将资料上传至ICT 系统,形成两县丰富的残障学生案例库。教师也可以利用ICT参加各个学校的培训、观看公开课。一些残障学生,尤其是有视力障碍、出行不便的学生可以使用ICT 远程班和讲习班进行异地同步学习和互动。岛根县与鸟取县的特别支援学校合作网络建设项目打破了时空限制,充分进行了资源互通,为师生开拓了更为广阔的教育教学互动交流环境。

四、岛根县特别支援教育的启示

(一)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体系

我国的融合教育以随班就读为主要特色,在一定程度上为特殊学生提供了就学机会。但总体而言,我国社会对残疾学生进入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的接受度不高,并且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对象大多数局限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七类残疾学生[9]。可见,我国融合教育发展仍处于初级探索阶段,支持体系不完善仍是阻碍融合教育的掣肘所在。因此,我国应当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体系:

一是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从根本上提升特殊教育教师质量。二是扩展残障儿童服务类别。在当前七大类特殊教育对象的基础上,增加身体虚弱、情绪障碍、高功能自闭症、学习障碍、注意力缺陷多动性障碍等普通学校中常见的残障种类,以满足学生及家长的需求。三是由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医院、学校三方合力建立残障儿童支援系统,联合对幼儿进行残障筛查,以尽早发现、确认儿童残障种类,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教育干预,如制定合适的个人学习、康复计划,采取随班就读、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是送教上门学习方式等,并且,该支援系统应当贯彻、衔接残障儿童的不同教育阶段。四是设立家长咨询平台,及时为残障儿童的家长提供咨询服务,以缓解其焦虑心理,并定期进行回访,指导家长为残障儿童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五是加大对残障儿童随班就学的普及力度,以政策引导教师、家长、普通学生对残障学生的理解与尊重,形成包容与接纳的校园氛围,使残障学生真正融入普通班级、融入普通教育中。

(二)加强特殊教育校际合作网络建设

由于我国特殊儿童残障种类趋向多重化和复杂化,特殊教师专业化水平较低[10],多地区的特殊教师已无法满足多重障碍学生的教育需求。基于此,建立地区政府、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三者合力的特殊教育校际合作网络和加强特殊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成为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重要理路。

首先,地区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培训的财政投入,拓宽特殊教师培训路径,尽可能地使培训机会覆盖全体特殊教师,并为高等学校、特殊学校之间搭建合作桥梁。其次,高等学校应肩负起为地区特殊学校在职教师培训的重任,为特殊教师开设沟通心理学、康复医学和发展障碍学生差异教学法等多学科培训课程,为特殊教师提供教学研究指导,协助教师对发展障碍学生进行案例研究,深化教师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此外,高等学校还应当为校际合作网络学校提供合作与沟通的理论指导,引导双方教师在共同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互相学习、交流,在学习共同体中发展专业能力的同时获取成就感、产生职业认同、形成融合教育信念。最后,特殊教育学校之间可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享培训资源、教学课程资源、开展公开课和赛课,互相学习和探讨优质教学方法,并通过校际合作交流扩大残障学生研究案例范围,形成校际残障学生案例库,以深入研究不同种类残障学生的教育教学方法,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知识及教学水平。

(三)提高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水平

目前,我国的特殊教育总体上仍然呈现出学生学校教育与学生康复医疗救治关联程度低的状况[10]。因此,在未来的融合教育发展中,学校、医院、残联及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与合作。

在特殊教育医护方面,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应当配置专业的医护教师,由医护教师负责对接残障学生的主治医生,并建立学生个人医疗档案,详细记录和及时更新学生医疗情况,以此保障残障学生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医疗评估和更为合适的教学方案、康复计划;在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方面,应当深化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与医院之间的合作,联合培养具有特殊教育知识、医护知识技能的复合型知识技能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后培训方面,医院、相关保障部门应当为特殊教育学科教师、医护教师提供定期医护培训,对每类残障学生的医护常识、应急医疗措施、护理操作等方面进行针对性培训,促进教师的医护知识和能力发展,以便更好地满足残障学生的生活需要,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与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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