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粤商对书院办学的影响

2021-11-22 09:32
岭南文史 2021年3期
关键词:阮元学海学长

黄 健

一、自给自足:合祠书院的经费筹措机制

清代广州的书院类型大致分为两类:合祠书院与官办书院。

合祠书院源于清初。当时的统治者出于对“结社”的担忧,对兴建合族宗祠严令禁止。“广州自清初两王入粤屠城之后,城中已很少有五世以上的家族,无法建宗祠,只能由同姓族人建立合祠。但雍正十三年(1735),朝廷下令严禁民间聚众结盟,凡寺、观、神、祠,俱禁止兴建……民间的合族祠不得不改为书院、试馆。”[1]这些合族书院兴盛的时候,在其聚集的西湖路流水井、大马站、小马站等地,竟有几百家之多。它的出现,一方面是为了满足族内情感维系、精神寄托的需要。在这些书院中,保存得较为完好的是位于流水井的庐江书院。它始建于清嘉庆十三年(1808),比同为合祠书院类型的陈家祠要早将近百年。它由广肇两府六十多个何氏家族建立,曾于道光、光绪年间两度重修。记录庐江书院建立的相关文字显示:“嘉庆十五年,何氏之后贤始卜地于流水井之阳,地故世家宅,辗转质于官,值事佐镛健翎等力购之……由本达支,旁及百世之亲,所以敬宗也。岁时祭祀,子姓咸集,蔼然相亲,秩然有序,于流凑会聚意,良有合焉,而睦族之道得矣。”[2]另一方面,也给需要参加科举考试的省内各地同宗学子提供居住落脚、联谊及共同接受教化的场所:“祠之左有园一区,为斋十楹,俾族之就试者弦诵其中,藏修息游,其毋惰窳,且后之人思今兹立祠之意,型仁、讲让、崇信、修睦,远匪僻之,行而敦孝弟,力田之风,上绳祖武,下贻孙谋,科名簪绂,弥盛于昔。”[3]因此,在使用功能上,此类书院兼祭祀与居住的作用,非授课讲学之所。

此类书院得以在经济上维持,离不开清中叶逐渐走向繁荣的商业经济。庐江书院的收入主要来自宗族的捐献、其名下的物业租金及店铺的收入等。这些收入主要用于房屋的修缮、祭祀设施的修筑等。如据其刻于清嘉庆十三年(1808)的《房份次序碑记》载:“六拾柒房:共收得房价银伍仟叁百叁拾两正。共收得入主并主银贰千九百零贰两六钱八分……共收得租银壹佰九拾叁两二钱一分三厘。大共收银捌仟肆佰贰拾伍两八钱九分三厘。”而支取数目一共是:“银柒千八百九拾两零三钱四分六厘”,用于支付“金殿屋价印契中人缴银使费并以前支用”“建祠石砖灰瓦木料泥水木匠大小散工神楼神主板障,太祖进伙秋祭奠土沙泥钉油漆杂用伙食碎支族谱纸料刊碑拉碑”等。[4]清道光二十年(1840)的《重修庐江书院碑记》中,书院的收支项目类别大抵如前。可见合祠书院虽与商业运作有着密切的联系,从中收取维持书院生存的资金,但也仅此而已。省内同族子弟参加科考需有落足之地;彼时考生也可聚集一处探讨学问,通晓家国孝悌之义,这便是合祠书院所能提供的跟教育相关的所有福利。

二、官商支持:官办书院的经济来源

能真正汇集雄厚的财力,用优质教学及较优厚的奖励来促使学生成才的,是官方所办的书院。

在清代官办书院中,不能不提及学海堂。它的学制、“志在实学”的教育理念、管理方法等,在当时的南粤大地上具有领先的意味。其创始人阮元(1764—1849),是清乾隆、嘉庆、道光三朝重臣,一生极富传奇色彩。他学识渊博且又能学以致用,在浙江、广东任学政、巡抚乃至两广总督期间,治海防,剿海盗,促经学,体恤爱民,在经学、金石等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是一位文武双全、有勇有谋的大臣。

阮元为官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道光元年(1821),时任两广总督的他“捐修”广州贡院的号舍“为七千六百三间”,“旧舍写、坐两层,木版[板]上长下短,夜不能合并而卧,特将板改长合用。”[5]此举足见阮元对百姓的体恤。在创立学海堂时,他沿用自己在杭州办书院“诂经精舍”的经验,并弥补了之前的一些不足,如更为重视办学经费的落实等问题。

阮元像

在办学中,延请名师、鼓励学生,都需要大量的金钱。阮元是个实干家,对此非常重视。学海堂学长、著名学者林伯桐撰《学海堂志》写道:“物不备不足以集事,赏不昭不足以作人。然则劝学兴化固宜谋及经费矣。”他指出学海堂的经费来源除来自“仪征公”阮元的捐献,还有“田地租息”,目的是“勿失自足,经久而行远也”。[6]这些资金被用以发放膏火(读书的费用),并且每月为优秀学生发放奖金:“入学的举人、贡生、秀才等每月均由阮元捐献薪金,发放膏1两;所答课卷被评为优秀的生徒,会多发数倍膏火以示奖励,并将这些佳作及教师的诗文汇编为《学海堂集》刊印。”[7]在他离开广州、前往云贵任职时,还虑及书院的前途,“将南海、番禺等地的一些官田及官铺的租金拨归学海堂作经费之用;并捐出白银4000两,发商生息,每年一共可以收得白银1500余两,足够学海堂日常开销。”[8]据史料记载,这些地产包括“南海县属河清镇涌乡前土名海心坦”“省城鸡栏白地建造铺屋”“省城靖海门外官地建铺”等。[9]而后因兵灾,阮元的4000两本银被用作购买田地:“每年共收租银二百七十二两,较前收息银短绌颇多,无可筹补”。幸而得到后任总督劳崇光的帮助,从官方义仓所收田租里拨款240两给学海堂补充经费。[10]

从史料中看出,国家对学海堂并没有直接拨款,所有的经费必须由开办书院的当地官员来解决。官员对官租的使用有一定的决策权,他们可以利用官地或捐薪购买房产出租,这些承租人有相当一部分是商人,如“仪征公捐银四千两,发出文澜书院董事四家生息,每月每两息银壹分二厘”;后来这笔钱又改发给“南海番禺佛山河南各典商生息,每月每两息银壹分,每年定期以五月初一日及十一月初一日送到学海堂查收支发”。[11]可见,阮元及其后任官员对学海堂资金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视,在捐出本金后,往往通过让资金在商业运作中生息而“再造”新鲜血液。因此,商人及其商业运营结果也通过这样的方式,对学海堂的存续发生着具有必然性的影响。

阮元对普通士子的资助,也与其青年时代生存困境有关,经历过贫寒的他对仕途艰难的深深领悟。虽说他的曾祖曾入军籍,祖父考中武进士,父亲也在军营中长大,但到父亲这一辈家境已经不好。阮元一度要在印染店里打工,连进京赶考的路费都是“印染店店主资助的”。[12]也许阮元深知寒门士子读书、考取功名不易,因此在开办学海堂时,非常重视对经费的筹措。

当时的广州,在经历了清初被屠城的萧条后,已渐渐恢复元气,呈现出商业繁荣之势。如作为城南东西向主干道之一的濠畔街,在清乾隆(1736—1795)、嘉庆(1796—1820)年间,已经成为广州金融中心,“有阜康银号、浙号银庄、义善源、源丰润等民间银号;咸丰(1851—1861)、同治(1862—1874)年间,有申庄、津庄、金陵庄、徽州庄、川庄等外地商人开的商铺,以前店后仓形式经营土产批发、中药、文房四宝、绫罗绸缎、火腿、绍酒等。外省商业资本的凝聚,繁荣了广州的商业。”[13]这为阮元等的“钱生钱”的资金筹措机制创造了条件。

此外,前文提到的“发商生息”商人的主体——“文澜书院董事四家”,指的便是以伍秉鉴为首的几位行商。他们所创立的文澜书院,最初是“专责为清理濠渠等筹集经费”,“虽有书院之名,却没有开设教馆,其性质与‘举人公会’相类似,是举人聚会的场所,并承担清濠与助学两大慈善公益任务”[14]说到这些与学海堂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行商,不得不论及十三行。自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开始,清政府在广州设立十三行,以此作为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由此为开端,当时清政府的对外贸易全部由行商经营,广州也因此而成为全国对外贸易的中心。乾隆二十二年(1757)上谕称:“向来洋船俱由广东收口,经粤海关稽查征税,其浙省之宁波不过偶然一至。”[15]在对外贸易中,十三行的行商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财雄势大。史称:“咸丰以前,各口均为通商,外洋商贩悉聚于广州一口。当时操奇计赢,坐拥厚赀者比屋相望,如十三家洋行,独操利权,丰亨豫大,尤天下所艳称。遇有集捐之事,巨万之款,咄嗟可办。”[16]这种对外贸易中的垄断给广州的行商带来滚滚财富。广州学者叶曙明说:“十三行商人伍秉鉴被《华尔街日报》列为上个一千年世界上最富有的50人之一”“伍秉鉴在其巅峰时,拥资超过2600万银元,相当于国库年收入的一半”。[17]

在办学经费筹措上,阮元必然会感到,仅仅凭借自己捐薪,实属杯水车薪。因此,他需要富商的支持。而行商对于这位总督及海关监督(兼任),也必须恭敬对待。因此,双方就能在资金运营生息方面的合作达成一致。总之,不管大小商人出于怎样的动机为办学提供资助,从客观上说,有了较为稳定而强大的资金保证,学海堂的正常教学得到保障。这也是合祠书院所不能及的。

三、严格管理:经济保障对书院发展的积极作用

无论是合祠书院还是官办书院,在资金的使用上,都有明确的目的与严格的管理规定。庐江书院对账目管理严格,对于重大项目的收支还会在其院内碑刻中体现出来,以示公正。而对于学海堂,取得了更大的自主后,更需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用好资金,才能真正惠及寒门学子。这些资金一方面用以延请名师作为学海堂授课的“学长”,同时严格管理,禁止学长收取学生的礼金,如规定“每位学长除薪金外,每年的润笔银为36两,不得收取学生的贽金”,[18]另一方面,除日常组织学术研究、刻印文集之外,最主要的钱被用作“奖学金”,以鼓励学子上进;且在管理上严防拖欠与贪污:“每季度第一个月,由管课学长向官府具文申领此季度的经费;这个月的中旬,前一季度的考课等事宜都应完毕,前季度的管课学长便要约定日期(不能迟于第二个月初)向众学长报告考课及经费使用的情况,并将各项款额登记在册,存放在木箱之中;接管的学长要照册查点,有不合之处,要立即问明上手学长,并登记在册;每一年的收支账目,都要记录在经费总簿上,以方便日后查对。”[19]这一卓有成效的助学养士的做法让手头拮据的读书人获得了更为宽松的生存环境。当时的优秀学生梁启超便用这些奖励的钱买了不少书:“月考有奖赏,名曰膏火,依等第以为厚薄,所以养寒士也。伯兄买书之费悉出于此。每届年假辄捆载而归……”[20]然而,这种奖励并非是一劳永逸的,它也有惩罚机制:之前排名在前者,一旦到后面,“功课废惰,无可列等者,即行扣除。”[21]

在这种激励机制下,学海堂通过奖罚分明的规章制度培养了一大批追求“志在实学”的饱学之士。据国家图书馆善本部所藏的翁心存《学海堂丁亥课士录》(丁亥年,1827)记载,课试分为“经解史笔”“诗赋”两大类,优秀学生均有相应的“课艺评语”,如春课位居经解史笔首位的鹤山生员吴俜的评语是:“考精核,记仿汉魏,甚古懋,通材也。”对不足之处,也言简意赅指出。如评语:“考少见地。”[22]可见学海堂在教学中引导、强调的是知识“致用”,而非为了科举考试一味地模仿古文。这对于当时亟需变革的社会现实,是对读书人很好的引导。

从课考的题目中,我们不难窥探其“志在实学”的良苦用心。

如清同治七年(1868)冬季课考题目:“《宋史·孙爽传》书后:孙宣公在北宋称为大儒,而《宋元学案》不载,宜读其传而论之。”“拟重修粤秀山文澜阁碑记(骈体)。”[23]这些题目显然要求考生将眼光落到现实中去,扎实地做好考据论证工作,特别要求要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在讲究文采的同时还需务实,解决实际问题。这是符合阮元开办学海堂的宗旨的:“多士或习经传,寻疏义于宋齐;或解文字,考故训于仓雅;或析道理,守晦庵之正传;或讨史志,求深宁之家法;或且规矩汉晋,熟精萧选,师法唐宋,各得诗笔。虽性之所近,业有殊工,而力有可兼,事亦并擅。”[24]显然,阮元倡导的是百家争鸣的学风、学以致用的目的。

学海堂在其存续期间,各级管理者礼贤下士,兼有足够的捐助,得以延请名师,如当时广东著名学者吴兰修、赵均、林伯桐、曾钊等。因此,学海堂培养了大批学识过人的学术领袖,如首届10名学生“后来成为广东学坛的中坚力量……其中陈澧和朱次琦号称‘岭南两大儒’,成就卓著,成为广东学术的代表人物”;[25]朱次琦的学生之一便是有名的康有为。他们及其弟子对中国传统文化典籍的阐发带动了中国近代思想史的发展,也促进了社会体制及经济的变革。如此巨大的影响,恐怕是当时的商人也始料未及。

注释:

[1][14] 叶曙明:《儒林芳草广州书院史话》。广东教育出版社,第188、14页,2015。

[2][3][4] 高旭红编:《越秀碑刻》。广东人民出版社,第196—197、194页,2017。

[5][16] 黄佛颐撰,钟文点校:《广州城坊志》。暨南大学出版社,第26、327页,1994。

[6][9][11] 林伯桐:《学海堂志》。北京图书馆藏,清道光十八年(1838)。

[10][23] 容肇祖:《学海堂考》。《岭南学报》,第3卷第4期,1933。

[7][8][18][19] 黄永添、杨丽君主编:《广州越秀古书院概观》。中山大学出版社,第95、96、96、97页,2002。

[12][美]魏白蒂、朱以泰、朱茜等译:《清中叶学者大臣阮元生平与时代》。广陵书社,第11、16页,2017。

[13][15] 温斌、郭艳玲主编:《越秀史稿》第三卷。广东经济出版社,第31、243页,2015。

[17] 叶曙明:《世界首富伍秉鉴的起落沉浮》[DB/OL]。https://mp.weixin.qq.com/s/_Ig75IxuNf33b70o3_st9A.

[20] 梁启勋:《曼殊室戊辰笔记》。转引自丁文江、赵丰田编:《梁任公先生年谱》(初编),中华书局,第11页,2010。

[21] 梁思成:《致在君先生书》。转引自丁文江、赵丰田编:《梁任公先生年谱》(初编),第12页。

[22] 翁心存:《学海堂丁亥课士录》。中国国家图书馆善本藏书,清道光七年(1827)刊本。

[24] 阮元:《学海堂集·序》转引自《广州越秀古书院概观》。中山大学出版社,第95页,2002。

[25] 宋巧燕:《诂经精舍与学海堂两书院的文学教育研究》。齐鲁书社,第31页,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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