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进入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发展阶段。当前,我国正处于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叠加推进的历史交汇期,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关乎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由于脱贫人口抗风险能力薄弱、环境风险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和自然灾害频发、后续生态产业发展动力缺乏、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等因素,导致农村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存在着很大的返贫风险。促进生态扶贫与乡村生态振兴有效衔接,需要有效防范农村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中的返贫风险。要激发市场益贫机制,增强农户对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夯实乡村振兴发展生态基础;增强脱贫农户内生动力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农村生态补偿机制,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完善脱贫长效保障机制,增强脱贫人口应对各类社会风险的能力。
关键词:新发展阶段;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返贫风险;防控机制
基金项目:北京中医药大学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习近平关于生态扶贫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021-JYB-XJSJJ042);北京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建设专项课题“习近平关于乡村振兴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021-XKZX-10)。
[中图分类号] F304.8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1)010-0030-0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1.010.003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科学论断,明确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定位。新发展阶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阶段,也是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阶段”[1]。建设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既是在新的发展阶段,不断满足人民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时代应然,也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基本目标。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农村从普遍贫困走向全面小康,开启了全面振兴发展的新征程。当前,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叠加推进的历史交汇期,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关系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推动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键在于构建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的返贫风险防控机制,促进脱贫地区经济、生态、民生有机互动。
一、研究缘起与问题的提出
贫困地区与生态脆弱地区高度耦合[2]。按照生态资源的状况,贫困地区可以大致划分为生态资源富集型贫困地区和生态资源匮乏型贫困地区。所谓生态资源匮乏区即当地生态极为脆弱,基本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求的地区,在生态脆弱和贫困地区,人类活动对当地生态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但通过有效的生态治理可以恢复,这种现象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尤为明显。生态资源富集区则是当地生态资源丰富,但由于国家或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当地生态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导致这些地区贫困现象发生。生态扶贫是在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基础上,以“两山论”为理论指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实践,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种新型可持续扶贫模式,旨在实现在生态建设与保护中减贫,在减贫中保护生态环境[3]。实现乡村振兴发展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的目标要求,科学防范和化解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中的返贫风险,巩固拓展生态扶贫脱贫成果,进一步推动促进生态脆弱脱贫地区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为建设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筑牢生态基底。
当前,学术界关于脱贫成果巩固的研究日趋深化:杨庭硕从生态文化视角出发,提出生态扶贫内蕴着三层含义:一是生态,二是文化,三是两者之间相互适应后固定下来的生计方式,巩固生态扶贫脱贫成果要注重生态与文化的耦合关系,形成“文化生态共同体”[4]。周伍阳提出,生态振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支撑,要从制度引领、产业衔接与技术创新等维度构建民族地区生态振兴路径[5]。温铁军等提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构建生态化扶贫长效机制,要创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和业态,激活农村生态资源资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6]。胡钰等认为,生态保护和建设是脱贫攻坚后的重点,应坚持生态规划引领、资金投入多级打通、构建生态优先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格局[7]。丁智才、陈意认为,促进生态型脱贫村可持续发展,要立足自身特色,做好生态产业顶层设计、促进生态资源化和产品化,培育内源式发展的文化环境[8]。黄金梓、李燕凌着眼于生态脆弱性地区存在的返贫风险,提出从环境返贫预警机制、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着手,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9]。
总体而言,以上关于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的学术研究回应了现实问题,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为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对于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中面临的返贫风险关注不足,如何防范返贫风险,进一步拓展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学界尚未形成系统性研究成果,仅有个别学者关注到生态型贫困治理的“内卷化”风险[10]。互构与开放是当今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世界正在步入一个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风险社会,德国社会学家贝克认为,当代中国社会正步入风險社会。鉴于此,进入新发展阶段,立足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出防范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中返贫风险的应对策略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新发展阶段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面临的返贫风险
生态扶贫脱贫成果是检验农村生态扶贫效果的重要指标。当前,我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后扶贫”时代,但农村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总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脱贫成果巩固困难,巩固拓展生态扶贫脱贫成果,促进乡村生态振兴,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脱贫人口抗风险能力薄弱导致返贫
从抵御风险能力来看,农村脱贫人口抗风险能力薄弱。风险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价格行情、市场竞争程度、产业结构变动、产品销路等对于农村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的影响较大。农业本身的弱势决定了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一个收益低、风险大的产业,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农业生产经常具有供给的不稳定性。脱贫地区农户的经济来源单一,往往主要依靠农牧产品增加收入,由于其产品需求缺乏一定的弹性,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不可预期的潜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导致农牧产品价格容易产生波动,这就使得脱贫农户收入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全球化趋势日益加深,市场供求关系对农牧产品价格的影响愈发显著,国际市场形势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牧产品价格的波动性,加剧了农牧民面临的返贫风险。脱贫地区农业生产以家户制的小农经济形态为主,原子化的个体在面对高度组织化的市场时,农户自身能力极其有限,通常处于弱势地位。面对这样的宏观背景,经济基础差的脱贫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薄弱,常常会陷入“脱贫—返贫—再脱贫”的恶性循环。
(二)环境风险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导致返贫
环境风险是未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威胁。高度技术化的社会意味着高度的风险,互联网与大数据两大核心技术合流,重塑了现代社会的方方面面。伴随着社会主体的日渐多元化,互联网、大数据传播的大容量、高强度信息及新媒体的强大冲击力,势必促进环境与社会之间的互构关系越来越自觉地体现出来。近年来,我国各類环境风险突出,已经进入突发环境事件高发期。2016年,时任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环境高风险期,环境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有的是环境自身的问题,有的是衍生出来的问题,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更加突出,环境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11]根据2012—2020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数据(图1),我国每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虽然呈现逐年下降的态势,但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巨大损失,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甘肃、宁夏、新疆8省区既是我国主要的贫困发生地,也是突发环境事件频发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发生率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表1)。这些省区已脱贫地区与少数民族、革命老区、边区等高度叠加,在国家整体生态功能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然而,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这些省区化工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总体上呈现出近水靠城的分布特征。一些危险化工企业邻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敏感区域,污染物排放、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极易诱发环境突发事件,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大规模脱贫人口返贫现象。
(三)自然灾害频发导致返贫
近年来,我国返贫人口逐年减少,从2016年的60多万下降到2017年的20多万,但在诸多返贫诱因中,自然灾害仍然是脱贫人口返贫的直接因素。贫困与特定的异质性较高的生态系统在空间分布上高度重合,“我国约76%的贫困县分布在生态脆弱地带,占全国贫困县总数的73%”[12]。脱贫地区多数都位于山区、边区等偏远地带,尤其是一些已经脱贫的深度贫困地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大多地处生态结构异质性极强的西北、西南地区,这些地区贫困人口的刚性地理分布与生态环境具有高度的相关性,自然环境脆弱、生态环境恶劣导致洪涝、沙尘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和生态危机不断,因灾致贫、因灾返贫成为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的主要障碍。2020年环境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发生自然灾害6 181起。农作物受灾面积19 257千公顷,绝收2 802千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 271万元(表2)。其中,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甘肃、宁夏、新疆、西藏9省区农作物受灾面积共计3 529千公顷,约占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的57%。“由于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和不可控性,在短期内会造成相对集中的重大经济损失”[13],导致脱贫农户即使暂时摆脱贫困,也很容易因灾返贫。同时,大部分脱贫地区交通设施条件较差,资源开发极易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脱贫人口收入来源拓宽的空间被压缩,自然灾害频发,进一步加剧了因灾返贫的风险。
(四)后续生态产业发展动力不足导致返贫
生态产业发展是生态扶贫的关键。在脱贫攻坚进程中,贵州、云南和广西等省(自治区)将“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作为扶贫的新模式和新方向,发展循环经济、特色产业,促进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有机协调。然而,在实际的产业发展中,大部分地区往往更倾向于能够在短期内带来经济效益的生态旅游、民宿经济等产业模式,对特色文化资源、人文资源等挖掘不够,导致生态产品种类单一[14]。进入新时代,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各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性约束越来越少,而区域性自然禀赋的影响则日益突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凭借自然环境的优势或区位优势得到较快发展,相比之下,广西、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特困县较多的区域不仅缺乏这些优势,由于自然环境和区位劣势的严重制约,后续产业发展动力不足。一是产业发展缓慢。大部分已经脱贫的县乡开放程度一般都较低,且在国家颁布的主体功能区划中被列为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地区。在产业扶贫过程中,这些地区主要依托当地的资源条件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工业化程度低,第三产业欠发达,导致脱贫初期的返贫现象明显。二是农产品利润微薄。自然条件限制导致邻近脱贫县乡种植的农产品雷同,同质化竞争激烈。随着近年来大量具有价格优势的境外农产品进入国内,挤占了国内市场,由于缺乏品牌与营销手段,深受市场产能过剩的影响,脱贫地区农牧产品竞争力较弱,难以保证脱贫人口长期稳定的收益。三是就业渠道狭窄。脱贫地区产业基础较弱,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第二、三产业可提供的岗位有限,难以吸纳当地的脱贫人口就业。由此,脱贫地区经济发展存在后续产业发展动力不足的风险,严重影响着农村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和拓展。
(五)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导致生态扶贫成果巩固困难
近年来,我国环境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完全遏制,环境污染呈现持续恶化和多样化的趋势,这不仅威胁农民身体健康,也成为巩固拓展生态扶贫脱贫成果的重要制约因素。乡村生活污水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畜禽养殖场排放大量有机废水、城市污染转移加剧农村污染,在资金技术制约、人口分散、污染物难以集中处置等多种原因叠加影响下,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日益凸显。2017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表明,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约90亿吨,生活垃圾约28亿吨,每年施用化肥约4 700万吨,有效利用率却不到35%。随着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村日常生活垃圾、废弃秸秆、农膜、电池、药物包装袋之类危险废物等垃圾数量急剧增加。据测算,农村居民人均每天生产生活垃圾1.76公斤,高于城市人均1.24公斤的水平,农村地区每年产生2.8亿吨生活垃圾,接近城市的2倍。然而,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绝大多数乡村都是利用自然沟壑或自然塌陷区进行填埋,生活垃圾无序丢弃或露天堆放,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空气构成污染,并带来食品安全、疾病传播等问题。脱贫人口生态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欠缺,大量的环境污染对农村脱贫人口生命健康造成危害,诱发各种疾病,从而引发因病返贫现象。
三、新发展阶段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中返贫风险的防控机制
消除贫困和保护环境是世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两大核心问题。可持续性成果是脱贫的真正标志,建立有效返贫风险防控机制既是实现脱贫地区稳定脱贫的现实要求,也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紧密衔接的关键。构建农村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的返贫风险防控机制,必须紧紧围绕培育脱贫人口持续致富发展能力,建立稳定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
(一)激發市场益贫机制,增强脱贫农户对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增强脱贫农户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是引入市场机制推动扶贫开发的相伴性问题。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各要素通过市场供求的相互作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生态扶贫的关键在于发挥贫困地区自然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灵活性推动地方生态产业发展,从而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农村扶贫开发中的生态破坏、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等都是典型的外部负效应。由于外部性、公共品、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市场普遍存在失灵现象,生态扶贫将生态、资源、环境等要素纳入其中作为重要因素进行考量,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公共物品问题。大致而言,可以通过如下几种方式增强脱贫农户对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从生态环境的角度看,“生态环境是一种公共资源,在没有确认公众生态权利之前,外部性的问题在供给与消费过程中必然存在。”[15]企业是环境问题的责任主体,但在具体的生态建设实践中,国家和市场(企业)的关注点有所不同,国家是从社会的角度出发,关注的是公共性维度,而企业的盈利性决定了它更加关注效率。因此,防范农村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巩固中的市场风险,要在保证公平正义的前提下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要增强项目环保措施和设施的透明度,通过环境大数据平台及时向公众及媒体传递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数据等方面全面、准确、权威的信息。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的乘数效应,企业的环保声誉与知名度将会迅速增加,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口碑,不仅有助于推动企业承担生态责任更加公开化、透明化,也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从产业发展角度看,巩固生态扶贫脱贫成果需要产业支持。没有产业的支撑,脱贫人口就很难确保不返贫,而发展产业,资金需求更大,需要充分发挥金融在扶贫中的作用,加大金融政策、金融部门对脱贫地区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在脱贫地区投资,带动脱贫人口稳步致富。
从信息的视角来看,脱贫地区和脱贫农户存在着“信息贫困”,表现为对市场需求、市场变动、政策信息等相关信息的缺乏。消除这种信息弱势地位,就要强化农村信息网络建设,为脱贫人口应对市场风险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弱势的脱贫人口在市场风险面前,其脆弱性尤为突出。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扶贫开发,不能理解为简单地推动企业落地脱贫地区,而是从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运行机制等方面,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健全的市场机制、供求机制,发挥市场机制的益贫效应,增强农户对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夯实乡村振兴发展生态基底
农村环境质量直接影响着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面对农村环境污染日益凸显的现实情形,结合农村生态环境实际,建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机制,使绿色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柱和增长极。
一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农村地区要统一规划并加强对化肥农药的施用管理、开展专项综合防治、推广清洁生产等综合手段形成组合拳,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和村级整体生活垃圾治理制度,实行废物源头减量化,规范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旧垃圾清理[16]。在县域和乡镇内大力促进资源回收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地建立多样化收运处置体系,改变许多农村地区的污水排放、垃圾乱扔、秸秆乱烧的脏乱差状况。注重“开展地膜、秸秆、畜禽粪便等基础农业资源的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废弃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开展农村村容整治和河道整治行动,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17]。同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保护需要,推进各个方面的良性互动、协同配合,对乡村生态环境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
二是促进乡村生态人居环境整治。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总体来看,农村“脏乱差”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绿色生活方式在农村尚未形成,实现乡村振兴发展,推动农村生态扶贫成果巩固,亟待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从主体层面来说,农民始终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要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最大程度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彰显出来。”[18]从顶层设计层面来说,进一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家要按照乡村振兴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进一步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供制度保障。从基层实践层面来说,要强化基层党委和政府责任,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保证乡村经济、社会、自然与人的协调发展。从功能层面来说,乡村除了具有生产功能,为全社会提供必需的农产品外,生态功能也愈加凸显,乡村日益成为城市发展的绿色生态屏障。乡村人居环境改善要在充分考虑与本土自然元素融合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当地的空余场地建设村民活动广场和乡村舞台,为村民休闲活动提供场地,促使乡村成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之地。
(三)增强脱贫农户内生动力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可持续发展能力
是否具有持续致富发展的能力是检验脱贫成效的重要标志。巩固农村生态扶贫成果,要坚持脱贫群众的主体地位,把激活内生动力作为关键着力点,强化脱贫地区教育发展顶层设计与项目安排,提高农村职业教育水平,提高脱贫人口可持续发展能力,从根本上彻底摆脱贫困。
一方面,强化农村脱贫人口职业教育。农村职业教育的长期缺失导致劳动力素质相对处于较低的水平,实现脱贫地区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应根据目前脱贫地区教育条件和市場需求,加强规范职业教育。在初中阶段实施初级职业教育,如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纺织工业的缝纫工、建筑、运输行业的一般工种等,这些行业对劳动力文化知识面的要求不高,但需要一些专业操作技能,在初中阶段可以让脱贫地区人口掌握一些最基本的知识。高中阶段的中级职业教育,其形式可借鉴城市职业高中模式,将职业教育融入高中阶段的课程中,在拓宽知识面的同时提升个人能力。此外,针对脱贫地区的实际情况,由政府划拨专门经费,建立专门的职业高中,“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有针对性地设置专业和课程”[19],资助脱贫人口的子女到城镇去就读职业高中,多方面增强脱贫地区劳动力素质。
另一方面,要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一是依托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提升脱贫人口就业能力,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技术学校资源,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根据实际岗位需求,为脱贫人口提供免费或者低缴费的学习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就业能力、增收能力。二是完善脱贫地区就业培训机制,逐步建立起以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民办培训点等为基本架构的培训体系。根据市场新增就业特点,制定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能力发展规划,通过职业培训补贴等多种形式鼓励劳动者参加培训,以农村脱贫群体、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措施、人性化地提供就业服务,注重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三是完善惠及农村脱贫人口的就业服务机制。加强农村脱贫人口劳动力资源调查登记工作,掌握脱贫地区劳动力基础数据和企业用工情况,建立劳动就业服务网络及相关数据库,为农村脱贫人口提供及时、准确、到位的就业信息。四是建立覆盖农村脱贫人口的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城镇及村级的就业与社会保障组织体系建设,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向镇(区)、村(社区)延伸,切实做到“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明确到人”的“三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
(四)健全农村生态补偿机制,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法律体系
我国贫困地区和生态脆弱区高度重合,脱贫人口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构建生态扶贫成果巩固中的返贫风险防控机制,要完善农村生态补偿机制,保障生态脆弱地区脱贫人口利益。
一是健全农村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机制。健全农村生态补偿机制,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补偿”的原则,“采取现金补偿、对口支持、水权与碳汇交易、产业园区共建、社会捐赠等补偿方式”[20],建立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破坏成本。通过发展环保资本市场、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规范市场秩序,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生态补偿市场。允许非政府组织、民间环保组织、绿色团体等以合法的市场主体形式提供或购买生态产品,从而实现农村生态补偿主体的多元化。同时,借鉴国外环境法律的经验教训,制定《农村生态环境补偿法》。加快完善主体功能区和绿色生产消费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导向,充分运用法律的规范性、程序性、强制性、稳定性等特性,将生态补偿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使农村生态补偿措施的延续性得到充分的制度保障,确保脱贫地区农村生态补偿工作得以长期稳定实施。
二是完善农村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从农村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特殊性出发,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配套措施。“将《环境保护法》置于农村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地位,规定农村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21],为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制定提供参考标准,实现农村环境保护有法可依。农村环境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关系民生发展和社会稳定,针对脱贫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区域发展的农村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评价体系,是保障脱贫地区农民环境权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脱贫地区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将抽象的环境权具体化,规范农民环境行为,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法制行为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五)完善脱贫长效保障机制,增强脱贫人口应对各类社会风险的能力
巩固拓展生态扶贫脱贫成果,防范农村生态扶贫返贫风险,还要注重制度建设,建立稳定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增强脱贫人口应对各类社会风险的能力。
首先,增强脱贫地区技术支持保障能力。政府部门要加强环保科技顶层设计,布局重点科研攻关任务,有序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为提升环境管理科学化水平,推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提供强有力支撑。对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良好的脱贫地区,要依托绿色技术,引进示范优良品种,加强先进技术的研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开发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为当地农产品加工提供技术支持。当前,大数据技术已经逐渐引入生态环境领域,在气候变化预测、全球和区域生态网络观测、环境污染防控、生态环境评估以及环境治理等方面,环境大数据作用不断凸显。防范农村生态扶贫成果巩固中的环境风险,要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有效地实现监控、评估、预警、监督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等,从源头上预防环境问题。依靠环境大数据技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通过构建环境大数据互动平台,实现数据的横向互通和环境资源共享,对区域空气质量、水环境和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从而科学预测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提高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预警预报水平。
其次,完善脱贫地区人才引进机制。脱贫人口是脱贫致富的重要主体,在农村普及科学、技术、文化和教育的同时,建立健全人才开发宏观调控机制,引导人才向重点支柱产业集聚,向人才缺口领域转移,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互补、各类人才协调发展的局面。脱贫地区各级党政部门要“围绕经济抓人才,围绕发展抓人才”。政府在党政人才培养开发、扶贫人才培养开发、民间文化和手工艺技能型人才培养开发、农村适用型人才培养开发等方面应继续采取积极的行政措施,在政策措施和投入上给予重点扶持。同时脱贫地区还要制定《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办法》,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举办各类培训,不断加强环保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生态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
最后,完善保障脱贫人口的社会政策体系。脱贫人口稳定脱贫致富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通过社会政策再分配为脱贫人口提供优惠福利和生活保障,从而改善脱贫人口的福利状况,增强其应对各种社会风险的能力。一方面,脱贫地区要建立“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利益联动机制。在企业、合作社、农户之间建立一个“利益共同体”,将农民增收和特色产业发展、农村环境改善联结起来,重点扶持当地生态产业发展,探索特色化生态产业链,使企业与脱贫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更加紧密,巩固生态扶贫脱贫成果。另一方面,农业生产经常受到各种灾害的影响,要发展有利于脱贫人口的多样化、多形式保险,设立自然灾害救济等突发事件“返贫险”等多样化保险,加强农业抗灾能力建设,持续增进脱贫人口应对各类社会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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