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不但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还为人们的日常出行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条件,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而加强市政道路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保障市政道路建设,实现企业平稳高效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本文基于市政道路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阐述了市政道路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市政道路建设;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对策
引言
在市政道路招投標阶段所追求的主要目标在于降低施工成本,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然而,从我国现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在市政道路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中出现了较多问题,严重降低了市政道路工程的投资效益。因此,需要加强市政道路工程在招投标环节的工程造价管理,有效控制项目招投标环节的工程造价。
一、市政道路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市场计价模式
现阶段,我国的道路工程的主要计价模式还停留在供料单位法,此方式主要是按照工程的整体成本来确定建设设备,施工人员以及建设材料的价格。此外,不同企业承担着工程的估算、概算以及预算,这就使得工程管理较为分散,缺乏统一性。此外,还出现了严重的行业垄断现象,也凸显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弊端,这样就会严重影响项目招投标环节,导致项目工程在实际践行过程中缺乏监管机制,出现多数不规范行为。
(二)缺乏完善的评标方式
我国的法律法规内容中明确的指出,工程建设的评标工作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能够得到法律方面上的认可与保证,能够有效的减少具体项目定标受到项目公司的影响,并且在理论上能够合理科学的表现项目进行的公正性与大众性,但是在实际的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评标委员会并没有及时充分的表现评判能力。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
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是公平竞争和投标报价的基础。由于施工图纸或员工现阶段的水平问题,清单范围不明确、项目范围划分不清楚、不准确计算工程量、项目特征描述不清、严重漏项等现象,导致招标人中标之后承包商提出索赔,争议,甚至会产生经济纠纷。
二、提高市政道路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管理水平的意义
在进行市政道路工程的招标、投标和定标环节时进行适当合理的造价控制可以有效的控制资金和资源的浪费,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使用,也符合目前国家所提倡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并且还可以有效的保障工程双方的利益,对整个项目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此外,工程造价人员分析影响造价管理风险因素,建立完善的造价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好工程项目投资的成本,可以减少企业的经济纠纷,防止影响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
三、市政道路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方法
(一)优选设计方案,强化设计变更管理
首先要利用科学的理论方法来进行经济论证,确保在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条件下,选出最优的设计方案。在符合工程结构及使用功能的条件下,设计方案是根据经济指标来进行选择的,设计方案确定之后就可以利用价值工程法细化功能,去掉多余的功能,重点控制造价高的功能以达到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实现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次要推行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设计招投标制度,采用设计方案和经济方案相结合的设计招投标办法,这样有利于设计方案的竞争和比选。
(二)健全建筑评标系统
招投标有三个基本原则:公正、公平、公开。所以科学构建开放性高的评价体系,实施招标信息和程序,完全开放的评价过程中,对所有投标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共同投标能力,同时在评价的过程中,按照有关标准对待招标人,因此可以确保对市政道路招标过程中控制工程造价。
(三)加强招标控制价管理
招标控制价是通过制定价格线,将超出该价格范围内的投标单位和个人予以淘汰。招标控制价的制定基准一般是以市场和招标文件为参考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对工程的具体深度和广度辐射比较到位,对工程造价信息进行明确的认知,使价格编制与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更加趋近。同时,要对道路工程施工中的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进行考虑,并将其计入工程单价。招标控制价要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制定,调研内容要包括项目具体情况、施工材料总价格、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市场经济环境的波动性,决定了项目定额预算的必要性,并对各承包商编制清单意见进行收集和汇总,择优选取,对比预算。招标要准确地充分把握一个合理的中止投标报价幅度,幅度大得多了它就会直接影响其中止投标的最大可能性和中标几率,幅度大得多了,效果又不明显,要在不平衡中才能找到一个中标幅度上的平衡,这样我们招标才能真正充分利用不平衡的招标报价处理方式和招标办法的技术特点。
(四)合理设置有关条款,规范合同价款调整
施工设计的过程中,任何风险因素似乎都会打破原有的平衡状态,引起合同价格调整,从而影响市政道路建设成本。为了避免由此产生的纠纷,在招标阶段,通过对违约、合同条款合理份额的风险,可以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合理权益,确保顺利实施市政道路,有效控制市政道路建设成本。
(五)合理选择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对规范双方的行为,明确双方风险分担责任,增强合同价格的调整、完成结算将符合市政道路建设的实践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招标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的特点精心挑选的合同类型。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建设的市政道路,可以使用总价合同;应急救援和救灾以及特别复杂的市政道路,可以使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
结束语
综上所述,伴随着市政道路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工程造价控制模型也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企业必须深入理解和实施的整个过程成本控制概念,改变过去落后的成本控制方法。摆脱只关注成本控制的“清算”的旧模式,建立实时控制的成本管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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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国红(1968.09-),女,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