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鑫鑫,刘鹏程,韩贵鑫
(1.青岛大学经济学院,山东青岛,266000;2.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创业是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创业活动在实现自我就业的同时,能够吸纳带动更多就业。在创业过程中,大多数创业者因为从事挑战性工作和创新事业获得成就感,这也无形中促进了社会的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近年来,我国政府适时提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号召,把提升创业精神、鼓励创业、发展以创新为依托的创业型经济作为国家战略和政策取向。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这是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聚焦企业家精神,激励企业家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实现“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最终目的,是让人们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更好地实现精神追求和自身价值。激发民族的创业精神和创新基因,使创业创新不再是少数人的专业,而是多数人的机会,通过“双创”使更多的人富起来,实现人生价值。
从根本来讲,个体创业是否“有利可图”,是影响创业决策的主要因素。因此,要把创业变成社会的价值取向、生活理念和时代特征,必须对创业收入予以保障。然而,在经济学文献中,对创业者收入的评判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话题。有学者提出了“创业者收入之谜”的概念,指的是尽管创业者承受着工作时间长、工作压力大、收入不确定性高的压力,但是他们的收入往往不如职工。[1-2]Hamilton的研究就认为创业者的初始收入和收入增长率都低于就业者。[3]人们之所以选择创业,是因为他们更看重创业带来的非货币回报(Non-pecuniary Return)带来的综合效应,创业者可能为了追求非货币回报而接受低收入,或者愿意放弃作为员工的收入溢价来保持自我雇佣这一就业状态。[4]所谓非货币回报包括有机会“做自己的老板”[1]、更自由的工作环境[5]、能够更好地支配自己的工作等。
部分学者认为创业者群体按照能力大小可以分为“明星”(stars)和“不适”(misfits)两类群体。[6]“明星”群体指的是能力较高的企业主,他们的创业收入水平要超过职工的收入水平。“不适”群体则是指缺乏相应的经验和管理能力的企业主,其收入水平要低于职工收入水平。[7]Sorgner等人通过分析德国雇主和雇员的配对数据,发现雇员创业者的收入水平高于员工,而个体经营者的收入水平低于条件与其相仿的雇员。[8]Van Praag和 Raknerud 利用挪威2002—2011年的企业-个体匹配数据,发现个体创业者和小型企业主的收入水平低于职工,大型公司创始人的收入水平则高于职工。[9]Lofstrom认为低技能者的创业收入要低于普通职工[10],这是由于部分个体选择创业并非完全为了追求经济利益[11],或是创业行为主要源于个体过度的自信[12]。潘春阳和王紫妍的研究发现,中国居民创业的货币回报显著为正,创业者的年收入高出就业者30%-40%,但同时也面对更高的收入不确定性。[13]
综上可见,已有文献对创业者与职工的收入水平进行了较为详尽地比较,这为本文研究提供了有益借鉴。然而,关于这个问题存在较大的挖掘空间,以下问题还有待厘清:第一,创业者和职工收入差异的内在成因有待深入剖析。根据以往文献的研究,收入差异的来源可归结为个体特征差异和收益率差异。[14-15]因此,本文将借鉴Melly的分位数差异分解方法[16],对个体特征差异和收益率差异进行衡量。单纯使用平均收入指标难以测算大多数创业者的自我雇佣回报差异,使用分位数回归则能解决创业者收入波动较大的问题,可以对在不同收入水平的创业者进行对比,使得研究更具现实意义。第二,在分析中国创业者收入问题时,少有学者对国内创业者与职工回报差异及其演变趋势给出清晰界定。鉴于此,本文使用国家统计局中国城镇居民住户调查数据(以下简称UHS数据)描绘了2002—2009年中国创业者与职工工资水平及其差异程度的变化趋势,并利用分位数差异分解方法,给出个体特征效应和收入系数效应随年份和分位数变化的趋势。
本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创业者获得高收入既是创业政策实施的前提,也是检验我国当前经济环境是否有利于创业的重要标准。相比发达国家,中国具有迥异的经济环境和制度背景。一方面,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带来了大量创业机遇,产生了大量主动创业者,这些新创建的企业融合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新兴领域出现的企业能够有效调整经济结构、升级产业结构,提供经济发展新动能。另一方面,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也使得一些下岗失业人员被迫走上创业之路。中国的特殊背景促使我们思考:创业者和职工的收入存在怎样的差异?造成这一差异的内在动因是什么?回答上述问题对于理解中国居民的创业动机和创业环境、设计促进创业型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有着重要意义,从而为新常态下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注入重要活力。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城镇居民住户调查(UHS)2002—2009年的数据。该数据调查了居民收入、消费等各个方面,覆盖了六个省和直辖市(包括北京、辽宁、浙江、四川、广东和陕西)的60个城市。其调查对象是居住在镇区、城关和市区的个体,涵盖了丰富的个体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水平和工作年限等,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城镇居民工作状态及工资变化情况。
UHS数据调查了个体的就业情况①在UHS数据中,个体就业情况包括: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其他经济类型单位职工、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主、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被雇者、离退休再就业者、其他就业者、未就业者等。,本文将“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主”设置为创业者。在UHS数据中,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主也被称为个体经营者(个体雇主或自营者),指个人或夫妻或与其他人合伙参加生产劳动,生产资料和产品(或收入)归个人所有,或夫妻或合伙人共同所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领取“个体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城镇劳动者。已正常经营且有固定场所但未办理营业执照者,就业身份也视同个体或私营业主。具体来说,雇主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个体营业执照并雇佣一人以上(不包括家属劳动者)进行生产、经营或服务性工作的人员。自营者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个体营业执照(除家属劳动者外未雇佣任何工作人员)自己进行生产、经营或服务性工作的人员。
本文对UHS数据做了以下处理:第一,仅保留18~55岁的女性样本和18~60岁的男性样本;第二,仅保留户籍为本市(县)非农业户口的样本;第三,删除了未就业样本(包括在校学生、家务工作者、离退休人员、丧失劳动能力者、待分配者、失业人员、待升学者和其他未就业人员)。在删除各变量缺失值之后,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根据UHS数据计算可得,2002—2009年城镇居民的平均创业率为8.38%。历年城镇居民创业率变化如图1所示。从中可见,城镇居民创业率呈现稳中有升的发展趋势。
图1 2002—2009年城镇居民创业率(TEA)统计(单位:%)数据来源:根据2002—2009年UHS数据整理而得
UHS数据调查了个体的年度总收入①UHS数据调查了个体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计算可得,城镇居民的年平均收入为20 612.29元。其中,职工这一群体的平均收入为20 572.89元,创业者群体的平均收入为21 042.77元,略高于前者。从时间变化趋势来看,城镇职工和创业者的收入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但增速略有差异。在2006年之前,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要高于创业者,而2006年之后则出现逆转。从两条曲线的斜率可以明显看出,创业者收入水平上涨速度要明显快于职工(详见图2)。
图2 城镇职工与创业者的年收入统计
为了进一步考察收入差异的内在机制,本文考察了不同“就业情况”群体的平均工资(见图3)。总体来看,其他经济类型单位职工的平均年收入为22 792.22元,排名第一。第2~5名分别为国有经济单位职工(21 755.15元)、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主(21 042.77元)、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15 270.05元)和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被雇者(14 245.23元)。
图3 按就业情况区分的各群体年收入统计
按时间变化趋势来看,各“就业情况”群体的工资均呈现逐年提高的趋势,其中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主、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和其他经济类型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较为接近且处于较高水平,而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和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被雇者的平均工资较为接近且处于较低水平。
从增长率来看,2002—2009年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主收入平均增长率为27.17%,排名第一。第2~5名分别为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20.82%)、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被雇者(20.45%)、国有经济单位职工(16.99%)和其他经济类型单位职工(12.17%)。这说明当前的经济环境有利于创业,创业者的收入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表2进一步汇总了职工和创业者的年收入分位数统计。从中可见,当分位数小于0.75时,职工的收入要显著高于创业者,而在高分位数上,创业者的收入则要高于职工。这也证明了创业“明星”理论的存在,即创业者群体收入水平的差异相对更大。
表2 城镇创业者与职工月收入分位数统计(单位:元)
UHS数据调查了个体的受教育程度。从表3中可以发现,城镇居民职工大专以上学历者占比为46.52%,而创业者的比例仅为10.97%。可见创业者群体的学历要低于职工。这可能是因为高学历者更容易找到合适的工作,因此创业需要承担更高的机会成本。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创业者收入水平均低于职工,而初中及以上学历创业者收入均高于职工。而且,随着学历水平的上升,创业者的平均收入越来越优于职工。其中可能的原因在于高学历的创业者大多为机会型创业者,而低学历创业者大多为生存型创业者①全球创业观察报告按照创业动机的不同将创业者分为生存型创业者与机会型创业者,并认为生存型创业者是那些由于没有其他更好的工作选择而从事创业的人。“生存”的字样反映出个体需要某种工作形式,但是决定开创一个企业却并非自愿的;机会型创业者是那些从事已经感知到的商业机会的人,这些商业机会是创业者们所愿意去开发的,这种创业者还有其他的选择,但是他们由于个体的偏好而选择了创业。。
表3 各教育层次个体就业分布与平均收入
1.分位数回归模型
通过得到自变量与因变量分位数的影响关系,分位数回归能够得到更为全面深入的计量结果。因此本文构建分位数回归模型如下:
式(1)中,Xi为影响收入的个体特征变量集合,βθ为系数向量,Quantθ(Yi|Xi)表示Yi在给定X的情况下与分位点θ(0<θ<1)对应的条件分位数。[17-18]与θ相对应的系数向量βθ是通过最小化绝对离差(LAD)来实现的,即:
2.分位数差异分解模型
要考察创业者与非创业者的收入差异,可以通过同时设置“是否为创业者”虚拟变量来实现。但是这种差异的来源更值得关注。因此,对收入差异的分解成了当前分析部门收入差异的重要工具。本文借鉴了Melly的分位数差异分解方法,在设定的分位数上将收入差异分解为特征效应和系数效应。[16]特征效应指的是个体特征因素(本文中的年龄、性别、婚否、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经验等)所导致的收入差异,系数效应指的是身份差异(个体为创业者或非创业者)所导致的差异部分,相当于职业差异或者是由职业特征导致的收益率差异。分位数差异分解已经被很多学者广泛应用于分析性别、公共部门与私有部门的工资差异等方面。
具体地,本文建立了创业者(N)和非创业者(F)两个群体的收入决定方程,分位数回归方程如下:
其中,上标N和F用来区别创业者和非创业者两个群体,X表示个体特征向量,WH表示个体收入,Qθ表示个人收入的条件分布函数,θ为分位点。通过最小化式(5)可以得到分数回归系数βθ:
其中,i=N,F。
本文对式(6)进行估计得到分位数回归系数,并将分位数回归系数代入式(3)和式(4)得到条件分位函数,然后将条件分位函数转化为条件分布函数,再利用条件分布积分的方法得到无条件分布函数,最后将无条件分布函数转化为无条件分位函数。[19-20]进一步地,构造反事实分布(对群体N赋予与群体F相同的个体特征分布)进行分布收入分解。基于残差均值为零的思想,两群体不同分位上的收入差异可以表示为:
其中,Qθ(YN)、Qθ(YF)和Qθ(YM)分别表示群体N、群体F和基于反事实收入分布的无条件分位函数。式(6)右边第一项是群体的差异,我们称之为系数效应,属于收入差异中因职业不同引起的部分;第二项是个体特征的差异,我们称之为特征效应,属于收入差异中因个体特征不同引起的部分。
1.分位数回归实证结果
通过对历年数据进行分位数回归,我们可知历年不同收入分布上的群体差异和其他要素收益率。表4报告了“创业者”变量的系数。从中可见,在10%分位数上,2002年“创业者”变量的系数不显著。除此以外,“创业者”变量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说明在各个分位数上,选择创业有利于提高个体收入水平。但是,创业者群体对职工的收入优势在不同分位数和年份上变化明显。在各年份上,随着分位数的增加,“创业者”变量系数逐渐变大,说明在高收入水平上,创业者的优势更大。在各个分位数上,在2002—2008年,创业者变量的系数逐渐变大;在2008—2009年,“创业者”变量的系数略有降低,但是总体来看仍要高于2007年以及之前的年份。这说明无论是在低分位数上,还是在高分位数上,创业者的收入优势都在逐渐增加。这一计量结果说明随着我国改革进度的加快、市场制度的完善以及鼓励创业政策的实施,“创业”这一职业选择更有利于提高个体收入水平。
表4 分位数回归“创业”变量系数
2.分位数差异分解实证结果
为了分析各个分位数上创业者和职工的收益差异,本文使用了分位数差异分解方法。表5为分位数差异分解结果。在各个分位数下,第一行为总差异、第二行为个体特征效应、第三行为系数效应。
表5 分位数差异分解结果
可以发现,对于总差异系数,当分位数在10%~50%时,其值均显著为负,说明在低分位数上,创业者收入低于职工。为什么创业者收入低于职工时,创业者不选择退出?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创业能够带来非货币回报,[1-3]创业者可能为了追求非货币回报而接受低收入,或者愿意放弃作为员工的收入溢价来保持自我雇佣这一就业状态。而当分位数为60%时,总差异系数在2008年显著为正;当分位数为70%时,总差异系数在2008、2009年显著为正;当分位数为80%、90%时,其值在2007—2009年显著为正。通过观察可得,随着时间推移和分位数变大,创业者收入水平相较职工越来越具有优势。
对于个体特征效应,在各个分位数上,其值均显著为负,说明创业者的个体禀赋低于职工,因而降低了创业者收入。从数值大小看,在各个分位数上,个体特征效应系数绝对值随年份增加逐渐变小,说明随着时间推移,创业者的教育水平、工作经验等个体特征逐步提升,与职工的差距逐步缩小。这主要是因为随着我国创业环境的改善,越来越多的高学历者参与创业。
对于系数效应,在各个年份上,随着分位数增加,其值逐渐变大,说明在收入的高分位数上,创业个体的市场价值更容易发挥。可能的原因是,在高收入水平上,创业者多为机会型创业,创业者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创新产品,从而获取比较高的收益。在各个分位数上,随着年份增加,系数效应的值也不断增加,说明随着时间推移,创业者群体收入“溢价”和创业回报率呈现不断提升趋势。这意味着我国不断推出促进创业的政策,并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为了直观地观察收入差异、个体特征效应和系数效应随分位数变化的趋势,本文进一步将差异分解的分位数区间扩大为0.01~0.99,将每次差异分解的分位数间隔细化至0.01,构造了收入差异、特征效应和系数效应的关系图(见图4)。
图4 差异分解项变化趋势图
从图4中可见,对于总差异曲线而言,随着分位数变大,其值不断提高。而在2002—2003年,总差异曲线基本在0值以下,说明在此期间,各个分位数上,创业者的收入均小于职工。而随着时间推移,在高分位数上,总差异曲线在0值以上的部分越来越多,说明创业者收入状况逐步得到改善。
对于个体特征效应,其值均在0值以下,而且在各个分位数上变动不大。说明创业者的个体特征水平(主要是受教育程度)要低于职工。随着时间推移,创业者和职工的个体特征差异呈现逐步缩小趋势,说明越来越多的高学历者参与创业。
对于系数效应,在2002—2005年,在低分位数上,其值为负,而在高分位数上,其值为正,说明在收入水平的高分位数上,创业者群体的“溢价”能力和创业回报率越高。在2006—2009年,其值均为正,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我国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创业更能提升个体收入。
无论是在促进经济发展,还是在增加就业岗位、实现科技进步等方面,创业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提升国民的企业家精神是我国维持经济持续发展,解决就业难题的重要途径。利用UHS2002—2009数据,本文分析了创业者与职工的收入差异。统计结果显示,2002—2009年城镇居民的平均创业率为8.38%。从时间变化趋势来看,城镇居民创业率呈现稳中有升的发展趋势。城镇居民的年平均收入为20 612.29元,区分样本来看,职工群体的平均收入为20 572.89元,创业者群体的平均收入为21 042.77元,高于前者。从时间变化趋势来看,城镇职工和创业者的收入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但创业者收入上涨幅度要明显高于职工。在2006年之前,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要高于创业者,从2007年开始,这种情况便开始逆转。
分位数回归结果显示,在大多数分位数上,选择创业有利于提高个体收入水平。而且,随着分位数变大和年份推移,“创业”变量系数增大,创业对收入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分位数差异分解结果显示,在收入变量低分位数上,创业者收入低于职工。在高分位数上,随着时间推移,创业者收入超过了职工,而且收入优势不断扩大。对于个体特征效应,在各个分位数上,其值均显著为负,说明创业者的个体禀赋低于职工,因而降低了创业者收入。从数值大小看,在各个分位数上,个体特征效应系数绝对值随年份增加逐渐变小,说明随着时间推移,创业者的教育水平等个体特征逐步提升,与职工的差距逐步缩小。对于系数效应,随着年份增加和分位数变大,其数值逐渐由负变正。
收入差异、特征效应和系数效应的关系图显示,在2002—2003年,创业者在各个分位数上,收入均小于职工。而随着时间推移,在2004—2009年,在高分位数上,总差异曲线高于零值的部分越来越多,说明创业者收入状况逐步得到改善。对于个体特征效应,其值均低于零值,而且在各个分位数上变动不大,说明创业者的受教育程度等个体特征水平要低于职工。随着时间推移,创业者和职工的个体特征差异有缩小趋势,说明越来越多的高学历者参与创业。对于系数效应,在2002—2005年,在低分位数上,其值为负,而在高分位数上,其值为正,说明在收入水平的高分位数上,创业者群体的“溢价”能力和创业回报率更高。在2006—2009年,其值均为正,说明在时间和收入维度上创业者群体的创业回报率提升。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基本结论:随着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创业率逐步提高,创业收入逐步增加。
根据本文的结论,可以发现我国创业者的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创业者群体的“溢价”能力和创业回报率持续提高,说明我国的创业政策发挥了良好作用。但是,我国创业市场还存在创业者学历水平较低,创业者收入分布差异过大等问题。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着力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企业家是稀缺社会资源,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宣讲团,大力宣传企业家艰苦创业、顽强拼搏的人生经历,宣传他们的创业精神、成功经验与模式、心得体会等,真正树立起企业家的社会荣誉感,提升社会对企业家的认可度,让“创业致富,合法光荣”的价值深入民心。
第二,根据本文的研究,创业更容易发挥教育的市场价值,但是创业者的平均受教育程度却低于职工。因此,要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训体系,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的商会等开展精准化培训,全面增强企业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能力;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支持发展创客学院,发挥企业家组织的积极作用,培养年轻一代企业家;搭建各类企业家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第三,根据本文的研究,创业者群体收入差异和收入波动性较大。特别是在收入的低分位数上,创业者类型多为生存型创业者,其收入要远远低于职工,如若创业失败会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应该保障低收入创业者群体的基本权益。根据以往文献的研究,社会保险降低了个体创业失败后的风险[21-22],因此政府应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参保率水平和养老金水平,使创业者没有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