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曹琬瑶
自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增加,老龄人口呈现出空巢化、高龄化、残疾化以及无能化的局面,而城市的养老压力尤为突出。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仅能提供简单的生活需求,而专业的医疗服务仅能为患病老人提供医学治疗,在生活服务方面略有欠缺,因此形成了 “医”“养” 分离的养老困境。自党的十九大以后,我国打破了 “医” 和 “养” 之间的分离局面,在城市社区实现 “医养结合” 的养老模式,给予老人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服务,能够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使其得到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更全方面提升了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但由于城市 “医养结合” 的养老模式建立时间较短,对其研究较少,但综合考虑其潜在价值。文章通过利用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收集我国辽宁省大连市内的有关老龄人的养老信息,综合分析城市 “医养结合” 社区养老参与现状与意愿[1],并对影响因素进行深入探讨,为完善养老体系提供了新的方向,对推进 “医养结合”,加快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以大连市老年人为调查对象,采用大数据等计算机信息技术,采集大连市老年人的养老信息和其对 “医养结合” 的社区养老模式的参与意愿。
将大连市管辖的社区进行编号,再从每个社区中随机抽取两名老龄人,进行电话访问,咨询是否愿意参与城市 “医养结合” 社区养老,并简单了解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经济收入、身体健康等基本状况,结合在国家网络上登录的信息,对采集信息进行统计和二次回归检验分析当前社区老年人参与 “医养结合” 社区养老的现状和意愿[2]。
针对老人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居住环境、有无医疗保险、心理信息、生活能力、婚姻等基本状况的不同进行合理统计和分类,得到了统计结果如下表1 所示。
表1 城市社区老年人是否愿意参与 “医养结合” 养老模式单因素统计结果
根据表1 的调查结果统计,深入探究我国当前城市 “医养结合” 社区养老参与现状和参与意愿,为推动 “医养结合” 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新的方向,保证老龄人晚年的生活质量。
根据上述研究结果显示,有超过一半的老年人愿意参与城市 “医养结合” 社区养老,具有较好的发展现状。但通过结合其他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城市 “医养结合” 社区养老模式仍处于起步状态:第一,许多制度还没有完善,需要社区养老机构与政府进一步的沟通和协调,以便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体制;第二,城市社区 “医养结合” 养老模式的市场没有得到广泛的推广,许多老年人对 “医养结合” 养老模式的概念十分模糊。对此,政府应积极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养老,对老年人进行重点扶持,扩大城市 “医养结合” 养老机构的市场;第三,我国的社会风气还有待建设,应加强社会人民对老年人的关爱和孝顺,给予老年人足够的温暖,加强文化建设,鼓励开展养老活动,减轻子女赡养压力,同时也要保证老年人得到子女的充分陪伴,给予老年人良好的养老服务。应强化养老机构的技术应用,要保证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安全;为老年人提供先进的医疗设备以及生活服务设备,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水平;加强养老人员的培养,使老人掌握丰富技术,同时满足老人的心理需求。
在本次的调查研究中可以发现,城市“医养结合”社区养老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前景广阔。根据信息统计利用回归方程可以计算出,收入较高的人参与意愿较强烈,而收入较低的老年人参与欲望较低,但由于家庭收入属于隐私话题,许多老年人对此方面的回答较为不准确,调查统计结果可能存在一定误差。另外文化程度较低或者年龄较小的老年人参与社区养老的意愿较低,其原因是文化水平低的老年人经济来源较少,获得的养老支持不充分,且具有一定的社会劳动能力,因此,他们更倾向其他养老方式。而年龄较大、身体健康情况较差或缺乏一定社会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更愿意参与城市“医养结合” 社区养老模式。在调查中也有许多老年人心理孤独感较高,希望子女陪伴在身边,不太愿意参与社区养老机构。通过分析和总结老人对于城市“医养结合”社区养老参与意愿,构建城市社区养老体系,应充分了解老人的生活情况,考虑老年人的各种需求,并在提供养老服务的过程中,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并尊重老人的选择,不强制要求老人必须参与养老服务,增强老人对养老模式的了解,提高实际参与能力。
根据调查结果,综合分析不同老人的不同信息、能力和需求,总结出影响城市 “医养结合” 社区养老参与意愿的因素可以大致分为先决因素、促进因素和需求因素三大方面。
1. 先决因素。关于城市 “医养结合” 社区养老参与意愿的先决因素包括年龄因素、性别因素、教育因素和婚姻因素。其中性别因素对参与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因此,文章对其研究没有进一步深入。在年龄因素中,年龄较大的老年人更趋向于选择社区 “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参与意愿是年龄较低老年人的1.7 倍,说明年龄较大的老年人行动不便,在不想麻烦子女的情况下,更倾向选择社会养老,而年龄较小的老年人具有一定的生活能力,不太需要子女的日常照顾,因此参与意愿较低。在教育因素中,文化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老年人选择该模式的可能性较低,原因在于其传统观念较强,对该模式的了解程度不够,文化程度在高中及以上程度的老年人参与意愿较强。在婚姻因素中,有配偶的老年人参与的可能性明显低于无配偶的老年人,这说明在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中,配偶对另一半的生活照顾发挥着重要作用。
2. 促进因素。在居住因素中,居住在有医疗卫生服务社区的老人选择社区养老的概率较低,其原因是在该类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中,看病就医较为方便,自身的医疗情况有保障。而居住在没有卫生服务社区的老人,参与意愿较高其本身生活医疗护理有所不便,对于身体健康较弱或需要医疗康复护理的老人参与 “医养结合” 社区养老更加便捷。从医疗支持因素的角度来看,没有医疗保险或其他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其选择社区 “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的可能性要高2.5 倍。看病过程中可以得到一定的补贴,实际花费较低,对于一些特大疾病或长时间康复训练国家给予相应的帮助。而没有医疗保险的人,不仅需要全额付款,在看病就医中没有支持政策,而社区养老不仅提供基本生活照顾,还提供医疗和康复服务,更适合没有医疗保险的老人居住。
3. 需求因素。在能力因素中,生活不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参与城市 “医养结合” 社区养老的可能性是生活能够自理老年人的三倍左右,其原因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需要长期陪护照顾,若子女的工作压力较高不能给予老人充分照顾,因此更倾向选择社区养老;而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对专业医疗护理和人为照顾的依赖程度较低,自己在家中可以进行简单生活,因此参与欲望较低。在心理因素中,某些老人对子女的依赖感较强,一旦离开子女的陪伴,会产生极强烈的孤独感,因此在选择养老方式时,不愿意选择离开子女的社区养老服务;而对子女依赖感较低的心态积极的老人,更倾向选择服务优良的城市 “医养结合” 社区养老模式。
城市社区老年人在年龄、文化程度、收入情况、身体健康及心理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养老意愿有所不同。因此,要实现我国城市以及农村 “医养结合” 养老模式的全面建成,要充分了解不同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切实了解老年人的不同意愿,贴合老年人不同的养老需求,不仅在身体层面照顾老年人的生活、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康复条件,并在精神上给予老年人足够的关爱,降低孤独情绪。在管理方面,更要落实政策,完善管理体系,保障老人的信息和财产安全,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得以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