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珊,张继松
(江西省水利厅,330046,南昌)
2019年10月,水利部、财政部启动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以来,江西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把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水利工作的切入点,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百姓幸福指数的关键举措,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效实践,对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的内容及要求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确定中铁水利设计院(原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西省水利科学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11月,江西省水利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竞争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项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等。通过省级竞争立项,并经水利部审核同意,江西省乐安县、德安县、高安市成功入选2020—2021年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
2021年4月,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中,将“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更名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为切实加强江西省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依据《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江西省实际,2021年4月2日颁布了《江西省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目前3个试点县均完成了年度投资计划,形象进度达到了目标要求。在2020年度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中,高安、乐安、德安获得优秀等级。试点项目正在顺利实施中。
《江西省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是对江西省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过程中进行全方位管理的两个规范性文件,体现在前期工作管理、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建后管护、监督管理、社会宣传等方面,对项目的实施具有指导意义。
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试点县实施主体,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参与竞争立项等前期工作。实施方案总体上要满足水利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基本要求。初步设计报告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和治理措施等内容进行编制。
建设管理强调以县级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成立协调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实行多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项目法人要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工期、资金、安全负总责,鼓励创新建设模式,推行工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参建各方应按照要求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合同、工程档案管理,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项目中的中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奖补结合的方式,中央资金使用时应严格执行《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54号)相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创新融资模式,采取加大本级财政投入、整合其他渠道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争取金融大力支持等渠道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地方资金足额到位。
县级人民政府应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明确或组建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来源,制定管护制度,细化管护措施,切实加强监管,保证项目长期发挥效益。要依靠当地建立的河长制湖长制,加强农村水系的管护,并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推进农村水系管护市场化,提升管护信息化水平。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对工作推进、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整治效果、建后管护等方面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各试点县应及时总结项目经验,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综合整治成效,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美乡村建设良好氛围。
试点县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出以生态资源促进生态水利建设,以生态水利反哺生态环境的生态价值转化路径。乐安县融资3.5亿元,高安市融资3.9亿元,德安县融资3.6亿元,为项目顺利实施打下良好的资金基础。高安市3.9亿元融资中的一部分是通过村集体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市场化和项目化融资运作筹集的,为试点县建设提供了稳定的资金保障。
试点县紧密结合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针对农村河塘沟渠、农村污水、面源污染、水源涵养、河湖管护、新农村建设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乡村振兴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污水及面源污染控制规划,以现有的水利工程项目为基础,围绕乡镇特色农业产业和水文化,依托现有的山水田园基底,挖掘当地历史人文民俗,强化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整合、融合,以乡镇或村庄为节点,水域岸线并治,集中连片推进,通过恢复农村河湖基本功能、修复河道空间形态、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乡村振兴。
各试点县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招标投标或委托相关的设计研究单位从顶层设计做好试点县的方案编制和设计。高安市超前谋划,2016年就委托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本市水生态建设进行规划编制,通过2年的深入研究、科学论证,成为全省首个完成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县市。规划按照“一江十水、两心五区、三轴多点”的总体布局,涉及项目85个,总投资280.78亿元。高安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是其中项目工程之一。正是因为谋划在先,准备在前,使得项目实施进展迅速,效果明显。
试点县在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中,积极探索创新工程管理体制,组建管护机构,确保项目长效运行。2019年高安市组建了农村公共服务管理机构,将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护与农村环卫保洁、农村交通设施管护、农村公共绿化设施管护、农村公共活动场所管护等管理资源进行整合,建立了“五位一体”试点管护模式,实现了管护资源一体化。
试点县通过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在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安全、旅游、生态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均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以高安市为例,在防洪排涝效益方面,项目区多年平均减淹人员约1 200人、减淹耕地约9 000亩(1亩=1/15 hm2,下同);在灌溉供水安全效益方面,项目区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85%,改善灌溉面积1.2万亩;在旅游等相关产业收益方面,通过人文景观建设,观光旅游人员大增,使涉水旅游和农业休闲产业成为乡镇新一轮经济快速发展的增长点;在生态效益方面,农村河湖水生态环境得到提升;在社会效益方面,在改善水系生态环境、美化河道两岸景观的同时,吸引了投资、带动旅游,推进了高安市生态城市建设,村镇防洪标准也得到提升,村庄面貌得到了改善。
一是项目法人有名无实。如德安县项目法人由县政府牵头成立,成员单位由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林业局等部门组成,无固定(专职)人员集中办公,法人代表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法人代表及部门主要人员全部为兼职,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项目上。
二是未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项目法人未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档案、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一是规范项目法人组织建设。为规范项目法人组织建设,江西省组织3个试点县分管领导、水利局局长、各项目县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召开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推进会,强调要高度重视项目法人机构组建工作,进一步明确项目法人,规范项目法人行为,履行法人职责,使项目法人制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各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实施。
二是主动稽查。为按照既定目标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江西省水利厅稽查中心对3个试点县进行稽查,详细了解项目建设参建各方人员到岗到位、设备投入、工程进展情况。针对稽查出的问题要迅速进行整改落实。
三是督导常态化。为将试点项目建设成江西省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的“样板工程”,对项目进行常态化督导,时时跟踪项目进度。
四是强化调度。一方面督促指导3个试点县高效完成水利部要求的月报,另一方面定期调度各县工程建设进度。建立省内水美乡村建设微信群,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度,交流经验和推广先进做法,共同推进试点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