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磊,梁 莉,王 楠
(乳山市水利局,山东 乳山264500)
面对日益严峻的执法环境差、取证难、执行难等不利现象,乳山市水政执法部门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在水利法治建设中取得了丰硕成果。
自水法颁布以来,先后设立水政科、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水土保持监督站、河道管理所等职能科室和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等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承办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对下级水政监察队伍进行指导和监督;参与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许可项目。
按照水利综合执法的要求,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水利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一是实施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对水事违法案件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将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之中。二是强化水行政许可稽查制度。稽查对水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重点是被许可人从事水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是否符合准予行政许可时所确定的条件、标准、范围、期限、数量、方式等。三是执行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针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执法难度大、影响面广的重大案件,申请上级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处理。
在设立水政监察大队的基础上,在3个中型水库及水资办设立了4个水政监察中队,水政监察中队在水政监察大队的指导下,搞好水法律法规宣传,负责辖区内的规费征收工作,承担日常巡查任务,预防和制止水事违法行为;承办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送达水政监察有关法律文书;配合实施水政监察强制措施。在全市设立了14处水政监察站,从各村挑选了326名责任心强的两委干部、老党员作为水政执法联络员,主要是配合做好水法律、法规的宣传;随时巡查辖区内水事活动;做好水事违法行为的信息上报工作;协助中队对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对水政监察中队的行为进行监督,出现问题及时上报水政监察大队。
一是加强与公安和司法部门积极配合和协助,严肃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二是通过争取市公安局的支持,在台依水库、花家疃水库、院里水库设立了公安派出所警区,联合水政监察中队负责水库的日常巡查和涉水事件查处。三是加大河道采砂联合执法力度。开展部门之间联合执法,成立乳山市砂资源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组成,成员单位包括公安、国土、安监、交通、公路、电业、水利等,下设砂资源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对全市砂资源统一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按照水政执法标准化的规范和要求,不断提升水政执法装备水平。按照《水政专职执法队伍执法装备配置标准》的要求,根据水政监察大队和水政监察中队的配置,目前配足了执法车辆7部、摄像机3台、照相机4台、执法记录仪4个、计算机18台、复印机3台以及两部GPS等执法设备,并建设标准规范的档案室,水政执法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按照省水利厅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实行了降雨量自动上传系统、山洪预警系统、水资源省控用水量自动上传系统,实行了全省水政执法统计上报制度。
一是乳山市水政执法人员均通过市政府和省水利厅双层考前培训和考试,严格按照持证上岗和统一着装的要求进行执法。二是注重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准确把握能力,真正做到适用水法律法规准确性。三是注重提高廉洁奉公、拒腐防变的能力。面对各种诱惑,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抵御能力。组织执法人员观看市纪委举办的反腐倡廉的专题片,加强执法人员拒腐防变的意识,同时,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到周边兄弟单位进行学习与交流。
乳山市先后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人员考核评议制度》《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执法装备管理制度》《执法档案管理制度》《执法公开公示制度》《文明服务承诺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规章制度》等工作制度。根据山东省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出台《乳山市水政执法巡查制度》《乳山市水行政许可稽查制度》《乳山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3项制度”,制定了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许可工作流程。规范广大水政执法人员的的执法行为,提高水政监察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具体标准,并通过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在具体处罚中严格按照自由裁量的标准进行处罚。行政处罚过程中坚持执法全记录制度,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持证上岗,文明执法,秉公办事,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权限合法、执法程序合法。做到书写工整,文书齐全,一案一档,专人管理。
制定《乳山市水政执法巡查制度》《乳山市水行政许可稽查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稽查活动。明确了任务、内容、要求、措施、周期、路线、责任人,及时做好巡查记录,注明巡查人员、时间、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建立了执法巡查台账。在坚持日常巡查的同时还采取凌晨突击、夜间蹲点方式,严查水事违法案件,积极维护水利部门的合法权益。
对于置法律于不顾的水事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通过与砂资源管理办公室进行联合执法,对非法盗采河沙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建立了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按照水法规的要求,积极做好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缴工作和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在征费管理方面,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每年对全市各类被管理用户进行跟踪梳理,逐个进行跟踪调查,及时监管,确保水利规费征缴做到应征尽征,执行到位。
市水利局设立信访室,专人负责各类信访工作,完善水事矛盾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加强重点区域源头控制和定期排查;妥善化解各种水事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理涉水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