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丽敏,张铭志
(辽宁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136)
东北地区曾经凭借发达的重工业基础集聚了大量技术人才,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一度处于优势地位,然而近些年由于体制机制矛盾突出、产业结构刚性及民营经济发展缓慢等问题导致经济出现了“断崖式”下跌,甚至陷入“失速”困境。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东北地区常住人口规模为9851万人,占比仅为6.98%,与2010年相比,累计减少了110万人,比重下降了1.2个百分点,这种负增长趋势与人口持续流失密切相关。人口流出既是经济衰落的果,也是经济进一步衰落的因,人口数量质量双重流失制约了经济的持续增长与生产效率的有效提升,形成了人口流失与经济停滞的循环累积因果效应。人口流动过程主要包括短期流动、长期居留和安家落户三个发展阶段,其中积极的居留意愿是流入地融入的重要前提,而在流入地落户则是迁移行为的最终阶段。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经济振兴离不开良好的人口基础,亟需增强对各层级人口的“吸引力”。因此,分析东北地区人口流动、居留与落户意愿的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有利于破解经济下行与人口外流的双重困境,对于东北地区经济振兴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已有研究在流动人口的流动决策、居留意愿与落户意愿的影响因素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首先,相关学者关注到流动人口个体与家庭特征的影响效应,于潇(2021)认为性别、受教育年限和婚姻状况是正向影响流动人口在北京、上海和天津这类超大城市长期居留意愿的重要个体因素。彭大松(2019)得出家庭对婚姻的约束作用随流动人口的流动距离增加而减少。盛亦男(2017)认为第一代与新生代流动人口的流动行为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户籍获得难易程度是影响居留意愿的重要因素。杨雪(2015)认为高学历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长期居留意愿更加强烈。
其次,部分学者认为流动人口与流入地的经济特征也是影响流动人口三阶段决策的重要因素。童玉芬(2015)从个体收益角度分析得出地区工资收入差距是导致人口流动的主要原因。林李月(2016)认为城市流动人口迁移意愿受到流入地和流入人口特征的双重影响,其中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融合水平是核心影响因素。叶文平(2018)得出流入地与户籍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可以显著提高流动人口异地创业的几率。刘涛(2019)认为流动人口在老家有承包地与居留意愿密切相关,而宅基地与落户意愿密切相关。
再次,相关研究逐步开始关注流动人口主观心理感受与社会融合程度等层面的影响。杨菊华(2015)指出流动人口的经济、社会、文化和心理融入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流动人口与本地市民连接有助于提高其社会适应水平。王朋岗(2015)认为社区参与、本地人接纳感与相对幸福感等心理层面因素是影响跨省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主要因素。周颖刚(2019)指出虽然高房价提升了流动人口的流动意愿,但是公共服务可以起到负向调节作用。张伟丽(2021)通过腾讯位置大数据得出社会保障、自然环境与基础设施是影响人口流动网络的主要归因,这些指标越高越容易成为人口流动网络的核心节点。
此外,也有少量学者开始关注东北地区的人口流失问题。王胜今(2019)指出黑龙江流动人口的年龄、性别、流动时间与户口性质等均会对流动选择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王晓峰(2019)发现东北三省农业户籍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意愿和融入能力较低,导致“错位城市融入”。古恒宇(2020)通过空间自相关分析得出东北地区农业、在婚、高学历与年轻的流动人口居留意愿更强烈。
可见,已有文献对于影响流动人口的个体特征、经济特征和社会融入特征均有不同程度的关注,但是对于流动决策、居留意愿与落户意愿三阶段决策的区分不足,未能充分揭示三阶段影响因素的差异及递进关系。此外,东北地区虽然是近些年人口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但是已有文献对于东北地区人口流动决策的关注度不足,尚未形成系统性的研究成果。因此,本文利用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从个体特征、经济特征和社会融入特征三个维度探讨东北地区人口流动、居留及落户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域内、域外流动差异情况。与其他研究相比,本文有以下特点:(1)明确区分三阶段决策,针对东北老工业基地这样的典型地区进行人口流动、居留及落户三个阶段的比较分析;(2)将流动人口区分为东北地区的域内流动人口和域外流动人口,分析各种内部与外部特征对于东北地区人口流动及落户决策的影响机制;(3)本文采用最新的全国微观调研数据,全面分析了东北户籍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和影响因素,为东北地区保障有效劳动供给和优化人口空间布局提供经验证据。
推拉理论认为人口流动是流出地的推力和流入地的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地域之间存在发展差异,推力和拉力就会共同作用形成人口流动过程,而人口流入会导致生产要素集中,形成差异化的经济增长模式和发展空间,从而进一步影响人口的流动、居留与落户决策。推拉理论包含两个基本假设,一是假设人们的迁移行为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二是迁移者对迁出地和迁入地的信息有比较充分的了解,从比较利益的角度出发做出合理的选择。Lewi(1954)认为劳动力迁移受流入地因素、流出地因素、中间障碍因素和个人因素影响,这些因素既包括推力也包括拉力,劳动力迁移是各类因素共同作用、综合决策的结果。具体来看,流入地包括工作情况、社会融入情况以及流入地的经济发展特征,流出地也包括经济特征等方面,中间障碍因素包括社交网络、社会参与和文化认同等方面,个体因素包括年龄、户口和教育情况等。基于上述推拉理论,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推拉理论既强调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双向推拉作用,同时也拓展关注到流动人口个人的主体性。个体特征变量一方面包括流动人口的固有条件,如年龄和受教育水平等,决定着人口流动的可能性及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是流动人口的客观条件,如婚姻状况、亲缘关系等,有助于稳定流动人口的居留预期。如果流动个体年轻且拥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受到的就业与落户限制便相对较少,那么流入地的斥力作用相应减弱,依此提出第一个假设。
假设1:个体特征变量对于东北流动人口流动、居留及落户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虽然促进流动人口做出流动决策的因素较为多元,但经济因素始终是主要驱动力,城乡间与地区间的收入与发展差距,迅速发展的城镇化,企业集聚产生的劳动力吸纳效应,为流动人口提供了丰厚的物质基础和更多的就业机会,收入水平高、工作岗位多、未来发展预期乐观都是重要拉力。此外,是否拥有承包地与宅基地会对流动人口的居留及落户意愿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因此,影响流动人口的经济特征变量主要包括流动人口获得的工资水平、承包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益以及流入地经济增长水平和产业结构分布,依此提出第二个假设。
假设2:经济特征变量对于东北地区人口流动、居留及落户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流动人口的居留及落户决策日渐理性,除了获取经济收益外,流入地是否满足精神文化与公共服务需要也是考虑的重要因素,因而在双向推拉力作用之外,流动人口主体性成为重要的中间阻碍因素。其中户籍制度影响较为显著,户籍身份背后是与之相对应的各种福利待遇,可以用来衡量中间障碍因素。随着流动时间的增加,社交网络、社会参与及社会认同都可能对流动人口居留及落户决策产生影响,依此提出第三个假设。
假设3:社会融入变量对于东北流动人口居留及落户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假定流动人口i选择省份j作为流入地会获得一定的效用,该效用受到流入地经济发展特征、劳动者的个人偏好及社会融入特征共同影响,用公式可表示为:
Uij=αEij+δIij+γSij+εij
(1)
其中,i表示第i个流动人口样本(i=1,2,……,N),j表示流入地省份(j=1,2,……,M),Eij为流动人口i选择j省份的经济特征向量,Iij为流动人口的个体特征向量,Sij表示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特征向量,εij为未知或不可观测的因素。
基于效用最大化的前提,流动人口选择流入地的决策条件为Uij>Uik(∀k≠j)假设ε服从I型极值分布,那么流动人口i选择省份j作为流入地的概率可以表示为:
(2)
其中,被解释变量Pij为东北地区流动人口选择流入地的二元变量,为流动人口i选择省份j作为流入地的概率或者居留及落户意愿。本文根据“McFadden选择模型”(McFadden,1974)构建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见公式3),估计个体特征、经济特征和社会融入特征对人口流动决策、居留或落户意愿的影响。
(3)
本文通过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探究个体属性、经济差异和社会融入对东北地区人口流动、居留或者落户三阶段决策的影响过程,主要采用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与流入地相匹配的省际宏观数据来源于2018年《中国统计年鉴》。结合分析框架,筛选样本满足以下条件:户籍地在东北三省、年龄大于20岁、最近一个月有收入的流动人口,经过筛选整理,共得到10602个有效样本。具体指标选取如下:
被解释变量。首先将东北地区人口跨区域流动状况作为被解释变量,依据问卷中流动人口的户籍地与流入地情况判断流动决策,户籍地与流入地均为东北三省的人口流动定义为域内流动,赋值为0,户籍地为东北三省,流入地为东北以外省份的人口流动定义为域外流动,赋值为1。其次,根据问卷中“今后一段时间,您是否打算继续留在本地?”作为居留意愿的赋值依据,将“愿意”赋值为1,“不愿意”或“没想好”赋值为0。最后,根据问卷中“如果您符合本地落户条件,您是否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作为落户意愿的赋值依据,将“愿意”赋值为1,反之为0。
解释变量。本文主要从个体特征、经济特征和社会融入特征三个角度选取解释变量,具体变量赋值说明如下:(1)个体特征。选取流动人口的年龄、性别、户口性质、婚姻状况与受教育程度作为个体特征指标,其中男性赋值为1,反之取0;农业户口取值为1,反之取0;无配偶取值为1,反之取0;受教育程度1-5分别表示初中及以下、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研究生学历。(2)经济特征。采用是否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在流入地获得的工资收入、人均GDP和产业结构进行衡量,其中承包地情况依据问卷中“您户籍地老家是否有承包地?”,回答有则赋值为1,反之赋值为0;宅基地依据问卷中“您老家是否有宅基地?”,选择有则赋值为1,反之赋值为0;工资水平使用问卷中流动人口上个月的工资收入,并进行对数化处理;人均GDP使用2017年流入省的地区生产总值与人口数的比值,同样进行对数化处理;产业结构使用2017年流入省的第三产业产值比重。(3)社会融入特征。重点关注流动人口的流动时长,在流入地的社交情况,是否参加城镇居民或职工医疗保险以及对流入地的社会认同度。其中,与本地人有交友的社交情况赋值为1,反之为0;参加城镇居民或职工医疗保险的赋值为1,反之为0;社会认同根据问卷中“您是否同意以下说法?”,对于五个正面题干如“我喜欢我现在居住的城市/地方”,其同意程度“完全不同意”、“不同意”、“基本同意”、“完全同意”分别赋值1~4,对于三个负面题干如“我感觉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对同意程度分别赋值0~-3。各个特征变量的描述性分析见表1。
东北地区流动人口以青壮年为主,平均年龄在37.7岁,比全国平均年龄高0.68岁,从年龄段上看,以“80后”新生代流动人口为主,30-39岁是最为集中的年龄段,比例高达34.86%,域外流动人口平均比域内流动人口年轻0.73岁,可见,东北地区的老龄化进程已经影响到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从性别、婚姻和户籍性质来看:流动人口以男性为主,占比达到56.58%;已婚流动人口是主流,占比达到76.15%;农业户籍的比例较高,达到63.3%。从受教育水平来看,东北地区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69年,略高于全国均值的10.19年,且域外流动人口受教育水平(11.52年)高于域内流动人口(10.36年)。在经济特征方面,流动人口在老家有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占比分别为39.46%和24.44%,域外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普遍高于域内省份,域外流入地平均月工资水平为5523.83元,人均GDP为89808.9元,第三产业产值比重为58.24%。在社会融入特征方面,东北地区人口流动平均时长为9.31年,仅有35.89%的流动人口参加城镇居民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社会认同度的平均得分为10.68。
表1 东北地区流动人口特征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表2 东北地区人口流动、居留与落户意愿状况(%)
总体来看,东北户籍人口在流动范围上以域内流动为主,占比高达71.4%,而居留与落户意愿之间存在一定的落差,全样本中在流入地有居留意愿的比例为85.43%,有落户意愿的比例仅为46.11%,其中域内流动人口中有居留意愿的比例为84.69%,落户意愿为40.53%,而域外流动人口中有居留意愿的比例为87.27%,落户意愿高达60.06%。从个体特征角度分析,不同年龄、性别、户口性质、婚姻状态及受教育程度的人口流动、居留及落户意愿相应存在一定差异。首先,从年龄组上看,30-39岁中青年选择居留和落户的比例较高,随着年龄增大,在流入地居留和落户的意愿有所降低。分性别的倾向差异并不明显,男性的流动比例稍高于女性,两者在居留和落户意愿中选择比例较为接近,男性在流入地居留与落户的意愿都较高。从户口性质来看,农业流动人口更倾向于选择域内流动,而非农业流动人口在域外有更强烈的居留与落户意愿。在婚姻状况上,有配偶的域外流出比例与居留意愿显著高于无配偶流动人口。在受教育程度方面,随着流动人口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域外流动、居留和落户的意愿持续提高,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的域外流动、居留和落户意愿显著高于域内流动人口。
表3 东北地区人口流动决策、居留意愿与落户意愿的回归结果
依据东北地区流动人口的个体特征和经济特征构造人口流动决策模型,并控制流动人口的单位性质(1)问卷中将流动人口就业的单位性质划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与无单位等12种类型,回归时将这一变量转变为虚拟变量放入模型。,回归结果见表3的模型1,从变量显著性和伪R2看,模型具有较高的解释力,拟合效果较好。
从个体特征的回归结果看,基于年龄分类,域外流出的比例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下降,可能是由于域外省份较高的工资收入和较多的发展机会对年轻人具有更强的吸引力,相比之下,年龄偏大的中年人更倾向选择域内流动。农村户口和无配偶的流动人口更偏向选择域内流动。在受教育程度上,相比于初中及以下学历,东北地区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群更愿意选择域外流出,且随着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提升,选择东北以外省份作为流入地的倾向显著增加。研究生学历人口的回归系数达到0.975,这一结果远高于大学专科和本科,并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东北地区存在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的流失现象。一方面,域外发达省份经济增长和产业转型速度均高于东北地区,对流动人口的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有更高的要求,高学历人才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升,高学历人才收入预期更高,更容易受到京津冀等工资收入水平较高的发达省份吸引。
从经济特征的回归结果来看,所有指标均在1%水平上显著,对于区域流出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承包地可以为流动人口提供持续的收入,同时也对流动人口起到一定的束缚作用,回归结果表明老家有承包地显著抑制了流动人口流向东北以外的省份。而宅基地作为流动人口在老家的非收入性资产,可以为流入其他省份的流动人口提供稳定的保障,因而在回归中显著促进了流动人口域外流出。在域外流动人口中,52.90%选择京津冀省份作为流入地,人口聚集的背后仍是资源的集聚,驱动人口流动的首要因素是追求更高的预期收益,月平均工资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对流动人口的流动决策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越高,对于东北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就越大。而流入地第三产业比重越高表明产业结构优化程度越合理,对东北人口域外流出的促进效应越显著。
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体现了其对流入地的向往及满意程度,因此,本文以东北地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作为被解释变量,将流动人口分为域外流出与域内流动两组分别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3的模型2和模型3,其中模型2为域外流动样本回归结果,模型3为域内流动样本回归结果。由于居留意愿还取决于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社会融入程度,因此,本文将社会融入特征纳入居留意愿的影响因素中。
在个体特征层面,年龄、户口性质、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均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影响显著,其中户口性质的影响程度最高。总体上看,年轻、已婚、农业户口及高学历人群更加偏向长期居留。从年龄情况上看,年轻人的居留意愿在两个流动范围中均显著高于中老年流动人口,20-29岁年轻人的域内和域外居留意愿均较高,随着年龄的增长,东北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逐步下降,其中域外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下降幅度更大。性别对于居留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在户口性质上,农村户口的流动人口在东北域内的居留意愿显著高于城镇户口,这可能与农村户口附带的承包地和宅基地权益相关,以及域内流动农户的生活成本更低,生活方式更加适应。从婚姻状况上看,无论是域内流动还是域外流动,已婚能够显著提高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并且对于域外流动的居留意愿提升更大,由于亲人同住或者家庭稳定使得流动人口会选择更加稳定的生活方式,导致在流入地的居留意愿增强。在人口素质上,受教育水平较高的流动人口更偏向在流入地长期居住,大学专科和本科学历的居留意愿最为强烈,由于教育水平的提高增加了收入回报率,在流入地工作稳定且长期居留有利于扩大这一优势。
在经济特征层面,较高的人均GDP、第三产业占比和工资水平都可以提高域内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而域外流动人口受到人均GDP的影响程度较大。从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回归结果上看,只有老家拥有承包地会显著提高东北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从收入情况来看,域内流动人口的月平均工资为3727.44元,域外流动人口的平均工资达到5523.83元,虽然域内工资水平与域外有很大差距,但是工资水平对于域内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影响更为显著,表明流动人口虽然会短期流入发达省份就业,但是长期居留的意愿并不强烈,这是因为在流入地长期居留不仅受预期收入水平影响,还与流入地生活成本及社会适应程度有关。此外,经济发展水平高和第三产业较为发达的省份对于域内流动人口产生更加显著的吸引力。
在社会融入特征层面,四个变量均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从影响程度上看,社会融入特征变量对于域外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提升更加显著。在流动时长上,相比于域外流动,流动时间长短对于域内流动的影响程度更大,也就是说,流动时间越长,域内流动人口更愿意在流入地居留。同样对比来看,域外流动人口是否愿意居留更加重视本地交友,其次是参加医疗保险和社会认同度。随着在流入地居留时间的增加,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社交活动增多,人际网络得到进一步拓展,社会认可度也在不断提高,这些显著提升了域外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参加城镇居民或职工医疗保险对域外流动的居留意愿影响程度更大,这反映医疗保障参与水平可以有效增强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抗风险能力。
本文进一步以落户意愿作为被解释变量,综合考虑三个层次变量对流动人口落户意愿的影响,域内域外分组回归得到模型4和模型5,其中模型4为域外流动样本回归结果,模型5为域内流动样本回归结果,回归结果见表3。
在个体特征层面,年龄分布上,域内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降低,即年轻人更倾向于在流入地居留并落户,而年龄对于区域外流动的意愿影响并不显著。在户口性质上,相比于城镇户口,农村户口无论是域外还是域内流动的落户意愿都较低,并且域外流动的落户意愿远低于域内落户意愿,一方面,在落户制度上,农村流动人口在城镇落户面临户籍障碍,另一方面落户意味着放弃老家承包地和宅基地等土地权益,这将减弱农村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婚姻状况对流动人口落户意愿的影响体现出地域差异性,有配偶的流动人口更倾向于在域外落户,而无配偶的流动人口更愿意在域内落户,由于东北域外流动人口半数以上流入京津冀等发达地区,这样发展迅速的一线城市除了提供更多发展机会和更高工资待遇以外,还可以使流动人口获得更好的子女教育及社会公共服务,因此,对已婚有子女的流动人口更具吸引力。这一点在子女随迁的回归结果上可以体现,如果东北流动人口和子女一起流动,将显著提高在域外落户的意愿,但对域内落户的影响并不显著。此外,受教育程度越高,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越强,研究生更倾向区域外安家落户,由于研究生这类高素质流动人口竞争力更强,更容易达到积分落户和人才政策条件,在东北区域外省份落户的可能性更大,并可以享有更多与户籍挂钩的各种公共服务资源和福利待遇。因此,高学历流动人口在东北以外的地区落户意愿更加强烈。
在经济特征层面,与上文分析一致,老家拥有承包地显著降低东北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并且对于域内落户意愿的抑制效应更大,流入地落户意味着放弃承包地权益,使得流动人口放弃一份收入保障。人均GDP反映了流入地的相对经济发展水平,工资水平反映了与流动人口切身相关的待遇标准,第三产业比值反映产业高级化程度以及就业机会。工资水平、人均GDP和产业结构对于落户意愿的影响程度都较为显著,在影响程度上,人均GDP的正向影响最强,工资水平次之,产业结构位居第三,这表明流入地的经济环境和收入水平是东北流动人口较为看重的因素。对比来看,工资水平对于东北域外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提升效应较大,而人均GDP和产业结构对于域内落户意愿的影响程度较高。这一结果与居留意愿的回归结果(模型2和模型3)相比可得,东北流动人口在选择落户时更多考虑经济收入方面的因素。
在社会融入特征层面,相关变量均不同程度提升了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相比于东北域内流动人口,流动时间越长,域外流动人口落户意愿更为强烈,流动人口在域内流动的平均时间为8.98年,在域外流动的平均时间长达10.11年,随着他们对就业岗位和生活条件的熟悉和适应,在流入地居住时间不断延长,持续的社交活动与良好的适应能力都有利于其更好地融入当地生活,在心理层面提升认同感与安全感,并伴随着子女随迁等稳定性因素增加,落户意愿就会更加强烈。在影响程度上,子女随迁对于域外流动人口落户意愿的影响程度最大,这与个人层面已婚流动人口域外落户意愿强烈的结果相一致,表明子女教育成长环境是东北流动人口域外落户首要考虑的社会因素。而域内流动人口落户意愿受到参加医疗保险的影响程度最高,城镇居民或者职工医疗保险为流动人口提供了稳定可靠的福利保障,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对域内流动人口落户意愿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一结果与居留意愿的回归结果(模型2和模型3)相比可得,东北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与社会融入层面变量的相关度更高,影响程度更大。
本文使用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将流动人口划分为域内流动与域外流动两类,并从个体特征、经济特征和社会融入特征三个角度实证分析东北地区人口流动、居留和落户意愿的影响因素,得出以下结论:(1)东北地区流动人口的流动范围以域内流动为主,年龄上“80后”新生代中青年占多数,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高于全国水平,并且男性、已婚、农业户口、高学历的人口流动性更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显著高于落户意愿,两者比例存在显著差异,其中域外流动人口的居留和落户意愿明显高于域内流动人口。(2)流动人口的流动、居留及落户三阶段决策存在较多的共同影响因素,居留意愿和落户意愿的影响因素比较复杂,个体特征、经济特征和社会融入特征三个层次变量交互影响,经济特征是最主要影响因素。其中,在流动决策中,东北户籍流动人口的流动决策受个体的户口性质、老家是否有宅基地和流入地的人均GDP影响较大。(3)在居留意愿决策中,年轻、已婚、农业户口及高学历人群更加偏向长期居留。年龄的增长会降低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而受教育程度的提升会增加居留意愿;拥有承包地、较高的人均GDP、第三产业占比和工资水平都可以提高域外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而域内流动则受人均GDP和工资水平的影响程度较大;流动时长、本地交友、参加医保和社会认同度均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且对于域外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提升更加显著,本地交友对域外居留意愿的影响程度较高,而流动时长对域内居留意愿的影响较大。(4)在落户意愿决策中,年轻人倾向于流入地落户,农村户口域外流动的落户意愿远低于域内落户意愿,婚姻与受教育程度同样体现出地域差异性;承包地、工资水平、人均GDP和产业结构对于落户意愿的影响程度均较为显著,人均GDP和产业结构对于域内落户意愿的影响程度较高;子女随迁是东北域外落户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参加医疗保险对东北区域内落户意愿的影响更大。
总体来看,东北地区人口流动决策、居留意愿及落户意愿与个体特征、经济特征及社会融入特征三类影响因素密切相关,且呈现出地域性和阶段性差异变化:年轻高素质人口更倾向于域外流动、居留及落户,这是由于近些年东北地区经济下滑,就业发展机会不足,年轻高素质人口基于预期收入差异及未来成长空间等因素权衡,更多流向京津冀等发达地区;农村户籍、拥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人口更倾向于域内流动,落户意愿也相对较弱,因为落户意味着放弃原有户口及其所附加的各项社会福利,因此流动人口做落户决策时重点考虑流入地与流出地的福利差异,刘涛等(2019)在分析珠江三角洲流动人口居留落户意愿时也印证了这一观点;社会融入特征变量是提升东北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主要因素,社会融入一方面体现为流入地的“被动接纳”,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流动人口的“主动融入”,增强地域对流动人口的包容性和开放性,更能有效激发外来人口的融入主动性,提升其居留及落户意愿,实现永久性的迁移和流动。
当前,东北地区正在经历增长动力不足、结构刚性特征显著和人口数量质量双重流失等发展困境,亟需调整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制定全面精细化的人口人才政策,有效增强对人口人才的吸引力。具体对策建议如下:
第一,秉承开放包容理念,促进多层次人口人才汇聚。东北地区应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细化不同层次人口人才吸引政策,广泛吸纳各级各类人口流入。人口的吸引需要尊重市场规律并顺应产业发展趋势,给予外来人口和人才合理发展空间,打破排斥与包容共存的对立局面,在差异中寻求认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共赢。在吸引人才的过程中应该保持更加开放包容的理念,对“人才”赋予更宽泛的界定,挖掘各个层次人口的发展路径和贡献价值,从“引才”扩大到“引能”、聚贤、汇人气,推动多层次人口人才融合汇集,实现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包容发展。
第二,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现高素质人才集聚。东北地区应学习陕西、四川和山东等地人才新政的果断和力度,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机制,落实人才引进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创建有利于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聚集的区域环境,吸引名优企业和民营资本投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形成完整的人才支持和服务体系,形成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企业集聚、人口吸引的良性循环。
第三,加快产业结构转型,优化企业营商环境。陕西省原有的产业结构与东北地区相似,都是以机械制造、资源加工为主导的产业类型。但是,近年来,陕西省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利用自身优势,发展旅游业等相关产业,产业类型得到很好的优化升级,同时改善了区域形象,增强了城市魅力,随着政府大力整治营商环境,投资吸引力持续提升,吸引很多国内外大型企业落户。东北地区同样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特色的冰雪、海域及山水旅游资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具有一定的资源基础和区位优势。此外,还需以更大的力度整治营商环境,对外来资本产生较强吸引,优秀企业落户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岗位,对本地和外来人口产生强大的吸引力。
第四,美化城市人居环境,增加居民舒适体验。城市空间对人口的吸引力主要来源于整体人居环境美化所带来的生活幸福感、满意感和舒适感。应以人口居住体验良好为标准,统筹配套各类生活设施,进行高标准建设。以服务型城市管理为手段,更新改造老旧居住区,增加卫生体育和休闲设施,最大限度增强老旧居住区的生活便利性,防止中心城区空心化。通过城市精明增长,统筹协调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和居住体验的各类设施运营,对于交通、卫生、小型商场超市、学校、绿地公园等细小环节进行精心服务和精明运营,打造出最大程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城市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