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蓉
摘要:“大学生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其法治素养的培育对落实“立德树人”教育任务和推进当代中国法治建设进程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结合当前我国高职学生法治素养现状,在“三全育人”理念的指导下,坚持将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贯彻教育教学全过程,动员全体教师,实现全方位育人,以此提升高职学生的法治素养,促进高职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其成为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关键词:“三全育人”理念 高职学生 法治素养 培育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素养的重要性。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必须重视法治思维的养成,努力提高法治素养”。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而我们党和政府之所以对法治素养如此的重视,不仅是因为个人素质的高低关乎自身的事业发展的顺利与否、生活幸福与否,而且还直接关乎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进程及其治理成效,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所以,在这样的时代大语境下,培育高职学生的法治素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在“三全育人”理念的指导下,要坚持将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贯彻教育教学全过程,动员全体教师,实现全方位育人,以此提升高职学生法治素养,促进高职学生全面发展,从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实现提供坚强的人才后盾。
一、“三全育人”理念下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必要性
(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将其作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培育提升法治素养的对象也就从以党员干部为主扩展到全民族,全面坚持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与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当代大学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培育和提升自身法治素养,促进自身成长成才。近年来,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的出台,我国职业教育大发展关口来临,在校高职学生人数占大学生总数的比重也逐步增长,然而绝大多数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敬畏、不信仰法律,甚至出现违法乱纪的现象;其中少数部分高职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诉求较强,但其总体状况仍与建设法治中国的现实要求有着较大的差距,因此,切实培育高职学生法治素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
(二)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必然要求
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加直接面向就业,其主要任务是要培养出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型人才。“对于无数希望通过教育改革命运的普通老百姓而言,职业教育越来越成为一种有用、实惠的选择。”对整个国家而言,“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未来发展规模和趋势将影响中国教育现代化远景目标的制定和实现。”所以要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就应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就是要培养出更多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的产业人才,而法治素养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这就要求高职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积极参与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提升相关知识的结构、价值观与实践能力,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不断全面发展,以此来促进整个职业教育行业发展水平的提高,实现中国制造从低端山寨向精品制造的转型与升级。
(三)促进高职学生成长成才的现实需要
就高职学生而言,正处在青年时期,他们的思维、心理正在向成熟转折,但是由于他们的社会经历简单,社会实践不多,思想较单纯,大部分学生的心理成熟度还不太高。所以,当他们面对现代文化、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之间的交流与碰撞时,在思想、思维上就会产生自我矛盾,甚至出现自我定位的错位。因此,对高职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迫在眉睫。培育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可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遇事寻法找法,以法律的手段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争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锋者,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中坚力量。
二、“三全育人”理念下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困境
(一)法治教育主体重视程度不够
对于高职学生而言,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是他们了解和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但法律知识的理论性、知识性与实践性较强,是无法在仅有的几十个课时的课堂上完全获取和掌握的,而他们也不会主动参加学校或社会上组织开展的法治教育活动,这就造成了他们在法治教育方面存在着缺失或滞后的现象,对法治相关知识模糊,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等问题,甚至当他们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也不能够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教师队伍合力育人能力欠缺
在培育和提升高职学生法治素养过程中,在校的全体教师都是他们成长成才的引导者和促进者,然而很多人认为法治素养的培育属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工作,高职学生了解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也主要是通过对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学习,专业课教师、行政人员、家庭、社会对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的参与度不高;甚至有部分高职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人员结构不够完善等,这些都制约了全员育人合力作用的发挥。
(三)课程设置缺乏连贯性与协调性
法治素养的培育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求高职学生从入学到毕业都要接受法治教育,而在高职学生现有设置的课程中,只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法律部分涉及到,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知识性和实践性,仅仅十几个课时的课堂灌输也是不能充分掌握的,对于其他阶段的高职学生也造成了知识的断层,影响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连贯性。
(四)法治教学育人手段缺乏创新性
法律知识较强的理论性使得大多数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教学设计中以理论教学内容讲授为主,内容相对枯燥乏味,再加上填鸭式灌输的教学手段,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倦心理,很难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三、“三全育人”理念下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路径
“三全育人”理念是高校思政理论课开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指南。培育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就是要将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貫彻教育教学全过程,动员全体教师,实现全方位育人,提升高职学生法治素养,促进高职学生全面发展。
(一)全员育人:实现法治素养培育管理一体化
高职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与提升离不开领导干部、专业教师和辅导员等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他们都是高职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引导者和促进者,所以全体教师应各司其职、尽其所能,形成育人合力,努力实现法治素养培育管理的一体化。
领导干部而言要在思想上重视法治素养的培育问题,利用好一切资源努力实现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这一重大目标;同时要做好顶层设计,准确把握育人方向,明确各部门教师培育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工作任务,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使其参与到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中去。
专业教师要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课程思政的建设,将专业知识与法治教育结合,在潜移默化中提升高职学生的法治素养,培养良好的专业素养,促进高职学生的全面发展。
思政教师要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的同时,还要“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深远的育人情怀、创新的思维方式、广阔的视野、良好的师德师风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立德树人、铸魂育人。”积极引导高职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做好高职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促进者与引导者。
辅导员要发挥好一线优势,及时了解和掌握高职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动态,了解他们的兴趣爱好,以高职学生喜欢的学习方式在日常生活中渗透法律知识,积极引导他们参与其中,实现对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全过程育人:设置完善的法治教育课程
教育过程不是短期独立的,而是具有长期性和阶段性的,所以培育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应设置完善的法治理教育课程,保证高职学生从入学到毕业都能够受到法律知识的熏陶。高职院校及其相关部门要统一为刚踏入大学的大一学生开设防骗安全相关的法律课程,培育新生的法治素养,提高新生的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以免其合法权益受到威胁与侵犯。日常生活中也要加强对高职学生渗透法律知识,如对于近几年来大家所关注的学术不端问题,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就应该组织学生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从而潜移默化地提高高职学生的法治素养。毕业季高职院校仍要站好最后一班岗,上好最后一堂维权教育课,使毕业生在实习与求职的过程中防患于未然,即使遇到侵权行为,也能够寻求或者找到有效可靠的应对办法。
(三)全方位育人:创新法治教育的形式与方法
“全方位育人要求充分利用一切资源,持续探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形式和有效载体。”培养高职学生的法治素养,法治教育形式与方法的创新也是至关重要的。为了激发高职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调动高职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在其法治素养的过程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思政课的主导地位。同时要结合“第二课堂”开展实践活动,通过奖罚机制鼓励高职学生参与其中,让其亲身感受生活中所发生的热点法律事件,引起反思与共鸣,从而进行自我教育;在坚持理论讲授的同时,也要结合其他法治教育方法,如:情景教学法、社会实践法、自我教育法等,实现法治教育方法的多元化;在最后考核阶段要坚持评价主体多元化,注重过程评价,从而為高职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努力实现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与技能型人才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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