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海涛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陕西西安 710075)
本文所讨论的融资中介是指在信贷市场中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的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融资担保公司、资产评估公司、抵押登记机构和公证机构等。
总体来看,融资中介机构具有风险管理、降低交易成本和缓解信息不对称三大功能。一是作为风险管理的手段。融资担保公司通过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将小微企业贷款的一部分信用风险转移到自身承担,从而降低银行承担的贷款风险,使风险较高的小微企业也可以获得银行贷款。二是降低交易成本。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和贷款有关合同公证可以使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从法律意义上得以明确,增强了对合同双方的法律保护。既可以降低违约后债权人因诉讼而产生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又可以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有利于借贷关系的成立。三是缓解信息不对称。抵质押贷款中,抵质押标的物既有房屋、汽车、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又有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银行客户经理作为非专业评估人员,难以对各类资产的价值进行准确评估,因而需要专业资产评估公司对这些资产价值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为银行核定贷款额度提供信息参考。小微企业融资中介机构通过提供专业服务,发挥以上功能,促进借贷双方借贷契约的达成。
目前,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中,除贷款利息外,其他融资成本主要包括第三方中介机构收取的融资担保费、公证费、抵押登记费和资产评估费等。
国家目前没有统一的融资担保费收费标准,该项费用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中的占比较高。
从融资担保供需双方来看,供给侧民营担保公司数量较多,但其资本实力和担保能力相对较弱,政府性担保公司具有政府信誉背书,但出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顾虑,其扩大业务规模和出险后主动代偿的意愿不强;需求侧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申请过程中大部分都需要抵押、担保措施进行增信,融资担保需求旺盛。因而,形成融资担保市场需求大于供给的格局,导致广大中小企业对融资担保公司的议价能力较弱,面临较高的融资担保费率。
根据调查,目前陕西省融资性担保公司收费标准一般为贷款金额的1%~3%,具体根据企业的行业、风险及反担保方式而有所不同。其中,科技类企业贷款担保费相对较低,大约在1%~1.5%之间,其余行业的大都在2%~3%之间。
公证费收费标准相对公开透明,但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合同公证未能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国家计委、司法部印发《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公证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后又于1998年发布《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以上文件精神,陕西省先后出台《关于重新核定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对陕西省公证机构收费标准进行明确和调整。为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陕西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发布《关于调整和规范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中的部分收费标准予以降低,但其他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未做调整。由于贷款合同公证属于“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收费项目,未包含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中,因而未能享受“减税降费”的好处。据调查,目前陕西省贷款合同公证费平均占到贷款金额的0.5‰~1.5‰。
表1 陕西省某公证处收费标准
抵押登记费是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房地产主管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房屋抵押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动产抵押登记收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0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据了解,目前陕西省小微企业办理银行抵押贷款时,房产抵押登记收费基本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企业办理抵质押贷款时,需要对拟进行抵质押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资产的多样性催生出多样化的资产评估机构,如资产评估公司、房地产评估公司、土地评估公司等。这些不同类型的评估公司归口不同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管理,因而在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上各不相同。此外,不同类别的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范围又有所重叠,导致针对同一资产不同的资产评估公司收费标准不尽相同,不同资产的收费标准差异更大。由于资产评估业务的专业性较强,企业客户对资产评估工作的实际成本难以衡量,加之市场上的资产评估机构类型各异、收费标准不一,小微企业难以对评估公司的资产评估服务进行合理定价,为资产评估公司高价收费创造了空间,因而资产评估费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中的占比相对较高。根据调查,陕西省企业办理资产评估业务费用大多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收,平均约为评估标的金额的1‰~5‰。
表2 资产评估公司和房地产评估公司收费标准对比
按照担保方式不同,小微企业贷款分为抵质押类贷款、担保类贷款和信用类贷款。抵质押类贷款融资成本包含贷款利息、公证费、抵押登记费和资产评估费。担保类贷款融资成本包含贷款利息、公证费、融资担保费及保证金。信用类贷款成本包含贷款利息和公证费。总体而言,融资担保费和资产评估费在小微企业第三方中介收费中的占比相对较高。
2020年,在“稳企业、保就业”各项政策支持下,各类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明显下降、获得感明显提高。这一方面是由于LPR改革推进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稳步下行,另一方面则是金融机构主动承担了部分中间环节费用。目前,抵押登记费用已全部由银行承担,国有大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主动承担了资产评估费和合同公证费,监管部门还明确要求不得强制企业购买相关保险产品,这些措施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融资的中间环节费用。然而,这些中介机构本身的收费标准并未降低,只是将承担费用的主体由小微企业转移至商业银行。除收费较高外,部分融资中介机构还存在服务效率低、撬动作用发挥不足、监管不完善等问题,造成了小微企业融资堵点,而此点亟待加以疏通解决。
调研显示,担保类贷款融资成本相对较高,高出部分主要为融资担保费,担保费是目前收费最高的非利息费用。虽然国家已经要求政策性担保费率应降至1%以下,但是实际执行仍然较高,一般情况下融资担保费为贷款金额的1%~3%。此外,部分担保公司需向银行缴纳占贷款金额5%~10%的保证金,理论上该笔保证金应由担保公司缴纳,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担保公司会将该笔保证金转嫁至贷款客户,造成客户实际可用贷款资金减少,推高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从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微企业的情况看,融资担保公司总体杠杆率较低。调查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陕西省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474.5亿元,融资担保在保余额1176.2亿元,担保放大倍数2.48倍,仍处于较低水平,与2017年底《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提出的2020年底省、市级融资担保机构放大倍数达到6倍以上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银行和企业普遍反映,在各个贷款环节中,办理抵押登记相对耗时较长,平均需一周左右,长则需半个月之久。以西安市为例,抵押资料集齐后,4个工作日后才可在线查询进度,5个工作日才能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此外,西安市长安区房地局抵押登记办理手续与城六区房地局不完全一致,所需资料比西安市城六区房地局更多、流程更为复杂,小微企业抵押登记办理便捷性有待提高。
以小微企业贷款合同公证费为例,公证费一般为贷款金额的0.5‰~1.5‰,但部分公证机构存在进一步涨价的倾向。据某城商行西安分行反映,该行目前准入的西安市3家公证处,按照一个合同出具一个公证书来收费,即收费实行一事一证,无论标的物金额大小,最低收费500元。据某股份制银行西安分行反映,与该行合作的公证机构,今年年初提出涨价要求,经多次沟通协商后,才放弃了涨价要求。
从机构类型看,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既有资产评估公司,又有房地产评估公司以及土地评估公司,原来分别归口财政部、住房建设部以及国土资源部监管和审批,后来转变为由各行业自律协会管理,如资产评估业协会、房地产估价行业协会以及土地估价行业协会,但仍未打破监管分割的局面。这些中介结构监管职权分散在各个部门,但其业务范围又有交叉和重叠,容易造成监管套利和恶性竞争,不利于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资产评估行业又有较高的专业性,小微企业面对五花八门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往往难以作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长远看不利于保护小微企业客户的经济利益。
建议财政部门优化政府性担保公司考核,弱化盈利性要求,以担保基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户数、金额及风险补偿作为核心评价指标,促进担保放大倍数提升、担保费率下降。同时,督促担保机构对符合代偿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做到“应偿尽偿”。地方金融监管局应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将保证金转嫁至小微企业的行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结合政策性担保公司财政支持优势和民营担保公司经营机制灵活的优势,在强化监管、统一监管、竞争中性的前提下,积极规范发展民营和混合所有制融资担保公司。允许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信用评级高、经营规模大的民营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合作,将民营担保公司纳入政策性担保体系之内,探索采取资本金注入、担保费补贴、风险准备金补贴等形式鼓励和支持民营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政策性业务。
借鉴深圳、湖南、山东等地区成功经验,开展“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互联平台对接,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和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西安市前期已在部分银行开展相关业务试点,但尚未全面推广,建议加快在全省普及线上办理抵押登记模式,提高抵押登记效率。
在当前国家大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鼓励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形势下,建议地方司法局指导督促各公证处,开辟小微企业贷款公证“绿色通道”,设立“小微企业贷款公证中心”,专门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公证服务。同时,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相关贷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及担保合同公证业务,将其纳入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中,使广大小微企业也能享受到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好处。
完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管理体制。国家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归口监管部门之间加强监管协调,理顺各自监管职权,厘清各类中介机构的经营范围界限,为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应引导资产评估机构适当降低资产评估收费。建议监管部门加强对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指导资产评估机构适当降低对小微企业抵质押资产的评估收费,与银行共同分担小微企业资产评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