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合语言与意合语言的语法差异

2021-02-27 19:58张爱玲
关键词:复句省略现代汉语

张爱玲

形合语言与意合语言的语法差异

张爱玲

(江苏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形合语言的语法规则是刚性的、外显的,例外极少;意合语言的语法规则是柔性的、内隐的,例外不少。现代英语是形合语言,现代汉语是意合语言。现代英语与现代汉语的形合与意合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语篇之中后续句主语承前省略的规则、复句内分句之间的结合规则、单句内主语与谓语之间的结合规则、谓语内谓语中心的构成规则、述宾结构中述语和宾语的语义关系规则、述补结构中补语的语义指向规则等方面。

形合;意合;语法规则

引言

在语法研究中,语句的内部组织的意合和形合的对立是经常被提及的。但是,意合和形合的对立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本文以现代汉语和现代英语为例,全面考察意合和形合对立的种种表现,旨在揭示意合语言的柔性和形合语言的刚性,把柔性和刚性的对立化简为语法系统中关键参数在取值上的一值和多值的对立。本文所说的“意合”,指语句内部成分之间的结合没有显性的形式标记,全凭它们表示的意义关联起来;所说的“形合”,指语句内部成分之间的结合有显性的形式标记。

意合语言语句内部两个直接成分在组合时可以不采取形式标记来表明二者之间的关系的性质(比如,是合取关系还是析取关系),抑或彼此之间的一致关系。比如,汉语中“米饭、面条”内部的逻辑—语义关系可以是合取关系(例如,米饭、面条都是食物),也可以是析取关系(例如,你吃米饭?面条?)。但翻译成英语时,前一种情况下“米饭”和“面条”之间要加and,后一种情况下“米饭”和“面条”之间要加or。换言之,在形合语言语句内部两个直接成分在组合时通常要采取形式标记来表明二者之间的关系的性质。这直接导致了汉语有正反问句而英语则无正反问句。汉语的正反问句“去不去?”译成英语“go or not(go)?”则为选择问句,不能省略成正反问句“go not (go)”。

我们再看看形合语言是如何显示两个成分之间的一致关系的。例如,在英语中当主语是第三人称单数时,如果句子是现在时态,谓语动词也要用第三人称单数形式。系动词be的具体形式(am、is、are)要跟主语保持人称和数上的一致。在“there be NP”存在句中,be的取值也跟真正的主语NP的数量特征有关。当形容词和名词组合(下文简称“形名组合”)时,名词的数量特征对有些语义类别的形容词(短语)有选择上的限制。比如,形容词few只能修饰可数名词,而little只能修饰不可数名词。短语a few跟a little的对立与few跟little的对立平行。同理,形容词many只能修饰可数名词,而much只能修饰不可数名词。总之,(a)few和(a)little之间、many和much之间的对立对它们修饰的中心语名词所携带的数量特征(可数~不可数)敏感。当指示代词和名词组合(下文简称“指名组合”)时,如果名词是复数形式,那么指示代词也要用复数形式的these、those。反之,如果名词是单数形式,那么指示代词也要用单数的this、that。换言之,英语指示代词this~these、that~those的内部对立对它们所修饰的中心语名词的数量特征(单数~复数)敏感。

在英语中,some和any的选用要和句子的极性保持一致。如果句子是否定句、疑问句、条件句等非现实情态语句,则用负向的any;反之,如果句子是表示现实情态的肯定句、陈述句,则用正向的some。在英语中,反意疑问句如果是前否后肯式(即主要小句是否定形式,而附加问句是肯定形式),那么答句中的yes表示“不对”义,而no表示“对”义。例如:

(1)He isn’t a Chinese, is he? (他不是学生,对吗?), he is.(不对,他是。) |, he isn’t.(对,他不是)

对这种现象,以往的研究多从民族认知心理角度作出解释,认为反意疑问句的前半句表示的是说话人的推测,汉语答句中的“不对”和“对”是在针对说话人的主观推测的合事实与否作答;而英语答句中的yes和no是针对事实作答。但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解释,就是英语反意疑问句的答句的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要保持形式上的一致,要么都是肯定形式,要么都是否定形式。

英语中表示“也”义的词语的选用也对极性敏感。如果句子是肯定句用too,否定句用either。句子的主体部分和追叙部分之间要保持肯定/否定一致。例如:

(2)I’m a student, too.

(3)I’m not a student, either.

可见,一致关系在英语中不仅存在于主谓之间,还存在于形名之间、指名之间、反意疑问句答句的前后两部分之间。

具体来说,汉英语法规则的意合和形合的对立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语篇中的省略规则

省略是一种语篇衔接手段,因为要找回被省略的成分必须依靠语句的上下文。这样,省略就可以使本句和作为上下文的其它语句之间具有语篇上的连贯性。汉语中的省略多是名词性省略,而英语中的省略有名词性、动词性和形容词性省略。例如:

(4)He speaks French, and very well.(他讲法语,而且讲得很好。)

(5)for agentA; for patient, P; for dative, D.(代表施事的符号是A,代表受事的符号是P,代表与事的符号是D)

例(4)中,第二分句里省略了谓语中心动词“speaks”。这种省略谓语中心动词而只保留其修饰语的现象在汉语中几乎见不到。例(5)中,第二、三分句里不仅省略了谓语中心动词“is”,而且省略了充当主语中心语的名词短语“the symbol”。这种既省略谓语中心,又省略主语中心的现象在现代汉语中很难见到。

英语中的省略大多是句子层面的,具有在本句内可找回的特点,如例(4)(5)。汉语中的省略有时需要跳出本句,在更大的语境中才能找回。例如:

(6)我姐(生的)是男孩,我妹(生的)也是男孩,我和我弟(生的)都是女孩。

对话省就是典型的需要在语境中才能找回省略成分的现象。潘文国(1997)指出:“在语篇照应上,英语喜欢使用替代,汉语喜欢使用重复。”[1]

正如高名凯(1986)所说:“汉语中大半的情形,省略的是主语的部分,不是谓语的部分。因为语言必有谓语,省略了谓语,就不成其为语言。”[2]在现代汉语中,后句的主语可以承前句的主语或宾语而省略,而在现代英语中,后句的主语只能承前句的主语而省略。例如:

(7)小刚昨天给女朋友买了一个新手机,(它)是红色的。

(8)Xiaogang bought a new mobile, and *()is red.

例(7)中的主语“它”可以而且经常省略,但(8)中的主语“it”不能省略。

汉语中存在着由话题控制的语境省略现象,英语则不存在。例如:

(9)[谈论佣人的语境中下]我家(佣人)是个瑞典姑娘,他家(佣人)是个日本女人。

上例中圆括号里的部分可以不说出来,属于话题控制下的句子成分省略现象,例中省略了次话题“佣人”,该例翻译成英语时,对应部分不能省略。

二、复句内分句之间的结合规则

在现代汉语中,复句内各分句之间可以没有任何关联词语来连接,分句之间的逻辑-语义关系完全由听话人或读者根据语境去意会。王力(2015)曾指出:“中国的复合句往往是一种意合法,在西文称为parataxis(意合), ……parataxis在西洋语言里是一种变态,在中国语里却是一种常态。”[3]89“因为在平常的语言里,不用连词的时候比用连词的时候更多。”[3]90张志公主编《现代汉语》(下册,1985)认为:“复合句分两类:借助虚词组合成的复句、依靠语序直接组合成的复句,前者即狭义上的形合复句,后者即狭义上的意合复句。”[4]例如:

(10)枯藤老树昏鸦,下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马致远《天净沙·秋思》)

(11)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温庭筠《商山早行》)

(12)杏花,春雨,江南。(余光中《听听那冷雨》)

(13)你死了,我当和尚。

(14)她去,我也去。

例(10)-(12)都使用了蒙太奇的表现手法,让多个NP直接组合。这些语句翻译成英语时,要补上有关动词来彰显名词(短语)之间的语义关系。例(13)既可以理解为假设关系复句,意即“如果你死了,我就当和尚”,又可以理解为充分条件关系复句,意即“只要你死了,我就当和尚”;还可以理解为让步-转折关系复句,意即“即使你死了,我也会当和尚”。例(14)既可以理解为假设关系复句,意即“如果她去,那么我也去”;又可以理解为并列关系复句,意即“她去,我也去”;还可以理解为递进关系复句,意即“她去,而且我也去”。

在现代英语中,复句内各分句是通过显性关联词语来连接的,分句之间的逻辑-语义关系用关联词语来彰显。比如:

(15)one drinks water, one must not forget where it comes from. (饮水思源)

(16)I help himhe helps me. (我帮助他,他帮助我)

例(15)(16)中的关联词语“when”“and”不可省略。陈宏薇(1998)指出:“英语句子往往要求用关系代词、关系副词或连词将句子成分连成一个意义与形式珠联璧合的整体。”[5]

现代汉语偏正(subordinate)复句中关联词语可以且经常配套使用,而现代英语在偏正复句中必须用而且只能用一个关联词语。比如,表示因果关系,现代汉语可以而且经常让“因为”与“所以”配套使用,而现代英语只用because和so中的一个;表示让步-转折关系,现代汉语则可以且经常让“即使/虽然/尽管”和“也/但是”配套使用,而现代英语通常要么用(al)though或evenif,要么用but;表示条件关系,现代汉语可以让“只要”与“就”、“只有”与“才”、“无论”与“都”配合使用,而现代英语只用三组关联词语中的一个关联词。试比较:

(17)he is very busy, he has never been absent from the evening classes.(他很忙,从未缺过夜校的课)

(18)it looked like rain, they decided to give up the trip.(可能下雨,他们决定不出去旅行了)

综上所述,现代英语中一个偏正复句内通常有而且只有一个关联词语,而现代汉语中一个复句内的关联词语的数量处在[0, 2]这个区间内。《语言学百科词典》说:“意合指从属的语言单位不用从属连接词而借助话语意义的配合与主要语言单位相结合。”所以,在关联词语使用上,汉语与英语的[0, 2]与{1}的对立只限于偏正复句,而不限于联合复句。英语联合型复句内部常常让两个关联词语配套使用,如“both(既)…and(又)…”“not only(不但)…, but also(而且)…”“either(或者)…, or(或者)…”“neither(既不)…, nor(也不)…”等。但是,它为了凸显前后分句之间在形式上的一致关系,关联词语在配合使用方面有选择限制。比如不能出现“neither…or…”或“either…, nor…”等。

三、单句内主谓之间的结合规则

在现代汉语中,一个句子可以省略主语(即是隐主语句,主语隐于语境)。而在现代英语中,由于谓语中心要和主语保持人称、数方面的一致关系,所以每个句子都必须有一个显性主语,除非它是祈使句,因为祈使句的主语固定地为you,所以可以省而不现,即呈隐性形式。也正因为英语祈使句主语经常潜隐,故不存在主语与谓语中心在性、数方面的一致关系问题,所以英语祈使句谓语动词用原形。例如:

(19)——你吃过了吗?

——(我)吃过了。

(20)——Have you eaten?

——Yes,I have(eaten).

对比上两例可以发现,汉语会话中答句可以承问句而省略主语,但英语会话中答句不可以承问句而省略主语,但可以承问句而省略谓语中的实义词。再者,现代汉语中一个单句可以没有主语,而现代英语则一定要有主语。例如:

(21)汉语:出太阳了。~英语:The sun comes out.

在现代英语中,有时为了让有些句子合法,不得不在主语位置填入傀儡/形式主语(dummy subject)。例如:

(22)汉语:正下雨呢。~ 英语:is raining.

(23)汉语:桌上有一本书。~英语:is a book on the table.

(24)汉语:学习语法很重要。~英语:is very important to study grammar.

例(21)—(24)中的it和there都是傀儡/形式主语,没有什么词汇意义,主要起语法上的完句作用,因为没有它,整个句子就因违背“除祈使句外,每个英语句子都有一个主语”的原则而不合法。例(26)中的英译句是从“Tostudygrammarisveryimportant.”这个基础句经过移位和添加这两种句法转换操作推导而来的。由于tostudygrammar这个语块较长,位于句首会使整个句子显得头重脚轻,于是它被移至句末。移走后,它在原位留下了一个空位,而英语中是不允许有空主语的(祈使句除外)。所以,形式主语it被填入到tostudygrammar留下的空位上。既然it是填在tostudygrammar留下的空位上,那么它就可以被重新分析为预指tostudygrammar的代词,意即“它”。相应地,tostudygrammar被重新分析为主语it的补足语。

在现代英语中,为什么(除祈使句外)每个句子都要有一个主语呢?因为英语中主谓之间存在一致/呼应关系。主谓之间存在一致关系导致英语在采用语序变化来构造特殊疑问句时,特殊疑问词(Wh-词)前移时不是像上古汉语那样前移到主语后、谓语中心前,而只能前移至主语前。试对比:

(25)上古汉语:吾谁欺? ~ 现代汉语:我欺骗谁了? ~ 现代英语:Whom did I cheat?

主谓之间存在一致/呼应关系,这也导致现代英语中状语居于句首、句尾的要远远多于居于主谓之间的。陆定安(1991)指出,“一般来说,英语中状语在动词后。”[6]虽然在现代英语中定语居于中心语之前,按照语序和谐律的要求,同是偏正短语的状中短语应该也是状语居于中心语之前的。但是,在现代英语中状语居于VO短语后的要远远多于居于VO短语前的。比如:

(26)He ran fast.

(27)She learned about it accidentally.

陆俭明(2013)指出,“在英语中句子内部一定是主谓关系,词组内部一定不会是主谓关系。”[7]从陆先生的观点可以推出,现代汉语中作为句子成分的主谓短语翻译成英语时一定要采用其它短语或小句形式。例如:

(28)我听到。~ I heard.

(29)是尽人皆知的。~is well-known to all.

上两例中,汉语句子中斜体的主谓短语翻译成英语时要变成现在分词结构或主语从句。例(31)中“狐狸狡猾”不是一个独立的句子,而是作为主句的主语,传统语法或视为包孕句,或视为主谓短语。在汉语中并没有显性标记来表示“狐狸狡猾”不是句子而是句子成分,而在英语中有that这个标句词来标记fox is sly(狐狸狡猾)的非独立性,that复指fox is sly,把它跟is well-knowntoall联系起来,所以是形合。有些生成语法学者认为上句“狐狸狡猾”可以插入“的”来标记其非独立性,形成“狐狸的狡猾”。其中,“的”源自“底”,“底”源自古汉语中的“之”(“狐狸的狡猾”←“狐底狡猾”←“狐之黠”),“之”本是近指代词,犹英语this,它指称“狐狸狡猾”这个整体。但是,英语中主语从句标句词that不可省略,而汉语中“的/底/之”可以省略。可见,比较起来,英语还是重形合,汉语还是重意合(主谓短语是独立成句还是作句子成分,这有时要结合语境来意会)。那么,为什么英语标句词that是放在fox is sly之前,而汉语“的<底<之”是插入主谓(“狐狸”和“狡猾”)之间来取消“句子”独立性的呢?这是因为英语主语fox和谓语is sly之间存在一致关系。

四、谓语内谓语中心的构成规则

在现代英语中,一个句子的谓语中心(按:这里的“中心”指功能上的核心,不一定是表义的中心,在生成语法中叫屈折成分),必须由动词来充当,因为只有动词才能有时态、体态、语态的变化,而时、体、态是跟整个句子密切相关的语法范畴。所以,在现代汉语中用形容词或名词独立充当谓语中心的句子,翻译成英语时必须在原来的形容词(含状态形容词)或名词前加插系动词be。试比较:

(30)教室宽敞而明亮。~The classroomwide and bright.

(31)她很漂亮。~Shevery beautiful.

(32)明天星期一。~TomorrowMonday.

Lehmann(2002)指出:“在黑人英语中,系动词be经常省略,除非用于强调式。”[8]可见,在标准英语中be的出现很多时候不是为了表义,而是为了遵循英语句子谓语中心必须由动词来充当的语法规则。正是因为英语不允许名词作谓语中心,而英语中动词的现在分词和名词化形式(即动名词)同形,都是在动词后附加-ing,所以,英语中进行体结构是“X be doing sth”。其中的be也是为了适应英语句子谓语中心必须是动词的语法要求而添加上去的。英语主系表结构中的表语除了由名词(以及动词的进行分词)、形容词(以及动词的被动分词)充当外,还可以由介宾短语来充当。

现代汉语中谓语中心可能有多个,即现代汉语中有连谓句,而现代英语中没有连谓句。在现代英语中多个动词性成分都要充当谓语中心时,只能有一个胜出而成为可以带时态、体态、语态等信息的谓语中心,而其它几个则要被处理为从属性成分,采用不定式、现在分词等非限定形式。

五、述宾结构中述语和宾语的语义关系规则

现代汉语主要通过语序来表示各种语法关系,“N+V”的优选解读是主谓短语,“V+N”的优选解读是述宾短语,“V+Adj/V”的优选解读是述补短语,“Adj/Adv+V”的优选解读是状中短语,“Adj+N”的优选解读是定中短语。这里的N、V、Adj、Adv分别表示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这里介绍的语法关系的解读规律是倾向性的,有例外,比如“V+N”也可能是定中短语(例:出租汽车、进口产品、研究项目)。

在汉语这样的重意合的语言中,述宾结构中述语和宾语之间的语义关系很复杂,有“动作-受事/对象/结果”“动作-施事/当事”“动作-工具/凭借/方式”“动作-原因/目的”“动作-处所/时间”等类型。

受事宾语:割麦子、吃米饭;对象宾语:告诉你、思念祖国;结果宾语:炸油饼、烤面包;来人、走人;

施事宾语(当事宾语):走漏消息、折腿;晒太阳、吹电扇;

工具宾语(凭借宾语):吃回扣、吃救济; 方式宾语:存活期、寄快递;

原因宾语:救火、恢复疲劳;目的宾语:打扫卫生、跑材料;处所宾语:吃食堂、站柜台;时间宾语:过中秋、熬夜。

上述示例中的“救火”“恢复疲劳”“打扫卫生”等短语,在语法研究中持规范观(prescriptive view)的传统语法学规定它们为非法短语,主张弃用,因为传统语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识别法,在识别语句内部的结构关系时往往对逻辑和语义依赖过重,甚至把语法研究和逻辑研究混同。所以,传统语法学家赞同以阿诺德(Arnauld)和朗斯诺(Lancelot)为代表的普遍唯理语法学派语法学家的观点,认为不合逻辑的语句当然也是不合法的。他们认为,疲劳怎么能恢复呢?恢复的应该是体力,消除的才是疲劳。卫生怎么能打扫呢?打扫的应该是地面、房间等,追求的结果才是卫生。同理,他们认为,火怎么能救呢?救的是人/财物,灭的才是火。所以,他们主张“救火”是不合法的,应以“救人/救财物”代之。尽管传统语法学起初规定很多表达式是不合法的,但是上举那些固定短语还是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并活跃在汉语口语交际中。在语法研究中持描写观(descriptive view)的结构主义语法学承认上述短语的合法性,并采用归纳法将它们归结为几种类型。在语法研究中持解释观的转换生成语法学则不仅认为“救火”“打扫卫生”等是合法组合,而且为其合法性提供解释。转换生成语法学家认为,它们是从自由短语经过省缩凝固而成的固定短语或单词。“救火”“恢复疲劳”很可能是“救于火”“恢复于疲劳”的省略,而“打扫卫生”则可能是“打扫以卫生”的省略。到了20世纪70~80年代,新兴起的认知语法学认为,述宾短语内部述语和宾语的语义关系虽然多种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其最典型的语义关系仍然是动作和受事/对象/结果关系。只有当众多事件中受事多变,而发出动作所凭借的工具、处所等不变时,工具、处所等成分才可能作宾语,比如“晒太阳”,晒的受事可能千变万化,有被子、衣服、身体等多种多样,但提到晒,人们自然想到要用到太阳。内部语义关系不是典型的[动作-受事/对象/结果]关系时,述宾短语就有可能向支配式复合词词汇化。例如“站岗”“走人”“考研”。

六、述补结构中补语的语义指向规则

在现代汉语中,由动词加结果补语构成的动结式非常常见。其中的结果补语可以由动词、形容词来充当;在现代英语中,动结式要少得多,且其中的结果补语只能由形容词或介词来充当。例如:

(33)奶奶哭瞎了眼。~The grandma made her eyes blind from crying.

而且,在现代汉语中补语虽然经常指向宾语,但也可以指向主语(如“张三哭累了”“李四喝醉了”“王五吃饱了”)或谓语动词(如“讲完了”)。Simpson (1983)指出,“在现代英语中,补语都是指向宾语的。”[9]例如:

(34)不断上涨的河水冲垮了人行桥。~The swollen river washed the footbridge away.

(35)查理斯一枪射死了派特。~Chris shot Patdead.

例(34)中的away指向the footbridge,例(35)中的dead指向宾语Pat。

汉语中那些补语指向主语的动结式翻译成英语时则要用借助其它结构,如make、become等致使或变化动词跟介宾短语的配合。如果该动结式在句法表层不带宾语(或该宾语已经移动到了主语位置),则用英语“X become Y from V-ing”结构来对译即可。例如:

(36)我玩累了。~I became tired from playing.

(37)菜烧糊了。~The dish became rotten from cooking.

如果该动结式带有宾语Z,则用英语“X causes Z to become Y by V-ing”或“X makes Z Y by V-ing”。例如:

(38)比尔洗净了衣服。~Bill caused his clothes clear by washing.

(39)约翰踢坏了球。~John made the ball broken by kicking.

当然,汉语和英语在语法上的主要靠意合和主要靠形合的对立,除了表现在上文所述的六个方面外,还有其它很多表现。再如,英语靠形态来彰显V和N两者之间的语法关系到底是动宾还是定中,而汉语则靠意会。比如,英语“importingfacilities”(进口设备)一定是动宾短语而不可能是定中短语,而“importedfacilities”(进口设备)一定是定中短语而不可能是动宾短语。动宾和定中这两种语法关系的差别是通过import后附的词尾是-ing还是-ed来标示的。而在汉语中“进口”和“设备”之间的语法关系需要根据上下文信息来意会。如果“进口设备”作主语或宾语,则其内部是定中关系;如果“进口设备”作谓语,则其内部是动宾关系。在汉语中“木头桌子”内部到底是并列关系还是定中关系也需要根据上下文信息来意合,而在英语中“woodentable”(木头桌子)中-en表明整个短语内部是定中关系。在英语中,主语与宾语在所指对象上的整体-部分关系也要诉诸语码,而汉语中则未必。例如:

(40)She cut her hand while peeling apples.(她削苹果时弄破了手)

上例中,宾语“hand”(手)前有形容词性物主代词her来表明she和hand之间的整体与部分关系。而在汉语对应句子中“手”前不必有“她的”。

当然,说英语语法重形合,汉语语法重意合,是就全局来说的。这并不意味着汉语中丝毫不依靠形合,汉语语句之间的对偶、对比、回环就是一种形合。

结语

Nida(1983)指出:“就汉语和英语而言,也许在语言学上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就是形合和意合的对立。”[10]英语重形合,常用各种形式手段连接词、短语、分句或从句,注重句子形式,结构完整,以形显义。英语中的主语不能省略,否则在结构上就不会完整。汉语重意合,少用甚至不用形式连接手段,注重逻辑、功能、意义以及以神统形。由于汉语是以意合为主,所以省略在很大程度上与所表达的意义有直接的关系。宋志平(2003)指出:“目前学界对意合与形合的研究焦点主要集中在语句或分句之间关系的连接手段上,而对句以下和句以上的语言单位的连接手段研究还明显不足。”[11]本文系统地考察了汉语和英语从语篇到复句,再到单句,最后到短语内部的组合差异,或许可以算是对现有意合、形合研究薄弱环节的一个补充。

我们认为,语言意合和形合的差异来源于民族思维模式的重综合还是重分析的差异。综合思维(整体性思维)善于把握全局,提纲挈领,从事物与周围环境的互动来把握事物;分析思维善于从整体到局部的分解和从局部到整体的还原分析,在分解-还原操作中搞清事物的运行或工作机理。

[1]潘文国.汉英语对比纲要[M].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1997:355.

[2]高名凯.汉语语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396.

[3]王力.中国语法理论[M].北京:中华书局,2015.

[4]张志公.现代汉语:下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83.

[5]陈宏薇.汉英翻译基础[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37.

[6]陆定安.英汉比较与翻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187.

[7]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 社,2013:12.

[8]Lehmann, W. P.[M]. Beijing: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2:275.

[9]Simpson,J.Resultatives, In Levin, B. Rappaport,M.& A. Zaenen (eds.),[M]. Bloomington: Indiana Linguistics Club. 1983:143-157.

[10]Nida, E. A.[M]. San Diamas, California: English Language Institute,1983:16.

[11]宋志平.英汉语形合与意合对比研究综述[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

The Grammatical Difference between Hypotaxis and Parataxis

ZHANG Ai-ling

(Schoo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Jiangsu Normal University, Xuzhou 221116, Jiangsu)

The grammatical rules of the languages which depend on hypotaxis critically are rigid, explicit, and have few exceptions; the grammatical rules of the languages which depend on parataxis critically are flexible, implicit, and have many exceptions. Modern English is a language depending on hypotaxis critically, while modern mandarin Chinese is a language depending parataxis critically. The above-mentioned difference between modern English and modern mandarin Chinese consists in the rules dominating the subject of subsequent clause’s ellipsis, the syntagmatic rules of the clauses in a complex sentence, the ones between the subject and the predicate in a simple sentence, the ones to construct a predicate, the ones to identify the items semantically relative to the complement in a phrase with the pattern VC(O).

hypotaxis; parataxis; grammatical rules

2021-01-02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汉语国际教育背景下的汉语意合特征研究与大型知识库和语料库建设”(12&ZD175)。

张爱玲(1975-),女,江苏丰县人,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语法学。

H146

A

2096-9333(2021)02-0063-07

10.14096/j.cnki.cn34-1333/c.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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