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覃凌燕
2020年9月,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2020年12月,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再次重申“双碳目标”。发展绿色金融,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青海金融业如何规划布局,促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此,《青海金融》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马骏。
记者:马行长,您好!感谢您接受《青海金融》的专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谋划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对此您怎么看?
马骏:“双碳目标”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自觉站位大局,积极融入大局,主动担当青海对国家生态安全、民族永续发展负有的重大责任。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要充分发挥其助推作用。今年6月,总书记视察青海时强调,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总书记的指示为青海加快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青海“三个最大”省情特征,探索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青海绿色发展的有效措施,完善绿色金融工作协同机制、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绿色信贷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金融衍生产品、发行绿色金融债、扩大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范围,促进金融资源向绿色优势领域聚集,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记者:马行长,近年来,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
马骏:近年来,我们积极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殷切嘱托和“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已经有了初步的实践。一是加强绿色金融战略部署。出台了《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绿色金融发展的目标,从制度建设、金融服务、风险防范、统计评估、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制定了《青海省绿色金融统计制度(试行)》等制度,构建了绿色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和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体系,促使金融资源不断向绿色发展倾斜,评估和统计更加科学规范。三是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绿色优势产业的资金支持,鼓励省内企业向资源循环、绿色低碳、生态有机领域转型升级。截至2021年1季度末,青海省绿色贷款余额1514.5亿元,占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23.8%。其中,清洁能源项目贷款943亿元,占全省绿色贷款余额的62.3%。四是持续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工作。按季度将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指标体系中,对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的货币政策,增强金融机构支持青海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记者:马行长,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方面有哪些规划?
马骏: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将牢记总书记嘱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青海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之路。我们的初步设想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快健全绿色金融发展体制机制。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约束,加快修订完善青海省绿色金融发展指导意见及统计监测办法,引导金融资源快速、准确流向绿色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金融资源与绿色产业有效对接,建立省级绿色低碳项目库,实现精准识别和动态调整,严格杜绝“高碳”“灰绿”“棕色”项目冒名变相违规进库。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发展专营机构,提高绿色金融服务水平。二是有效满足地区绿色产业投融资需求。当前,碳达峰、碳中和已经成为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要求,需要匹配大量资金作为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基本保障。青海作为绿色资源大省,面临着绿色资源有效转化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难题。对此,我们将深入研判自身产业结构,瞄准特色优势领域,集中引导和调配金融资源,结构性满足绿色产业发展融资需求,实现绿色贷款高占比、清洁能源贷款高占比、水风光发电贷款高占比。三是创新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围绕青海“四地建设”和三江源生态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创新“有机循环贷”“生态旅游贷”“科创贷”“快农贷”“枸杞贷”等特色金融产品,通过供应链金融、银团贷款、能效融资等多种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绿色低碳产业。四是守住地区生态保护发展底线。青海金融系统将主动作为,有选择性地进行靶向支持,在填补财政资金空白点、增强资金覆盖范围上做足文章,形成财政金融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五是优化绿色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构建“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多层次绿色金融风险共担机制,扩大风险补偿机制在绿色金融领域的适用范围,提升绿色金融风险预测、识别和防范能力,增强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化解能力,促进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记者:马行长,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上已经有了初步的思路。那么,您觉得当前发展绿色金融面临着哪些机遇和挑战?
马骏:当前,发展绿色金融已经成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布局、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措施,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绿色金融,逐步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制度体系,青海已逐渐步入绿色转型发展新阶段,发展绿色金融的战略机遇多重叠加。但青海发展绿色金融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金融资源储备有待持续加强。青海绿色融资方式较为单一,融资渠道有待扩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创新不足,特色化金融服务欠缺,专业的绿色项目评估机制不健全,已有的金融资源供给已经难以满足产业升级需求,信贷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有限,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二是丰富的绿色资源尚未有效转化为经济增长优势。习近平总书记今年6月份视察青海时指出,要立足高原特有资源禀赋,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直接点明了青海经济发展的优势项和增长点。青海应当加快形成系统的金融支持方案,快速化解盐湖产业风险,优化投资环境,重点支持盐湖产业的循环升级改造,解决绿电外送、消纳、存储、调峰等制约清洁能源发展的卡脖子难题,填补绿色低碳技术研发资金缺口,创新开发符合高原旅游特色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落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的金融支持方式,不断增强绿色金融的适配性。三是需要增强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内生动力。发展绿色金融,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有效地将环境外部性内部化。如果缺乏足够的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绿色金融发展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将导致绿色金融产品成本增高,进而影响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参与度。
记者:马行长,下一步,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马骏:下一步,我们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安全有序快速地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减排降碳领域,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约束机制,探索符合国情、省情的绿色金融发展路径,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一是完善政策工具箱。积极探索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管理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措施,将碳中和目标纳入信贷审批流程,将碳排放指标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助推青海率先实现碳达峰目标。增强货币政策工具效果,探索创设绿色发展再贷款、比例贴息、窗口指导等多种激励约束机制。创设更为丰富的直达型绿色金融支持工具,降低绿色融资成本,提升绿色金融要素供给。推进绿色小微企业融资对接,开通“青信融”平台绿色低碳项目融资服务端口,有效满足各层级市场主体绿色融资需求。加快推进青海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升级发展,不断扩大绿色普惠在青海的适用范围。二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增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力度,发挥产业、环保等政策优势,通过税收优惠和减免、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对金融机构差别化奖励补贴、绿色金融业绩评价等激励措施,增强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内生动力。三是持续优化绿色融资结构。加强产融衔接,实现政策、金融、产业三者耦合发展,培育出一批高质量、高效益、低排放、低污染、可持续、能创新的绿色企业和项目。加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等低碳零排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广绿色金融债、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等直接融资工具运用,引导保险资金的绿色化运用,扩大环责险内涵及适用范围,创设以碳排放为标的的绿色保险产品。四是加快布局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金融支持路径。围绕三江源国家公园等生态保护重点核心区建设,在冰川冻土、河湖湿地、水源涵养等高原生态系统关键领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生态断裂点修复、野生动植物管护、栖息地建设等专项金融支持计划。加快建设湟水谷地生态廊道、绿水青山样板城市、河湟文化基因传承等重点项目。发行以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为主题的国家公园建设专项债券,重点支持系统性生态修复、植树造林等生态环保项目,完成二氧化碳减排基础上的余量吸收。五是加强碳排放信息披露。引导金融机构将碳排放核算量等ESG信息纳入金融机构授信审批系统,并将企业碳排放指标、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重大环境违法信息等一系列生态信用数据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刻画碳足迹,形成绿色发展硬约束。六是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合理设置风险隔离墙,有效阻断金融风险由高碳领域向上中下游产业链蔓延的传导渠道。合理处置贷款违约风险,建立以碳资产价格重估为基础的风险防控体系,实现绿色金融与企业降碳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