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丹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410208)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1]在此背景下,各高职院校均把创业教育作为自己重要的任务,把为社会输送具有工匠精神的创新型人才作为实现高职院校立德树人的途径。现实中有的人创业还存在着道德缺失等不良现象,诸如宣传内容低俗、产品假冒伪劣等,则可能影响着学生对创业的正确认知,从而对其创业行为产生负面影响。为有效预防学生创业出现不良问题,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是有效的应对措施。高质量的教育需要有完善的师资力量,这需要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协同育人。
创新创业型人才是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具备扎实业务能力。从培养过程来看,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需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辅导员把控着学生思想道德发展方向。辅导员是我国高校教职工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学生的思想培育和道德养成,这需要辅导员具备扎实的培养学生思想水平和道德素质的专业素养,这也是大部分高职院校在招聘辅导员的公告中要求应聘者需要具备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学等学科背景的原因。新时代高校辅导员的角色定位也发生了重要变化,在“三全育人”要求下,辅导员的使命添加了协同育人[2]。这既对辅导员的专业素养有了更高的要求,也拓展了辅导员工作的范围。
专业课教师具有创业业务领域的优势。相比较招聘辅导员时对专业要求的“宽泛”,各高职院校招聘专业课教师时对应聘者所学专业的要求非常严格。这确保专业课教师的专业水平,对学科前沿的把握,以及对学科发展和实践运用的敏感性。创新创业能力是在专业知识基础上生成的能力,特别是在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领域,诸如设计类专业,专业课教师甚至可以引领着学生把握市场需求、供应的脉搏。进入新时代,高校课程思政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实践理念之一。《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指出,“必须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其中,必须抓好课程思政建设,解决好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两张皮’问题。”[3]创新创业课程作为高职院校课程体系的构成内容,理应把思想政治贯穿到课程内容中。
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已经形成了各自分工的思维和工作方式。但在立德树人背景下,培养时代新人成为高职院校的使命,如何完成这一使命需要学校和教师转变理念和工作方式,把课程思政、协同育人等教育理念落实在育人的实处。就创新创业教育来说,辅导员应该与专业课教师协同育人,共同发挥各自的优势,保障创新创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创业市场朝向健康成熟的方向发展。
辅导员负责学生思想道德的宏观把控。思想道德教育的任务是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思想觉悟、道德素养的实践人才,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以普适性的内容为主。这在创新创业方面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宏观性的指引,在具体内容上还缺乏一定的力度。在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够成熟的背景下,学生能否在实际中保持坚定的态度,或在面对各方冲击下能否有效应对,是创新创业教育必然考虑的问题。创业教育中思想道德教育的缺位,造成思想道德教育与创业教育的剥离,弱化了思想道德教育的功能,与我国“三全育人”教育理念不符。
专业课教师常仅关注学生的创业能力。创新创业教育部门与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把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作为自己的核心任务,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对市场的敏感性和适应性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在功利化背景下,思想道德教育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居于边缘位置[4]。虽不能偏激地认为这种模式所培养的学生在思想道德水平上不合格,但是却隐藏了巨大的危机。
在高职院校中思想道德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各居一隅,甚至用“各自为政”来形容也不为过。这要求在课程建设上着力推进“课程思政+思政课程”协同育人大格局[5]。因此,不论是现实需求还是政策要求,或是新时代高等教育理念规定,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的协同育人是现实必然要求和改革趋势。
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的协同育人是理论与现实的需求。两者合作的前提是具备协同育人的专业素养,根据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研究,教师专业素养包括专业意识、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方面的内容[6]。因此,创新创业教育中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协同育人的专业素养需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建设师资。
树立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的协同育人意识。这种意识需要认识到各自在创新创业教育面前的优势与劣势,以及如何取长补短来弥补其中的不足,帮助辅导员意识到自身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这需要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充分地掌握和了解我国课程思政的政策要求,通过会议讨论、培训课程、案例分析等方式方法,让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意识到自己的使命,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发挥的巨大潜力。最终激发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协同育人的责任意识、合作意愿。
通过团建活动提升协同育人意识。一般来说,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的工作内容泾渭分明。这造成的直接后果是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之间的互动与沟通缺乏足够的机会和平台。这在客观上造成了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缺少协同育人的意识。为了打破这种困局,需要提供交流互动的平台,通过组织实施各种团建活动,促进教师间的相互了解、熟知、合作,为提升协同育人提供基本前提。
举办相关主题培训课程。培训是提高专业素养的有效手段之一,在教师专业发展背景下,各级各类的培训课程拓宽了教师的专业视野,丰富了专业知识。相关主题培训课程的组织和实施,需要创业教育相关部门与专业院系进行合作,以保障把相关知识高效、完整地传递给辅导员和专业课教师。
构建知识分享平台。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各自具有专业方面的优势,却对对方的专业知识并不一定熟知。高职院校对辅导员的专业常以思政类为主,不一定与院系专业一致。专业课教师所学专业也往往与思政缺少紧密的关联,在做学生思想工作时表现出一定的不足。构建知识分享平台,如座谈会、沙龙、茶话会等形式,让双方向对方共享各自的专业知识,辅导员掌握较为丰富的与创新创业有关的知识,专业课教师掌握一定思政方面的知识,从而达到知识共享的目的。这并非要求所有辅导员向专业课教师转移,或者让专业课教师辅导员化,而是在创新创业方面让双方都能够有效地肩负起培养学生的任务。
通过案例讨论掌握实践性知识。创新创业属于实践性强的领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性知识[7]。如果缺少实践性知识,不论是辅导员还是专业课教师,都将会在创新创业教育中陷入纸上谈兵的困局。案例讨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组织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共同参与讨论,就同样的案例站在各自的视角进行分析,从思想道德到专业性展开分析。这可以让双方获得更为翔实和生动的实践性知识,可以从不同视角看待同样的创新创业任务。
参观考察。各高职院校致力于创新创业教育的成果显著,形成了高质量的创业方案或者真实案例。这为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参观考察创新创业实践提供了重要资源。在创新创业基地参观考察,让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身处现实情境,亲身获得对创新创业的感触,锻炼协同育人能力。在参观考察过程中,可以敏锐地发现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的具体任务及挑战,这促使他们思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通过这种见习,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
任务驱动。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实现培养学生的目标是使他们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从培养学生的能力来看,安排的任务主要包括组织设立创新创业教育设计、学生培养、案例分析等各种方式方法,锻炼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在思想道德和专业上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能力。从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来看,辅导员和专业课教师通过各种合作形式利用学校或当地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参与创新创业,或对创新创业过程中的项目进行指导和干预。两个方面任务的结合,能够共同培育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的专业能力。
建立双导师制。在大部分高职院校中,创新创业教育常常采用两种途径展开,一是组织实施常规课程,这部分课程的实施者是创业学院或相关部门的教师;二是开展创业竞赛活动,参与活动的项目组往往被安排指导教师。不论是哪种形式的创业教育,都是由专职创业教师或者专业课教师承担的。建立双导师制,让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共同成为学生的导师,确保学生在接受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既有专业课教师在专业方面的指导,又有辅导员给予思想道德方面的帮助。把辅导员共同列为指导教师,确保辅导员能够全程对学生设计的项目在思想道德方面进行指导。
建立审查机制。学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中,需要建立过程性的审查机制,确保创新创业教育育人的全程性。一是对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审查。新时代要贯彻课程思政的教育理念,需要创新创业课程具有思想关照和思政内容。这需要学校进行相应地审查,从创业教育内容、方法等过程性环节进行有效把控和审查。二是对教师指导创业项目的过程性审查。学生参与创业项目本身是提高自身能力的过程,对其专业性和思想性方面的指导就显得尤为重要。要求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时刻保存好过程性材料,把如何合作、怎样解决具体问题的内容整理完全,供学校审查,同时把这些材料留档作为将来培养学生的案例。
建立评价—反馈机制。教育评价一方面是对教育活动的价值评定,另一方面也为教育活动的内容和方向提供了指南。因此,教育评价不能仅对教育活动进行评定,还需要及时把评价的信息对辅导员和专业课教师进行反馈,让他们了解自己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的问题、发展的方向等等。通过评价—反馈机制的建立,完成创新创业教育的信息回流系统,把创新创业教育建设成为符合新时代需要的教育模式。
课程思政背景下,创新创业教育需要把思政作为重要构成内容。根据高职院校现有的师资构成,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的协同育人是补充创新创业教育中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这需要学校、院系、教师都时刻保持着应有的意识,并主动帮助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提高创新创业的专业能力。学校应该建设相应的机制保障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协同育人的实现。总之,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在创新创业方面的协同育人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地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