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维
《汉书·艺文志》载:
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輙举劾。”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书幡信也。[1]
这段材料说汉代取士时以“六体”试之,六体之名分别为: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2]因此自古以来很多学者认为汉代有六种文字学意义上的字体,这种认识值得推敲。古人分类并不一定是按照平行的关系展开,就《汉书·艺文志》中所载的“六体”而言,虽有六种“字体”之名称,却并不一定指向互相并列而又科学区分于彼此的字体。[3]现结合相关文献及字体实例就“六体书”做具体的考述。[4]
“六体书”之说,源于《汉书·艺文志》的记载,但是《汉书·艺文志》对这六种书体没有进行相应的解释。同时代的许慎,在其《说文解字·序》中对“六体”有了更加详尽的论述:
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及亡新居摄,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自以为应制作,颇改定古文。时有六书: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三曰篆书,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四曰佐书,即秦隶书;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5]
这段文字中称“六体”为“六书”,然此“六书”与说“六书造字”的“六书”名同实异,指的是《汉书·艺文志》中的“六体”。文中对“六体”名称的记载,与《汉书·艺文志》中对“六体”的记载不同之处仅改称“隶书”为“佐书”,并进行了解释,云:“佐书,即秦隶书。”也就是说此处所指的“佐书”就是“隶书”。由此可知,两段文献资料所指的“六体书”完全一致。《说文解字·序》还对“六体书”的名称进行了解释,如古文为孔子壁中书,缪篆用于摹印等。汉代“六体”并非向壁虚造,它承续了“秦书八体”之说,是在“秦书八体”上略加删改而成的。
《说文解字·序》所云“及亡新居摄,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自以为应制作,颇改定古文”中的“古文”,泛指古代文字,主要是代指秦代存在的字体,也就是秦书的“八体”。文中所谓“改定”,也就是删改、拟定之意。这段话的意思指的是对秦书“八体”重新归类删改,从而形成了新的“六体”。我们将秦代的“八体”和汉代的“六体”试比较之。秦代八体为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隶书,汉代六体为:古文、奇字、篆书、佐书、缪篆、虫书。“八体”“六体”各体书中,完全一致的是虫书、隶书(佐书);“六体”中的缪篆由秦代的“摹印”演变而来,二者是对应的关系;“六体”中无大篆,改小篆为篆书;刻符、署书、殳书被删去,多出了古文和奇字。[6]
东汉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字书,它对中国汉字造型进行了系统归纳,勘定“六书造字”之法,为文字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六体”之说也随着《说文解字》的广泛传播而被人们沿袭。
至清代,碑学盛兴,文人学者关注篆隶,小学盛行,《说文解字》更成了学人进入古文字领域的不二法门。[7]这正如马衡在其《谈刻印》一文中所说:“《说文解字》为研究文字学者唯一必读之书,即研究甲骨文、金文,亦舍此别无途径。许氏于小学废绝之际,愤‘巧说邪辞’之‘变乱常行’,乃遵修旧文而作此书,厥功伟矣。”[8]在这种氛围下,“六体”之说更是深深地烙印在人们的脑海中。
细考班固和许慎所说的“六体”,并非按照逻辑关系平行分类,也不是科学的文字分类方法。中国文字史上,宏观的字体有篆书、隶书、草书、行书、楷书,以秦书同文作为界限,篆书又可分为大篆与小篆。而我们所熟知的颜体、柳体等字体,仅仅是楷书下的个性书风,不能骈列上述五体。同样,“六体”之中,缪篆、虫书也仅仅是正体篆书的变体而已,或因具有一定的装饰性,或因随器婉转,略区别于官方指定的篆书,但总的来说,还是篆书下的分支。因此,班固所谓的“六体”,虽然确实都真实存在,但是如果严格按照文字学的分类,“六体”之说恐不能成立,至少,在逻辑上是混淆不清的。这一点也正如陈梦家在《中国文字学》中评价“秦书八体”时所云“古人分类不清,所谓八体并非平行并列”的情况相同。[9]笔者现将这六种字体的名与实做一些考证。
第一,篆书。“秦书八体”中有大篆与小篆二体,汉代以来改定各种字体后,没有了大篆与小篆之说,而出现了“篆书”的名目。为何汉删大篆、小篆,而列篆书之名?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考察一下大篆与小篆这两个名字的产生。启功在其《古代字体论稿》中说:
汉 篆书 子粱旌铭 选自文物出版社《古代字体论稿》
自秦定篆为标准字体后,于是以篆为中心,对于它所从出的古代字,便加一个尊称的“大”字,称之为大篆。这正像祖父之称为大父、祖母之称为大母。对于次于篆的新体字,给它一个卑称为隶。在给篆所从出的古代字加了“大”字之后,有时又回过头来再给篆加一“小”字,以资区别或对称。[10]
启功的解释比较形象,易于理解:将省改后的篆书名之小篆,其所从出的古代字体名之约大篆,以示尊称。秦代通行的官方字体是小篆,但官方依旧藏有不少书同文以前的古书,这种古书所用的字体便是大篆。根据启功先生所言,在篆书中加“大”“小”二字其目的在于区别二种同时存在的字体。[11]至西汉,秦系大篆已经完全退出历史舞台,所能见到的篆书基本都是小篆,这种情况下,篆书则没有必要再冠以“大”“小”刻意区分,所以仅名之“篆书”即可。因此,班固所说的篆书,主要指的就是狭义的小篆了。
目前所见到的汉代碑刻篆书,以《袁安碑》《袁敞碑》为典型,其书风上承秦《泰山刻石》,字形瘦长,结构婉转,相对于秦小篆的肃穆,此二碑更加流畅自然,运笔轻松灵活。
第二,虫书。虫书之名出于《汉书·艺文志》,在《说文解字·序》中,名之曰“鸟虫书”,二者是同一种字体。虫书所指,素有争议。部分学者认为虫书就是后世所谓的“鸟虫篆”(常用于入印),如唐兰在《中国文字学》中解释“虫书”条目时说:
春秋战国之际就有鸟虫书,大都用在兵器,鸟形跟虫形的图案,往往错见。一直到汉代的瓦当和印文中还常见。[12]
陈梦家的观点与唐兰比较接近,但启功则认为“虫书”不是后世所谓的“鸟虫篆”,他说:
虫书和鸟虫书,只是篆书手写体的一种诨称,与带有小曲线装饰或鸟形装饰以及接近鸟状的花体字似非同类。[13]
以上两种观点,第一种认为虫书即鸟虫篆,第二种观点认为虫书并非鸟虫篆,而是主要用于幡信的手写体的统称。[14]
据于考古发现的汉代幡信,笔者更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即虫书(鸟虫书)是包含典型的鸟虫篆的。《张掖都尉棨信幡》《张伯升柩铭》《子粱旌铭》这三件作品均属于汉代的幡信。字体属于小篆体系,结构松灵,笔画盘曲,具有装饰性。尤其《子粱旌铭》中,“子粱”二字盘绕的笔画与汉印中鸟虫篆已经非常接近。书于幡信的字体往往需要根据幡帛的形制调整文字的章法和结构,又因旌铭用于丧葬,往往带有神秘的气息,类于道家的符咒。因此似鸟喙、虫身状的装饰性字体用于幡帛应该是合乎情理的。当然,这些汉代的幡信,尤其是《张掖都尉棨信幡》《张伯升柩铭》并无具象的鸟形或者虫形,但其运笔的盘绕、结构的华饰,已与典型意义上鸟虫篆的盘曲装饰相一致,只是程度不同而已。[15]
第三,缪篆。《汉书·艺文志》里说缪篆是用于“摹印章”,上承“秦书八体”里的“摹印篆”。秦汉时期的官方篆书属于小篆体系,字形偏长,施之于正方形的印章,为了整齐美观,就需要对文字进行一些改造,也就是“印化”。秦代小篆,从籀文省简改造而来,文字改革经历的时间不长,或多或少保留着一些籀文的特征,如笔画弧线、斜线还比较多,文字轮廓大小尚不完全规范。为了让这些文字在正方形的印面里比较整齐,往往加一个界格,然后再把文字排进去。[16]到了西汉后期,尤其东汉时期,文字更加整饬,又因受到隶书方折运笔的影响,入印文字更加整齐,弧线慢慢变成了直线,所以文字印化程度更高,字形已经具备方方正正的特征,正好可以排布在印面上,不再需要界格。但无论是秦代的摹印篆还是汉代的缪篆,都是针对文字的用途而言的。文字都是小篆的字法结构,只是为了适应印章的造型而对文字进行局部改造,甚至即使是经过改造的文字,很多都与小篆字法造型基本一致,因此二者不能与篆书、隶书并列而成为一种新的字体,而仅仅是篆书的一种装饰化字体。
第四,隶书。《汉书·艺文志》说:“是时(秦代)始造隶书矣,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省简,施之于徒隶也。”[17]意指隶书起于秦代,但通过考古发掘的简牍墨迹来看,隶书在战国末年已经出现萌芽。如1980年四川出土的战国秦武王二年(前309)的《青川木牍》,就反映了战国时期篆书向隶书转变的轨迹。因此,如果说隶书是源于小篆,也是不准确的,应该说,大小篆都是隶书的源头。[18]隶书是古文字与今文字的分水岭,隶书在运笔上化圆为方,字形也由长变扁,开始出现较为固定的笔画顺序,笔画形态开始出现波磔,“蚕头雁尾”的装饰性运笔开始出现。文字的内部构成上,隶书逐渐脱离了篆书象形的韵味,朝着更加抽象的方向发展。隶书作为一种新兴的字体,无论是结构还是运笔乃至文字构形方式都与大篆、小篆有着极大的不同,从书法角度而言,其线条的装饰特征也与篆书有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使得隶书足以成为一种区别于篆书的新兴字体,如《乙瑛碑》《曹全碑》即是典型的隶书字体。
汉 程竈
新莽 汉氏成园丞印
汉 王歆私印
新莽 军曲侯丞印
汉 弭佗私印
新莽 大师公将军司马印
第五,古文。古文指的是战国时期秦国之外其他六国的文字。西汉末年,“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得礼记、尚书、春秋、论语、孝经”。这些孔子壁中的古书,是战国时期的遗存,因孔子生活于鲁国,故而这种字体可以说是战国东土文字。六国东土文字与西土的秦文字有很大不同,秦文字属于籀文,六国古文被秦始皇“书同文”的政策灭掉。故而王国维说:“太史公所谓古文,皆先秦写本旧书。”许慎《说文解字·序》里说:“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
第六,奇字。关于奇字的文献资料历来较少,当代学者对于奇字的论述也较为零星。陈梦家的《中国文字学》有一段论述,对我们理解奇字有较大的帮助,现节录部分如下:
“奇字,即古文而异者。”郑玄注《周礼·外府》说:“古字亦多或。”古文既是战国晚期的民书,而民书又富于地方性,所以古文也有异体的,就是奇字。[19]
甘肃敦煌悬泉置 二六墙壁题记(局部) 选自文物出版社《中国法书全集·先秦秦汉》
根据陈梦家的解释,奇字是六国古文的异体字。《说文解字》有部分文字下附有“奇字”,可见,并非所有的文字都有对应的“奇字”。部分正体篆书有相对应的奇字,而很大一部分正体篆书,没有与之对应的奇字。这说明奇字并不是一种可以独立的字体,而是六国古文中部分文字的异体。这正是郑玄所说的“古字亦多或”的意思,“或”者,或体也,也就是与正体同时存在的异体字。
自孔子壁中书被发现以后,研究古文奇字也成为一种风尚,后来甚至成为一种流派。就识读奇字而言,扬雄便是其中的代表,《汉书·扬雄传》云:“刘棻尝从雄学奇字。”宋代米芾诗中曾云:“何必识难字,辛苦笑扬雄。”这说明当时人们普遍有着深深的崇古猎奇的思想倾向。奇字作为一种异体字,本不足为道,之所以能够被列为汉代六体书之一,也源于当时崇古猎奇的经学氛围。
字体的定义有两种:第一种属于文字学范畴;第二种属于艺术风格范畴。
文字学意义上的字体指的是文字的组织构造方式,同时包含一定的笔画特征,如篆书、隶书、行书、草书、楷书。这种文字学意义上的字体,其实也就是“书体”。
艺术风格范畴的字体指的是在某一种文字学书体下的个性化表现形式。这种字体,不改变原有汉字的结构、字法,而是通过变形、局部装饰的方式改变文字的笔画形态、空间布局以及外在轮廓,这种字体从属于某一特定书体,是特定书体的子风格。
分清楚了这个概念,我们会发现,《汉书·艺文志》和《说文解字·序》所谓“六体”既包含书体,也包含书体下的子字体,将它们并列其实是混淆了“字体”与“书体”的概念,其分类在逻辑上是有待商榷的。
基于此,我们再将“六体书”做一个梳理:
古文是战国时期东土六国文字;奇字是六国古文中的异体字,多源自民间手写体;汉代所指的篆书是秦代书同文后小篆字体的延续;隶书是汉代新兴的一种字体,字形较扁,化篆书的圆转为方折,运笔多有波磔;缪篆是对正体小篆加以改造以便适应印章形制的一种篆文,这种文字是小篆的一个分支;虫书也是对正体小篆加以改造的篆文,是为了适应幡信的形制而改造的一种篆体美术字。
我们对这六种字体加以剖析后会发现,缪篆、虫书都是在正体基础上对篆书加以改造的字体,这两种字体都从属于篆书,是正体篆书下的子风格。奇字是六国古文的异体字,异体字是正体文字的或体,不能独立称之为一种字体,它既不能列于各“书体”的概念下,也不能列于各“字体”的概念下。“古文”是秦统一前的六国文字,六国文字在书法风格上与秦国文字有较大差异,但考之现存的战国青铜铭文,总的来说,还是属于广义的大篆范畴。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定:
汉代“六体”中,古文属于大篆体系,从属于广义的篆书范畴;奇字是六国古文的异体字,既不能独立成为一种书体,也不能独立成为一种字体;缪篆、虫书是汉代官方篆书的不同风格,属于个性化字体范畴;只有篆书、隶书是文字学意义上独立的书体。
汉代“六体书”之说由来已久,在历代的书论中往往相袭旧说而少有考辨以至以讹传讹,使得人们多认为汉代有文字学意义上六种并列的字体。虽然这六种字体(我们姑且称之为“字体”)之名真实存在,但是这六种字体在逻辑上并非并列的关系,这正是我们需要区分并加以廓清的。
注释:
[1]陈梦家.中国文字学[M].北京:中华书局,2011:103.
[2]邢志强.秦汉至唐代书体观念演变与书法传统形成——以“书体关键词数据库”为基础的书法观念史研究[D].杭州:中国美术学院,2019:48—202.
[3]薛珠峰,杨二斌.“秦书八体”名实小考[J].中国书法,2014(03):187—188.
[4]陈一梅.“自尔秦书有八体”献疑[J].文博,2005(06):82—85.
[5]陈梦家.中国文字学[M].北京:中华书局,2011:103.
[6]吕浩.说文演义[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10.
[7]马衡.中国金石学概论[M].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9:283.
[8]韩天衡.历代印学论文选[M].杭州:西泠印社出版社,2005:412.
[9]陈梦家.中国文字学[M].北京:中华书局,2011:104.
[10]启功.古代字体论稿[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3:6.
[11]徐学标,于茂阳.“秦书八体”辩谬[J].大众文艺,2012(05):26—27.
[12]唐兰.中国文字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159.
[13]启功.古代字体论稿[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3:22.
[14]金诚立.东汉后期书法自觉意识探微:以汉灵帝与鸿都门学为例[J].书法赏评,2019(5):9—11.
[15]王元军.汉代书刻文化研究[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07(12):171.
[16]谷松章,李响.辉煌的秦汉印[J].青少年书法,2006(05):28—29.
[17]郑彦卿.试论“八分书”的形成和发展[J].宁夏社会科学,2011(03):133.
[18]王镛.中国书法简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45—46.
[19]陈梦家.中国文字学[M].北京:中华书局,20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