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为主体”的高职高专中药学课程BOPPPS 教学模式探索

2022-03-08 01:49冉海霞梁玉清李飞雁
科技视界 2022年4期
关键词:学生为主体中药学中医药

冉海霞 邱 佳 梁玉清 梁 晴 李飞雁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贵州 遵义 563006)

0 引言

中药学是连接中医药理论及临床应用的重要桥梁,在中医药课程中有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学好中药学是继承发扬传统中医药临床治疗疾病的必要途径。随着国家对中医药行业的重视,社会需要更多的高质量、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 而中药学教学质量直接影响中医药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影响学生毕业后再学习的能力,影响后期相关执业资格考试过关率。 总的来说,中药学教学质量对中医药专业人才质量起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 因此,通过分析中药学课程教学现状,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中药学教学质量,并提供相关的教学思路或教学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以学生为主体,依托学习通App 及中药标本馆、中药调剂实训室,结合BOPPPS 教学模式,从课上、课下、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质量, 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及中药知识的应用能力,希望为中药学课程教学提供新的思路。

1 中药学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随着20 世纪我国中医药大学的成立, 中药学课程也随之得到发展,在每年为社会培养大量的中医药人才的过程中, 中药学课程教学也随着被促进改变。但近年来,随着国家的高度重视及中医药的热度不断攀升,也对中医药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如何提高中医药人才质量,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是中医药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目的。

1.1 课程分析

中药学是中医药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衔接中医专业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等课程的前期基础,是衔接中药专业中成药、药用植物学、中药化学等课程的前期基础。 中药学课程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中药发展、中药的产地及采集、中药药性理论、常用中药药性特征和功效主治等,具有教学内容繁杂、知识点众多难以记忆、学习难度大的特点[1]。 根据调研,学生整体反映中药学课时少,知识点众多,易于混淆,学习兴趣缺乏,学生课堂参与度、积极性及学习兴趣较差,课堂教学扩展不够,难以适应学生对本课程专业知识的学习需求[2,3]。 因此在有限的课时中,转换思路,紧抓课程教学目标及能力目标,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显得非常重要。

1.2 生源分析

首先,高职教育生源众多且复杂,主要为普高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和分类招生等, 整体学习能力较差,文化水平不高,对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接受存在难度[4]。 其次,高职院校教学年限为三年,但实际在校学习时间只有4 个学期, 大三时就进入离校实习阶段,因此造成学生对一门课程还未完全理解时就要开始新的课程,学生很难跟上教学进度,再加上学生自身学习能力不足、自律性不够、学习方法有问题等各种原因, 最终大部分学生对课程知识也只是走马观花,没有深刻的记忆及独特的见解。 最后,高职院校由于近几年扩招,中医药专业学生人数不断增加,上课人数众多,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能够关注到每一个人, 不能对每一位同学的学习情况进行掌握,并实时改善教学方法,最终变为学生听不懂、课堂纪律差、教师负担重的恶性循环。

1.3 课程教学分析

1.3.1 教学方法单一

由于中药学课程教学时间少, 教学内容繁多,因此本课程教师常采用的还是传统的教学方法, 即教师—课堂—教材的教学模式,主要为教师在课堂上讲授课程,同学们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即可。 整个过程中,学生处于被动状态,没有过多的思考及讨论。 此外随着媒体信息技术对教学的影响越来越大,更多的老师采用了多媒体授课的方式,整体节约了教师授课时间,增加了更多的教学内容,但由于中药的知识量过大,学生理解及吸收教学知识的难度加大,学生难以掌握中药的知识内容,严重打击了学生学习中药的自信心使学生对中药的学习兴趣下降。 因此主要以教师讲、学生听为主的教学传统教学方式,即使是结合了现代的媒体信息技术,但其本质未变,始终是学生在被动的学习。 因此,对于单一、陈旧的教学方式,教师必须要学会转换思路,认真思考如何提高与学生的互动,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

1.3.2 教学内容更新不足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中医中药也得到快速发展,中药学课程内容也得到不断的丰富。 但在教学过程中,大多的教学还是照本宣科,过度依赖课本,没有实时更新相关的中药研究知识, 课堂上缺少知识拓展,与现代中药的临床应用脱节,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及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学生昏昏欲睡,感觉索然无味、兴致缺缺,严重影响课堂学习氛围。 所以,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不断地提高职业素养,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时寻找在完成课程内容的前提下扩展过多的知识,提升学生学习兴趣。

1.3.3 教学设计不丰富

由于单一的教学方法、 有限的课时及众多的学生,教师在课堂的教学设计越来越少,与学生没有充足的互动,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不高。 根据调查分析,部分教师课堂教学设计不足,知识点缺乏主次,各个知识点之间连接性不够,内容过于分散,授课过于枯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抓不住重难点, 学习压力过大,因此影响整体教学质量。 而中药学是紧密联系临床的一门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教师在设计课堂教学时,应插入一些相关的时事新闻、 传统中药应用故事、临床案例等相关知识,与学生共同探讨,增强与学生互动,使学生充分参与课堂活动,更好地完成教学目标。

2 BOPPPS 模式介绍

BOPPPS 模式主要将课堂教学实施分分为B(Brid ge-in)导言、O(Objective/Outcome)学习目标或结果、P(Pre-assessment)前测、P(Participatory learning)参与式学习、P(Post- assessment)后测、S(Summary)小结6 个阶段。

导言中,明确学习的理由、重要性或共通性,通过案例或社会问题,提出问题,提供预习内容要求及相关扩展知识内容链接;确定学习目标及预期达到的结果;通过调查问卷或预习情况评估,了解学生的学习兴趣及能力,围绕课程教学目标,提前调整教学进度及深度等;课堂教学中,采用适宜的教学手段,借助现代信息化优势,围绕学生学习兴趣及能力,帮助学生达到预期学习结果;课后及时提醒学生完成课堂教学测试及反馈,充分了解学生学到了什么,是否达成教学目标;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主要以总结、提点及串联知识等作用,起到画龙点睛作用,加深学生对学习目标的理解,并制定预习要求。

3 “以学生为主体”的BOPPPS 教学模式的具体实施

3.1 课前准备

提前购买教学所需药材,制作好中药学PPT 及各章节相关调查问卷,搜集相关视频及资料,制定各章节教学目标,设置各章节课前问题,制备各章节课后小结与诊断练习题,并将所有相关中药学资料上传至手机教学App 中。 提前发布预习问题,同学们进行课程预习,并完成课前问题或调查问卷。 教师通过学生预习回答及调查问卷,提前评估学生对本章节内容的认识程度。

3.2 课堂教学

3.2.1 常规教学

课上以日常见闻或民间中药小故事导入新课,并发出讨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明确具体的、可度量的、可达到的、符合实际的、有时间规定的教学目标;在讲解药物时,以药材饮片结合教学PPT 对中药进行“望、闻、问、尝”的“药性—药效—临床应用—应用特点”的全方位理论学习,掌握各中药的药材饮片特点;分析临床案例,随机提问,讨论哪些病症可以选用何种药物以及如何更好地使用,如相关配伍、用量用法等,或发布相关章节课后习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深入掌握中药相关知识;最后依据教学目标,总结各章节内容。

3.2.2 翻转课堂

以学生兴趣为导向,拟定命题范围,如古代人的衣食住行、山海经中的中药、中国古诗词中的中药等等,学生自主拟定范围内标题。 拟定考核标准,学生分组完成命题相关的小论文及PPT,进行汇报,教师进行点评,再次强调教学目标,点评坚持批评少、鼓励多的原则,引入奖励机制,提高学生兴趣,激发潜能,提升其收集整理资料及独立的学习判断等能力。

3.3 课程评价

以全方位、动态化、多元化的结合课上、课下、饮片识别等多个方面综合性地做出本课程考核结论。 主要包含平时考勤、课后习题、课堂讨论参与度、识药辩药、翻转课堂、期末考试等全面的考查学生对中药学知识的掌握程度。

4 结语

中药学是高职中医药专业的核心课程,以培养学生的用药指导能力为目标。 但因课程内容复杂繁多,部分知识点晦涩难懂及难以记忆,造成中医药专业毕业生中药学功底薄弱,临床荐药能力差。 而职业教育的最终目标就是促进学生就业, 为社会提供扎实、过硬的专业知识技能的高素质人才,因此如何提高高职中医药专业中药学知识掌握度及应用能力,是每一位中药学课程任课教师应思考的问题。

BOPPPS 教学模式是强调学生全方位参与式学习,教师及时获得学生反馈信息,调整后续教学活动,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5]。 教学实践发现,通过引入BOPPPS 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主体,加强教学设计引导及翻转课堂,学生在完成课程各项学习任务及课堂实物识药辩药的过程中,无形中提升其对课程的兴趣及主动性,激发了学生潜能及自主学习能力。 但由于课程认可教师少及学生众多,课时量少, 在教学过程中还存在对个别学生关注度不够,部分学生融入课堂及课前学习不足,导致在教师进行知识总结时跟不上。 因此中药学课程教学改革任重道远,还需继续补充更新知识,进一步提升教学改革质量。

猜你喜欢
学生为主体中药学中医药
临床中药学学科简介
临床中药学学科简介
中医药在恶性肿瘤防治中的应用
中医药在治疗恶性肿瘤骨转移中的应用
从《中医药法》看直销
以学生为主体打造一体化教学课堂新模式
浅谈初中物理高效课堂教学
浅谈初中生物课堂中的有效备课
浅析高中化学实验课程教学方法改革
中医药立法:不是“管”而是“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