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福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一体化就是把密切相关的两种或几种事物当成一个整体,或使它们在某一方面相统一,即整体性。在整体性视角下,我们需要将研究对象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它的性质和规律并非各个构成要素的孤立特征及其叠加的集合,而是表现在各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过程之中。[1]因此,作为警察职业素质能力的重要衡量标准,警察体能与警务技能并不是割裂的,而是互为有机整体,是实战能力的综合体现。体能训练是基础,也是核心,技能水平的运用发挥深受体能素质的影响,若没有扎实过硬的体能素质打底,再简单、实用的技能也无济于事。反过来,警务技能训练对体能是一种强化、丰富与促进,是体能素质最直接的外在表现形式。公安院校学生体技能一体化教学的内涵是指在警察体育理论的指导下,紧跟新时期公安发展趋势,以服务警务实战为终极目标,以体能训练为抓手,以提高警务技能训练水平为目的,从而形成二者有机统一的教学训练体系。要把体能和技能课程中的教学内容科学、有机地整合起来,充分发挥它们的内在特质和联动性,强调体质基础与实战能力相结合,做到体技融合、知行合一。
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明确健康为国家政策,从顶层设计出发推进健康中国战略,提出以“共建共享”为基本路径实现全民健康的目标。健康是保持警察活力和战斗力的基础,警察体能训练不仅能增强警察的体魄、促进警察身心健康,而且也是提高警察体能和实战技能的关键。当前,新时期公安工作形势日趋严峻,对公安民警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具备熟练精湛的警务技能,还要具有强健的身体素质。任何技能教学都不能游离于体能的综合运用之外,而成为孤立、简单、枯燥、侧重形式的一种表现方式,只有通过一定外在强度的体能训练才能提高公安院校学生对各种技能动作的掌握程度,才能高效应对警务技能训练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才能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警员在警务技能实战对抗和演练中出现伤病,为科学、合理、高效开展技能教学训练奠定坚实的基础,为警员执法战斗力的提升做好体技能的全面保障和储备。[2]因此,在健康中国的背景下,将警察体能训练和防卫控制技能训练相融合,才能更好地服务警务实战、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实现健康中国贡献警察力量。
教育部对本科生总学分有明确的规定限制,即必修课学分不能超过总学分的70%,选修课学分不能低于总学分的30%。作为培养一线公安后备力量的公安院校也必须相应增加公安专业课程和公安基础课程的学分比例,为达到学分的优化配置,则必须压缩体能和防卫控制课程的学分,从而造成了体能和防卫控制等相关课程学分和课时数量的减半,本来大一上体能课,大二上防卫控制课,这样大一新生通过一学年的体能基础训练,就能为下学期的防卫控制专业训练打好坚实的体能基础。但因体能和防卫控制课时量的减半,大部分公安院校也只能把体能课集中安排在大一上学期,把防卫控制课安排在大一下学期,也就是说大一就把体能和防卫控制两门必修课都学完了,没有做到体能的循序渐进,直接影响了学生在进入高年级以后的体能素质和技能发展。而学生基础体能的下降,也会影响到在后续开展的技战术训练的效果。因此,如何科学、合理打通体能和技能的训练内容、训练路径,优化配置其授课内容,实现体技能课程真正融合于一体就显得尤为迫切。
目前,在大部分警体教学活动中存在着重技术训练、忽视体能认识的误区,并且这种错误认识不仅存在于在职警察或者警校学生中,在一些警校教师身上也不少见。比如,在实际教学中,部分领导和警体老师对体能课的认识不够深刻,对学生体能训练未予以重视。他们普遍认为体能训练是学警应在上课时间完成的事,没有对学警的业余时间进行体能训练作特殊强调和相应考核要求,从而导致大部分警校生未能主动开展体能训练。一方面是因为繁重的学习任务挤压了业余训练时间,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学警的重视不足,将体能训练当作大队老师布置的任务对待,只会在大队老师的督促下才开展训练,缺乏主观能动性。同时由于体能训练辛苦、乏味,大部分学生都是为了应付考试而训练,只要体能考试一通过,基本上平时就不会再进行训练,没有养成持之以恒锻炼的习惯,都喜欢临时抱佛脚突击训练,忽视了体能训练的重要性,从而造成了公安院校学生体能素质的断崖式下降,与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严重脱节。此外,虽然有少部分警校生认识到了体能训练对今后参加公安工作的重要性,但因学校训练氛围不浓厚,大多数都停留在口头中难以在实际训练中落实。还有少数系部、大队单位,虽然每学期都安排了体能训练,但没有很好地与学生们学习活动规律和特点相结合,导致所采取的体能训练方式与学生们的兴趣爱好要求不吻合,训练积极性不高,达不到预期训练效果。
公安院校学生体能训练方法手段单一。比如,当前国内外先进的力量训练方法不仅仅有卧推、健身球、单杠、哑铃,还有诸如甩战绳、跳跃练习器、打沙袋、综合力量练习器等大强度的训练器材,以及各种组合力量训练。但是在实际体能教学中进行力量训练时主要以俯卧撑、立卧撑、两头起等方便、可操作性动作为主。又如,当前速度训练主要单纯采用加速跑、100米、400米、1000米等速度耐力跑为主,乏味又单一,学生主动参与度极低。此外,体能课老师运动负荷安排不科学,存在随意性,主要表现在对学生练习次组数、频率以及间隙时间等训练要素未体现出运动速度、力量、耐力科学的设计与安排,致使负荷训练既不能使学生机体能力得到有效刺激,也无法突出警务技能的专项要求特点,从而导致学生的体能难以提高且易受伤,更无法提升学生的警务技战术实战运用能力水平。
公安院校学生的体能训练安排不仅要有计划、有针对性,也要有前瞻性和创新性,要将体能训练理念、训练方法、训练内容与警务技能的素质要求紧密结合,真正把公安部实战大练兵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目前一些公安院校的体能训练安排极不合理,加之上体能课老师的教学能力有限,使得体能训练的效果“雪上加霜”。此外,由于大部分公安院校的学生要参加各种警卫安保任务,部分区队学生的体能训练活动都流于形式,更有甚者一两个月都无法组织体能训练活动,甚至连正常的体能课都不能保证,就更不要谈体技能一体化训练。因此,只有学校相关部门早做预案,及时、科学调整各学生大队的体能训练计划并开展监督检查,才能让实习或参加安保的学生的体能训练落到实处。
目前,国内大部分公安院校全能型师资力量比较缺乏,与能开展警察体技能一体化教学模式相融合的教师缺口还比较大。很多从事警体训练的老师长期处于封闭的教学环境之中,缺乏实战经验的累积和自身知识体系的更迭升级,缺乏全能型、综合性老师,体能老师只会上体能课,技能课老师只会上防卫控制课,射击课的老师就只会上射击和战术,专业技能没打通,不能形成综合体。因此教授学生时,难免会出现单打独斗、知识体系断层及脱离实战需求的现象,影响到学生在以后实际工作中的发挥。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后,在警校所学的警务实战技能都已忘记,需重新学习和培训,这对于刚参加公安工作的新警员来说不仅增添了工作学习压力和负担,更会对公安院校的办学能力、教学质量及师资力量等因素产生疑问和否定,因此上警体课的老师在对体能、射击、警务战术、警械使用及防卫控制等课程实行一体化教学改革时,一定要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紧贴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注重实战化教学,将先进教学理念与一线公安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从而达到服务基层、服务实战的目的。
警察体能训练考核标准缺乏系统规划。首先,考核方案和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安排过于机械且不合理。现行考核标准仅依据年龄等级和男女性别划分,并未考虑到不同警种、不同年龄段的不同承受能力,这种一刀切的体能训练方式和考核手段不合理。其次,体能训练考核评估工作缺乏整体性和针对性。目前还没有关于体能训练的总纲,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各单位或者警校经常组织民警或学生开展体能测试,并非体能训练,而且测试项目也不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由于没有细化体能训练目标和训练项目,民警或学生的体能训练积极性逐渐消失,甚至产生抵触和怠惰情绪。
体技能训练融合是公安院校警务实战技能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和发展方向。若要冲破阻力,加快一体化融合速度,既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大胆改革创新,也要牢牢把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使命要求。这一原则认识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公安院校学生体技能一体化教学改革方案的前提条件。首先,开展体技能一体化训练要从实际出发,整个训练计划的制定要立足于警校生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不同学员间身体、心理状况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其次,体技能一体化教学训练要紧贴基层一线实战,要充分认识到学校里再科学完善、再逼真的模拟训练都仅仅是教学,其与基层一线的高风险警务活动相去甚远。因此,在学员掌握好各项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应保障学员的社会实践课时,让学员从实际工作中感悟新知,从而发挥出社会实践辅助教学的作用。
体技能一体化教学改革要将体能和技能的理论知识与基层一线警务执法实战融合起来,通过教学理念的创新和教学手段的多样性改革,把体能与技能这两个实战教学内容打通,进行合成化、一体化教学和训练。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教学内容互融,可以优势互补,把众多孤立的、碎片的、断层的教学内容通过多样性的教学方法串联、整合起来并形成特色,保证课程内容的系统性、连续性,切实提高在校学员的实战能力,真正做到教、学、练、战一体化,实现教学由教师主导型向启发型转变,构建良好的师生互动教学模式,创造轻松的、循序渐进式的教学氛围,真正意义上实现体技能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的一体化。[3]同时,体能训练目标应以警务实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培养学员掌握必要的技能并加以强化。因此,在实施警察体技能一体化教学时,必须坚持教学与实战相辅相成,秉承教学的终极目标是为了服务一线实战这一理念。一方面,警察体能训练必须从公安工作的实际出发,只有提升警察的实战能力,才能让警察履职尽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体能是根本,警务技战术是保障,实战技能的提升离不开体能的支持。另一方面,警察体技能一体化也要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实战要求紧密结合。[4]警务技能与体能训练的融合发展,是公安院校教学改革的必经之路。警察体技能一体化教学就是贴近实战需求、符合学员实际的创新教学形式,只有二者的有机统一,才能够实现教学效果质的提升和飞跃。
为了贴近实战,警务技战术培训应融入日常的体能训练当中。首先,成立专门的警察技体能一体化训练领导小组,组织教师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邀请业务专家座谈交流。在此基础上,结合实践案例,将相关的指导政策和理念贯彻于基层工作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警察体技能一体化的实施方案,增强训练内容设计的全面性和训练手段选择的针对性。其次,在训练的内容和设计上进行调整,注重训练内容和设计的全面性。训练手段的选择应顾及不同的环境、训练阶段、参训人员能力的差异,避免出现诸如仰卧起坐等千篇一律的传统项目,充分发挥出警察体能训练对提高各种战术训练水平的促进与保障作用。[5]同时,增加专项训练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力量、忍耐力、速度、灵敏度等内容,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训练。在训练过程中要突破传统的单人、双人或小组的训练形式,通过游戏化、对抗性、演练性等训练方法增加体能训练的趣味和灵活性。
警察体技能一体化不仅在宏观上注重内容和方法的整合与优化,更强调在组训方式等细节方面的创新和突破。警察体能训练侧重于发展人体的生理特长,而警务战术训练则是注重发挥某一警器械的最佳性能或某一战法的最佳组合,将两者的特长充分结合并予以发挥,实现人与武器、战术的无缝链接,是一体化训练方法的发展方向。模块式、模拟式、综合演练式等组训方法是在对警察训练各阶段的体能需求特点和差异的分析基础上,结合实际任务所研究出的一种训练方法,其能为警察体技能一体化的实际操作提供指导。[5]
师资力量非常关键,教师的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决定了警察体能与战术训练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警察体能训练与警务战术训练一体化研究为契机,加强警体教育复合型人才队伍的建设是完善和提高警察训练水平的有效途径。[5]应立足于公安院校和基层单位的实际,选派教师到基层一线部门进行实战锻炼,以突出警察体技能一体化教学的实效性。同时,学校应根据实战部门的需求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打造一支具备基层经验、高技术训练水平、教学科研综合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体能、技能等基础课程开展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公安院校应用型人才的职业素养。科学、规范、高效的评教体系是实现卓越警务人才培养目标最有力的保障。因此,建立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方式是体技能教学相融合的重要措施,有利于课程建设向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具体改革举措有以下三点:一是合理安排课程考核内容,去除一些凭主观感觉打分的技术考核项目(如拳法组合技术空击),增加一些能定性、定量评分的内容(一分钟拳法打靶)。二是科学制定考核内容分值比例,尽量减少教师的主观性和人为操作性,避免因人给分、有失公平的现象发生。三是制定详细的成绩评价标准。因此,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能增强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和综合知识运用能力,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警务实战能力。斯塔弗尔比姆强调:“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没有健全的评价机制,即使再重视课程文化建设,最后也会被课程本身发展趋势及一线实战需求所抛弃而流于形式。
教学培训与实战的根本差异在于真实性,其中心理素养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实践中处理事务效果及个人水平能力发挥。传统教学中,往往忽视了心理素质教学的开展。想要真正实现警察体技能一体化,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融入心理教学元素,帮助学员提升自身心理素养水平。心理素质培训应着重培养警察的自我认知能力、记忆的精准度以及个人控制情绪、调节意志的能力。警察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心理素养,才能有效处理相关警务工作和履行相应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