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龙
上海市虹口区环境监测站 上海 200083
如今城市生活质量飞速提升,噪声似乎无处不在的影响着每一个人,每个人对噪声敏感度都存在着差异,噪音污染与固体废物、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并列为现今四大环境公害。
噪声监测中信访噪声涉及居民、商家及物业管理等各个方面,监测方案要顾及各方需求,协调各方配合难度大。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工作的同时还需要针对各种不同的污染源现状制定更加合理的监测方案。
某小区居民通过12345市民热线投诉位于东余杭路住宅楼下某公司冷库外机噪声低频噪声扰民。并且在同一周期内有多户居民反映同一情况。
根据信访内容现场摸底调查,被投诉方为储藏冷库,位于1楼门面房内,冷库占地约10m2,冷库外机安装于1层顶部。冷库内储藏肉类为主,24小时开启,制冷条件为-5℃开启,降温至-18℃停止。信访居民住宅位置为该单位正上方楼层。噪声污染源上方为家中客厅与卧室墙壁。低频噪声沿墙壁结构传播至整个2层住宅,在各信访人家中南侧卧室或客厅内均能听见明显的设备噪声。其中正上方住宅内客厅与南侧卧室最为明显。
因该单位冷库启动时间随机且无规律可循,执法大队第一次现场调解,该单位将冷库外机安装方式从吊装改为减震底座,将底座延伸至地面;将冷库温度调高,尽量在昼间时段将温度下调,使夜间不启动制冷。经调解信访居民愿意等待整改后观察效果。
整改完成后居民表示有减缓但作用不明显,工作人员在家中依然可以听见明显的设备噪声,遂与居民、经营者及执法大队共同商议监测方案。
现有方案布点设于正上方卧室内,测点距离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距外窗1m以上,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被测房间内的其他可能干扰监测的声源(如电视机、空调、排气扇等以及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运转时发出声的时钟等应关闭。监测参数为倍频带声压级,夜间时段22:00进行监测。为保证最客观、最真实的数据,方案决定等待设备自动开启运行时进行监测,工况则由执法大队、居民与监测站共同确认。
根据《关于颁布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的规定,该小区所属声环境功能区为2类区。监测执行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与《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HJ 707-2014),其中评价标准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具体见表1所示。
表1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
备注:A 类房间是指以睡眠为主要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包括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B 类房间是指主要在昼间使用,需要保证思考与精神集中、正常讲话不被干扰的房间,包括学校教室、会议室、办公室、住宅中卧室以外的其他房间等。
因住宅楼内有上下楼梯、电梯运行以及生活噪声干扰,夜间最大声级不作评价。
见表2所示。
表2 监测结果
备注:背景值高于实测值,说明该频率未受到本次监测的固定声源影响。
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与《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及特殊情况的达标判定,该声源未超过规定中相应限值。
居民普遍认为对于整改有效果但是不理想,仍然存在扰民情况。现场声源虽然改变了安装方式,但并未移动位置。从数据上看虽然达到整改要求,但对于客观存在的扰民本质却没有发生改变;因周边居民以中老年人为主,夜间则需要比较安静的睡眠环境,该声源长时间无规律启动以及低频噪声对身体健康造成长期影响也成为信访中主要矛盾。
低频噪声多指声响频率在500Hz(倍频程)以下的声音,通常有关低频噪声的信访工作中大部分来源于变压器,水泵,设备外机(包含空调、冷却塔等安装于室外和墙面机械)、排风设备等。因中心城区无大型产业,主要矛盾集中于住宅区域周边,例如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的居民住宅底层商铺,大多设备安装条件有限,安装空间狭小,即使安装隔声措施也无法使噪声有效衰减从而导致扰民问题。
低频噪音与普通噪声(声响频率>1000Hz)不同,普通噪声随着距离或障碍物遮挡可以迅速衰减,理论衰减幅度为10m衰减6dB。但低频噪声声波长;衰减慢;穿透力强。可以轻易的沿着墙壁传递,直入耳朵。
低频噪声是一种振动波;是一种能量的传播方式。主要传播方式为结构传声、空气传声和驻波(低频噪声在传播中经过多次反射而成)。日常信访工作中驻波极为少见,因形成条件特殊;而空气传声则没有相关的执行标准,但近年来类似的情况已经逐渐增多,却因没有监测依据无法开展工作;结构传声则作为普遍存在的矛盾焦点,现行标准中有描述不具体或现场情况较为复杂的时候很难作出合理解释的存在。例如:有信访人指出声源长时间开启,但监测过程只有1分钟,监测数据不具备代表性;也有人指出实际工况与投诉时已经发生变化,监测数据对被诉方有保护性意义。
作为执行依据,现行标准最新修订的技术规范年份是2014年,排放标准则都是2008年,噪声的研究远落后于其他三大环境公害。国家环境噪声标准和测量方法存在的不足由来已久,却因每个地方情况不同,而每个情况又纷繁复杂很难做到仅依靠一部新的标准就做到统一。
矛盾共存于一个统一体中,既是对立又互相渗透、贯通;两者的差异和互相排斥。对同一件事或物有着稳定性联系,在制定标准应当跨前一步,从基层视野探寻“解锁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