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华 饶玉霞
桃源县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南部,辖28个乡镇(街道)413个村(居),总人口92.4万,其中农户数25万,农村居民77万。自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职能从自然资源部门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日常管理和改革工作由农经部门承担)后,桃源县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迅速厘清职责、出台文件、规范流程、重建机制、示范推进,建立起审批权和执法权“两权”下放、联审联批、村级巡查周报、统计月报、问题交办核查、部门联席会商、联合督查、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机制。目前,全县共联审联批宅基地1502宗。
组织保障到位。一是强化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各乡镇(街道)也搭建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班子。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办公室基础上增设了执法监督组、法制保障组、责任追究组,形成“一室三组”。二是配齐人员。县委编委会对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的“三定”方案中新设了农村宅基地改革指导部,配备编制和人员。全县通过增加编制、划转人员、人员招聘等方式组建乡镇(街道)宅基地审批管理队伍,新增人员27人,每个乡镇(街道)保证专(兼)职人员2人以上。村级按辖区户数配备协管员,由村干部兼任,每村不少于1人。三是完善政策。制发《桃源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方案》《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厘清部门之间、县乡之间的职责,规范审批管理流程,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
机制保障到位。一是建立审批权和执法权“两权”下放机制。县自然资源局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给乡镇(街道),实现规划许可、宅基地审批“一证一书”同步发放;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将涉及到农村村民建房的行政执法权委托给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建立以村级协管员为网点、职能站所为核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后盾的审批、巡查和执法体系。二是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建立了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主办,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组织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截至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6次,部门之间互通信息、互相协商、形成工作合力,解决具体问题21个。三是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出台了《桃源县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绩效考核项目,采取“月监测、季督查、年总评”的模式,将28个乡镇(街道)按总户数、人口数等因素分为两类进行考核,将全年考核排名后4位的乡镇(街道)作为后进单位,列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面政绩台账。
经费保障到位。2020年安排了58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县级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2021年在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安排了1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对季度考核排名前列的乡镇(街道)实施奖励。
抓宣传培训。县级统一印制下发宣传册(页)3万份,制作宣传音频,通过县广播电台“村村响”广播滚动播放;各乡镇(街道)采用新媒体、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册(页)以及“三棒鼓”、屋场会、村规民约等多种方式对相关文件精神、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广泛开展宣传。先后集中组织了业务培训会、执法培训会、现场观摩会等5期培训,印发培训资料2100余本,参训人员872人;组织培训队伍送政策下乡,分片培训、问题交流10次,覆盖到村干部、协管员,参加人员1053人,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抓审批管理。选择杨溪桥镇、三阳港镇作为示范乡镇,以点带面探索出了专用平板电脑规划选址、业主与施工方签合同和买保险、村级协管员月交叉巡查、制定村规民约等经验做法,并于2020年11月召开全县现场会进行经验交流。各乡镇(街道)按照“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审批管理流程”,严把申请条件关、户型认定关、用地标准关、规划选址关、审批验收关和旧房腾退关,严格落实“四到场”和“两公示”,按全县统一下发的19页模板整理“一户一档”,并及时建立工作台账,按月上报县农村经营服务站、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备案。
抓巡查督查。村级协管员日常巡查向乡镇(街道)实行零报告、周报告;乡镇(街道)建立巡查台账,对巡查的时间、线路、巡查人员、发现违法的基本情况、制止和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示范乡镇还按月组织村级交叉巡查。县职能部门每季度联合开展督查,重点督查乡镇(街道)机制运行、巡查审批台账、问题图斑核查整改、村民建房秩序等。通过村级日常巡查、乡镇(街道)定期巡查、县每季督查,实现全县农村村民建房全程管控无缝隙。
严查问题图斑。县建立图斑核查机制,每月收到上级交办的疑似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成立核查组,下村入户对问题图斑所占地类、房屋类别、占地面积、开工日期、建房停工日期、是否办理转用手续、是否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否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是否符合“一户一宅”、处理措施等方面做到十个搞清楚,对所有信息用图片拍照、证人证言、情况说明等来佐证,为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有的放矢。
严格执法整治。桃源县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监管主责,2021年4月借助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基本建成的契机,举办了全县村民建房行政执法培训班。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对所有执法人员从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业务进行了全面的培训。截至目前,依法拆除复垦乱占耕地违建13宗,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
严肃问责追责。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了《桃源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乡镇(街道)审批管理责任、有关问题处理程序和追责措施。截至目前,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约谈4个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3个乡镇(街道)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诫勉以上处理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