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贡》“包匦菁茅”释考

2022-03-01 23:40宋海燕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白茅郑玄茅草

宋海燕

(安阳工学院 文化与传媒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禹贡》把天下分为“九州”,并依次介绍了各州的分界,州内的山川、土壤、草木、贡赋、交通、民族等,在谈到荆州的贡赋时,文中有“包匦菁茅”一句,关于这句话的解释历来歧义纷呈,本文就汉以来的主要观点作一简单梳理,以准确理解“包匦菁茅”的涵义及菁茅何以被作为荆州贡品的原因。

一 “包匦菁茅”释义

“包匦菁茅”,关于“匦”的读音,唐陆德明《经典释文》云:“匦,音轨。”[1]668汉代的郑玄释:“匦,缠结也。”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匦得训缠结者,匦读为纠,古同在第三部也。古音簋、轨皆读如九……郑君于其同音得其意也。”[1]668郑玄释“匦”作“缠结”义,段氏从古音的角度认可此说,认为其说是符合古意的,“匦”同“簋”“轨”,同作“九”音。

郑玄释“匦”作缠结义,又云:“菁茅,茅有毛刺者,给宗庙缩酒,重之,故包裹又缠结也。”[1]668菁茅是茅有毛刺者,用以宗庙缩酒,因重,故包裹又缠结之;然而其同时代的王肃有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州‘厥包橘柚’,从省而可知也。”[2]215扬州贡赋“包”后为橘柚,因而此处“包”后亦当为省略的橘柚;伪孔承袭其意,云:“包,橘柚也。匦,匣也。菁以为菹,茅以缩酒。”“包”的是橘柚,“匦”是匣子,里面装的是菁、茅二物,“菁”为“菹”。关于“菹”,《说文》:“菹,酢菜也。”[3]197即今天的咸腌菜。茅为茅草,用以宗庙缩酒,此说与郑玄说大相径庭。

到了唐颜师古,其注《汉志》承袭伪孔,但他又认为释“包”作橘柚不妥,其云:“匦,柙也。菁,菜也,可以为菹。茅,可以缩酒。苞其茅匦其菁而献之。”[1]668“匦”是柙子,“菁茅”是两物:可以制作咸菜的菁菜和用以缩酒的茅草,只是“包匦”之物的顺序不同,包的是茅草,匦里装的是菁菜。

同时代的孔颖达注《尚书》,其《正义》承袭王肃之说,也认为“包”后省略“橘柚”,“此州所出与扬州同,扬州厥包橘柚,知此‘包’是橘柚也。”此外,他从字形的角度分析,认为“匦”与“匣”部首相同:“《说文》云:‘匚,受物之器。象形也。凡匚之属皆从匚。’‘匮’、‘匣’之字皆从匚,‘匦’亦从匚,故‘匦’是匣也。”“匦”是“匮之别名”,不过是“匮之小者。菁茅所盛,不须大匮,故用匣也”[2]215。“匦”是“匮之别名”,即小匣子,“匦”是大柜子,盛装菁茅无需大柜子,只需小匣即可;“菁”为“蔓菁”,用以制作腌菜,并认为《周礼·醢人》中有菁菹、鹿臡,“故知‘菁以为菹’,蔓菁处处皆有,而令此州贡者,盖以其味善也”。蔓菁到处皆有,然独令此州贡者,因其味道较好,而“茅”为茅草,以茅缩酒也。所说综合了王肃、伪孔的说法。

此后历代训“包匦菁茅”者,基本承袭了上述几种说法,歧义纷呈,主要围绕于几点:

“匦”的释义。从郑玄训作“缠绕”者较少,如北宋的刘逵等;今人还有将“匦”释作“杨梅”者,如曾运乾、江灏、钱宗武等,其引《说文》《尔雅》《异物志》云:“匦,《说文》古文作‘朹’,从木九声。《尔雅·释木》‘朹,檕梅’郭注:‘朹树状似梅,子如指头,赤色,似小柰,可食。’《异物志》云:‘杨梅,一名朹,子如弹丸,正赤,五月中熟,味甘酸。’是也。”[4]69“(匦)杨梅……包裹好了的杨梅、菁茅。”[5]77-78认为“匦”与“朹”古文同,是梅子、杨梅的意思,包裹的是杨梅、菁茅二物,不过这是少部分人的看法,多数则从伪孔传、孔颖达等,释“匦”作“匣”义,如宋代的苏轼、蔡沈、林之奇、陈经,清人王鸣盛、胡渭、王先谦,今人李长傅、黄怀信、李民、王健、樊东等,笔者亦赞同后一说。

“包匦”的内容。伪孔、孔疏承袭王肃之说,认为包的是“橘柚”,后世多否认“橘柚”说,认为“包匦”是“菁茅”,颜氏、孔氏承袭伪孔说,又将“菁茅”释作两物:用以制作腌菜的菁菜和用以缩酒的茅草,因而歧义也就集中于此,即“菁茅”为一物还是两物的问题。多数从郑玄之说,将“菁茅”释作一物:用于缩酒的特殊的茅草;而释“菁茅”为两物者,除伪孔、颜、孔外,后世也不乏其人,如宋人陈经、史浩等。学者也纷纷从古籍记载及不同角度反驳了颜、孔说,基本上也代表着本文的观点,如林之奇《尚书全解》中说:“《左氏传》齐桓公责楚贡包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则茅之有包,自古然也,以是知孔氏之说为未然……菁茅之有毛刺者,重之……供祭祀之用,既包而又匣之,所以示敬也。孔氏以菁茅为二物,谓菁以为菹,茅以缩酒。据菁,即蔓菁也,蔓菁处处有之,岂必贡于荆州邪?郑氏以菁茅为一物,谓茅之有毛刺者,义或然也。”[6]55-167蔡沈的《书集传》:“菁茅,有刺而三脊,所以供祭祀缩酒之用。既包而又匣之,所以示敬也。齐桓公责楚:‘贡包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又管子云:江淮之间,一茅而三脊名曰菁茅。菁、茅一物也。孔氏谓菁以为葅者,非是。今辰州麻阳县苞茅山出苞茅,有刺而三脊。”[7]52王鸣盛《尚书后案》:“《左传》齐桓公责楚包茅不入。《管子》二十四《轻重丁》篇称:江淮之间,一茅三脊,名曰菁茅。是包茅相连,包不可别为橘柚。菁茅,茅名,不可分而为二也。”[8]146三则材料概括而言,观点主要集中于几点:(1)“包茅”自古有之。三人都提到了《左传》中齐桓公伐楚,责楚“包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说明“包茅”一词自古有之,可见“包茅相连,包不可别为橘柚”,“不可分而为二”[8]146。(2)“菁茅”一词古已有之。蔡氏、王氏都引《管子·轻重丁》记载,说明“菁茅”概念古已有之,为茅草中有刺而三脊者,其为一物,不可分开阐释。(3)对孔氏“菁以为菹,茅以缩酒”的说法进行反驳。如林氏认为蔓菁处处皆有,不必非贡于荆州;清人徐渭《禹贡锥指》中更是指出:“《吕氏春秋》云:具区之菁。则菁以扬产为美,未闻荆州味善也,且菁为七葅之一,何独与缩酒之茅同其贵重。郑注此经以菁茅为一物,符合《左传》,确不可易。”[9]230引《吕览》,认为菁菜以扬产为美,未闻荆州之菁味美,且菁为咸菜之一种,不当与缩酒之茅同其贵重,故当从郑玄之说,释“菁茅”为一物。

此外,蔡氏还列举了辰州麻阳县的苞茅山,论证此地便出“有刺而三脊”的菁茅,说明荆州与“菁茅”的紧密联系,今人李长傅《禹贡释地》引《晋书·地理志》也云:“泉陵县(今零陵)有香茅,气甚芳香。”说明“此为荆州产菁茅之证”[10]71。

菁茅用于宗庙祭祀,故“既包而又匣之,所以示敬也”。《禹贡锥指》引宋人张子韶云:“余谓此物专供祭祀,故以匦藏之,又以复帕包匦而致严也。”[9]230黄怀信:“匦:匣。青茅:草名,用以缩(滤)酒。既包又匣,以保持卫生。”[11]72菁茅用于祭祀,尤当清洁,故既包又匣,以保持其严密卫生。简而言之,“包匦菁茅”为荆州进贡的且用匣子装起来的茅草,以供给祭祀之用。

二 “菁茅”功用考

“菁茅”用以祭祀,这与“菁茅”的一些特性有关,先秦许多古籍中都提到了茅,在这些记载中,茅是洁净、虔诚、吉祥和神奇的象征。如《诗经·静女》:“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荑,茅之始生也。”郑玄注:“茅,洁白之物也,自牧田归荑,其信美而异者,可以供祭祀。”[12]175将茅视作象征诚信美好的奇异洁净之物,可以用以祭祀。

“茅”被赋予了吉祥的象征。《周易·大过》:“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孔颖达疏:“用洁白之茅,言以洁素之道奉事于上也。‘无咎’者,既能谨慎如此,虽遇大过之难,而‘无咎’也。”[13]277“藉用白茅”,就是将物品铺在白茅之上,《周易》认为,因茅洁白,以茅垫物,代表祭祀者纯洁的虔诚之意,此为谨慎之举,故“无咎”,此卦寓意吉利之兆;此外,《周易·泰》:“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王弼注:“茅之为物,拔其根而相牵引者也。‘茹’,相牵引之貌也。三阳同志,俱志在外,初为类首,已举则从,若‘茅茹’也。上顺而应,不为违距,进皆得志,故以其类‘征吉’。”[13]67茅草根系相连,拔起茅草其根相连,这里象征君子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共进之意,因此说“征吉”,茅在这里也是预示吉祥顺利之兆。

“茅”还被古人视为灵草、神草。《离骚》:“索藑茅以筳篿兮,命灵氛为余占之。”王逸注:“藑茅,灵草也。”[14]30-31《管子·封禅》记齐桓公称霸后,在蔡丘会盟诸侯,意欲封禅,管仲对其进行阻止,云:“古之封禅,鄗上黍,北里禾,所以为盛;江、淮间一茅三脊,所以为藉也。东海致比目之鱼,西海致北翼之鸟。然后物有不召而自至者十有五焉。今凤凰、麒麟不至,嘉禾不生,而蓬蒿、藜莠茂,鸱枭群翔,而欲封禅,无乃不可乎?”[15]88把“菁茅”与东海的比目鱼,西海的北翼之鸟,凤凰、麒麟等相提并论,将之视为神奇之物。

“菁茅”因纯白洁清,往往用来包裹物品,作为礼品相赠。《诗经·召南·野有死麕》:“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毛诗正义》引《缋人》注云:“齐人谓麕为獐,则麕是獐也。”[12]100其义是说英勇的男子从野外归来,用白茅将杀死的獐子包起来,送给自己喜欢的女子,向她求婚,“必由白茅包之者,取其洁清也”[12]99。“亦必用白茅裹之,稍示郑重之意”。[16]45同篇还有:“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孔颖达释“朴樕”为“小木”,“纯束”为“犹包之也”。郑玄云:“朴樕之中及野有死鹿,皆可以白茅裹束以为礼,广可用之物,非独麕也。”[12]100也就是说,不独獐子,凡可用之物,均可以白茅裹束。以茅裹物,往往作为礼品,寄托郑重之情。

“菁茅”还可制作成祭祀的垫席或用以招徕四方之神。《史记·孝武本纪》:“江淮间一茅三脊,以为神藉。”[17]182“神藉”,即祭神用的席子,《周礼·地官司徒》:“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郑兴读“蒩”为“藉”,“谓祭前藉也”[18]288。即将祭祀用的供品摆放于白茅之上,以示清洁、隆重之意。《庄子·外篇·达生》中,主持宗庙祭祀的官吏穿戴好礼服后,对着猪圈里的猪说:“汝奚恶死?吾将三月豢汝,十日戒,三日齐,藉白茅,加汝肩尻乎雕俎之上,则汝为之乎?”[19]558对猪说:你何必厌恶死去呢,我将喂养你三个月,十天为你斋戒,三天为你作斋,然后铺上白茅,将你的肩胛和臀部放在雕有花纹的祭器上,你愿意这样吗?庄子这里宣扬的是一种摒除外欲、主张快乐逍遥自由的生命态度,不过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茅”确是在庄重的祭祀活动中作为摆放牺牲物品用的。“菁茅”还可用以招徕四方之神。《周礼·春官宗伯》:“男巫掌望祀、望衍、授号,旁招以茅。”“望祭”:遥望而祝之;“旁招以茅”,“旁:谓四方”[18]690,其义是说男巫以茅呼唤四方所祭祀之神。

“菁茅”最重要的一项用途是为祭祀时缩酒。上文提到齐桓公伐楚,即以“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作为借口,《仪礼》中也有“缩酒”的记载,《士虞礼》:“苴刌茅,长五寸,束之,实于篚,馔于西坫上。”“苴”,贾公彦疏:“束茅长五寸,立于几东,谓之苴也。”“茅与共祭之苴”,“亦以缩酒者”[18]98。将茅切成长约五寸,捆束立于祭前缩酒。关于缩酒,旧时有两种说法,其一,《周礼·天官冢宰》:“祭祀,共萧茅。”郑兴注:“萧字或为莤。莤读为缩。束茅立之祭前,沃洒其上,酒渗下去,若神饮之,故谓之缩。”并释“缩”为“浚也”[18]97。王公宗庙祭祀,捆“茅”立于祭前,洒祭酒于其之上,酒渗下去,如神饮之,这就称为缩酒;另一种为郑玄的解释,《礼记·郊特牲》:“缩酌用茅,明酌也。”郑玄云:“泲之以茅,缩去滓也。”[20]331即用“茅”滤去酒中的渣滓,使酒变为更加清澈干净的“酌”,以祭献神灵祖宗,“茅”在这里起的是滤酒的功用。后之学者释“缩酒”,多从“二郑”之训,或依郑兴说,或依郑玄说,如清人胡渭《禹贡锥指》中引宋人魏了翁云:“古无灌茅之义,所谓缩酒,只是醴有糟,故缩以茅以清之。若谓渗下去如神饮,可谓臆说也。”[9]230沿袭的是郑玄的观点,释缩酒为滤酒之意,胡渭以“《周礼·司尊彝》曰:‘醴齐缩酒。’注云:‘以茅缩去滓也。’解缩字甚明,仍不用先郑祭前沃酒之说”[9]230显然是依从郑玄说,近人顾颉刚在《尚书校释译论》中反驳了上述观点:“按魏了翁(华父)宋人,何以比汉代之先郑(郑兴)更多了解古意?且将酒醩滤清只是造酒过程之事,何能比古代隆重祭礼中请神歆饮之礼重要?宋人往往按照后代的眼光去理解古事,不知按古代重礼尊神的意图去理解古事,致有此失。如果只是过滤酒醩的技术性的事,而不是请神歆饮的宗教性大事,何至有劳齐桓公去责问楚国不贡包茅致误缩酒的大事呢?是仍以郑兴说为合古人原意。”[1]669-670显然是反对郑玄以来的滤酒之说,依从郑兴说。

此外,“菁茅”还被作为古时天子封禅之用。《管子·轻重丁》记载:“诸从天子封于太山、禅于梁父者,必抱菁茅一束以为禅籍。”[15]382规定凡随从天子在泰山、梁父山祭天地者,都必须携带“菁茅”一捆,作为祭祀用的席子,可见“茅”在古代封禅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菁茅”还用来包土,作为天子分封诸侯、封疆建国的标志。《禹贡》中提到徐州“贡惟土五色”,伪孔云:“王者封五色土为设。建诸侯则各割其方色土与之,使立社,焘以黄土,苴以白茅。茅取其洁,黄取王者覆四方。”[1]606古天子分封王侯,设五色土,诸侯按封地所在方向各取一色土,上覆黄土,包以白茅,受封者归国立社,称为“茅社”,这里之所以用到白茅,也是因为其洁清的特性,许多文献中都记载了关于“茅社”类似的说法,如《逸周书·作雒解》:“诸侯受命于周,乃建大社与国中,其壝东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央亹以黄土,将建诸侯,凿取其方,一面之土,焘以黄土,苴以白茅,以为土封。”[21]194《史记》引《春秋大传》,说天子分封诸侯,“各取其色物,裹以白茅,封以为社”[17]873。《白虎通义》引《春秋传》也记天子分封诸侯建国,各取一方之土:“苴以白茅”,“谨敬洁清也”[22]91。

三 “菁茅”产地考

“菁茅”为江淮与荆楚之地有名的特产,《管子·轻重丁》:“江淮之间,有一茅而三脊,毋至其本,名之曰菁茅。”[15]382“一茅而三脊”,即长有三条脊骨的茅草,《史记·孝武本纪》也记载说:“江淮间一茅三脊,以为神藉。”[17]182这些典籍提到的茅的产地“江淮”,查阅地理资料,其地理坐标应位于今湖北安陆以东迄于麻城、红安等地,古时属于荆州境域;此外,我国的湖南省产茅处也很多,《括地志》“辰州”记载:“辰州芦溪县西南三百五十里有包茅山。《武陵记》云:‘山际出包茅,有刺而三脊,因名包茅山。’”[1]670茅瑞征《禹贡汇疏》引《溪蛮业笑》云:“麻阳包茅山,茅生三脊,孟康曰‘零茅’,杨雄曰‘璚茅’,皆三脊也……麻阳县包茅山,在县东九十里,靖州亦多有之。”[9]230-231“辰州”“麻阳”“靖州”,均位于今湖南省怀化市,春秋战国时期属于楚地,此外,泉陵也是产包茅的有名之地,《禹贡锥指》记载:“湖南产茅处虽多,终当以泉陵之香茅为正。”[9]231《水经注·又东北过泉陵县西》也说:“《晋书·地理志》曰:‘县有香茅,气甚芬香,言贡之以缩酒也’。”[23]892胡渭认为:“盖此茅洁且芳,异于他处所产,宜缩祭祀之酒,故特令包匦而贡之。”[9]229泉陵位于现湖南省南部,古时也属荆楚境域。

“菁茅”作为荆州南部有名的特产,自古就作为贡品,早在西周初就规定为楚国进贡之物产,《周礼·天官冢宰》记载:“以九贡致邦国之用:一曰祀贡,二曰嫔贡,三曰器贡,四曰币贡,五曰材贡,六曰货贡,七曰服贡,八曰斿贡,九曰物贡。”郑玄注:“祀贡,牺牲包茅之属。”[18]38-39《尚书·禹贡》规定荆州进贡的物品中就包括菁茅,《左传·僖公四年》齐桓公伐楚,即以“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作为理由,《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严安上书汉武帝说:“宜因昭时令日,改定告元,苴白茅于江、淮,发嘉号于营丘,以应缉熙,使著事者有纪焉。”提到“白茅”,文中引“张晏曰:江淮职贡三脊茅为藉也”[24]2816规定江淮地区必须进贡菁茅,《续资治通鉴·元世祖至元十三年》记载说:“丙午,敕常州府岁贡包茅。”[25]4993可见,“菁茅”自古以来一直是被作为荆楚之地必须缴纳的贡品。

四 结语

“包匦菁茅”,即荆州进贡的包裹严密的茅草,这些茅草用匣子装起来,以供祭祀之用。“菁茅”作为一种普通的野草,在古籍中是洁净、吉祥、神奇的象征,故而参与到了封建国家封禅、封国等重要祭祀活动当中,用于裹物、铺垫或招徕鬼神;菁茅是荆州之地有名的特产,自古作为必须缴纳的贡品,因而菁茅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也被赋予了特殊的涵义,值得我们深入发掘,即使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菁茅”文化也是华夏传统民俗文化的重要传承内容,不乏重要的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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