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历史经验

2021-01-10 00:29陈洁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历史经验党的领导农业

摘 要:本文将建党百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农业农村工作的历史经验概括为五个方面: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把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不断夯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坚持尊重农民首创、保护农民权益,处理好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互融互通;坚持探索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和共同富裕之路。

关键词:党的领导;农业;农村;历史经验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勠力奋进,中华大地发生沧桑巨变,中国农村几经变迁,走过了不平凡的道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梳理建党百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农业农村工作的历史经验,汲取历史智慧,以史为鉴,对全面建设现代化无疑有着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这是基于大历史观、基于中国国情农情、基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局的必然。本文将这些历史经验总结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三农工作关乎国家全局。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之所以能够胜利开辟,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党高度重视农村工作,真正尊重农民利益,充分发动农民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成功建成独立的国防和民族工业体系,一个关键原因也是全党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领导,使农业有条件为国家工业化做出贡献。改革开放后,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继续高度重视,农村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20世纪90年代,随着农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比重降低,城乡二元体制长期影响,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农业农村的地位相对下降,力量明显分散,农村改革发展得到的支持客观上不够。历史经验和现实迫切性均表明,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形成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局面,必须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十六大后,随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方略的实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历史任务的提出,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在2003年1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沒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进一步强化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强调了三农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不会改变。

“重中之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它是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已经登上新台阶,但农业基础薄弱、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过大、国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受到明显制约的发展阶段提出来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强烈信号,不仅体现了党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的优良传统,而且在全社会形成了关心支持三农发展的浓厚氛围。农业农村工作在全局工作中地位的明确,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密集出台提供了良好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重中之重”提出后,2006年,中央加强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指导和工作支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9个增加到21个。按照中央要求,各地加大了组织建设力度,各地党委政府成立了农村工作综合机构。为加大三农工作协调力度,有的省份由省委常委担任农村工作综合机构主要负责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并从工作体制机制、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几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在加强领导力量方面,要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省市县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县(市)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同时,要求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市)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

党管农村工作,既是传统,也是法宝。三农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才能在认识、组织、体制、行动上真正统一体现对三农工作的重视,才能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2012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十八大以来,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得到加强和改善。2019年8月19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通过总结经验和教训,明确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重要思想,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坚持以农业为基础,不断夯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

农产品有效供给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璀璨华夏文明的产生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耕文明发育较早和长期坚持以农立国。有史以来,中国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产品是国民最基本的需求品。“仓廪实、天下安”,这是亘古不变的社会规律。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对执政党来说是个历史性命题。

历史上,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基本挑战主要是天灾人祸和粮食生产能力不足。作为人口大国,提高粮食供给能力是解决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基本出发点。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70余年的长期建设、改革开放以来40余年的体制机制创新、十八大以来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健全完善,我国粮食产量已经登上6亿吨台阶,谷物基本自给,实现了粮食供求关系基本平衡。这标志着拥有14亿人口的中国已经具备养活自己的能力,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支撑,也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础。

为发展农业,我国曾提出“以粮为纲”。1960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生产经历了一个由上升到滑坡再到恢复性增长的过程。粮食总产量由1978年的3.05亿吨逐步增长到1996年的5.05亿吨,年均增产超过1100万吨。到1998年,达到创历史的5.12亿吨。当时,很多人认为中国粮食已经过关了,对农业的重视程度也下降了,农业生产因此受到很大影响。1998年到2003年,粮食生产一路下滑,2003年下降到4.3亿吨。2004年,一改从1997年到2003年的粮食净出口国局面,中国又变成了粮食净进口国。2005年中央围绕农业生产能力建设下发了1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强农田水利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在中央强有力的支农惠农政策的推动下,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为保障粮食与食品供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粮食主产区增粮不增收的问题有所缓解。到2020年,我国粮食生产“十七连丰”、农民收入增长“十七连快”,这与党中央持续加强的强农惠农政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事实证明,粮食安全、农业安全是我国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之一,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坚持不懈地狠抓粮食增产。我国粮食和其他大宗农产品消费量大,只有靠自己生产出足够的粮食,饭碗才能端稳;稍有不慎就会出现粮食大减产和供不足需的严峻局面。保障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大事。

十七届三中全会曾指出“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十八大以来,国家适时出台了新型农业支持政策体系,持续增加对农业补贴的规模、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促进粮食等农产品生产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生产补贴政策、农业科技政策、农业组织化建设政策、农产品流通政策、保护耕地和提升耕地质量的政策等连续出台,给农民吃了“定心丸”,给现代农业发展注入了活力,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上的经验,主要包括:持续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强化科技支撑;保护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的积极性(包括取消农业税和建立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最低收购价制度和临时收储政策及产粮大县奖励)和强化“长牙齿”的措施(包括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法律责任、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建设高标准农田和保护土壤质量、制止浪费等)。

三、堅持尊重农民首创、保护农民权益,处理好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

中国历史上,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土地问题和税赋问题上。国家与农民关系比较平顺的时期一般都是人地关系相对宽松、轻徭薄赋的时期;而国家与农民关系紧张的时期一般都是土地兼并严重、税赋负担沉重、民不聊生的时期。早在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就注意到了农民问题,认识到“农民是革命的同盟军”,要“保护农民之利益而促进国民革命运动”。1947年以《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为标志,中国共产党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土地改革的胜利,标志着农村土地所有制和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农民从政治上和经济上得以翻身解放。农村改革开放后,国家尊重农民首创,明确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从制度上确保了农民的微观经济主体地位,使农村经济再次焕发活力。进入21世纪,取消农业税、建立农业补贴制度,则彻底扭转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构建了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和统筹城乡发展制度框架,从根本上改变了资源要素条件的配置方式和微观经济主体的运行机制,使农村经济活力大增。面向“十四五”和更长一段时期,坚持尊重农民首创,保护农民权益,处理好国家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始终是执政党需要审慎对待的重大问题。

一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和引入市场机制,农民获得生产经营自主权。农村改革的基本脉络就是不断给农户赋权,通过赋予农民土地使用权、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收益权,提高农户发展生产从事经营的积极性,解放农村生产力。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村改革,使农户重新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微观经济主体。在市场化改革推进方面,打破了生产资料只能国有,集体不准拥有生产资料的禁区;以水产品等的价格放开为突破口,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打破封闭的农产品流通体制,构建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覆盖几乎所有农副产品和粮食品种的流通体制。随着农产品供给日渐充裕,取消统购统销制度,到20世纪90年代初基本实现农产品购销市场化转型。1993年《宪法》和《农业法》以法律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改革创新,使农民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再造了农村市场经济微观基础,促使农村经济释放出制度红利,农村财富增长迅速。

二是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民主权利和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既是农村改革的出发点,也是改革的落脚点。1978年以来,党始终把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头等大事。一是调整农产品价格,逐步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了发展农业生产力的25项政策和措施,提出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调整工农产品的比价,放开农产品市场,把农产品市场交换自主权还给农民。二是构建重点粮食品种价格保护制度。1978—1985年我国实行超购加价和奖售政策,1987年实行粮食销售“三挂钩”政策,进入新世纪后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三是发展乡镇企业,拓宽农民生产门路,为农民增收致富开辟新路。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针对乡镇企业提出“中央各部门和各地方,都应当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使之保持健康发展。”2009年农民人均从乡镇企业获得收入1807元,比1978年增加167倍,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1%,加快了农民致富进程。四是开展持续减贫。1986年,国家实施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1978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3.6元,2010年达到5919元,绝对数增长44倍,农民生活实现了从温饱到基本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五是出台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农村改革制度。2015年,中央提出摆脱贫困的重大行动——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底,我国完成清除绝对贫困的历史性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关键性贡献。涉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民工权益保护和农民自由就业制度。国家出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如《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提出“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在税收、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给予支持。

在保障农民民主权利方面,乡村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农民的民主选举权利和依法自治权利得到扩大。1987年11月14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通过,使村民自治作为一项新型群众自治制度和直接民主制度在法律上得到确立。1998年11月《村民委员会自治法》通过,村民自治具备了法律基础。此后,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委会选举、自治章程和村民会等内容进行更加明确的规定,增设村务监督机构的规定)、健全与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等,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乡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作重点推进”, 并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是理顺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农业税自古有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征收农业税,国家集中了大量資金用来维持基层政权运转和支持工业化建设。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税费负担成为农民的重要负担。2001年我国加入WTO之后,税费改革的方向越来越明确,2006年最终取消农业税。从此,中国农民结束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发生重大转折。通过取消农业税,我国每年减轻农民负担超过1335亿元。与此同时,我国建立了以农业补贴制度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为代表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2008 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出现“强农惠农”字眼,“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随着我国“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多予少取放活”两个指导方针的提出和国家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逐步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纳入到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财政支农资金的范围大大拓宽,使我国三农政策实现历史性突破和转变。

四、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互融互通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使国家真正实现独立、富强、打破外部封锁,中国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迅速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为保证农村经济剩余的积累流向重工业,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但党和政府依然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国民经济整体中来考虑,重视工农和城乡协调发展。毛泽东同志曾提出“工农并举”,“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要统筹城乡关系”等,这些论断是“三化同步”“四化同步”“五个统筹”等当代执政理念的理论源泉。他提出的工农产品等价交换思想等至今仍对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他指出,农村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阵地,要动员一切力量支援农村建设,“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等。这些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有重要借鉴意义。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城乡分割的体制逐渐被打破,各类生产要素流动速度加快,促进了城乡经济互动发展。20世纪90年代掀起了乡镇企业发展热潮,也出现了壮观的民工潮。但由于城乡二元政策的延续,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依旧,城乡差距没有缩小,反而有所扩大,与工业、城市、城市居民相比,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弱质性和弱势性格局依旧。

进入21世纪,我国总体上达到小康发展水平,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非常明显,农业农村发展滞后成为“四化同步”的短板。长期偏向城市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使得农村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与城市存在很大差距,既影响到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也与党和政府提出的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建设一个经济发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的和谐社会目标不一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基于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的现实,国家开始扭转城乡分治的政策取向,实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

2002年11月,十六大首次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和机制,逐步扭转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扩大的趋势”。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并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五个统筹”之首,将“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大重要任务,这说明我国发展战略和三农政策取向开始进行重大调整。2004年年底,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温家宝同志强调要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这些判断统一了全党对三农工作的思想认识。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强调“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这个决定意味着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已比较成熟。十八大以来,全党不断探索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互融互通的道路。2015年我国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到2020年打赢了脱贫攻坚战。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我国“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五、坚持探索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和共同富裕之路

从一个积贫积弱的、传统落后的农业国,走向繁荣富强的新时代的新型现代化国家,这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和奋斗目标。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体人民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向共同富裕而不懈奋斗,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进行了艰苦探索并取得了一系列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

一是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要求,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这从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等定性方面概括了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是成功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减贫道路。农村改革激发了农村经济活力,促进了农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使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随后,国家开始实施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进入以区域为导向推进扶贫开发的阶段。在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为指针的扶贫攻坚阶段,“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基本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生存和温饱问题。2001年之后,我国形成大扶贫格局,到2012年,在现行标准下中国贫困人口减少到9899万人。在此基础上,立足国情,我国出台了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经过8年奋斗,通过精准扶贫政策,在2020年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减贫道路。

三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之路。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提出国家富强的发展目标;改革开放后党中央提出小康社会的战略构想,邓小平系统论述关于共同富裕的思想;2010年我国基本实现小康;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战略部署,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在描绘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时,明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探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之路,是“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共产党的重要目标。

参考文献

[1]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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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407.

[4]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15.

(中文校对:薛萃)

Historical Experiences of CPC’s Leading 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 Works: A Review of a Century of Founding of CPC and a Future of Bright Prospects

CHEN Jie

(Research Center for Rural Economy,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Beijing 100810)

Abstract: The author concludes 100 years' historical experiences of CPC's leading 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 works in 5 aspects: persisting on solving issues related to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is the top priority for CPC; persisting on considering agriculture as the basement of nation's economy, strengthening agriculture's comprehensive productivity constantly, confirming food security and effective suppl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persisting on respecting the farmers' creativity and protecting farmers' benefits, to properly handl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ation and farmers; persisting on balancing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and promoting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persisting on exploring the road of modernization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road of promoting common prosperity.

Keywords: party's leadership; agriculture; rural area; history experience

(英文校譯:翟世贤)

收稿日期:2021-08-26

作者简介:陈洁,女,管理学博士,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主要从事三农政策与理论研究,E-mail:chenjie21st@sina.com。

陈洁.中国共产党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历史经验——回顾建党百年和展望未来[J].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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