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业栋 田锴 李茂余 张铭泰
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化时代已然来临,无数社会事物都披上了数字化的外衣,但是科技进步的同时也造就了一条“数字鸿沟”,将老年群体隔离在数字化范围之外。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数字鸿沟”现象愈演愈烈。基于此,本文从“数字鸿沟”产生原因等相关方面出发,探究老年“数字鸿沟”建设路径,助推老年群体参与到数字化时代中,共享数字发展红利。
关键词:数字化时代;老年群体;数字鸿沟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technology, the digital age has come, and countless social things have been put on the cloak of digitalization. However, technological progress has also created a “digital divide” that isolates the elderly from the scope of digitalization. .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the aging of the population, the phenomenon of the “digital divide” in the elderly has intensified. Based on this, this article starts from the causes of the “digital divide” and other related aspects, explores the construction path of the “digital divide” for the elderly, and encourages the elderly to participate in the digital age and share the dividends of digital development.
Keywords:digital age:elderly people;digital divide
一、“数字鸿沟”的产生
“数字鸿沟”是指信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当人们对数字信息接收存在差异时,这种差异会被放大,从数字化蔓延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Norris认为“数字鸿沟”即“处于不同社会经济水平上的个人、家庭、企业和地区之间在获得信息通信技术的机会,以及在对于互联网使用的多种使用行为上所存在的差距”[1]随着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越来越多数字化手段成为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的必经之路。
在这种背景下,老年群体本身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以及操作能力等受限,使得自身与数字化社会发展逐渐脱节,老年群体“数字鸿沟”现象愈演愈烈。老年群体“数字鸿沟”表现在地区之间以及城乡之间,他们接受数字信息的丰富度各有不同。具体来看,表现在使用智能设备能力欠缺、接收数字信息能力衰退等方面。
二、我国“数字鸿沟”现状
随着互联网、5G等技术手段的运用,我们日常生活都被打上了信息化的烙印。小到出行買菜,大到产业赋能,都离不开数字化的高效与便利。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们社会发展中许多人群尤其是老年人在数字化手段使用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笔者对北京大学“中国健康与养老调查”(CHARLS)2018年数据库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老年人网络利用率仅占6.22%2020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破了以往的宁静。“健康码”等验证工具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备工具。
三、老年数字鸿沟形成原因
老年人数字鸿沟的形成原因有许多,大概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面:
(一)社会层面
进入新世纪以来,数字技术与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府社会治理模式也数字化、现代化,“刷脸认证”、“自助办理业务”等新技术层出不穷。但是这些对于年轻人很简单很容易的社会治理模式对老年人来说却难以掌握。另一方面,政府在借助数字技术了解社情民意时,经常会用到线上调查,而这对不善于在网络发声的老年人可能是一种忽视。
(二)老年群体层面
老年人随着年龄增大,身体的各项机能逐步衰退,手脚变慢,视力下降,学习理解能力也比不过年轻人,这导致他们在使用新设备如鼠标、触摸屏等时都更加吃力,而市场上大多数数字设备适老性差,没能充分照顾到老年群体。
另外,老年人在观念上更加依赖于熟悉的环境、传统的接触方式,对网络上看不见的陌生人有着抵触情绪和恐惧感,这也导致老年群体对新事物的抗拒。
(三)法律层面
数字时代,技术日新月异,风险也增加了各种各样的内涵与表现形式,传统法律在适用之时显得捉襟见肘,技术准入标准和风险防控机制都有所缺失。在现在这样法律制度尚不健全时,《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虽有规定却太过宏观难以指导实践,未能有效解决老年数字鸿沟。
四、老年群体“数字鸿沟”破解路径
(一)强化制度保障
弥补老年群体“数字鸿沟”,不仅要依靠我们的情感纽带,更要依靠我们的制度。制度决定人权的实现程度,制度的完善有助于人权被不断释出而趋于成熟和有效。[2]完善社会法制,保障老年群体在社会生活中参与数字化的权利。只有在法制上将保护老年人参与数字化社会进行规范,才更能推动整个社会在方方面面考虑到老年群体、照顾到老年群体。
(二)增进社会反哺
破解老年群体“数字鸿沟”应该多方发力,要在制度的规范引领下发挥好社会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在社会范围内进行老年数字教育,通过社区、老年大学等将数字化手段使用方法、数字信息获取途径等教授给老年人。例如通过社区志愿者、在校大学生等群体,传播相关技能,提高老年人自身信息化运用能力。另一方面,发挥好家庭的重要作用,子女反哺父母,将在线通话、智能出行、在线养老等智能功能教授给父母,方便父母生活、拉近家庭成员之间距离,从感情及设备使用上填补鸿沟。
(三)发挥老年人主体作用
填补老年群体“数字鸿沟”,最根本的还是从老年人自身出发,从心理建设、实际行动等方面加强老年群体数字化运用能力。一方面,做好老年人的心理建设,打破传统固守思维,鼓励老年人以开放心态接受数字化相关学习。一些老年人对于新兴的技术采取逃避心理,因此要加强宣传引导,防止老年人出现畏难心理。另一方面,老年人要采取积极的行动,多方面向年轻人学习相关技能,主动参与社区开办的专题讲座等,从而提高自身数字化运用能力。
参考文献:
[1]Norris,P. 2001. Digital Divide:Civic Engagement, Information Poverty,and the Internet Worldwide.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王耀海.人权存量的顺位释放:基于制度视角的考察[J].理论导刊,2021(2):61.
作者简介:佟业栋(2000-),男,山东泰安人,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田锴(2000-),男,山东菏泽人,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李茂余(1999-),男,山东枣庄人,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张铭泰(2000-),男,山东德州人,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水产养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