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证书制度下高职院校课证融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2021-05-28 06:02毛少华李治
职教论坛 2021年12期
关键词:课证融通证书

□毛少华 李治

2021年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再次强调,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增强职业教育认可度和吸引力。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开发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提升学生实践能力,“课证融通”是“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的一部分,也是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关键环节,因此,探讨高职院校在1+X 证书制度下推进课证融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1+X 证书制度内涵及其价值取向

(一)1+X 证书制度内涵

1+X 证书制度中的“1”为专业学历证书,“X”为若干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若干等级层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认定,是毕业生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高职学历证书是高职院校按照国家教育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在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对完成学制系统内高职阶段的学习任务、获取足够学分的学生所颁发的文凭。学历证书全面反映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在国家人力资源开发中起着不可或缺的基础性作用。学生通过获得学历证书,夯实职业可持续发展基础。1+X 证书制度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二)1+X 证书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

1+X 证书制度设计的社会价值取向在于凸显职业教育的类型属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高职学历教育是高职院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主渠道,在国家人力资源开发中起着不可或缺的基础性作用。“1+X 证书制度是契合类型教育的评价制度,”[1]旨在助推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彰显职业教育独特的社会价值。

1+X 证书制度设计的个人价值取向在于兼顾人的共性和个性发展。1+X 证书中的“1”表示学生的“受教育的水平”,“X”表示学生“从事生产的能力”,在本质上可体现产教融合育人的结果。”[2]学历证书代表学生的共性发展,也是时代发展对公民和劳动者应具备素质的基本要求。“1”是确保人才培养的基础,“X”是为促进学生职业技能的提升。”[3]1+X 证书制度为人的个性发展提供更多的机遇和平台,共性发展为个性发展提供坚实基础,有了共性发展的保障,个性才能得到最大的发展。1+X 证书制度的特点是学历与技能并重,共性与个性发展相结合,让人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实现人的最大价值。

二、课证融通的内涵

“课证融通”中“课”是指课程设置、课程开发、课程内容、课程标准、课程评价及课程教学过程,这里的“证”是指由培训评价组织联合行业企业开发的相关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其相关标准。

所谓“课证融通”是指高职专业课程设置、内容开发与“X”证书对应的职业领域知识技能需求相融合;课程标准与“X”证书等级所需的知识技能标准相融合,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内容对接,教学标准与“X”证书等级标准相融合;学习任务和学习过程与“X”证书对应的职业岗位任务和工作过程对接。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与“X”证书标准要求对接,课程的实践环节与“X”证书对应的职业岗位实习实训对接。通过学分银行进行学分积累与转化,助力学历证书与“X”证书融合。“通过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这两类证书内涵的衔接与对应,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的融通。”[4]高职院校专业课程、培训机构的职业培训课程与职业资格证书所需的知识技能对接,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最大公约数,让高职培养的人才满足行业企业需求。“将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有机地融入到课程体系中,并及时将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等渗透到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中。在注重学生技能培养的同时,注重学生的职业规范、职业素养培养。”[5]由于证书考核标准代表着行业标准,高职院校根据证书认证标准,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促使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融合。课证融通实现学校专业课程与资格证书对接,把资格证书的标准、要求融入到教学过程中,完成知识、技能与企业岗位需求无缝对接,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有效途径。课证融通模式如图1所示:

图1 课证融通模式图

三、1+X 证书制度下高职院校课证融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1+X 证书制度下课证融通存在的问题

1.专业课程设置的职业领域指向不明。首先,原有的专业课程设置职业指向过于宽泛。我国职业院校大多是由中专升格或由普通本科院校转型而来,原有的专业课程设置侧重学历教育,专业理论课权重较大,专业知识技能性不强,职业领域指向不明,比如某职业院校应用英语专业课程设置对应的职业领域指向英语教育、涉外旅游和涉外文秘,职业领域过于分散,而且这三个职业领域跨度较大,不利于专业群和专业群课程的开发。其次,高职专业调整更新不及时。专业设置落后于企业转型升级、脱离职业岗位领域,专业标准适应职业技能标准要求契合度低,导致课程设置与职业领域融合不足。

2.课程设置与开发和职业资格证书对应的工作任务契合度低。首先,职业院校原有课程设置对应资格证书少。高职院校课程的设置多由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择课程和教材,行业企业和培训评价组织没有或者极少参与课程建设。由于没有得到行业企业和培训评价组织的职业领域和职业岗位第一手资料,没能及时补充最新的职业领域和职业岗位的信息,导致课程设置不能与行业企业的职业领域工作任务对接,有的课程甚至没有对应的职业领域和职业岗位任务。其次,原有的高职院校专业课程设置主体单一。“有些高职院校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随意性比较强,即没有经过市场调研”[6]。培训评价组织和行业企业在高职院校专业课程设置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主体作用,尤其是培训评价组织在高职课程设置中主体地位缺失,有的院校课程设置虽然有行业企业和培训评价组织参加,但培训评价组织和学校、行业企业协同开发课程流于形式,直接导致课程内容标准与职业资格证书标准对应脱节。

3.课程目标与职业资格证书对应的职业技能要求融合度不高。首先,高职课程目标围绕学历证书标准而设置,因此,课程目标与资格证书对应的职业技能要求脱节。由于学时和实习实训时间、空间有限,课程目标中体现职业技能目标要求的权重偏低。其次,高职院校课程考核多以终结性考试为主,考试内容多以理论考核为主,考核标准与资格证书对应的职业技能要求不匹配,技能考核方式单一。课程考核标准的固化和模式化导致课程目标和考核要求脱离产业转型升级中的职业岗位标准,课程标准与职业领域的技能标准对接融合度不高。

(二)1+X 证书制度下课证融通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1.课证融通机制不健全。首先,课证融通主体多元,需要有健全的机制作保障。课证融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课证融通的保障是国家政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课证融通的前提条件是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培训评价组织多元主体的深度合作。其次,课证融通多元主体责、权、利协调机制不完善。国家对课证融通提供宏观指导、顶层设计和政策法律支持;培训评价组织、学校、行业企业是课证融通的主要责任者,共同参与课程设置、课程目标制定、课程考核标准制定,各参与主体的职责落实缺少监督机制,对培训评价组织资格证书标准制定的监督管理机制也不健全。

2.课证融通缺少具体详细的法律制度作保障。我国《职业教育法》第六条虽然明确规定“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但是对行业企业不积极履行职业教育义务应承担的后果并没有明确。虽然《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提出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7]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上述制度落实起来有难度,导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流于形式。虽然我国职业教育法有了新的修订草案,但是,课证融通主体责、权、利职责履行和不履行所要承担的后果规定过于宽泛,奖励和处罚的具体条款规定过于宽泛,贯彻执行起来难度较大,导致课证融通主体参与内驱力不足。

3.课证融通多元主体协同度低。首先,行业企业和培训评价组织的主体作用缺失。传统课程设置的主体是高职院校,高职院校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要求下结合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开设课程,教材大多是采用同行或者专家学者编写的教材,有的教材虽然可以满足学历证书要求,但是不能满足资格证书要求,主要原因是行业企业和培训评价组织在课程和教材开发中缺位,导致专业课程职业技能指向性不明确。其次,课证标准制定主体单一,课程标准与“X”证书等级标准缺乏有效的衔接。虽然《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明确规定培训评价组织是由行业、企业专家、职业学校骨干老师和教育行政部门专家组成,并根据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知识、技能、素质要求,结合行业企业职业岗位的实际需求来制定标准,培训评价组织是“X”资格证书开发和标准制定的主体,但是,在实际的课证标准制定过程中,由于学校、培训评价组织和行业企业主体间缺少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专业课程目标制定、课程内容选择和课程考核标准的制定缺少培训评价组织和行业企业的有效参与,课证融通主体间没有形成协同育人的合力。

四、1+X 证书制度下高职院校课证融通的策略

解决课证融通问题的关键在于精准把握专业课程和资格证书对应的职业领域、职业岗位任务和职业技能要求,以职业领域引领专业课程设置,以职业任务引领课程目标制定,以岗位技能要求作为学生实习实训考核标准,以课证融通实现高职人才培养效益最优化。

(一)以工作领域引领专业设置促进课证融通

工作领域是指工作范畴,包括工作的性质、工作的种类、工作的职责、工作的社会价值、工作岗位任务、工作技能要求及工作的待遇和发展前景等。职业教育最大特点在于工作领域的明确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指向工作领域,高职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选取专业,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就可以从事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的岗位工作。因此,专业设置对高职学生的就业至关重要。以工作领域为导向设置专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贴近工作领域人才需求。首先,成立多元主体参与的专业设置委员会。委员会主要由培训评价组织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和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组成,定期举行会议,针对国家战略和经济转型及新兴产业行业的出现,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淘汰老旧过时专业,及时增设新兴专业和具有前瞻性的专业,使专业设置对接职业领域需求,从而增加专业的生机和活力。其次,培训评价组织、行业、企业协同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打破职业院校作为专业设置单一主体的局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赋予合格的培训评价组织开发职业资格证书的主体地位和职责,培训评价组织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在研究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转型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基础上开发资格证书,而且资格证书对应具体的工作领域,培训评价组织参与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有利于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与职业资格证书直接对接。再次,打破原有专业设置僵化、调整滞后的局面。加速专业优化整合,发挥后发优势。以开封大学商务英语专业为例,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增设跨境电商专业,为此,在原来商务英语专业的基础上,对专业设置进行了调整,对专业招生指标也及时调整,发挥原有专业优势同时又为新专业设置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以职业岗位引领课程设置促进课证融通

职业岗位是对企业各个岗位的设置目的、性质、任务、职责、权力、隶属关系、劳动条件和环境,以及任职人员的知识、技能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与职业领域相比,职业岗位对于职业院校和学生来说更具体、更明确,以职业岗位引领课程建设,减少课程设置的盲目性,能够让课程设置更加科学合理。首先,根据职业岗位要求设置专业核心课程,给予专业核心课程充足的学时和对应的学分,以激发高职学生掌握核心课程知识技能的积极性。其次,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课程设置学术委员会,课程设置不能由高职院校单一主体完成,行业企业和培训评价组织在课程设置中的主体作用不可或缺,课程必须针对职业领域、职业岗位、职业岗位的技能等级水平、核心技能、综合素质和职业拓展等因素进行设置。行业企业和培训评价组织有充分的发言权。再次,及时调整课程结构。根据职业核心课程、职业拓展课程、综合素质课程、可持续发展课程和前瞻性的课程在工作岗位中的作用做出适当的课时安排。最后,及时调整原有课程体系,提升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的职业岗位针对性。

(三)以岗位任务设定课程目标加强课证融通

岗位任务也即岗位职责,指一个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岗位是针对个人而言,是企业为完成某项任务而确立的,由工种、职责、职称和等级等元素所组成,是完成职业岗位任务需要具备的岗位技能和资质。因此,以岗位任务为导向设置课程目标,确保教学目标与完成岗位任务的要求对接起来。首先,以岗位职业道德规范来确定课程的情感价值目标,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和劳动光荣的的理念作为课程设置的重要目标之一,把工匠精神和爱国精神注入课程思政目标中,以岗位任务的重难点对应的知识技能来明确课程目标的重点和难点,以职业岗位核心任务对应的知识作为课程目标的重点,把岗位任务对应的核心技能作为课程目标的难点,对于重难点要多分配学时,采取多种教学手段,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习实训相结合,培养学生完成岗位任务的职业能力。其次,以岗位任务拓展为导向确立课程的知识技能拓展目标,在学时分配和教学方法上给学生更多的自主性和灵活性,采取更灵活的考核评价方式,以完成课程拓展知识技能目标,提升学生职业适应能力。最后,以完成工作任务的综合素质要求,确定课程的综合素质目标,为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的发挥发展提供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增强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以适应岗位工作任务中的新情况和新变化。

(四)以资格技能标准引领学生实习实训助推课证融通

技能标准是根据职业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提出的综合性水平规定。它是开展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人才技能鉴定的基本依据。以资格技能标准引导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学生实习实训的针对性和积极性。通过实习实训,学生将专业理论知识运用于专业实践,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找出不足,弥补理论学习的不足,实习实训的目的是把书本知识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形成技术和能力。

首先,明确高职学生实习实训的技能目标要求,有了标准要求,学生实践才能有的放矢,才能既有利于提高学生实习实训的积极性,又能提高实习实训的效率。其次,以资格技能标准作为学生实习实训的考核标准,有了技能标准,学生实习实训就有了动力和方向,在实习实训中会努力掌握技能,形成能力,就业就有底气,就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提高实习实训岗位适应性,提高学生职业岗位适应能力和竞争力,保证高职人才培养质量。再次,以职业技能标准为引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增强实习实训场景的真实性,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实训时间和空间,以便学生在做中学、学做结合,模拟职业岗位角色、直接顶岗实习实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

(五)以职业标准对接课程标准助推课证融通

我国《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课程教学标准与“X”证书等级标准的融合是课证融合的起点。”[8]以职业标准对接教学标准,以课程为载体,将证书涉及的职业标准融入到教学标准助推课证融合。首先高职院校在课程开发过程中需要考虑与职业标准密切相关的“X”证书的职业标准,并把这些标准融入到专业教学标准中,实现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的融合。“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就是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教学标准整合,让这两个标准融为一体”[9]教学标准是课程标准的具体化,通常以学习任务的方式呈现给学生,职业岗位工作任务以职业标准为完成任务的评价标准,把学习任务融入到职业岗位任务中,实现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的融合。由于职业标准是有初级、中级和高级之区分,它是按照“X”证书承载的职业标准等级设置的知识和技能点,要实现职业等级与学习任务层级的融合,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习基础分级设计学习任务组群,在知识和技能训练中也分初级、中级和高级,同时按照技能等级要求设置考核评价标准,满足高职学生对不同知识技能等级的需求。

1+X 证书制度是培养复合型高素质技能技术人才路径之一,课证融通是高职院校实施1+X 证书制度成败的关键环节。因此,直面课证融通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对高职院校培养适需对路的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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