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玉
(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青岛 266100)
随着东亚区域生产与服务网络的日益深化,东亚区域的经济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动力。在2020年下半年,东亚经济体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区域经济体,已超过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盟。同时,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也显示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2018年,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增至5878.72亿元,东盟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中国的第二贸易伙伴。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中国与东盟的进出口贸易不仅未出现降温,反而逆势增长。在2020年2月,东盟已超过欧盟成为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见图1)。东亚各国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为东亚区域合作提供了前提与机遇。
图1 2020年2月中国进出口国别占比情况
本文首先分析RCEP在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东亚合作新动向,展现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新特征;其次,分析了RCEP未来面临的挑战。中国作为RCEP中最大的经济实体,在RCEP框架之内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优化策略选择。最后,本文就中国如何在RCEP框架内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对策。中国既需抓住RCEP带来的巨大机遇,又要积极的承担起负责任大国的形象,成为推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自20世纪90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东亚国家的经济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区域各国一直在寻求区域经济合作的新路径。RCEP是在全球经济危机之后,双边和多边协议体系迅速发展之时,东盟基于对自身经济的认识,意识到以其各自的力量无法在国际经济博弈中取得优势的情况下诞生。因此东亚各国在2012年牵头推出RCEP。
RCEP自提出以来共经历28轮谈判、3次领导人会议以及19次部长级会议。在2011年2月的第18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中首次提出关于组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草案,在2019年11月泰国曼谷举行的第三次领导人会议汇总提出2020年正式签署的愿景,并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RCEP作为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体现出东亚合作发展的新动向。
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东盟一直坚持“大国平衡”的战略,构筑“以我为主”的多个双边合作框架来获得在东亚合作中功能性的中心地位,主要作用是为东亚合作提供一个发展的平台,东盟并不是东亚真正意义上的权力中心。这种权力中心与功能中心的分离,导致东盟需要通过不断维护合作平台来延续其中心地位。
在2006年东亚合作的“10+3”和“10+6”框架争议后,东亚合作框架发展的异化使东盟为中心的东亚合作进程陷入停滞;在2009年,美国加入并全面推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rans -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简称为TPP),让东盟的中心地位面临更严重的挑战和威胁,之后在特朗普执政期间,美国又退出了TPP。在《RCEP指导原则和目标》中提出,RCEP将继续以东盟为核心,让东盟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得到成员国的充分重视和支持。这意味着,以东盟为中心的东亚合作进程又一次被开启,以东盟为中心的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基于价值链上下游的分工协作模式已经成为各国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和区域生产网络的主要形式。受全球价值链增速放缓等问题影响,全球的贸易体系正在进行新一轮的重构,东亚的区域产业链也正在发生转变。
从需求层面来看,无论是中间品还是最终品的贸易,RCEP的成员国都显示出越来越明显的内向化的趋势。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RCEP内各国制造业的增加值中有超过70%来自亚洲,RCEP成员国在全球价值链参与度于2017年提升到40.5%,区域内价值链的利用率达到48.7%。这些均显示RCEP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东亚国家对体系外市场的过度依赖,逐渐实现以区域内需求为主,区域内外均衡发展的结构型转变。同时,RCEP依托东亚地区区域价值链的要素禀赋,为形成“闭环”式的区域价值链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由于全球化进程的发展速度放缓,区域合作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新潮流,东亚地区作为全球经济发展最具有活力和潜力的地区,从2002到2015年,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为FTA)总数从70个猛增到282个。但这其中多是小型的双边FTA。大量小型FTA的存在容易产生因原产地规则的不同造成的“意大利面碗效应”。RCEP统筹了不同的经贸合作平台和双边协定,有效解决大量小型FTA所造成的合作无序状态,且RCEP作为目前世界上第一大自贸协定,缔约方涉及15个主权国家,其人口达到35亿,在2018年GDP达到23万亿美元,占据全球GDP约1/3,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东亚地区经济合作正朝着巨型自贸区的方向顺利推进。
RCEP的签署给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更大的平台。但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伴有相应的挑战,无论是经济方面还是政治方面。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东亚区域经济的深层次合作。
1.成员间巨大的差异性
目前,签署协定的15个国家中,成员国构成极富多元化,一方面,RCEP的成员国之间意识形态和制度的显著差异,使其在追求利益诉求时会不可避免地存在分歧;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也会影响不同发展阶段中主权国利益诉求的表达,发达国家希望通过RCEP扩大其贸易规模,发展中国家则更希望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欠发达国家则更希望RCEP能够给其带来资金和技术,RCEP难以在成员国中寻找恰当的平衡点。
2.政治环境的复杂性
一方面,东亚的地理位置错综复杂,区域内周边国家在领土主权上存在争端。RCEP成员国中,中日之间存在钓鱼岛的归属问题;中越、中菲在南海问题上的争议不断;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在海岛主权上的争端等等都使得地区局势时而紧张,加之美国印太战略的实施,引发域内国家之间的信任危机。受政治因素的影响,RCEP成员国之间的合作难以快速且深入地开展。
3.易受相关大国的干涉
美国作为区域外的大国对RCEP形成和发展都有着较大的牵制作用。一方面,为获得对世界规则制定的主导权,在特朗普政府时期美国对中国实行全面遏制战略,多次向东盟抛出“橄榄枝”;另一方面,2021年新上任的美国总统拜登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之前的政策,尤其是重返TPP的可能性有多大,都会对RCEP的顺利开展造成或多或少的冲击。因此美国相关政策的调整与变动极易影响RCEP的进展,给其实践带来困难和执行的阻力。
4.成员国多重身份下的潜在问题
首先,RCEP成员国与CPTPP所覆盖的成员国有较多的重叠,尤其是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既是RCEP成员国也是CPTPP的成员国。同一个成员国需要遵守不同的贸易协定,若两个贸易协定发生一定的冲突,必然会导致任何一个贸易协定的正常运行受到干扰。其次,RCEP成员国的关系比较松散,各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时,CPTPP有可能会成为RCEP顺利推进的遏制力量。最后,多重身份会导致协议磨合周期的延长,因此多重身份和多重利益的角逐将成为干扰RCEP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
1.完善区域贸易的争端解决机制
目前RCEP的争端解决机制基于亚洲地区的特征,融入了政治解决模式和司法解决模式于一体的混合模式,对其适用范围、自主权、一般规则等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规定,体现出“东盟+”自贸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延伸性、解决机制的渐进性和规则导向性的特点。但是RCEP争端解决机制若要正常运行,需进一步确保争端解决机制法律的透明性和把握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不确定性,尽量避免出现缔约方在有关规则解释上产生分歧的情况。其次针对后期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补充和完善现有的机制,确保各种贸易问题得到高效、合理的解决。
2.加大成员国之间的功能性合作
东亚各国之间的政治矛盾问题较多、政治关系复杂,因此可以合理运用东亚国家之间的功能性合作,缩小发展差距,实现东亚国家之间利益的共享和共同发展。首先,需要加强东亚地区的互联互通,通过中日韩、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对东盟国家的援助,让其获得金融支持,深化区域内的金融合作。其次,在发展中要进一步保证成员国发展权利,处理贸易过程中的自由性与公平性也是十分重要的,在实践中要充分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要求,实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双赢的局面。
3.创建稳定的东亚政治环境
东亚政治问题源于历史问题和世界霸权主义思潮在东亚地区的横行。因此首先需要各国充分地正视历史遗留问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承担相应的历史责任。其次,通过多方面的交流来增进理解,为正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增强成员国的互信。最后,成员国内部通过努力将域外的一切不确定因素进行严格的控制,防止世界霸权主义在东亚地区横行,避免域外世界大国对域内成员主体对外政策的干预,防止产生不利于合作的因素。
4.保证规定的公开透明性
由于RCEP覆盖范围之广而免不了存在各种问题,针对复杂多变的环境,首先,各成员国应该在各框架内遵守该协定的规定,要保持自觉性,这是最基础的解决方法;其次,RCEP应针对这一问题制定更加详细的规定,确保此类问题有相应且详细的解决机制;再次,在争议解决及预防的一般原则和规则上,可以参考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以获得多数成员国的认可;最后,RCEP要进一步保证和完善规定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RCEP的顺利签署,将为我国在新时期构建开放型经济,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提供巨大的推力。中国作为RCEP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在享受其带来机遇的同时,也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挑战。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对策:
坚定维护东盟中心地位的重要意义首先在于,近年来,美国的“逆全球化”行为挑起国际贸易的争端,世界经济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加剧;其次,由日本牵头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简称为CPTPP)的签署,给东盟在东亚区域合作中的中心地位造成威胁;最后,东盟与中国的经济合作不断深化,中国与东盟合作关系已经成为最具有实质性、最具活力和互利共赢的关系之一。因此坚定维护东盟的中心地位,对于稳定东亚地区经济市场的稳定,实现东盟与中国工业化进程中互补性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日韩三国是东亚地区最大的三个经济体,中日韩携手合作能够起到大国稳性器的作用。在RCEP的背景下,中日韩FTA与东盟经济进行联合,将是最佳发展方式。东亚地区才能形成以东盟为中心的水平型分工关系和以中日韩为中心的相对水平型贸易分工体制,能够发挥纵向性的联合性效应,实现经济联合效应的最大化。通过地域上的重叠发展,加速周边区域性经济合作建设的进程。但中日韩FTA的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且东北亚地区的历史背景复杂、矛盾冲突不断,还受到外部势力的影响。因此加强三方之间的沟通与政治互信,实现中日韩三国FTA建设也将成为共同努力的方向。
RCEP的顺利签订,给予中国落地实施的机遇,未来十年内东亚区域内将逐步实现将95%的关税降为零。但面对更加开放的环境和竞争的新形势,中国也要面对日韩的高端高附加值产业对我国的中低端产业的冲击和东盟地区劳动力的优势对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冲击,因此中国守住中低端产业链至关重要。同时,应努力向中高端产业发展迈进。2020 年 11 月,我国贸易顺差达到 754.3 亿美元,其中对美国出口上涨 46.1%,这进一步巩固了我国制造业地位,也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供了缓冲期。
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理念与RCEP所倡导的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东盟10国也与中国分别签署了双边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文件,在RCEP进一步的推动之下,中国与东盟会建立起更加紧密的“经济命运共同体”。通过与“一带一路”倡议融合,二者通过互补式软硬互联的方式,推动贸易和人文方面的交流,加快RCEP的实施进程。
同时,中国作为RCEP中最大的经济实体,拥有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制造业规模世界第一,这说明中国有能力也有责任在RCEP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协同各成员国共同维护RCEP协定和世界自由贸易的体制,通过对东盟欠发达地区进行资金支持和深化金融合作,完善区域经济治理规则,打造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长效机制,展现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经济全球化给世界各国带来发展机遇,同时也伴随危机,但危机能够创造新的需求,新需求又将成为全球化变革进程中重要的驱动力。RCEP的顺利签署对加强东亚地区价值链的重新整合、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和全球的经贸合作注入新动能。中国作为RCEP的积极推动者和参与者,加入RCEP对于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与优化、推进“一带一路”的建设具有积极的影响,但也面临着风险和挑战。因此中国需要不断优化RCEP的策略选择以防范风险,进一步推动各方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