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世平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 100872)
生命伦理学是20 世纪60 年代新兴的一门学科,伦理学亦或是哲学在中国古代是没有的,虽然没有,但是却有很多资源,因为生命现象的思考不是现代才有,生命(主要指人的生命)来源已久,那么就会有关于生命的思考。如,伦理学一定是研究“善”的,但是,什么是“善”?一般来说,“善”就是“对的”、“好的”,最终指向“好生活”。“好生活”又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指所有的生命都很完善,都是达到完善的境界(如果人是上帝造的,每个人将来都成为上帝;如果佛是人的教主,那么所有人到最后都成为佛;道教最后指向逍遥自在的神仙),所有的个体的生命都达到完善的形式,这样便是好生活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好生活”指的是所有生命形式的一种和睦、和美相处,在宏观的关系层面上达到一种完满,便也是好生活。而这种关于伦理学基本范畴——“善”的论述,也即是关于“生命”状态的一种论述。
古代中国人对于生命思考的非常非常多,比如说《黄帝内经》,一般说是战国时代的一部典籍,之所以用“黄帝”命名,就是指在黄帝时期就已经开始思考生命现象与生命本身了;又像扁鹊,原来的名字叫秦越人,说黄帝时期有一个医官叫扁鹊,是一个神医,秦越人医术高明,所以,以“扁鹊”称呼他。《黄帝内经》中对身体的结构(如《五藏生成》、《经脉别论》等)、生命的本质(如《生气通天论》等)、生命如何达到完善(如《宝命全形论》等)等,都做出了一些很深入的思考。中国的《易经》里面所说的“阴阳”两种元素配合起来,生出了八卦,按照代表来看,阴阳又是代表“乾坤”,乾坤为父母,“震”、“巽”一个长男一个长女,“坎”、“离”一个中男一个中女,“艮”、“兑”一个是少男一个是少女。这样的话就把天地之间所有的事物,都演化为家庭成员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各种生命形式都在这个大家庭里面,以天地为父母,进行生存与发展。
古人认为生命的尊严是不可替代的,尤其在道家,阐述的非常多。如杨朱,孟子批判杨朱特别自私,说其“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其实,这是对杨朱的片面的攻击,只说了杨朱一个方面,而没有说其另外一个方面,叫做“悉天下而奉一身不取也”,如《列子》记述:
杨朱曰:“伯成子高不以一毫利物,舍国而隐耕。大禹不以一身自利,一体偏枯。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禽子问杨朱曰:“去子体之一毛,以济一世,汝为之乎?”杨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济。”禽子曰:“假济,为之乎?”杨子弗应。禽子出,语孟孙阳。孟孙阳曰:“子不达夫子之心,吾请言之。有侵若肌肤获万金者,若为之乎?”曰:“为之。”孟孙阳曰:“有断若一节得一国。子为之乎?”禽子默然有闲。孟孙阳曰:“一毛微于肌肤,肌肤微于一节,省矣。然则积一毛以成肌肤,积肌肤以成一节。一毛固一体万分中之一物,柰何轻之乎?”(《列子·杨朱》)
生命是最宝贵的,所以不能拿生命换任何东西,“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把整个天下都给我,那我很累,即是累我身(管天下),让我的生命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持,因此,“悉天下而奉一身不取也”,这就是“尊生”,生命宝贵,没有其他东西比生命重要。又如宝贵生命,不把生命当手段,在《庄子》书中讲了很多。讲到很多人就相当于“以随侯之珠弹千仞之雀”,庄子曰,“道之真以治身,其绪馀以为国家,其土苴以治天下。由此观之,帝王之功,圣人之馀事也,非所以完身养生也。今世俗之君子,多为身弃生以殉物,岂不悲哉!凡圣人之动作也,必察其所以之,与其所以为”(《庄子·让王》),认为把自己的生命用来换别的,世人必笑之。
《吕氏春秋》中“审为”篇,论述了天下与生命的关系,所谓“审为”就是要审察“所以为”(天下),“所为”(生命)究竟何者重、何者轻,何者为目的、何者为手段。自身是全部行为之终极目的,生命重于一切。
身者,所为也;天下者,所以为也。审所以为,而轻重得矣。今有人于此,断首以易冠,杀身以易衣,世必惑之。是何也?冠,所以饰首也,衣,所以饰身也,杀所饰、要所以饰,则不知所为矣。世之走利,有似于此。危身伤生、刈颈断头以徇利,则亦不知所为也。(《吕氏春秋·审为》)
《吕氏春秋》中的“贵生”篇,讲到人的生命不仅要保持完全,而且要保持快乐的生活,充满蓬勃向上的力量。如,何为“全生”即六欲皆得其宜也,所有的欲望都得到很恰当的满足;“亏生”的话,是六欲分得其宜也,一部分得到满足一部分没有;“迫生”,是六欲莫得其宜也,所有的欲望都得不到满足,所有的欲望都被压迫,迫生不如死。如此,论述了对生命的尊严、尊重,《吕氏春秋·贵生》记述:
子华子曰:“全生为上,亏生次之,死次之,迫生为下。”故所谓尊生者,全生之谓。所谓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也。所谓亏生者,六欲分得其宜也。亏生则于其尊之者薄矣。其亏弥甚者也,其尊弥薄。所谓死者,无有所以知,复其未生也。所谓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也,皆获其所甚恶者,服是也,辱是也。辱莫大于不义,故不义,迫生也,而迫生非独不义也,故曰迫生不若死。奚以知其然也?耳闻所恶,不若无闻;目见所恶,不若无见。故雷则揜耳,电则揜目,此其比也。凡六欲者,皆知其所甚恶,而必不得免,不若无有所以知,无有所以知者,死之谓也,故迫生不若死。嗜肉者,非腐鼠之谓也;嗜酒者,非败酒之谓也;尊生者,非迫生之谓也。(《吕氏春秋·贵生》)
在儒家那里,首先讲到“仁”,大家皆言“仁者爱人”,“爱人”好像是“舍己为人”,把自己的利益损失了给了别人。而事实上,更恰当的解释“仁”的意思是“生”。“桃仁”、“杏仁”、“花生仁”,生命的凝结叫“仁”,或者是有生命凝结了,这个东西叫“仁”,没有生命的话,就并不是仁了。医生讲“麻木不仁”、“麻痺不仁”,即是生命不贯通了、不流动了,叫做“不仁”。所以“仁”的意思是“生”,不仅让自己“生”,而且让别人“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意思就是说,我活的好,也要让你活的好,帮助你活的好。一个母亲爱孩子,不仅仅是来给他喂奶,而是让他自己将来成长起来,让他自己能“生”。这才是“仁”的实际的、真实的内涵。
在《礼记·礼运》篇,讲到了不同的生命形式都有其自己的尊严,人的话,是所有生命形式中最厉害的:
如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故天秉阳,垂日星;地秉阴,窍于山川。播五行于四时,和而后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阙。五行之动,迭相竭也,五行、四时、十二月,还相为本也;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也;五味、六和、十二食,还相为质也;五色、六章、十二衣,还相为质也。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礼记·礼运》)
即是说,人在所有的动物里面,是天地之心,从这个角度来看,人与造物主的等同,人有这样的能力,同时也有这样的责任。从人是天地之心这个意义上讲,现代发展出生命伦理学,还是很合理的。但同时,《礼记》中讲到,人要生活,亦需吃别的生命(如鸡、鸭、鱼、植物等),吃了之后得对它们有所尊重。告诉人们,吃的带有“鳞”的动物,那么就要对“龙”进行尊重,因为“龙”是所有水族动物的头;吃了带有“羽”的动物了,就得对“凤凰”尊重,因为它是羽族动物的头;吃了长“毛”的动物,那么就得对“麒麟”进行尊重,因为它是长毛动物的头;吃了带“壳”的动物,就要对“龟”进行尊重,因为它是带壳动物的头。每一种动物后面,都有一种很神秘的东西存在,而这种神秘的东西代表着一种生命尊严,任何一种生命都是有尊严的,都应当得到尊重。
故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四时为柄,以日星为纪,月以为量,鬼神以为徒,五行以为质,礼义以为器,人情以为田,四灵以为畜。以天地为本,故物可举也;以阴阳为端,故情可睹也;以四时为柄,故事可劝也;以日星为纪,故事可列也;月以为量,故功有艺也;鬼神以为徒,故事有守也;五行以为质,故事可复也;礼义以为器,故事行有考也;人情以为田,故人以为奥也;四灵以为畜,故饮食有由也。何谓四灵?麟凤龟龙,谓之四灵。故龙以为畜,故鱼鲔不淰;凤以为畜,故鸟不獝;麟以为畜,故兽不狘;龟以为畜,故人情不失。(《礼记·礼运》)
至汉代董仲舒,其有关于“命”的论述,可以概括为“三命论”:即“大命”(或曰“寿命”、“正命”)、“遭命”、“随命”。《春秋繁露·重政第十三》云:“人始生有大命,是其体也,有变命存其间者,其政也,政不齐,则人有忿怒之志,若将施危难之中,而时有随遭者,神明之所接,绝属之符也,亦有变其间,使之不齐如此,不可不省之,省之则重政之本矣。”《白虎通疏证·寿命》载:“命者,何谓也?人之寿也。天命已使生者也。命有三科,以记验。有寿命以保度,有遭命以遇暴,有随命以应行。”“三命”之义:关于“大命”(或曰“寿命”、“正命”),乃是天所赋予的命运,是人生之本体,故不假操行以求福而吉自至;关于“随命”,即是行善得福、为恶得祸,或是戮力操行而吉福至、纵情施欲而凶祸到;关于“遭命”,行善反而得到凶祸,即是行善得恶,非所冀望,逢遭于外,而得凶祸。基于此,可以给我们提供以下几点思考。
思考一:“知命”。有“大命”,亦有“变命”(随、遭之命),虽有以上“三命论”,然对一个鲜活的个体来讲,何为命(难以述说)?《论语》最后一章,就是回到了“命”的话题,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就是说不懂得或不认识“命”,不足以为“君子”,即是现在面临着一个“知命”的问题。
对于“命”,我们可以试图用李泽厚的人类学历史本体论方法,从整个人类总体延续(过去、现在、未来)的视角去看“大命”(或曰“寿命”、“正命”)、“遭命”、“随命”,便形成一条主线。那么对于个体而言,所谓“命”,即是人力所不能控制、难以预测的某种外在的力量、前景、遭遇或结果。简言之,“命”就是偶然性(或者不确定性),“不知所以然而然者,命也”。“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在孔子看来,不懂得或不认识外在力量的这种非可掌握的不确定性(或偶然性),这样的人不能算是“君子”,由此可见,“君子”一定是要要懂得或认识外在力量的那种非可掌握的偶然性(即一定要“知命”)。因为,就一个个体的总体一生来看,总被一些人力所不能控制、难以预测的偶然性所影响或支配,只有注意、重视、认识、懂得所谓的偶然性,才能真正从偶然性中成就个体自我的“必然性”(即是下文将要论述的思考二:“立命”)。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主导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这种“偶然性”或“不确定性”,显得更加的突出,那么,对于每个个体来讲,更要认知、掌握甚至是利用这些“不确定性”因素,来造就一个“必然的”、“自由的”自我。只有这样,才算是真正的“知命”,才算是“君子”。
思考二:“立命”。问题:“知命”是否必然走向“立命”?以史观之,已有两分:一则面对“命”,选择畏惧以至崇拜偶然性的“命”,盲目服从、无所作为,加至后儒曲解了“天命之谓性”,将“命”理解为“性”,将可以“立”与“造”的偶然性定格为不可“立”与“造”的必然性,让一个外在的“天理”或者看似内在的“良知”来统治、支配、命令着主体自我,自我的“主体性”磨灭了、消失了,“知命”演变成为“顺命”、“安命”,进而走向“宿命论”。二则面对“命”,不是盲目服从、无所作为,而是选择主动适应、了解、掌握偶然性与不确定性,认为所谓的偶然性与不确定性是可以适应之,改造之,纵然所处“遭命”,也是义无反顾、勇往直前,此乃“君子”所为。
例如,孔子“克己复礼”,周游列国,虽是处处碰壁,但仍是表现出“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的崇高境界。《史记·孔子世家》有记,“夫子过郑,与弟子相失,独立郭门外。或谓子贡曰‘东门有一人,其头似尧,其颈似皋陶,其肩似子产,然自腰以下,不及禹三寸,儡儡然如丧家之狗。’子贡以告孔子,孔子喟然而笑曰:‘形状末也。如丧家之狗,然乎哉,然乎哉!’”孔子不遇,亦命(遭命)也,然其却一直去“立命”、“造命”,不断彰显人的主体性的崇高与伟大。如孟子,关于“知命”与“立命”,孟子明确提出,人可以自己“立命”,才算是真正的“知命”,“夭寿不二,修身以俟,所以立命也。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危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孟子看来,人在建立自己的命运时,总有一些基本的原则,它们不是动物性的自然性欲,而是“仁义礼智”之人类伦理道德,“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体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孟子·尽心下》)。前者之“性”是自然之性,是“气质之性”,后者之“性”是道德、意志之性,是“义理之性”,由此可见,自然人性怎样得到满足之偶然性,并非注定如此,相反是可以用“仁义礼智”之伦理道德去适应与改造的,这便是“立命”,也即是“知命”。如宋明理学家,他们虽有对“天命之谓性”有所曲解,但也说“圣者惟知义而已,命在其中。……得之以义,不必言命”(《河南程氏遗书》卷二),“程子言义不言命之说,有功于学者,亦前圣所未发之一端”(《朱子语类》卷三十六),“大人造命”(《王心斋语录》)。
由此可见,面对“命”,人们恰恰不是一味地俯首帖耳,完全屈从于偶然之“命”,而是去思考命运,直至去“立命”与“造命”。事实上,这也正是所论“知命”之意义所在,也即认识偶然性、创造自我命运必然性、彰显个体主体性之真实意义所在。
思考三:如何“立命”?面对“三命论”,当选择“立命”。那么如何“立命”呢?对于个体而言,首先是要“学”,目的在于培养自我的心理形式,即个体成长中心理形式的理性化升华,形成一种普遍的人性能力。学什么?学一种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具体正如孔子所讲,“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不断地求取知识,以至于不再对现实世界的事物产生困惑;真诚地待人如己,以至于不再为个人的得失而忧愁;勇敢的实践前行以至于不再畏惧任何困难。即是说学习“智”、“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亦即“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真正实现“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以此再面对各种人生遭遇的事件与境遇时,再面对形形色色的荣辱成败、生老病死时,再面对人生虚无、生活没有价值、生命缺乏意义的困难与念想时,个体可以做到毫无畏惧、不厌其烦、或迎或拒、灵活潇洒、从容应对,在各种命运之不确定性或偶然性中,能够自主的建立起自我命运之必然。
事实上,此处还有一个问题,即“知命”、“立命”之后是否就能真正决定“命”或“命运”?既然是“偶然性”和“不确定性”,那么其中就必然包含个人主体所不能掌握、控制、解决的时刻、事件等,这时的“立命”,便流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等世人“常言之理”;当然,也有“有志者事竟成”、“文王既殁,文不在兹乎”等“俗话”。其实,人总是生活在永不完成的不确定性或偶然性之中,这里的关键在于,个人“应当”依靠自己的“理性能力”去彰显其个体主动性,主动去应对那些不确定性,“命运”要尽可能努力去自己把握,进而“立”起来,而不是依靠或等待某个“上帝”来拯救自己。“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立命”的关键与核心在于,高扬人的主体性。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个人主体性的彰显在中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仍处于严重缺位状态,“立命”则显得尤为重要,且时代意义重大。一则,在《春秋繁露·重政第十三》中“三命论”之“遭命”,主要原因在于“政不齐”,政治不清明,人心便有浮动,这就更需要主体坚定地去“立命”,如“孔子”周游列国,克己复礼,纵然“人不知”,也“不愠”,终其一生,其志不夺,当前时代,中国政治环境更需要张扬个人的主体性,每个人都要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积极担当,充分营造出“知命”至“立命”实现的大环境、大氛围;二则,现代社会生活需要构建“重叠共识”,尤其是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深刻影响,每个人都首先更需要那些满足物质利益的价值追求,如“权利”、“自由”等,已俨然成为“基础共识”,这就更需要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个人主体都要有“立命”意识,并践行之。由此两则,强调“知命”与“立命”,践行“立命”,在我国当前时代迫切需要。
虽然古代没有生命伦理学,但是我们可以用生命伦理学的观念与知识,来分析中国传统的思想资源,以求通过思想资源的整合与分析,对生命伦理学的未来发展有所裨益。现代的生命伦理学,更多的是把生命看做客观的现象去研究,而古代的生命伦理思想资源,是通过对生命的体悟,首先是向内的,并发明出一整套向内方法,通过修炼这些方法,发现了“十二经脉”、“奇经八脉”、人的整个的生命是如何运转的、这样的一种生命的运转与整个宇宙又有什么样的关联,这样的话,通过修炼,就把生命达到很饱满、很超越的一种程度。现代西方的一些新兴的技术,对我们的生命提出了很严峻的挑战,采取什么样的伦理学立场,当非常重要,而中国传统关于生命的思想资源定能给予一些深刻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