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文彤
(桂林理工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6)
21世纪以来,互联网飞速发展,人们的娱乐选择也越来越多。2017年的综艺《中国有嘻哈》掀起了一股说唱风潮,近几年抖音App在年轻人中的广泛使用,更让这种快餐型音乐得到传播。由此,国外的说唱音乐逐渐得到人们的关注。说唱音乐来源于美国,他们经过奋斗才拥有财富,所以大部分歌曲都在炫耀财富和男女情感,但是说唱音乐绝不仅仅用洗脑的旋律、浮躁的歌词就能概括。由于说唱歌曲用词丰富,美国的一些说唱音乐更是充斥着大量俚语和比喻,因此在翻译上也有一些难度。美国的一名说唱歌手J.科尔将他的专辑做成了纪录片,纪录片里J.科尔从美国中西部一路穿越至美国南部的影像片段中,穿插了该歌手同名专辑中一些歌曲的MV片段,两者结合,展现了J.科尔一些个人政治见解。
文章以目的论作为框架,选取电波字幕组的《仅为你作》字幕文本,分析探讨影视作品字幕中的翻译策略和方法。
目的论从属于功能翻译理论,功能翻译理论包括以翻译“目的论”为核心的德国功能翻译学派的理论,还有美国学者尤金·奈达提出的“功能对等论”和英国学者纽马克提出的“文本功能分类说”。
汉斯·弗米尔提出了目的论,与翻译实践紧密相关,其摆脱了过去以源语为中心的束缚,在翻译研究的推广过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目的论的提出反映出人们越来越注重实用功能和社会文化,很少关注语言学和注重形式对等的翻译理论。根据行为学的理论,弗米尔提出,“翻译行为和其他行为一样,是有‘目的’的。”(Vermeer,2000)在他看来,交流的目的是翻译的决定性因素。换句话说,目的决定译者所使用的翻译方法。目的论中还有两个重要的因素,即目标读者和原文。也就是说,目标读者决定了翻译目的,翻译目的决定了翻译方法;而原文只是为译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因此原文仅仅处于次要地位。
通常情况下,“目的”指译文的交际目的。在《翻译基本理论框架》中,弗米尔提出了翻译的三原则,即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Vermeer,2000)。
目的原则是重要的原则,决定了翻译的整个过程,“目的”指译文的交际目的,即“译文在译入语社会文化语境中,对译入语读者产生的交际功能”。(Venuti,2001)以下例子由目的原则指导分析。
1.替代
英汉语言的差异,导致在翻译过程中需要采取替代的方法。有些表达在源语中较为常见,但是会超出目的语观众的认知范围。因此,译者需要在目的语中找到合适的表达,帮助观众更好地理解字幕。替代不仅包括词性,同时还有更深层的含义上的替换。
例1:原文:That black doesn't crack,boy!原译:果真是不显老啊,天哪!
改译:果然是宝刀未老啊,天哪!
这句话出现在J.科尔在街上偶遇了一名妇女,她正要去工作,她说她打了三份工,并且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J.科尔询问她的年龄时,她说现在52岁,随后J.科尔感叹了这句话。“crack”有破裂、打击的意思,这句话是一句俚语,本意是人不会被打倒,但是根据上下文,翻译为打倒意思有些牵强,这名女士在纪录片中接受拍摄的时候看起来十分有活力,并不像50多岁的中年妇女,字幕组翻译为不显老,但是分析的过程中,笔者认为翻译成四字词语比较符合中国人的语言习惯,所以改为了宝刀未老,体现了目的论的目的原则。
2.增补
为了准确地传达出原文的信息,译者往往需要对译文做一些增添或删减,把原文中隐含的一些东西适当增补出来,以便于目的语观众理解。目的语观众决定了翻译方法的选择,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经常会运用到增译法,使用增译法能使译文准确地传达原作者的意图,语义更加完整。
例2:原文:You can be involved in changing that,though.
翻译:但你可以帮助改变这一局面啊。
英语中会省略上文出现过的内容,但是翻译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一些添加,让目的语观众更加清楚。这一部分J.科尔又来到了另一个社区,这里有一些人在争论黑人投票权的问题,一个人说他仅仅因为一些事情就不能投票,而他上学时学习很优秀,另一个人用这句话反驳他。这里的“that”就是对上文的省略,翻译的时候将“局面”增补出来,让目的语观众更好理解。
连贯原则是译文的语内连贯,连贯原则让接受语读者更容易理解原文,并且在译入语文化中达到译文的交际语境功能。
意译
在翻译中,词语拥有多种意义,翻译这类词语的时候,译者需要参考前后语境,选取最贴近目的语习惯、最自然的表达方式来确定其最终含义,形成译文内部连贯。
例3:原文:Cause modern times be flooded with dollar signs.
原译:当下这个年代充斥着拜金主义。
改译:当下这个年代弥漫着铜臭味。
这句歌词来自“WantYoutoFly”(让你飞翔),这首歌表达了他的群体仍然处在困境中,但他们只在教会中寻找解救方法,J.科尔对此提出了疑问。这句歌词里,dollar signs是美元符号的意思,原字幕将其翻译为拜金主义,但是放到句子里不是特别通顺,将其改为铜臭味,更符合目的论的连贯原则。
例4:原文:I just observed that them words no longer relate to people.
原译:我只是发现那些话早已脱离生活,与人们无法共鸣。
改译:我发现那些话语无法与人产生共鸣。
这句歌词依旧来自“WantYoutoFly”(让你飞翔),J.科尔发现,一味地祈祷只能安慰精神,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他们群体的奋斗还是需要靠自己。“relate to people”意思为“与人们产生联系”,为了达到传递信息的目的,以及遵循语内连贯的连贯原则,将其翻译为“无法共鸣”。在分析过程中,发现原句过长,可能会有理解问题,因此删减一些词语,更符合语内连贯。
例5:原文:My bridges have burned down.
原译:我早已破釜沉舟毫无退路。
改译:我早已孤注一掷毫无退路。
这句歌词来自 J.科尔的“ForWhomtheBell Tolls”(丧钟为谁而鸣),这首歌描述了一个绝望的人喃喃自语的乞求,表现了他内心挣扎的景象。这句歌词的前一句写道,他身边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助他,他孤身一人。Bridges have burned down翻译为破釜沉舟,破釜沉舟的意思就是没有退路,语气加强,有助于目的语观众体会到音乐中表现出的绝望,原文意思是将桥烧掉,因此意译为孤注一掷,比原翻译更加形象好懂,也更加连贯,符合翻译目的原则的要求。
忠实原则是原文和译文之间的语际连贯,需要译文忠实于原文,使目的语读者清晰流畅地接受源语信息,但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
直译
例6:原文:Got nowhere to go,put away my pride.
原译:无处可躲藏,骄傲只能放到一旁。
改译:无处可躲藏,骄傲放一旁。
这句同样来自“ForWhotheBellTolls”,该句翻译不仅遵循了语际间的忠实,而且保留了原歌词翻译的押韵性。但是在分析过程中,将“骄傲只能放到一旁”改写成“骄傲放一旁”更加简洁一些,也与前半句更对应。
目的论中最重要的是目的原则,即翻译目的决定翻译方法—直译、意译或介于二者之间的翻译策略。无论选择哪种翻译方法,只要符合主要目的,让目标观众准确理解原文,就是合适恰当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