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晋,王玉慧,姜宗华
(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青岛分中心,山东 青岛266100)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决不能只重视发展不顾安全,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管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强化水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部门、单位应全面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艰巨任务,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大力度、实举措,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确保水利安全形势稳定。本文结合对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几点分析思考。
安全生产尽管年年讲、月月讲、大会小会强调,仍有个别单位、个别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的不实、工作抓的不细、应对措施不足,这突出表现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不系统、安全措施不健全、相关投入偏少等方面。究其原因,一些水管单位多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个别领导产生了惯性思维、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或者是盲目自信,缺乏危机感,紧迫感,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
水管单位虽然成立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委会、领导小组等机构,一旦涉及到安全隐患需要工程措施整改时,因资金投入大,各部门不能积极协调,造成久拖不决。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涉及水管单位各个部位、各个岗位、各个环节,需要做大量工作,没有专业安全人才,这些工作无法保证。目前水管单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很少,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以某调水系统为例,尽管系统拥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很多,真正的专业安全人才很少,只有3人考取了注册安全执业资格,这与该系统承担的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目标定位很不匹配。水管单位没有把安全生产人才培养纳入计划,既没有具体要求,也没有激励机制,激发职工学习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检查多,落实少。出现工作中上热下冷现象,上级主管部门非常重视,领导带队,专家检查,但因时间、行程等原因,检查只能有选择性的重点单位、重点部门,不可能面面俱到,很多大量细致的工作需要下面基层部门根据检查问题,举一反三,横到边,竖到底,全面排查治理。而实际情况往往是个别基层单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仅仅局限于整改检查告知书要求内容,其结果导致类似问题屡查屡有,反复发现。主要原因是没有很好的问责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主要负责人的七项责任;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规定了主要负责人没有履行安全职责的法律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关键,因此,要加大对领导安全责任的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尤其是通过一系列生产安全事故实例,其中对领导责任的认定和应负的法律责任甚至刑事处罚,警钟长鸣,使领导知敬畏,守底线,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对需要采取工程措施,投资较大的安全生产项目,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各部门一起会商,及时解决,避免推诿扯皮,久拖不决。
制定激励措施,鼓励职工参加注安培训系统学习,考取注安证书。考取注安证书可作为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加分项。
制定详细问责办法,同类问题如果反复出现,或屡查不改,就对主要负责人问责,不能等酿成安全事故再处理,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通过问责,督促措施落到实处。防微杜渐,关口前移,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看是问责,实则保护领导干部,避免酿成严重后果。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水利行业深入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改革发展总基调,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万无一失,否则就是一失万无,水管单位要强化责任和措施落实,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持久战,为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