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迪迪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徽 合肥 230000)
有资料显示,约高达80%的病人患牙周等疾病,出血率约达75%,而牙石率约97%。临床诊治病人牙周等疾病过程中,应及时除去病人牙石、菌斑等病原微生物质,重点治疗方案即跟面平整术、洁治术等[1]。病人接受治疗后应二次评估自身牙周情况,若其表现为出血、牙周袋情况,应适当考虑实施刮治术或二次跟面平整术。本文针对牙周病人实行二次龈下刮治术疗效进行探讨,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本院接诊的牙周病患者70例为受试对象。选取摸球法将其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给予对照组(n=35)病人牙周翻瓣术诊疗,给予研究组(n=35)病人二次龈下刮治术诊疗。对照组男18例,女17例;年龄30~65岁,平均(48.95±5.63)岁。研究组男21例,女14例;年龄28~66岁,平均(49.04±5.59)岁。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均衡性佳,可比(P>0.05)。
1.2 方法
1.2.1 给予对照组牙周翻瓣术诊疗。清除病人牙石,使用生理盐水、过氧化氢等消毒液冲洗病人牙周部位。对病人实行身体局部麻醉,行内部斜侧切口,将牙周等上皮组织及时清除。冲洗内侧的肉芽组织,保存组织瓣膜,清除牙根处的牙石,保证根面的整体光滑,将根面进行冲洗,缝合、复位牙龈软组织。取适量牙周塞治剂将其在病人表层涂抹,手术结束后使用冰袋冷敷,除去塞治剂。
1.2.2 给予研究组二次龈下刮治术诊疗。将病人局部身体实行麻醉、浸润,使用超声治疗仪器进行手工刮治,除去牙周部位的附着菌斑、牙石,将炎性肉芽组织剂上皮组织及时除去,冲洗病变牙体本身,保证牙根的整体平整性,保证根面本身光洁度,冲洗牙周袋。
1.2.3 两组患者术后口服甲硝唑,持续服用3d,3次/d,每次口服200mg。阿莫西林药物(产自四川有限制药公司,准字号H20083153),持续服用3d,3次/d,每次口服500mg。
1.3 观察指标(1)PD:选取探针监测病人牙周,统计其中央、舌侧等六位点。(2)AL:统计病人中央、远中、舌侧中央、远中及侧近中部位位点。(3)统计其SBI(龈沟出血指数)及PLI(菌斑指数)。
1.4 统计学方法 数据均行SPSS25.0分析。计量以(%)表示,选取χ2检验,计数以(x±s)表示,采用t检验,P<0.05为检验水准。
2.1 两组病人术后PD、AL指数水平对比 两组病人术后3、6个月的PD、AL指标水平均降低,组内差异显著(P<0.05)。见表1
表1 两组病人术后PD、AL指数水平对比(x±s)(n=35)
2.2 两组病人术后SBI、PLI指数水平对比 两组病人术后3、6个月的SBI、PLI水平相较于术前均存在一定程度的降低,组内差异显著(P<0.05),组间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见表2
表2 两组病人术后SBI、PLI指数水平对比(x±s)(n=35)
牙周病会导致病人口腔产生内数牙,使牙龈表现为程度不同的炎性反应,表现为病理性牙周袋,临床检查过程中病人常有丧牙附着,表现为牙齿移位松动及牙槽骨吸收情况[2]。临床诊治病人过程中,需将其炎性及病因反应清除,恢复软组织,产生骨生理外形,加快牙周组织的二次增生[3]。
本文研究显示,两组病人术后3、6个月的PD、AL指标水平均降低,组内差异显著(P<0.05),组间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两组病人术后3、6个月的SBI、PLI水平相较于术前均存在一定程度的降低,组内差异显著(P<0.05),组间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结果表明,实行二次龈下刮治术与牙周翻瓣术对慢性牙周炎患者治疗效果均理想。二次龈下刮治术通过设计的龈下刮治组成的器械来除去牙周袋四周的附着菌斑、牙石等,形成新的根面。该术可有效对病变的牙骨质刮除,重新形成牙根面,利于牙周组织的附着,良好清除牙龈炎症,有效修复牙槽骨,同时存在创伤小等优势,但会使微生物生态体系发生变化,减少细菌数目。牙周翻瓣术对病变的牙周软组织、牙骨质表层及牙根面刺激物可有效清除,恢复牙周袋形态及结构,复位健康的牙龈组织的作用。
综上,二次龈下刮治术与牙周翻瓣术治疗牙周病效果均理想,各具特色,医师可结合病患意愿择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