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姣钰
合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随着企业竞争进入到全球价值链竞争的新时代,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合规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其中,由于同时面临着来自企业管理与工会监督的双重压力,工会经费的合规管理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从哪来:七项来源
●去哪里:六类支出
对于以上各项支出,全国总工会授权各省级工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支出范围,明确开支标准,确定审批权限,规范活动开展。
●别踩雷:九条红线
1.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购买发放购物卡、代金券等。
比如,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某工会主席在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期间,多次违规向参加人员发放交通卡,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3.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比如,2012年9月4日至2017年4月1日,朱某在担任城投集团机关工会副主席期间,利用履行城投集团工会会计和出纳职责的职务便利,擅自将单位工会账户资金转存至本人私人银行账户使用,共计挪用工会资金19.64万元用于个人网上购物和偿还个人银行贷款等用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公诉机关认为,朱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其具有自首、退赃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详情参见(2018)渝0114刑初297号]。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比如,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期间,由工会主席提议,经某服务中心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决定,从工会经费中以现金形式为职工按月发放伙食补贴款,工会主席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9.严格使用“上级工会补助收入”。
比如,对于中央、省市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下拨到省、市、区工会,并由省、市、区工会拨付给企业工会的“三定三助”帮扶资金,务必要做到“定人、定额、定期”,并仅用于“助学、助医、助困”,相关受助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帮扶信息都必须在全总帮扶资金管理系统中建档立库,随时面临抽查。
●工会组织内部自上而下形成闭环的监督机制
全国总工会负责对全国工会系统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省以下各级工会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与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下一级工会定期向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級工会报告财务监督检查情况。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随着近年来工会组建和经费收缴力度的加大,经费收入增长迅速;加之近年来工会服务职工工作力度的加大,支出方式和渠道愈加多元化、复杂化,为提升工会经费监督专业度和透明度,各级工会组织越来越倾向于在内审的同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外部审计。
●国有企业工会组织经费使用同时受到党纪规制
根据《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释》[中纪发(2012)3号],如果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违规使用工会经费发放福利,可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这里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外,还包括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和国有参股企业(含国有参股金融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
●企业不能决定工会经费的使用
工会组织是独立法人,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工会经费坚持独立原则。工会经费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的资产拥有终极所有权。对此,全总明确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基层工会要依法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加强工会账户管理,严禁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严禁单位行政将相关资金转入工会账户,作为单位的 ‘小金库支配使用”。
因此,企业无权插手同级工会的经费使用,同级工会也没有向企业主动公开经费使用情况的义务。
●企业参与工会经费管理的路径
虽然企业对工会经费使用没有直接的规制手段,但并非没有间接的参与方式。如公司可了解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并通过工会委员会成员间接行使同级工会内部的监督权。对此,《中国工会章程》均有明确规定,比如,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工会主席代表工会集体,行使财务审批权和决定权,等等。换言之,企业可以借助工会内部规则间接参与企业工会的经费使用。
此外,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工会经费使用异常,有权向上级工会举报,由上级工会行使监督权。
作者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