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资睿
托拉斯是英文trust 的音译,原是资本主义生产和资本的集中达到很高程度后产生的垄断组织的一种高级形式,它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和与产品经营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而成[1]。20 世纪60 年代,中央决定借鉴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托拉斯式的组织管理企业形式,改善当时我国的工业组织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加快国民经济发展,而在试办的工业托拉斯中,医药托拉斯是行业集中程度最高的一个,在我国医药工业发展历程中极具意义,为其后医药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改革开放后,伴随着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考,学界对中央试办工业托拉斯已有较充分的探讨,但对其中医药托拉斯的研究还不系统和深入。当前医药产业已成为极其重要的国计民生领域,系统考察医药托拉斯试办历程,有助于深化新中国医药工业化发展的相关研究。
新中国成立伊始,医药工业的产品规模很小、种类很少,国内使用的合成药物90%以上依靠进口,大部分化学药品奇缺,加之西方对新中国实行经济封锁,国家面临“缺医少药”的严重局面。1950 年8 月全国制药工业会议召开,制定了“发展原料药为主,制剂为辅,自强奋斗,生产自给”的方针[2]264。在这一方针指引下,尤其是“一五”计划拉开帷幕后,到1957 年底制药领域已初具规模。
但随着工业建设的深入推进,亟需探求合适的体制以适应行业进一步发展,起初中央直接包揽的较多,形成了按行业划分的“条条”管理体制,这有助于统筹有限的医药人才、技术和物资力量尽快满足国内需求,但统筹得过死逐渐抑制了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大跃进”时期,在全行业大干快上形势带动下,中央向地方下放了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筹建和管理权,按地区划分的“块块”管理体制形成,随之而来的是行业监管被削弱,出现了乱办药厂、滥制药品的混乱局面,“生产无计划、产品无标准、质量无检验、消耗无定额、操作无规程、经济无核算、安全无保证”[3]的问题在医药工业领域凸显,而由于沿海内地的经济差距,医药工业布局更为不均衡。
1961 年1 月,中央正式批准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强调克服无计划状态和分散主义以恢复发展经济,客观上要求再次集中工业经济的管理权限。医药工业就此进行了整顿,重建以中央管理为基础的“条条”领导,乱办药厂的局面得到扭转,药品质量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问题:一是许多企业规模小、技术落后、经济效益低,还有的药品质量低劣,危害人民健康。1964 年10 月,全国共有药厂297 家,除化工部直属的4 大药厂外,其他工厂分别由工业、商业、卫生、农垦、水产、文教、公安、手工业等各个部门及省、市、专区、县、公社、生产大队分散管理,无法进行统一规划,不少小厂以冒牌、掺假的药品牟取暴利[4]1554。二是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影响了国家整体物资供应。化工部曾打算关并不必要的药厂,把生产任务集中安排给质量好、成本低的单位,但各地都坚持要安排任务,关并计划执行不通,地方还不经批准即上马新厂新车间,由于盲目建设,全国生产片剂的药厂(车间)的设备利用率只有一半水平[5]250-251。三是药厂分布极不合理。根据国家当时的战略布局,医药工业大部分集中在一线地区,六大类原料药中,抗菌素在二线地区只占全国的13%,三线地区只占1%;解热剂在二线地区只占4%,三线地区只占5%;磺胺、维生素、抗结核病药和地方病药在二三线地区都还是空白[5]251。四是各地各搞一套,缺乏专业人才,致使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低下,更谈不到专业化和协作生产。以生产针剂为例,江苏省的生产在国内较好,平均每人每年生产10 万余支,最先进的上海每人每年生产36.7 万支,同期日本每人每年为220 万~230 万支[5]251。
医药工业发展情况是当时整体工业领域的缩影。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在工业建设实践中逐步发现,“单靠行政办法管理经济、管理企业存在不少弊端,造成对企业的多头行政管理,‘婆婆多’‘小而全’,重复建设,重复生产,浪费严重,以及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等,因而想吸收、实行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托拉斯之类的企业组织形式,按经济办法来管理经济和企业”[6]1176。因此在继续对工业调整的思路中,为改变“条条”管理统筹得过死而“块块”管理一放就乱的情况,突破单纯在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和权力划分上做文章的框框[7],中央提出探索用托拉斯的组织形式来管理工业,即通过组建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下全国性的、区域性的和地方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促进该行业更快发展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更好满足人民需要[4]1239。
从1963 年起,中央开始积极组织托拉斯的实践。1964 年6 月,国家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委”)提出《关于试办工业、交通托拉斯的意见的报告》草案,经过讨论修改,8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批转了这份报告,并特别说明用托拉斯组织形式来管理工业是工业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要集中力量首先把这一批试办的托拉斯办好[8]604。其中“医药托拉斯”-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就是首批试办托拉斯中的一个。
关于医药托拉斯的肇始,据后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的齐谋甲回忆,时任化工部医药司司长的龙在云得知中央正指示国家经委试办工业托拉斯,认为这是整个医药工业转变的重要契机,因此积极向化工部、国家经委提出试办托拉斯的建议,促使全行业统一管理。该建议后经刘少奇批阅同意,并指示首先要实行管理集中以解决医药工业“散”的问题,其次要变行政管理办法为经济管理办法,最后要严格药品质量管理,并特别批示医药托拉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9]169-170。
而在试办托拉斯前,从1954 年起一些制药工业发达的城市如上海、天津、广州等已成立市级制药或医药工业公司,探索对全市药厂实行统一规划和专业化管理,并按照各厂生产条件、技术力量和产品结构进行合理的生产调整,1964 年初成立的重庆市医药工业公司还明确对所属企业实行人财物和产供销集中统一领导[10]135,这些地方性专业公司为全国性医药托拉斯的试办提供了先期经验和有益参考。
1964 年6 月,化工部正式上报了《关于医药、橡胶托拉斯的实施方案》。7 月初,医药托拉斯筹建处开始办公[10]135,党委书记由化工部副部长张亮兼任,经理为龙在云[4]1532。9 月初,国家经委党组批复化工部试办医药托拉斯,要求在试办过程中注意及时、系统地总结经验,机构设置力求精干、减少层次[10]135。这前后,托拉斯筹备工作已在不断推进,一是充实干部,人数由60 多名扩充到75 人,处长以上11 人;二是接管工厂,已上收药厂60 个[4]1554,还在研究接管计划;三是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改进工业布局,在京召开座谈会,讨论如何办好托拉斯及压缩一线、加速二三线建设[10]144,初步提出了一些工厂的迁厂方案并报国家经委;四是着手行业调整,准备关停并转一批企业减员增效,调整后原料将进行统一调拨,为进一步调整和实行生产专业化打下基础[4]1534-1535。
1964 年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批转化工部党委《关于医药工业实行托拉斯集中统一管理的报告》,要求全国药品生产由托拉斯集中统一管理,商业部门不再收购和销售非其所属单位生产的药品;托拉斯根据全国药品生产情况成立各分公司,关停并转相关药厂(车间),保留的由其全部接管,接管工作由总公司、分公司和工厂共同组织,要安排好协作关系,办理好交接手续,做到不发生混乱、不影响生产;着手进行全行业整顿,改进经营管理和劳动组织,加强技术改造,做到按生产特点、技术条件给企业定品种、定规模、定生产任务,药品质量由卫生部门负责检验,不合格药品不准出厂;根据战略布局要求,分期分批开展迁厂工作,加速内地药厂建设[5]287,289-291。11 月起,托拉斯组织了6 个工作组赴各地办理药厂交接[9]170,当年年底全国药厂的接管工作基本完成。
1965 年1 月托拉斯正式办公。总公司设办公室、生产技术处、规划处、质量监管处、经营处、政治部(包括组织、宣传、干部等处室),职工151 人,下设9 个分公司(后增西安分公司筹备处)、2 个制药总厂、12 个直属厂,共176 个生产企业(至6 月又减到167 个),另设1 个工业设计院、4 个工业研究院,总职工88 275 人,共关停并转药厂125 个,精简并妥善安置职工4 765 人,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国家性医药工业实体(见图1[11]145),在国家经委第一批试办的托拉斯中,医药托拉斯是行业集中程度最高的一个[9]170,快速改变了过去医药工业分散、多头、乱办药厂的状况。
图1 中国医药工业公司(托拉斯)组织架构
医药托拉斯是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医药工业历史基础薄弱和管理体制不畅的问题而举办的。实践证明,用托拉斯代替行政组织管理制药行业和企业,提高了医药工业的整体水平。
托拉斯是独立的国家计划和经济核算单位,统一规划行业的基本建设和物资供应,统一管理和调剂所属单位的人员和资金,并将集中生产、精简机构、密切产销相结合,促进了企业间的合理分工、专业化协作及组织生产,最终所有利润统一上缴国家。其成立后,原料药按制剂计划实行内部调拨,计划管理品种由原化工部管91 种增加到托拉斯管231 种,常用制剂由过去地方控制总数量改为托拉斯统一管理255 个品种规格,并开始有了年度、季度和分品种、规格的制剂生产计划[12];在此基础上,总公司和分公司按专业化协作原则对部分药厂的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以提高质量和发展生产,并从经济效果着眼,尽量使生产接近原料产地和销售地区,还将一些经济效益差的药厂车间进行了转产。
托拉斯加强了药品监管,狠抓了药品质量。1965 年1月托拉斯即组织了全国医药工业系统质量大检查,11 个药品质量检查团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检查[10]144,根据所发现的问题开展了“质量第一”的教育。同年4 月,托拉斯召开了第一次干部会议,讨论了保证和提高药品质量的问题,提出设立公司和分公司的质监机构,各级党组织每月要讨论一次质量工作,并对主要原料药开展同品种质量评比。该年6 月,托拉斯召开全国片剂生产管理现场会,将上海黄河制药厂列为国家免检单位,推广该厂“四消灭、一保证”(消灭混药、差错、异物混入、整批退货,保证不合格药品不出厂)的经验。经过一系列措施,药品的质量监管制度化工作取得很大进展,质监机构逐渐建立,质检人员不断充实,管理条例得到制定,每周五质量活动日、季度质量会议、年度质量检查等纷纷开展;托拉斯制定了高于药典的优级品标准,使之成为行业创优的依据,并不断推广先进经验,药品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9]170-171。
托拉斯对全国医药工业进行了统筹规划,结合当时开展的三线建设,集中力量提升了内地医药工业水平。首先即决定迁建7 个药厂到后方,其中两个生产麻醉药的单位很快迁建完毕[4]1233。随后采取老厂包建、地方协助的方法,陆续在三线和小三线地区新建和扩建了一批药厂和车间,在重庆兴建的以生产磺胺类及氯霉素为主的西南合成药厂是东北制药总厂包建的,甘肃第一个化学合成药厂西北合成药厂是以天津新新制药厂的咖啡因车间为基础扩建的[11]157-158,上海分公司负责了江西东方制药厂的包建任务。托拉斯对受援企业的配套单位也进行了较合理的安排,如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部分迁往成都后成立了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10]163。1964 年~1966 年的三年中,内地常用药的生产能力增加了2 300 多吨[13],每个省级行政区都有了制药企业,医药工业布局趋于合理。
托拉斯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和“比学赶帮”活动,促进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如华北制药厂的抗生素、上海第二制药厂的磺胺噻唑等,而企业间技术和经济指标的差距也缩小了;高度重视医药科技情报工作,组织撰写了《医药工业国内外情况及赶超建议》等情报材料,还下发通知要求所属单位配置医药情报人员[10]362-363。同时托拉斯集中研究力量,加速新产品研发,仅1965 年统一组织研究的新课题就有291 项,当年投产的新产品有39 种,超过了前四年的总和[13];托拉斯时期,抗生素等常用药品都有新药投产,并对抗肿瘤药、心血管病药等需求逐渐增长的药品开始进行研究,上海分公司建立了6 个新产品试制点,促进了下属药厂大量新产品问世,包括研制成功国内第一个化学合成多肽药物增血压素[14]。托拉斯还积极组织、参与各类科技攻关项目,如召开中药研究座谈会,提出以现代科学方法整理中药,充分利用中西医结合治疗疾病的经验来创制新药[15];派员参加全国疟疾防治“523 任务”研究计划[16],该计划促成了抗疟药物青蒿素的问世。
托拉斯着力增强了短缺药品的生产,如在北京、天津、沈阳、上海、广州、武汉建立了药品生产服务站,主要为医院加工生产特殊处方制剂和小批量药品,北京服务站先后与全市159 个医疗单位取得联系,满足它们对“三小药品”(小批量、小规格、小包装)及儿童用药的需要[17]。托拉斯还在灾害药品供应上快速反应,如1966 年河北邢台地震期间重庆大新药厂将409 袋血浆空运震区救灾[10]145。1965 年6 月,毛泽东提出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去,不久中央批转了卫生部党委的报告,要求“大力生产和供应农村需要的大众化的药品”[18],托拉斯为此深入调查了农村用药情况,有针对性地研发和生产药品;根据国家指定的下乡成药品种重新布点生产,各分公司又增加安排生产了70 余种小成药[10]145,下乡成药基本采取小包装,根据一日治疗量或一个疗程剂量确定包装规格,在包装上尽量把药品用途表现出来,还更改不通俗的药品名称并印在药片上,方便农民明确用途,同时降低了近百种药品的出厂价格,减轻农民用药负担[19]。
医药托拉斯在试办初期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方面反映了其在具体工作中协调不周全、作风不严谨,致使“一刀切”情况屡屡发生,但也与地方消极配合有关,举办全国性跨地区的医药托拉斯,势必影响到地方的财政收入和积极性。
4.1.1 托拉斯改组生产、关停并转等工作协调磨合不足
托拉斯成立后,商业部门不再收购和销售托拉斯以外单位生产的药品,由此引发大量供需矛盾和经济损失,而新的生产供销渠道未能马上建立,药厂产业链也受到较大冲击。以上海的情况为例,48 家企业被要求并为29 家,化工、轻工、水产、第二商业局等所属31 个企业至少82 种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受到影响,上海各零售药房的红药水等常备药是黄浦区加工厂生产供应的,1965 年第一季度停产后,这些药品供应立即紧张起来[20];东海制药厂的维生素等产品被要求停产,已签订的7 万瓶维生素E 胶丸供货合同面临违约,该厂利用带鱼鱼鳞生产的咖啡因要求年产量减半,影响了依靠鱼鳞为生的两千多户居民的经济收入;益民食品四厂生产的糖钙粉物美价廉,将其任务集中到中华制药厂后,产品价格高了,质量反而下降了;新亚药厂所需要的原料氰乙酸乙酯一直由苏州益民厂提供,该厂被调出托拉斯供货系统后,药厂只能舍近求远从天津采购[21]159,161;虹光化工厂小苏打的产品单耗、成本和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在全国排第一,也被迫停产,同种产品改由沈阳生产,而制剂厂高价投资的乙酰胺生产线也在闲置[22]。
4.1.2 托拉斯改变物资供给机制,但受物价运行秩序制约
试办托拉斯前,物资是按企业隶属关系申请分配,由物资部门统筹供给;试办托拉斯后,改为托拉斯直接向各级企业供应原料、安排生产,有的工厂供销机构被撤销,原本的凭券卡领料发料等管理制度被废除,同时各级单位为完成甚至超额完成生产计划指标,物资分配由此产生了较大问题,一方面出现领好料、领新料、多领料的现象,1965 年1 月上海分公司仅五金材料一项就多消耗了100 万元,中国药物厂向分公司申领的制剂药品也比上年单月增加了6 倍[21]159;另一方面部分物资供应不上,上海分公司下属药厂所需要的五氧化二硫、三聚乙醛等很多物资都在本地生产,但这些物资的生产计划却不由托拉斯安排,经常性制约了药品增产计划[20]。同时,托拉斯虽逐渐控制了药品生产的上游,但产品定价权却掌握在国家或地方物价委员会,给托拉斯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障碍。
4.1.3 托拉斯冲击了工商协作模式
托拉斯体制改变了以往工商直接见面销货的方式,商业部门到工厂提货前,需先到分公司开具调拨单,最后还要回到分公司付款,这给商业部门增加了一道手续[21]162。托拉斯还规定商业部门不得入厂验收产品,统一由工厂将产品送至商业部门仓库进行验收,这使得产品退货率大增,1965 年2 月上海分公司供销站一个工作组的退货金额就占到其销售额的9.5%,上海通用药厂生产的氯霉素胶丸曾被连续退货18 批。而托拉斯的退货手续又十分繁琐,每发生一笔退货,商业部门需联系分公司,由分公司通知工厂派人复验,确需退货,工厂再安排车辆运回,这样要10天以上才能处理完一笔退单[21]162。而托拉斯将计划、生产、供销集中管理后,统计工作量骤然加大,上海分公司1965年1 月的财务账目直到3 月后才陆续结算出来,其后的几个月同样是一拖再拖[22]。
中央很重视对试办托拉斯问题经验的总结,希望“以此为契机,逐步改变中央经济管理权力过分集中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23]。医药托拉斯自身也希望通过意见反映,尽快找到解决对策并理顺机制。
4.2.1 针对北京市委意见反映后的问题处理
1965 年第一季度后,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整理了《全国医药托拉斯成立后的新情况》材料,主要反映了北京药品品种减少、供应紧张、产需脱节等问题,北京市委书记彭真将这份材料转呈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建议对现有托拉斯的试办经验加以总结。4 月29 日毛泽东批示,要求“迅速、周密地解决”[6]1185。有关部门据此立即督促化工部并托拉斯进行检查,不久化工部部长高扬通报了检查结果。
高扬的检查报告承认了托拉斯工作的不足,指出托拉斯成立以来,由于为广大人民和医疗事业服务的观点不强,工作不细致,除北京以外,在其他地区也都发生过不少缺点错误,不该收的厂收了,该收的厂却没有收;在关停并转部分企业时,丢掉了一些小产品;注意了全国生产计划的完成,对一个地区是否完成计划及其影响注意不够;在由托拉斯供应原料、安排生产后,同商业部门联系不够;对于农村用药和医疗卫生部门的一些特殊要求,解决得比较迟缓,等等。这些问题,有的已经纠正,有的已经采取了改进措施,化工部将经常检查托拉斯的工作,争取把医药生产组织好[4]1538-1539。
从检查报告看出,医药托拉斯逐渐重视了与地方及企业的协调磨合,着重加强了与商业及卫生部门的联系制度,集中技术力量加强新产品的研制,注意解决接收工厂出现的差错、区域生产计划的完成及影响、城市常用药品的供应、农村和医疗卫生部门的特殊需求等问题。
4.2.2 通过召开座谈会统一思想和解决问题
根据毛泽东对于医药托拉斯情况的批示,为贯彻中央定期总结托拉斯经验以改进经营管理的精神[8]605,1965 年5 月10 日~6 月7 日,国家经委党组召开了托拉斯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主持,刘少奇和邓小平听取汇报并作了讲话。医药托拉斯党委副书记袁荣作了主题发言[10]144,但部分省市对医药领域提出了一些意见,上海市认为其已基本形成大中小相结合的医药生产体系,希望自己组织专业生产协作,而不宜由托拉斯并厂调整;北京市提出医药工业全国集中后,如一打仗交通中断,地方药品供应就成问题,因此应当因地制宜就地生产供应[4]1235;江苏、山东、北京等省市还担心托拉斯统一安排生产后影响地方利益[8]45。座谈会最终形成了会议纪要来推进各托拉斯下一步的工作,在大的原则方面统一达成了共识,并对一些具体问题给予了指导[4]1237。
一是关于全国性托拉斯与地方的矛盾,首先明确了对于宜于实行高度集中的领域,可以把全行业的工厂全部收归托拉斯领导,托拉斯调整企业的工作必须继续进行,尽快地在全国形成统一的工业体系,但在调整中要尽量照顾各地的特点和需要,不随便丢掉地方需要的品种,不草率对企业进行关停并转。其次要求托拉斯与地方在生产协作方面必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托拉斯应尽量就近就地组织协作,原有协作关系在没有新的协作关系代替前不能打乱。最后关于领导关系,托拉斯所属系统,在政治工作上实行由主管部党委和地方党委双重领导,以主管部党委领导为主;在行政上由托拉斯垂直领导,地方对其完成国家计划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组织地区内的生产协作、跨行业的经验交流等[4]1234-1236。
二是关于托拉斯内部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的矛盾,要求托拉斯在内部管理上注意划分总公司、分公司、工厂各级的管理权限。托拉斯生产经营的集中程度,要根据行业具体情况研究决定,但必须给基层一定的行动权限,使他们可以同当地商业部门和使用部门直接挂钩,主动灵活地发展生产。为避免“吃大锅饭”倾向,托拉斯对各级经济核算应当作出明确规定,工厂除要加强成本核算或费用核算外,有条件的还应计算盈亏,分公司一般也要计算盈亏。
三是关于托拉斯同现行经济管理体制的矛盾,财政管理体制方面,地方的企业上收托拉斯后,其财政收入减少情况需财政部考虑解决;物价管理体制方面,建议托拉斯所属企业的产品价格,原则上由托拉斯统一制定,报国家物价委员会批准,某些宜于地方定价的,要征得托拉斯同意。
四是会议纪要还总结了一些经验,如托拉斯的规定不能绝对化,具体表现之一就是“商业部门不再收购和销售非托拉斯所属单位生产的药品”[8]805。1965 年1 季度末在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化工部的报告中明确要求,非托拉斯国营工厂生产的医疗上必须而又符合药典规定的原料药品应继续生产,由商业部门按生产计划或原产销关系进行收购经营,并由卫生部门监督质量[10]144。
可以看到,此次座谈会提出来的问题和议定的处理方式及解决思路,几乎都与医药托拉斯的试办高度相关,对医药领域问题的解决有切实的帮助。首先原则上支持了托拉斯对于整个医药工业的统筹管理,确立了其在产品价格制定上的重要地位,在此基础上,要求托拉斯尽量兼顾地方和企业的优势与需要,积极主动地建立起协作关系,并根据行业特点决定集中和分散的程度,明确各级经济核算的内容。此外,医药托拉斯自身也积极调整,力求解决试办初期发现的其他问题,如上海分公司设立了驻厂工作组,将四大类物资分别采用控制计划、控制金额、代行采购、企业自购等办法组织供应[21]160-161,由此重建了物资的申请分配体系。
总的来说,在试办医药托拉斯的工作中,不少问题被提出来,中央和相关部门也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了解情况,有效解决了部分问题。但是一些受经济管理体制制约的深层次问题,由于根植于计划经济的根本,很难通过灵活变通的方式予以解决,只能给出一些指导方向,通过进一步的实践和不断的磨合来逐步解决。1965 年9 月,薄一波又主持召开了包括医药托拉斯在内的各托拉斯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如何贯彻托拉斯试点工作会议精神[10]145。但“文革”爆发后,医药托拉斯与体制磨合的实践遭到严重干扰,1969 年9 月18 日中国医药工业公司(托拉斯)被正式撤销,这个创新性的探索结束了。
医药托拉斯存续期间,行业整体发展呈上升势头,反映在经济指标上,1965 年比1964 年医药工业总产值增长32%,利润增长30%,可比产品成本降低15%,劳动生产率提高了35.7%,出口量增长67%[11]146;至1966 年行业总产值已比成立前增长了1.8 倍,年平均增长28.2%,抗菌素等六大类原料药产量翻了一番,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1.9 倍,上缴利润提高1 倍[2]274。可以说,托拉斯期间是改革开放前我国医药工业发展最好的时期,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启示。
医药托拉斯成立后,一是按照全国战略布局要求和专业化协作原则,对企业进行了整合调整,支援了内地医药工业建设;二是按照社会化大生产需要,在全行业的范围内动员和调度人财物,使之发挥组合起来的经济效果,促使药品在产量、产值、利润上均获得了成倍增长;三是通过有效手段不断推进内外体系调整,重塑了工商协作关系,创新了产供销一条龙模式;四是要求药品生产须具备规范的工艺和操作,健全了药监机构,稳定了药品质量;五是集中了全行业技术力量,将科研与生产相结合,更快采用新技术,发展新产品[4]1233-1234。由此,托拉斯推进了将主要用行政管理经济活动、多级多头的体制转为用经济手段促进生产发展、一个头负责的体制,达到“过去一个厂矿不能办到的事情,现在托拉斯能够办到,过去多头领导难以办通的事情,现在托拉斯也比较容易办通了”[8]806的效果。
从试办托拉斯前医药工业发展的经验看,为避免“大跃进”时期生产盲目、大干快上的问题,应在中央集中领导下统筹工业总体建设,在此前提下再思考如何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并激发企业的活力。医药托拉斯就是循着这样的思路,通过变革行业组织形式,改组生产体系架构,对内实行集中管理,对外实现整体经营,是为了促进行业生产力发展而进行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的调整与改革,突破了此前管理体制调整仅局限在经济管理权限收放及企业隶属关系改变方面[7,20],开始了政企分开的实践,减弱了政府参与经济活动的职能,使托拉斯有一定的生产和经营自主权,具有企业性质[24]。但这个探索未冲破计划经济体制,是中央对行业及企业实行“条条”管理的强化,在实质上没有跳出“官办经济”的圈子,仍以能否完成生产计划指标作为主要行为导向,不能真正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21]159,最终很难激发经济组织的真正活力。因此,医药托拉斯的实践触及到了计划经济体制的症结问题,前进的方向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实现,其试办对于推进经济管理体制全面改革有重要的探索意义。
试办托拉斯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的探索[7]。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沿着试办托拉斯的轨迹,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组织起众多的全国性及跨地区的行业公司,恢复的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就是之中的一个,其在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开发、专业化协作等引领制药行业发展方面体现出了显著优势,还作为中方主要股东牵头设立中国大冢、上海施贵宝、西安杨森等第一批中外合资企业,从其身上可以看出中央关于试办托拉斯决策的正确性和留下的可贵经验[6]1190-1191。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这些国企的改革发展又为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有益经验[25],自主的生产经营权利一旦被赋予,就促进了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竞争发展;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带着托拉斯历史烙印的公司积极投身于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推动了所在行业整体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由于国际药品市场“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现代医药领域最明显的特征即行业集中程度非常高,发达国家几个最大制药公司的产值一般达到其行业总产值的50%~80%。而我国试办医药全行业托拉斯,借鉴了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开启了规模型专业化公司实践,优化了资源配置,以行业整体优势促使企业综合实力快速提高,有助于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大大增强了企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这给现今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时至今日,国家层面将国有医药产业板块集中在几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央企业,各地也纷纷整合医药领域资源,形成一批人才、资金和技术力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公司,这些企业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更是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医药工业发展史本质上是新中国经济发展史的一个缩影。“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探索为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实践探索积累了条件”[26],回首新中国成立至今医药工业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20 世纪60 年代中央试办医药托拉斯的开创性实践,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医药产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并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