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杰
【摘 要】现如今,教师对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所具有的隐性教育意义予以重视,因此,本文将对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进行隐性教育的方法进行一定的探讨和分析,希望能够帮助教师在教学中实现该课程教育的目的。
【关键词】小学教学;道德与法治;隐性教育;策略
中图分类号:G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93-2099(2021)11-0038-02
Recessive Education in the Course of Morality and Rule of Law in Primary School
(Dongshahu Primary School, Suzhou Industrial Park, Jiangsu Province,China) WANG Wenjie
【Abstract】Nowadays, teachers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hidden educational significance of morality and rule of law teaching in primary schools. Therefore, this article will discuss and analyze the methods of implicit education in the teaching of morality and rule of law in primary schools, hoping to help teachers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the course education when teaching.
【Keywords】Primary school teaching; Morality and rule of law; Recessive education; Strategy
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道德与法治课程往往会受到教师以及学生的忽视,然而现在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社会对小学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予以了更多的重视。因此,教师要对该课程的内容进行深入剖析,进而将其蕴含的隐性教育意义充分挖掘出来。
一、回归生活,重视学生道德情感的培养
通过对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其教学内容与学生的生活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所以教师在采取教学手段时,要选择那些贴近学生生活的方式,帮助小学生理解相关知识。由于小学生的年龄较小,他们在学习理论性较强的知识时,往往会存在一定的难度,而教师通过回归生活这一教学方式的运用,可以让学生在联系以往的生活经验中实现对知识的内化,促使教学目标的实现。作为道德与法治教师,为了更好地保证教学质量,应当在教学中回归日常生活。
例如,在进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这一内容的教学时,教师如果根据教材中的教学安排,仅以照本宣科的方式口述知识点,并不能加深学生的理解程度,也无法让学生在课堂中收到良好的学习效果。所以在进行“公民的基本权利與义务”的教学时,教师就可以在一上课就向学生宣布“经学校决定本班的学生以后不需要来上课”这一通知,当学生听到这一消息时往往就会义愤填膺并无法理解和接受,那么教师就可以对学生感到气愤的原因进行引导,并且让学生认识到这一决定是对学生受教育权利的剥夺。在这之后,教师可以让学生对该问题应向哪个部门反映予以回答,而且教师还可以扮演警察、法官以及校长等角色与学生展开问答,如此一来学生在师生互动的过程中就可以对公民的权利产生一个形象的认知,进而其公民意识以及国家观念也可以得到有效培养,而且其法律意识也能得到增强。这种方法开展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就可以实现教学质量的提高,而学生也可以更好地实现知识的掌握,达到一个更理想的学习效果。此外,使用这一贴近学生生活的情景就可以使知识与学生生活有效联系起来,也就在隐性教育中促进了学生情感、道德的激发,进而学生就能够自然地增强公民意识。
二、注重体验,在亲历中培养学生的品行
小学生由于年龄较小所以缺乏一定的生活阅历,其往往较为单纯而且无法对相关情感产生一个深刻的体会。所以教师在进行道德与法治教学时就可以使用体验教学的方式,让学生在亲身体验以及经历中产生深刻的记忆,进而实现有关情感的激发。这样就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实现对其良好习惯的培养,同时也有利于其优良道德品质的塑造。
例如,在对“读懂彼此的心”这一内容进行教学时,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能会让学生分成两组并对“年龄小,无法为家长分忧”以及“即使年龄小,也能够帮助家长”这两个观念展开辩论。虽然这种较新颖的方式可以有效实现学生参与积极性的激发,但是分析学生的辩论内容可以发现其观点展示中所涉及的内容都只是帮助家长洗衣、做饭、洗碗、倒垃圾等家务事,无法对教学主题产生深刻的理解。为了帮助学生对教学内容产生更加深刻的认知,教师就可以引导学生观察父母一天所做的事情,并且可以使用视频以及照片等方式记录下来,在课堂上可以让学生在小组讨论中对父爱以及母爱的体现进行交流。最后则可以让学生在周末的时候做一遍父母为他们所做的事,如此一来学生就能够在一个实际的生活情景中通过角色换位,对父爱母爱产生更加真切的感受,进而学生就能够更加充分地认识到父爱和母爱不仅表现在其对自己日常生活的照料上,而且也表现在支持学生学习以及兴趣培养等各个方面,有利于其正确价值观的塑造,并可以使其道德观得到培养。而且在这样一个学生亲身体验的过程中就可以使道德与法治课堂有效地延伸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进而就可以促使学生对日常生活中的体验予以更多的重视,并进行更细致的观察,如此一来,学生在父爱母爱的影响下,就可以更好地实现情操的陶冶以及人格品性的塑造。
三、符合逻辑,遵循学生心理活动的客观规律
在小学阶段进行道德与法治教学,就是为了引导学生对法律意识以及道德品质的培养产生重视,进而促使其实现身心的健康发展。因此教师在教学时使用的案例要具有真实性,并且要能够真正实现有关问题的解决,这样才能够满足教育的要求,并确保其与生活逻辑相符。然而,在现如今的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一部分教师为了使教学过程能够满足“与学生的生活进行联系”这一要求,进而使用生搬硬套的方式,这种方式并不利于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在《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这一文件中就提到了,在进行课程内容的设计时,需要将其与社会生活的变化以及学生的成长、发展规律进行结合,而进行课程内容的安排时,也要将其与学生的日常生活进行结合,以此拉近教学内容与学生的距离,并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例如,在进行“我学习,我快乐”这一内容的教学时,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向学生提出“大家都爱上什么课?”这一问题,然后引导学生对课程的特点进行思考,并对自己在课堂上参与的学习活动以及得到的收获进行总结,这样学生通过亲身体验以及交流讨论就会对相关问题产生更真切的感受。再如,在对“我和我的家”这一内容进行教学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说出自己在家中最爱做的事情,然后让学生对父母在家中经常做的事以及家庭人员的分工进行思考,接下来还可以继续引导学生对可以帮助父母做哪些事、可以独立完成哪些事等问题进行分析。让学生在自主思考的过程中,回顾自己以往的生活体验,这样的隐性教育就可以与学生的心理客观规律相适应,进而使教学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结语
综上所述,教师在進行道德与法治这一科目的教学时,要将教学内容与学生的生活体验结合起来,并且还要以学生为教学活动的出发点,这样学生在课堂学习的过程中才能更好地接收知识点,并实现综合素养的培育,进而达到德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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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