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蜇增殖放流回顾与思考

2021-01-28 10:53焦金菊张玉钦张金浩李灵智邱盛尧
水产科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海蜇水母渔业

焦金菊,张玉钦,张金浩,李灵智,邱盛尧

(1.山东海洋现代渔业有限公司,山东 烟台 264670; 2.烟台中集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山东 烟台 264670; 3.烟台市海洋经济研究院,山东 烟台 264003; 4.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东海水产研究所,上海 200090; 5.烟台大学 海洋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

海蜇(Rhopilemaesculentum),属腔肠动物门、钵水母纲、根口水母目、根口水母科、海蜇属,营浮游生活,栖息于近海水深5~20 m的水域[1-2],主要分布于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和福建等沿海地区[3-4]。海蜇是大型食用水母类中经济价值最高的种类[5],含有丰富的蛋白质、 脂肪、碳水化合物、钙、碘、磷、铁、盐以及维生素B1、B2等多种营养元素[6-7],另外,还具有清热解毒、化痰软坚、降压消肿、降血脂等药用功能[8-11]。海蜇的生命周期较短,具有活动能力弱、食物链短、生产速度快、能够形成渔汛、易于捕捞、加工较为便捷等特点,成为较理想的增殖放流品种。

由于过度捕捞等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近海渔业资源种类更替明显,个体大、经济价值高的优势种逐渐被个体小、经济价值低的小型中上层种类所代替,渔获中优质种类减少、劣质种类增加[12]。因此,山东省开启了渔业资源修复计划,海蜇作为放流品种之一,其育苗、增养殖等技术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便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其后,《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规划》(2005—2007)项目开始实施,山东省将海蜇纳入省资金重点(全额投资)增殖项目。自此,山东省海蜇的增养殖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笔者根据1957—2018年渔业统计年鉴和海蜇增殖放流调查的相关数据,结合相关资料对山东省海蜇的历史生产情况以及增殖放流的影响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回顾,并对山东省海蜇增殖放流的现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促进其增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 海蜇生产情况概述

1.1 捕捞生产

我国海蜇捕捞的历史较为悠久,食用海蜇距今已有千年历史,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对海蜇的药用价值就已有介绍。据记载,海蜇有碱温无毒之特点,主治妇人劳损、积血带下[13]。笔者通过收集到的中国渔业统计年鉴,对自1957年以来至今海蜇的捕捞产量进行了统计。

自1957年以来,我国海蜇的捕捞产量年间变化较大,全国范围内(包括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和上海市)的产量为0.36×104~4.31×105t,年均产量达1.25×105t;我国海蜇捕捞产量较高的年份有1960、1966、1970、1973、1985、1987、1997、1998和1999年,在1998年达到历史最高值,自1998年后,我国海蜇捕捞年产量基本上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图1);从各年代海蜇产量的均值来看,以21世纪00年代的产量最高,达3.99×104t,其次为1957—1959年和20世纪90年代,分别为3.86×104t和3.76×104t,20世纪70年代的产量均值最低,仅2.14×104t(图2)。山东省海蜇捕捞产量的变动趋势与我国的变动趋势并不一致,但也存在年间变动较大的现状,山东省的海蜇捕捞产量年间变动为2.40×102~2.18×104t,年均产量为7.00×103t;山东省海蜇的最高捕捞产量发生在1958年,最低产量发生在1973年,且1965—1980年间的年产量均处于较低水平,此阶段的年均产量仅为6.70×102t;从各年代海蜇产量的均值来看,以20世纪90年代的平均产量最高,为1.15×104t,20世纪60年代的平均产量最低,为2.70×102t(图2)。

对图1、图2的解释:(1)根据中国渔业统计年鉴的规定,各表中的“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因此,1964年全国的海蜇捕捞数据以及1962、1964、1967、1968和1969年山东省的数据不再统计。2003年的渔业年鉴由于排版问题,造成山东省海蜇数据缺失,也不作统计。(2)据中国渔业统计年鉴数据统计的相关要求,海蜇产量计量标准按三矾后的成品计量,但是自1990年以来海蜇捕捞产量的统计是以鲜品为主[14],由于早期成品海蜇转换成鲜蜇的转换系数不明,因此笔者统一按成品产量来统计,将1990年以后的海蜇产量数据转换成成品产量,转换系数参照浙江温州的加工工艺,鲜蜇转换成三矾后成品的产量要乘以0.15[15]。(3)由于近年来沙蜇(Stomopholusmeleagris)的暴发,因此在渔业统计年鉴中海蜇的统计数据可能会包含一部分沙蜇,而目前缺少相关的研究对其进行统计,因此本研究关于海蜇的捕捞生产情况完全依赖于渔业统计年鉴。

图1 海蜇捕捞生产情况Fig.1 The capure yield of jellyfish R. esculentum

图2 不同年代捕捞海蜇平均年产量Fig.2 The average annual capure yield of jellyfish R. esculentum in different years

1.2 养殖生产

我国海蜇养殖起步较晚,虽然早在1982年山东省便开始进行海蜇的人工育苗[16],但直到1992年,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与莱州市在对虾育苗基地才开始进行海蜇工厂化育苗和人工放流试验,养殖技术渐趋成熟[17]。我国关于海蜇养殖生产情况的记载最早见于2003年的渔业统计年鉴,山东省与之同步。据渔业统计年鉴统计,我国海蜇养殖产量自有记录以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全国范围内的年养殖产量为2.68×104~8.23×104t,均值为5.95×104t。山东省海蜇的养殖生产产量情况与全国相反,产量呈逐年递减的趋势,年产量4.50×102~1.39×104t,均值为7.10×103t;山东省占全国的比例呈连年递减趋势,年占比0.62%~35.26%,平均占比为14.32%(图3)。

图3 海蜇养殖生产情况Fig.3 The aquaculture production of jellyfish R. esculentum

2 山东省海蜇增殖放流

2.1 增殖放流概述

2.1.1 发展历程

我国增殖放流工作相对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山东省是我国开展增殖放流较早的省份,目前放流品种较多,涉及鱼类、甲壳类、贝类、海珍品、头足类、海蜇等各渔业品种[18],海蜇是最早的放流品种之一[19]。

山东省海蜇的放流历程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下3个阶段,以莱州湾为例,即探索阶段(1983—1990年)→试验性放流阶段(1991—1995年)→规模化放流阶段(2003年至今)。山东半岛南部沿海的增殖放流与莱州湾在时间上有所差异,山东半岛南部沿海的海蜇放流分为试验性放流阶段(2003—2004年)和规模化放流阶段(2005年至今)。山东省海蜇的育苗起始于1982年,开始为增殖放流的开展寻求技术支撑,但是技术并不成熟;1984年开始在桑沟湾探讨海蜇的放流方式;1985年对海蜇的放流效果首先进行探索,于当年春季放流海蜇碟状体1.00×106个,效果不理想;1991年在莱州湾进行试验性放流,到1995年共放流5~30 mm的海蜇苗1.34×108个,回捕率达3.32%,放流取得较大成功;1996年,山东省将海蜇列为生产性增殖放流品种;2003年,首先在山东半岛南部的塔岛湾进行试验性放流,取得了较理想的放流效果,其后,青岛市的唐岛湾、胶州湾等也相继开始海蜇的放流;2005年,海蜇的增殖放流被纳入省全额投资资助项目,放流规模加大,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放流效果[16](表1)。

表1 山东省海蜇增殖放流发展历程

2.1.2 放流规模

山东省的海蜇放流工作开展的较早,但早期试验性的海蜇增殖放流较多,2005年后才开始在山东省大规模放流海蜇。山东省海蜇放流数量以2007年为节点,前后相差较大。1994—2006年,山东省海蜇的放流数量处于较低水平,且大体上呈先增后降的趋势,在2001年达最大值,为1.24×108个,1995年为最低值1.80×107个;年放流量在1.80×107~1.24×108个,均值为7.01×107个。2007—2019年,海蜇的放流数量较2007年之前有大幅度的增长,且基本上呈连年增长的趋势,年放流量为2.47×108~8.34×108个,均值为4.90×108个;但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年海蜇的放流数量骤然降低,特别是山东半岛南部的放流数量达2007年来的最低值,仅比山东半岛南部海蜇增殖放流开始有系统记录以来的2005年的放流量稍大,为4.51×107个(图4)。

图4 山东省海蜇增殖放流数量Fig.4 The releasing amounts of jellyfish R. esculentum in Shandong Province

2.2 增殖放流效果分析

目前我国对于增殖放流效果的评价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即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程家骅等[20-21]对增殖放流效果评价体系进行了系统的总结,指出应当确定多元化的评价指标。但是基于各种不同的需求、放流品种自身的生物学特性以及经费不足等问题,目前国内在进行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时,往往会对评价指标有选择性地进行分析。由于增殖放流是通过人工的手段将苗种投放入海,因此,在进行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时,笔者认为应同时关注放流海域的生物群落结构稳定性和生物群落健康度[22]。

放流群体所提供的资源增加量是准确进行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的基础,而回捕率是评价放流效果最直观的参数,但是要获得这两个参数首先要将捕捞群体中的自然群体与放流群体辨别出来,而怎样将两者分辨开来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难题。目前研究者们在分辨自然群体与放流群体时主要通过生物标记技术和资源评估模型来完成,其中标记技术能够直观地将两者分开。目前应用于海洋生物的标志方法种类繁多,主要有实物标志、分子标志和生物标志3种类型[23]。生物标志技术近年来发展迅速,很多生物技术诸如分子标志[24-25]、耳石化学标记[26]、耳石热标记[27]、微卫星DNA标记[28]等都被应用在增殖放流评估中,但是无论哪种标记技术,均不能快速、完全准确地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标志技术还应不断改进和完善。

我国在区分海蜇的放流个体和自然个体时,采用的方法相对鱼类来说比较单一。标志方法的运用仅见周永东等[29]的研究,其在浙江近海海域海蜇的增殖放流评估中,引进与本地种不同体色的海蜇苗种进行放流,回捕时通过体色深浅来区分放流群体和自然群体,这种方法虽然简便易行,但有其局限性,当引进种在本地成功进行繁殖后,次年就无法继续运用。由于海蜇捕捞期过后的渤海基本上已经没有海蜇,因此刘春洋等[30]于2006年提出一种设想,在莱州湾的海蜇汛期过后的7月中下旬再进行海蜇的放流,8月往后放流海域所能捕获的海蜇基本上可算海蜇的放流群体,以此来计算放流海蜇的回捕率。这种方法操作较为简便,但是由于海蜇养殖技术以及放流技术上的不成熟或者存在的其他一些问题,这种方法并没有得到实际的应用。也有诸多学者通过苗种放流前进行的定点本底调查来确定自然群体的资源量,放流后一周左右后进行定点跟踪调查,以此来确定增加量和放流比例,再通过秋汛开捕前的定点调查以及回捕的生产统计情况借助相关统计方法来进行回捕率的计算[19,31]。这种方法的调查过程相对来说较为繁琐且耗资较大,但在目前没有更好系统的评估方法的情况下,这种方法较为适用。笔者依托烟台大学采用这种方法在山东半岛南部调查得到的数据以及相关的文献,对山东省海蜇的回捕率进行了分析。

2.2.1 回捕效率

1994年至今,山东省海蜇的放流数量大体上呈连年增长的趋势(图4),但是回捕产量与其并不同步,年间变化较大,突增后次年又突降的情况较多,这可能是因为受当年浒苔(Enteromorphaprolifra)暴发和台风的影响较大导致。值得注意的是,自2014年起,虽然放流数量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但是回捕产量持续走低。统计年间,海蜇的年间回捕产量为1.00×103~4.86×104t,平均每年回捕产量1.43×104t(图5)。利用IBM SPSS Statistic 19.0对放流数量和回捕产量进行双变量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两者呈显著正相关(P=0.001<0.01),因此从总体上看,放流数量增加,回捕产量也随之增加。

在1993年和1994年,有研究通过幼蜇的调查数据推算出,莱州湾海蜇的回捕率为1.4%~2.4%,辽宁省在黄海北部近岸水域放流的海蜇回捕率为1.24%和2.56%[32]。根据2010—2018年烟台大学对山东半岛南部海蜇的调查数据,得到了调查期间山东半岛南部海域海蜇增殖放流群体回捕率和贡献率的相关结果。调查年间的结果显示,山东半岛南部回捕的海蜇资源几乎全部来源于放流群体,放流群体在捕获的海蜇群体中所占的比例为94.18%~99.87%,年均占比为96.70%;自然群体所占的比例为0.13%~5.82%,年均占比为3.30%;但是放流海蜇的回捕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0.75%~1.49%),年均占比1.21%(图6)。由此可以看出,山东半岛南部海蜇的秋汛生产几乎全部来源于增殖放流。大量的实践证明,海蜇增殖放流的回捕率通常低于3%,而生产所得的海蜇几乎全部来源于回捕海蜇,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一方面是因为海蜇的生活状态易受环境影响,盐度、温度、台风、浒苔等对放流海蜇苗的存活率产生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现在的评估技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可能无法完全辨别出放流群体和自然群体,这也是后续需要着重探讨的内容。

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牵头完成的国家“八五”攻关项目“渤海主要经济鱼类、梭子蟹、海蜇放流增殖技术研究”,估算出1992—1995年的4年里,放流海蜇在辽东湾的回捕率为0.76%,在渤海湾的回捕率为1.02%~3.32%,由此也证实海蜇的增殖放流已取得一定效果[16,33]。

图5 山东省海蜇增殖放流回捕情况Fig.5 The recapture yeild of jellyfish R. esculentum releasing in Shandong Province

图6 山东半岛南部海域海蜇回捕率Fig.6 The recapture rate of jellyfish R. esculentum releasing in the south Shandong Peninsula

2.2.2 生态效益及生态影响

增殖放流即将人工繁育的苗种直接投放入海,从而达到补充野生种群数量的目的。以人工干预的手段来投放苗种必然会引起海域中放流群体资源数量的变化,它们通过食物网进入食物循环,进而对放流海域的生物群落和生态系统产生影响。乔凤勤等[34-35]分别对山东半岛南部中国明对虾(Fenneropenaeuschinensis)和三疣梭子蟹(Portunustrituberculatus)放流前后生物群落的结构变化进行了研究,张金浩等[36]则研究了海蜇放流前后山东半岛南部近海浮游动物的变化,指出海蜇与浮游动物的分布不具相关性、与桡足类分布呈负相关的现象。早在19世纪80年代就有学者提出了水母在海洋食物链中的作用被低估的猜想[37],虽然已有相关研究发现了海蜇被海洋生物所捕食的现象,但是由于水母在海洋食物链中的作用经常被忽视,所以目前有关鱼类与水母间营养关联的研究较少[38]。因此,对于海蜇的增殖放流是否引起了海洋中食物网结构的改变目前还知之甚少,这也是今后在进行海蜇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时应该重视的一个问题。

海蜇的增殖放流产生的生态效益,不仅体现在对资源量的补充,还在于可能对大型灾害性水母的暴发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另外,对碳汇渔业可能也有一定的贡献。但值得注意的是,增殖放流会对野生资源和增殖水域生态带来一定的生态风险[39]。海蜇作为山东省主要的增殖放流品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产生了一定的生态危害,这也是今后在进行海蜇增殖放流时需要重视的方面。

2.2.2.1 资源补充和修复

山东沿海是海蜇主要分布区之一,20世纪50年代年产量通常是0.5×104~0.6×104t,高产年份达2.18×104t;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至80年代初期,由于海洋污染加剧和捕捞强度过大,海蜇资源严重衰退,年产量最低降至239 t,个别高产年份也只有4.0×103t;自1983年开始进行增殖放流探索以来,山东省海蜇的产量有了很大的增长,年产量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再次突破万吨,达1.15×104t;自从1991年山东省开始进行海蜇的试验性放流,海蜇的捕捞产量达到一个新的水平,最高产量超过1.1×105t,最低产量也超过4.0×104t,捕捞产量的年间均值达6.95×104t。在当前高强度的捕捞压力下,海蜇的增殖放流有效缓解了渔业生产对海蜇自然资源的捕捞压力,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海蜇生产资源不足的问题,对山东省海域的海蜇资源起到了一定的补充作用,避免了因为资源短缺而使海蜇绝产的现象。

2.2.2.2 对灾害性水母生态位的控制

全球气候的变化和人类活动对全球大海洋生态系统(特别是近海生态系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继水体富营养化导致的有害赤潮、绿潮后,自2003年以来我国又出现了大型灾害性水母暴发的现象,对我国近海生态系统的健康性产生大的压力[30-41]。灾害性水母的泛滥导致极大的生态灾害,对海洋渔业、沿海养殖业、沿海工业、海滨旅游业等均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另一方面,大型水母暴发后的消亡大大地提高了水体中碳、氮的负荷,对海洋环境造成极大的影响[42]。我国近海出现的灾害性水母主要有沙蜇、白色霞水母(Cyaneanozakii)和海月水母(Aureliaaurita),其中沙蜇是我国近海暴发的主要灾害性水母,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水母之一[43]。水母的暴发具有不连续的特点,暴发机制依然是研究的难点,如何应对更是世界性的难题[44]。

海蜇与沙蜇在水母类中处于同一生态位,在生存空间和摄食上具有竞争关系,虽然两者具有相似的生长特点,但沙蜇的分布范围更广、个体更大、生长速度更快,据研究,在沙蜇暴发的月份其高生物量集中分布在外海深水区[45-48]。实际调查也证明,东海北部至黄渤海水域中沙蜇暴发的年份海蜇的产量呈下降趋势[14]。据此可以推测,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投放海蜇幼体,让海蜇在与沙蜇的生存竞争中占据优势,在近海海域一定程度上可能达到缓解水母暴发的效果。

2.2.2.3 海蜇增殖放流与碳汇渔业

海洋生态系统是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海洋生物群落与海洋水体共同构成地球上最大的碳汇——“蓝色碳汇”[49]。地球上约93%的CO2通过海洋的循环进入生物地化循环或被长期储存起来[50],海洋每年约吸收2.0×109t的CO2,而人类每年释放碳总量则达5.5×109t[51]。因此,海洋固碳在全球碳循环中起着重大的作用,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蓝碳》报告,浮游生物、细菌、海藻、盐沼植物和红树林等海洋生物固定了全球55%的碳[50]。

“碳汇渔业”是由唐启升院士结合“渔业碳汇”于2011年提出的新概念,指利用水生生物吸收水体中二氧化碳并将之移出水体的过程,可以通过滤食性水生生物的养殖、增殖放流、人工鱼礁和渔业捕捞等方式实现[52]。海蜇作为增殖放流品种,其增殖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促进“碳汇渔业”的发展。首先,海蜇在不同生长阶段的摄食习性不同,食物种类包括硅藻类、原生动物、甲壳类、多毛类、软体动物幼体及鱼、虾、贝类的卵等[53],海蜇通过摄食作用将海洋中的碳固定,随人类的捕捞将固定的碳移出水体;其次,以水母为食的海洋生物仅鱼类就达100余种[54-55]。有研究指出,银鲳(Pampusargenteus)对海蜇等水母有明显的摄食偏好(优先、争抢摄食)[56],因此,大量的海洋生物通过摄食海蜇将海蜇所摄取的碳固定,随后通过人类的捕捞被移出水体;另外,海蜇的放流可能会对近海沙蜇的繁殖、生长发育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沙蜇的消亡将过多的碳、氮等元素释放入海。因此,理论上海蜇的增殖放流对“碳汇渔业”的贡献程度与其回捕产量成正比。

2.2.2.4 生态风险

大量的实践证明,增殖放流在补充放流群体的资源量、提高放流海域产出能力的同时,也给放流海域及野生群体带来了一定潜在的生态风险,如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改变、遗传多样性降低、食物结构发生变化等[57-60]。目前我国在生态风险评价方面多集中在对国外生态风险基础理论的评价、方法和制度的探讨上[61-62],在增殖放流生态风险的评估和防控方面更是缺乏有效的理论支撑[20],但是系统地进行增殖放流生态风险评估、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已成为增殖放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逐渐成为增殖放流研究的热点问题[63]。

国外的增殖放流主要有3种目的,即增加资源量、修复生态和改变生态系统结构[64],而我国的增殖放流多以增加资源量为主要目标[65],因此,我国的增殖放流在某种程度上并未遵循“负责任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理念”。目前,由于技术上的不成熟,我国对于海洋增殖放流的生态风险的评估并不多,仅有为数不多的研究对此进行了探讨。姜亚洲等[39,66]分别对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的生态风险进行了综述并提出了相关的防控措施。祁剑飞等[67]通过层次分析法对底栖动物增殖放流过程中的生态风险进行了测评,得出了西施舌(Mactraantiquata)、紫海胆(Anthocidariscrassispina)、韩国文蛤(Meretrixlamarckii)和泥东风螺(Babylonialutosa)为“中”风险等级,波纹巴非蛤(Paphiaundulate)为“低”风险等级的结果。邵帅[68]以莱州湾为典型水域,通过构建渔业增殖放流风险评估框架体系,从遗传学、生态学和健康风险3个角度对莱州湾的渔业增殖放流进行了危害识别。吴婧慈等[69]结合层次分析法,拟建了增殖放流风险评估框架。王九江[70]对大规模开展黑鲷(Acanthopagrusschlegelii)增殖放流的大亚湾进行了生态评价,指出放流区生态系统大部分受到了干扰,部分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失衡。目前,尚未见探讨海蜇放流是否产生生态风险的研究,但今后应该重视这个问题。

2.2.3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秋汛期间海蜇的捕捞群体几乎全部由放流群体贡献(图6),海蜇的增殖放流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研究,山东省海蜇增殖放流的经济效益十分突出,是增殖效果最好的品种之一[18]。王绪峨等[71]在早期海蜇的试验性放流阶段,对1993—1995年海蜇的放流效果进行了分析,得到产出比为1∶7~1∶15的结果。2010—2018年,秋汛捕捞海蜇产量2.06×105t,实现产值达19.70亿元,直接投入产出比1∶15。回捕增殖资源已成为当前秋汛生产的主要形式和山东省2 万余艘中小马力渔船约80 万渔民增收的重要手段[16],不仅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且也具有十分可观的社会效益:

(1)增殖放流给以捕鱼为生的渔民提供了良好的捕捞生产条件,有效地促进了渔民增产、增收,增加了渔民生产就业机会,促进了沿海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2)增殖放流需要大量的优质苗种,促进了苗种繁育技术的发展,从而拉动了苗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同时带动水产品加工贸易、渔需物资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增加了社会就业机会,缓解了近年来渔民面临转产转业甚至失业的社会压力。

3 对海蜇增殖放流的思考

增殖放流的开展有效地增加了渔业资源量,改善了由于过度捕捞所造成的渔业资源匮乏的现状,一方面带来了较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也可能带来了一定的生态风险。山东省海蜇的增殖放流经过20多年的实践,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是要实现增殖放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仍需着力做好如下工作:

(1)开发创新型增殖放流评估技术,优化评估方法。目前我国所使用的评估方法大多具有耗资大、过程繁琐、不健全(忽视放流的生态风险)的特点,要想全面、准确、便捷地对增殖放流进行评估,就必须加强评估技术的研究和创新。

(2)弄清海蜇在海洋食物链中的营养级及其在食物链中的作用。海蜇作为一种大型水母,已有的研究结果已证实其摄食和被摄食的状况,但尚未完全了解海洋生物与海蜇之间的营养关联,而查明海蜇的营养级别是了解其放流对食物链结构造成什么影响的基础,如此才可以准确地对海蜇的增殖放流效果进行全面的评估。

(3)重视生态风险评估。目前我国的增殖放流多以增加资源量为目标,在进行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时往往忽略了放流所带来的生态风险。但生态风险评估是“负责任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重要环节,同时,也为了保护海洋生态免受增殖放流所带来的污染,应该重视生态风险评估。

(4)弄清海蜇的增殖放流是否对灾害水母产生了抑制作用。假如研究证明海蜇的增殖放流确能有效地抑制灾害性水母(尤其是沙蜇)的繁殖和生长,后续应进一步探讨放流哪个生长阶段的海蜇苗,以及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进行海蜇的增殖放流才能达到最大的抑制灾害水母暴发的效果。

致 谢

感谢审稿专家和编辑在审稿过程中提出的宝贵建议,同时也对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赵国庆博士在本文的写作上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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