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疏堵结合遏制农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2020-09-27 05:09
农村百事通 2020年18期
关键词:住宅建设建房宅基地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關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要求采取措施,疏堵结合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为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立足“耕地”和“建房”两个关键点,明确禁止八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形,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为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细则。措施包括:一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原则上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二是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各省可在下达指标范围内依法委托县级政府批准。三是加强规划管控,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四是耕地占补平衡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通过多种途径予以落实,不得收取耕地开垦费。五是特别注意分户的合理性,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严格执行宅基地标准,做好与户籍管理的衔接,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宅基地审批要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

(资料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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