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破译清政府外交密电考*
——以“壬午兵变”为例

2021-01-09 07:50:38薛轶群
军事历史 2020年5期
关键词:总理衙门电报

★薛轶群

自1871年丹麦的大北电报公司铺设水线至上海,并开通海参崴—长崎—上海的海底电线后,清政府虽未正式允准开办电报事业,但电报已成为总理衙门与驻外使臣之间联系的重要渠道。1881年12月,清政府自建的津沪电报线开通后,供官商使用的电报网络被纳入全球的电信网,成为信息沟通不可或缺的手段。由于与“军国大计”的密切联系,汉字电码本的编制、电报的保密措施与相关情报网成为政治史领域关注的一个焦点。①相关研究参见夏维奇:《晚清电报保密制度初探》,《社会科学辑刊》2009年第4期;赖晨:《郑观应与清末电报保密》,《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2卷第5期,2009年9月;Tomas S.Mullaney,“Semiotic Sovereignty:The 1871 Chinese Telegraph Code in Global Historical Perspective”,Jing Tsu and Benjamin A.Elman(eds.),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Modern China,1880s-1940s,Leiden:Brill,2014,pp.163-183;张文洋:《晚清电报的语法:汉字电码本的设计与应用》,《近代史研究》2018年第4期。近年来,茅海建利用张之洞档案对张利用电报构筑的情报网也作出了细致的分析。茅海建:《戊戌变法的另面:“张之洞档案”阅读笔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对于密电的编译与破解,学界目前的研究多集中于甲午战争时期清政府的电报泄密问题,但对日本于1880年代初期即已破译清政府的外交密电一事鲜有关注。②参见吕万和:《甲午战争中清政府的密电码是怎样被破译的》,《历史教学》1979年第6期;宗泽亚:《清日战争》,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12年,第416~433页;吉辰:《马关议和清政府密电问题考证补》,《山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日本的大野哲弥虽然披露了“壬午兵变”时日方已破译黎庶昌与署理北洋大臣张树声之间往来电报的事实,但其未利用中方史料,误以为日方掌握了中国与日本往来的全部密电,忽略了总理衙门与黎庶昌的信息传递渠道,仍有进一步的探讨空间。大野哲弥:『国際通信史でみる明治日本』、横浜:成文社、2012年、165 頁。自1876年郭嵩焘出使英国以来,总理衙门与驻外公使之间已较多使用电报联络。1882年7月至8月的“壬午兵变”,更成为清政府创办电报后首次利用电信网应对外交突发事件的嚆矢。①关于“壬午兵变”,学界目前已有丰富的研究成果论及中日对该事件的应对,对中朝、中日关系的影响,驻日公使黎庶昌、马建忠的作用等。具体参见孙启瑞:《朝鲜壬午军乱时的中日交涉》,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编:《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15 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71~292页;戴东阳《黎庶昌使团与壬午派兵》,同氏著:《晚清驻日使团与甲午战前的中日关系(1876—1894)》,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125~160页;岡本隆司「馬建忠と壬午変乱」(同氏著「属国と自主のあいだ—近代清韓関係と東アジアの命運」、名古屋:名古屋大学出版会、2004年,70~113 頁);王如绘:《壬午兵变与中日关系》,同氏著:《近代中日关系与朝鲜问题》,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67~101页;张礼恒:《金允植、鱼允中与“壬午兵变”的善后处理》,《近代史研究》2016年第5期。本文拟考察1870年代末随着电报的引入清政府与驻外使臣信息传递方式的变化,并梳理总理衙门、北洋大臣、驻日公使在“壬午兵变”中对密电的具体运用,阐明日本破译中方密电的过程,思考电报对当时清政府政治外交带来的影响。

一、电报导入前后清政府与驻日使臣的联络

1875年8月28日,总理衙门奏请任命候补侍郎郭嵩焘为出使英国大臣,翌年10月,总理衙门拟定《出使章程十二条》,其中规定“出使各国大臣到各国后,除紧要事件随时陈奏外,其寻常事件,函咨臣衙门转为入奏”。此前清朝国内的题本与奏折制度可通过驿站系统确保信息有效的传递至疆域内的各地,而派遣驻外使臣也意味着奏折政治的形式跨越出现有的疆土,扩展到海外。②千葉正史「近代交通体系と清帝国の変貌—電信·鉄道ネットワークの形成と中国国家統合の変容」、東京:日本経済評論社、2006年、54 頁。为便于政府中枢与驻外使臣的联系,应郭嵩焘的奏请,1876年清政府在上海设立文报局,出洋后往来函件的收递均由招商局员黄惠和负责。文报局主要传递官方公文,兼营使团人员与国内的私人往来信件和物品。1877年因出使英国的副使刘锡鸿被任命为驻德公使,其咨请由江海关税务司经办往来文报,此时又有司事陆湛源负责驻美肄业华童洋局的文报书信,及招商局员王松森负责驻日公使的文报事宜。为划归统一办理,李鸿章根据署江海关道刘瑞芬的提议,奏请在上海成立东西两洋文报总局,责成黄惠和总理,王松森与陆湛源作为文报局委员司事帮同办理,并拟定文报局章程六条如下:

(1)凡往来奏折夹板部文及各省印文,均关紧要,宜设立号簿,挨次挂号。遇有疏失,由局知照原处补发。

(2)文报局倚附招商局办理,除酌给委员薪水外,无需开支局费。

(3)凡发递电报及包封信资邸钞申报等费,粘有图记为凭,分两多寡,均有定价,自应核实开支,无任浮冒。

(4)设立文报局,不独往来公牍信件应当经理周密,并各处地方或有水旱偏灾及遇有紧要事件关系中外大局者,均应随时报知,俾广见闻,不得故意隐瞒,为无名之谨慎。

(5)外洋随员人等家信有不能直寄其家及各家来信由各处转寄到沪,未能由其家属付给信资,必须由局照给。每封不及一千文者,准其由局付给汇总,具领造报,免由本人缴还,其往来家信附入公文包封汇寄者,亦免摊派信资,惟各人家信物件由沪局代为专寄者,其信资水脚等项自应由本人及家属付给,不得开销公款。

(6)所有出使往来文报,均归招商局员一手经理。③席裕福、沈师徐辑:《皇朝政典类纂》卷四百七十四·外交十·通使,第19~20页,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88 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2年。

上海文报局设于上海外滩洋泾浜永安街的轮船招商局内,同时又在天津北洋大臣衙门内设立文报处,如北京寄往海外的公文或书信,先经由文报处通过轮船或驿站传递至上海,再由上海文报局分拣后通过各国邮轮越洋寄至各驻外使馆。驻外人员也通过同样的途径寄发,所有公文信函均以“包封”代称,逐一编号,而廷寄、奏折等事关紧要者则安排专人投送。①《文报局请奖片》(光绪六年五月十三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9·奏议9,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95~96页;赖茂功:《晚清上海文报局的创设经过》,《上海集邮》1993年第4期。1870年代末期,驻英公使郭嵩焘发自伦敦的信函,到达北京的时间一般需花费四十日至五十日左右②千葉正史「近代交通体系と清帝国の変貌—電信·鉄道ネットワークの形成と中国国家統合の変容」、56 頁。,而驻日公使何如璋自东京至北京的公文一般需花费十四日至二十日左右。

首任驻英公使郭嵩焘1877年1月抵达伦敦后,总理衙门与其的电报联络最初是通过海关总税务司赫德(Robert Hart)及驻伦敦办事处的金登干实现的。1877年4月2日,赫德致电金登干,请其向郭嵩焘转达总理衙门就镇江趸船案的指示,并提醒郭须在接到总理衙门的公文后,才能与英国就此问题进行交涉。1877年7月中旬,金登干也致电赫德,请其向总理衙门转达郭嵩焘与副使刘锡鸿的委托事宜。③千葉正史「近代交通体系と清帝国の変貌—電信·鉄道ネットワークの形成と中国国家統合の変容」、57~58 頁。初期驻外公使与本国的联络仍以定期的信函为主,主要是由于电报费用昂贵,只是遇有急需报告或确认的突发情况才会使用电报。④如1879年4月,日本宣布废藩置县,派内务大臣松田道之赴琉球后,何如璋即迅速电告总理衙门,并随后以信函报告详情。而驻德公使李凤苞自1878年起就采购军械事,也利用电报与天津军械局刘含芳、江海道刘瑞芬往来联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日本梗阻琉球入贡情形折》(光绪五年闰三月初五日),故宫博物院编:《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1,北京:故宫博物院,1932年,第30页;张文苑整理:《李凤苞往来书信》上,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61、80、132页。尽管在涉外事务中已使用电报,但促成清政府下决心正式开办电报的契机是1880年至1881年曾纪泽与俄国改订《交收伊犁条约》的交涉。由于俄方条件苛刻,远赴彼得堡的曾纪泽历经艰苦谈判,终于收回伊犁,但其指出改约交涉的难处之一即在于通讯不便,虽然清政府破格允许“由电径达总理衙门代奏请旨”,但因“自沪至京,无电线以资迅速,故虽由电请旨,非旬日所能往还,敌廷之询问益多,专对之机权愈滞”。⑤《使俄曾纪泽奏中俄改约情形折》(光绪七年正月二十五日),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25,第19页,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

因伊犁问题中俄关系陷于紧张之际,李鸿章奏请铺设津沪间电报线,如下力陈开办电报的必要性:

查俄国海线可达上海,旱线可达恰克图,其消息灵捷极矣。即如曾纪泽由俄国电报到上海只须一日,而由上海至京城,现系轮船附寄,尚须六七日到京,如遇海道不通,由驿必以十日为期。是上海至京仅二千数百里,较之俄国至上海数万里,消息反迟十倍。倘遇用兵之际,彼等外国军信速于中国,利害已判若径庭。⑥《请设南北洋电报片》(光绪六年八月十二日),《李鸿章全集》9·奏议9,第158页。

正因为清政府已意识到电报与传统驿站在信息传递方面的悬殊会造成军事方面的被动,进而危及国防,两日后即颁发上谕,为“筹办防务”,实现南北洋消息灵通无碍,命令李鸿章“妥速筹办”。⑦《李鸿章全集》9·奏议9,第159页。

二、清政府初期使用的电码本与日本的关注

清政府批准建设电报后,1880年10月,郑观应、盛宣怀等设立天津电报总局,并于临清、济宁、清江、镇江、苏州、上海六处设立分局,由盛宣怀任天津电报总局总办,郑观应任上海电报分局总办,同时在天津设立电报学堂,道员朱格仁任总管。1881年5月开始施工架线,11月在山东境内完成南北接线,全长共计2736 里(双线)。1881年12月28日,津沪线沿线各局正式开始营业,中国的通讯系统也迎来了一大变革。①夏维奇:《晚清电报建设与社会变迁:以有线电报为考察中心》,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99~102页;千葉正史「近代交通体系と清帝国の変貌—電信·鉄道ネットワークの形成と中国国家統合の変容」、67~68 頁。

与此同时,日本驻华使领对中国开办电报的动向予以了密切关注。1881年4月津沪线正式开办后,日本驻北京公使馆、驻天津领事竹添进一郎、驻上海总领事品川忠道等相继向外务省发回报告,内容涉及工程的最新进展、建设成本、雇佣的外国人技师等。②「蘇州上海間ノ電線 明治十四年九月清国北京日本公使館ニ於テ」、「雑報四則 明治十四年九月清国北京日本公使館ニ於テ」、「雑報三則 明治十四年十月清国北京日本公使館ニ於テ」、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3030247500(第26~29 画像)、元在清公使館書記官中島雄ヨリ引継ノ清韓両国ニ関スル書類/「随使述作存稿」 第一巻(1.1.2.57)(外務省外交史料館);「外入229 外務省通知 清国政府電線架設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9103282200、公文原書 巻20 本省公文 明治14年4月22日~明治14年4月30日(防衛省防衛研究所);「清国政府ニ於テ電線架設之件明治十四年」、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12081307000(第2 画像)、各国電信関係雑件 第一巻(B.3.6.1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1881年12月及翌年1月,日本工部省电信局长石井忠亮向内阁书记官分别报告了津沪线在天津、苏州、镇江、清江、济宁、临清、大沽各处开局营业一事。③「清国蘇州鎮江天津ノ三ヶ所ニ電信分局ヲ置キ通信ヲ開ク附清江浦外三ヶ所同上」、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15110251500、公文類聚·第六編·明治十五年·第五十二巻·運輸一·駅逓·郵便電信(国立公文書館);「清国清江浦電信分局開設並通信料等ノ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01100236700、公文録·明治十五年·第百七十二巻·明治十五年一月·工部省(国立公文書館)。

由于西文电报以点、划和空白组成的莫尔斯电码指代字母和数字,而中国使用汉字,公众拍发电报时采用何种电码表示汉字的电码本即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电报传入中国后,大北电报公司设计出可用四位数字指代一个汉字的《电报新书》,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增删汉字、使用加减设密法、采用三码或五码编排等方法后,1870年代中期以来清政府与驻外使臣用于联络的电码本包括张德彝的《电信新法》、曾纪泽的《电句集锦》、李凤苞的《电报简编》等。④张文洋:《晚清电报的语法:汉字电码本的设计与应用》,第88~92页。

关于中国电报局使用的电码本,1880年秋盛宣怀拟定的电报局章程中提出了两种预案。

一、各局现用莫尔斯器,应以电报新书所集华字为稳妥之法,只有几千几百几十几字,故只以四码为准,凡寄信系逐字集成,即使讹错一字,尚易揣摩,故遇有紧要公事,当仍以集字为便。

二、曾星使辑有电句集锦,所集字句计有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句字,故以五码为准,凡寄信可以逐句集成,信资较为节省,本局特又参酌刊成一书发售,或用四码或用五码,悉听寄信者随时定夺,皆可照办。⑤《附件一详定大略章程二十条》,夏东元编著:《盛宣怀年谱长编》上册,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17页。

从中可知中国电报局原定发售两种电码本,分别以大北电报公司的《电报新书》和曾纪泽的《电句集锦》为蓝本,具体采用四码或五码,可供发报者自由选择,而李鸿章于1881年1月底的批示中对此也表示了赞成。⑥《[附件二]十二月二十九日李鸿章批》,《盛宣怀年谱长编》上册,第118页。但1879年6月,万国电报公会在英国召开第五届大会,规定电文文字在欧洲区内往来须约定各国通用文字,但仅以一种为限,与非欧洲区往来者,可用德、英、西、法、荷、意、葡萄牙、拉丁语八种语言,以字母或数字联缀而成的暗语则从每四个字母或数字改为每三个字母作为一字。⑦交通部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电政编》第3 册,南京:交通部总务司,1936年,第472页。中国虽未加入万国电报公会,但在与其他国家互通电报时采取特例予以承认,而汉字一字是以四位数码表示,以三码计算的话,剩下的一码也须按照一字计算,所付电报费用较之前更高。为应对三码一字的规定,驻德公使李凤苞1881年设计出一种三码英文的《电报简编》,“用英文二十六字母参互而成七千余号,旁注华字”,并用于中德之间的通信,因“试用以来,从未错误”,李鸿章于1882年6月因丁母忧返回合肥前,建议署任北洋大臣的张树声“以后中外往来官报,均可仿用三码之法,以节往来报费”,张树声也接受其提议并咨送总理衙门、南洋大臣推广试用。①《署北洋大臣张树声函》(光绪八年五月初二日收),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总理衙门档案01-09-004-03-001,总理衙门档案的藏所下文注释不再注明。

李凤苞的英文《电报简编》也影响到了正在筹办的中国电报局采用何种电码本的讨论。1881年10月底,盛宣怀计划在《电报新书》基础上融入曾本、李本的设计,编订“缩字缩句之法”的电码本,但经元善提出异议,认为电报局为了赚取更多报费考虑,不应将节省报费的设计提供给大众,因此按照《电报新书》的编排方法,以“每号一字,拣字典内通用字面凑成万号”编成《电报新编》。张文洋以1884年版的《电报新编》为例,认为编排上是以四位数字对应单个汉字,同时指出之前还有以汉字“爱比西谛”代表字母“ABCD”的版本,因使用时查找困难而并未推广,实际推行使用者类似1884年版的《电报新编》,具体刊售发行时间可能在1882年至1884年间。②张文洋:《晚清电报的语法:汉字电码本的设计与应用》,第92~93页。但初期的《电报新编》究竟是怎样的版本,于何时发售,这关系到下文所述“壬午兵变”日本是如何破译中方电报的,在此仍需作进一步考察。

1881年11月初,盛宣怀向李鸿章汇报津沪线进展,就“一切售报章程书籍、账表、信纸等件”,表示“均在上海商定付刊,拟用李星使原本,以字母错综编成三码一万七千余号,计单字七千余号、成句一万号。因临时仓促,不及寄呈均核。拟先用活字集印,如不周妥,将来仍可更订也”。③《盛宣怀上李鸿章禀》(光绪七年九月中旬),《盛宣怀年谱长编》上册,第140页。针对时人怀疑拍发电报容易泄密的看法,盛宣怀于1881年12月拟订的《电报局招商章程》中又作了如下说明:

本局所刊《电报新编》虽排定号码,尽可两地先自暗约伸缩加减。如寄信者与接信者约定加一百五十号检字,则本来欲寄第一百号爱谛霏之他字,便须缮用第二百五十号爱再批之假字,他人即使按号查验,但知爱再批系属假字,惟接信者查得是他字,推此变法,只有发信与收信二人明白,即本局亦无从句读,何漏之有?④该章程同样收录于郑观应《盛世危言后编》卷12《电报》,只有个别字句不同。据夏东元分析,该章程应是盛宣怀亲手拟订,郑观应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电报局招商章程》,《盛宣怀年谱长编》上册,第141页;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下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007~1010页。

由此可知,《电报新编》的汉字设计应是既有数字又有英文,采取两者并记的形式,如“他”字的数字号码为“0100”,对应的英文三码为“爱谛霏”,“假”字的数字号码为“0250”,对应的英文三码为“爱再批”。而同时期盛宣怀草拟的《中国电报局章程》中,第二条规定“凡官商托传华字电信,须将信中字句就本局《电报新编》中此书可向各局购买,每本价洋五角查明逐字逐句之号码,用本局印成信格,将号码开写送局不必写明字句,局中即将号码代为传递收信人亦须预备电报新书方可对号。”就具体的计费方法,第八条规定“寄信之费至少以七号起算,每四码并成一字或一句者,即为一号,七号以内亦算七号,七号以外按号加算,途有远近费有等差,另行列表于后,局中照表收费给予收条后方为代传。”①《[光绪八年]中国电报局章程》,上海图书馆编:《盛宣怀档案选编》第54 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18~125页。该章程共列出二十二条,内有盛宣怀修改的字样,因未列明时间,整理者认为作于光绪八年(1882年)。但中国电报局于1881年年底在《申报》刊出正式的章程二十三条,其中规定作了若干增删,如第八条原定的以四码一字计费改为三码一字,增加公务官报有关防印信者可先投递后收报费等,因此可推断二十二条的电报局章程草案或拟定于1881年11月至12月期间。《电局章程》,《申报》1881年12月22日,第1 张第3 版;《接录电局章程》,《申报》1881年12月23日,第1 张第2 版,第1 张第3 版。

就启用《电报新编》一事,1882年2月盛宣怀曾向李鸿章作如下报告:

所订售报章程一节,因查万国公例,均用三码,如中国电报用四码、五码,寄至外洋,均须按码加价。是以职道仿照出使德国大臣李所订密本,以英字母错综编就三码,计单字、成句一万七千余号,以备官报往来外洋之用;仍以数目编成四码、五码,以备中国通电之用。惟传打三码之法学生均未熟悉,莫不趋易畏难。应由电报学堂教习打报之时,兼令学习此项电报。俟学生手眼一熟,较打四码、五码更速,则官报递寄外洋,可省报资不少也。⑤《盛宣怀上李鸿章禀》(光绪八年正月),《盛宣怀年谱长编》上册,第148页。

《电报新编》的中卷与下卷应是收录了三码英文和五码成句的电码本,但由于之后流传最广的是四码数字的《电报新编》,原来的中、下卷的刊行时间及具体的应用范围仍有待进一步考证。但可以确认的是四码《电报新编》刊行不久,三码电码本也付诸使用。《申报》1882年8月24日刊出中国电报局公告,就拍发电报的章程作出修改,注明“寄报者来纸通篇全用洋文或字母洋码者,或信中全用新编四码而住址姓名用洋文洋码者,四码仍作一字算。或四码信中再夹杂一洋文及三五等码者,四五六码作两字算,七八九码作三字算,概照洋报收价”⑥《中国电报局续添章程》,《申报》1882年8月24日,第1 张第4 版。。中国电报局也表示“职局所刊《电报新编》,以数码自一号起至九九九九止,编成四码,又以英国字母二十六字错综变化,编成三码,听凭寄报者自己择用。乃中国官商已经惯用四码,在职局自津至沪所定报价,无论三码四码,均系一律。唯外洋则四码须作两字之价,吃亏甚大,是以寄外洋电报,莫如用字母编成三码,较为省费”⑦《署北洋大臣张树声函》(光绪八年五月初二日),总理衙门档案01-09-004-03-001。。即便如此,因中国人不熟悉英文码的发音,发电与译电均不得不借助于局员翻译,这也阻碍了《电报新编》的三码英文利用率。①1888年驻德公使洪钧就三码英文难以推广的原因指出,“《电报新编》中每字于数码外,兼列泰西字母,译成华音,以三母为一字,原备各省与外洋通电之用,而自来公私电报,罕有用之者。良由爱比西谛等字,次第难分,检查不便,翻寻译写,动须假手象胥,以故良法成书,几同虚设。”《南洋大臣曾国荃函》(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初八日收),总理衙门档案01-09-011-03-002。

三、“壬午兵变”中的密电运用与日本的破译

1882年7月23日,汉城旧军因分发军粮事件发生兵变,随即演变为民众的暴动,在朝的日籍军事教官遭杀害,日本公使馆被围攻,而大院君李罡应籍此重掌政权。因既往研究已对“壬午兵变”有较多研究成果,本节不再对兵变的发生过程、中日的具体交涉和善后处置等展开,而是着重就驻日公使黎庶昌、署北洋大臣张树声与总理衙门之间的主要往来函电进行分析,探讨清政府信息沟通渠道的特点及日本是如何破译相关密电的。为便于理解,笔者将三者往来的主要函电整理如下。②须作说明的是,为突出处理“壬午兵变”中电报所起到的即时性作用,下表中未列入同一时期黎庶昌与总理衙门之间往来信函的情况,史料方面,《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中所载张树声函件只记载了总理衙门的收件时间,而《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中所载张树声函件均有发文编号、发文时间及修改痕迹,部分甚至注有五百里加急字样,两相参照可进一步厘清信息的传递过程及各方的应对。

由于日本驻朝公使花房义质在“壬午兵变”后仓皇逃出,直至7月30日抵达长崎后才致电外务省报告,这也是日本首次获知兵变的发生。7月31日外务大辅吉田清成至中国公使馆向黎庶昌通告兵变消息,黎庶昌当日即致电署北洋大臣张树声,除告知兵变发生外,还通报了日本拟派兵船三只前往查办的消息。③《出使日本大臣黎寄直督张》(光绪八年六月十七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卷,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1年,第734~735页。次日,黎庶昌又致电张树声,建议“中国似宜派兵船前往观变”④《出使日本大臣黎寄直督张》(光绪八年六月十八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卷,第735页。。接获黎庶昌的两封电报后,张树声于8月1日、3日先后致函总理衙门报告“壬午兵变”的消息,认为朝鲜“为中国属邦”,“不可若罔闻知”,一方面已饬令北洋水师提督丁汝昌预备快船两号、兵船一号待命,另一方面提议派“熟习交涉事宜能达权变之文职大员”马建忠前往调解。⑤《署北洋大臣张树声函》(光绪八年六月十九日),《署北洋大臣张树声函》(光绪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卷,第734、748页。

8月3日,黎庶昌获知日本派兵的具体情形后致电张树声,指出日本水兵七百余、步兵七百已开赴朝鲜,且外务卿井上馨亲往督办,再次建议“我兵船前去,似宜从速”⑥《日本黎大臣来电》(光绪八年六月二十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卷,第749页。。4日,黎庶昌又致电张树声,表示日本外务省发来英文信一封,声称派兵赴朝鲜“系保护应办事权,并非意在打仗”,同时第三次提出派兵建议,“责高丽惩办凶徒,以谢日本”,而该英文信也于当日随信函寄回总理衙门。⑦《出使日本大臣黎来电》(光绪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卷,第751~752页。在黎庶昌的三请派兵和张树声的响应下,经总理衙门上奏,清政府于8月7日发布上谕,决定派兵入朝援护。⑧《奉上谕》(光绪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卷,第765页。

就在清政府内部讨论是否出兵朝鲜之际,驻日公使黎庶昌与署北洋大臣张树声的往来电报却被日本破译,而日本政府也对中方的迅速应对颇为吃惊,深感棘手。8月4日与5日,日本工部省电信局长石井忠亮致函工部卿佐佐木高行,报告其破译了8月1日、3日、4日黎庶昌发给张树声的三封电报,并

附上电报全文(序号2、5、10)。①日本的电信局由1870年设立的工部省管辖,1885年之后随邮政、寿险等业务划入递信省管辖范围。时任工部卿的佐佐木高行是日本幕末、明治时期的政治家,曾随岩仓使节团赴欧美考察,先后任参议、枢密顾问官等要职,为明治天皇重臣。「佐々木高行日記」原题为「保古飛呂比」,是包括日记、信函、文件等在内的传记体史料,时期自1830年至1883年,为研究明治政府与宫中关系的重要资料。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編「保古飛呂比 佐々木高行日記」第11 册、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1979年、198~199 頁、202~203 頁。

为此,将传统病床和轮椅有机结合,设计了多功能护理型轮椅组合床[4-10].增加了水平电动伸缩杆,通过遥控器控制水平电动伸缩杆,可以实现病床与轮椅分离,方便病人外出.通过遥控器控制水平电动伸缩杆和电动千斤顶装置,可以使床面转过一定角度,辅助病人翻身,有效避免褥疮等并发症的产生.通过手动控制扭簧装置可以辅助使用者实现角度可调的坐卧姿势.

“壬午兵变”中清政府信息传递渠道

佐佐木高行一方面指示石井忠亮密切关注黎庶昌与清政府的往来电报,一方面迅速将黎庶昌建议派兵的动向告知海军卿川村纯义。川村纯义随即通知位于下关的金刚舰海军少将仁礼景范,命其立即开往仁川,并告诫在公使花房义质抵达前不可与中国军舰起冲突。②8月5日、6日因暴风雨,东京至长崎段的电信线路中断,日本政府的官电一度只得依靠迂回金泽的线路转发,但6日金泽线路也不通,以致与下关的通讯断绝,直至7日下午两点才修复。「保古飛呂比 佐々木高行日記」第11 册、202~205 頁、207~211 頁、214 頁。而长崎至上海的电信线路于8月21日也一度因故障中断,影响到中日之间的电报往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卷,第806页。8月7日,石井又将破译的张树声于4日、7日致黎庶昌的两封电报呈交佐佐木(序号11、15),因相关电文未见于中方资料,兹抄录如下(标点为笔者所加):

(8月4日电)此间容派丁提督豫兵船三只。顷接总署信,饬马道建忠由沪折回,带船前往,相机办理,嘱将派员调停情略电告尊处,告知日国外部,俾勿生疑。廿一声启。

(8月7日电)兵船昨已出口,并豫备陆兵候信即行。已商准总署奏明饰辨〔办〕,并嘱转致尊所,时时将见闻发电知照,以便相机筹辨〔办〕。廿四声启。③「保古飛呂比 佐々木高行日記」第11 册、216 頁。

对于破译黎庶昌与张树声的往来电报,石井表示依据了《中国电报新编》一书,全部由自己亲自翻译,并由另一人抄录,整个过程极为机密,甚至连同局的书记官长谷川嘉道也不知情。④「保古飛呂比 佐々木高行日記」第11 册、198 頁、215 頁。由此可以推断,张树声与黎庶昌联络的电码本为中国电报局刊售的《电报新编》,而张、黎二人之间采用的密电码即事先约定加减的数字较为简易,故日本通过在电信局获取的电报底稿三天后即已破译。

决定出兵入朝后,8月7日总理衙门照会日本驻华临时代理公使田辺太一,表示“高丽为中国属国,遇有此等情形,尤应实力护持”,并申明出兵目的在于“镇压调护”。次日,总理衙门又致电黎庶昌,令其知照日本外务省,告以“中国派兵系保朝护日之意”⑤《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卷,第764页,《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3卷,第836页;。或是预想到接下来与日方的交涉日益频繁,为进一步保密及减少拍发电报成本考虑,黎庶昌8日致电张树声,促请其“向总署索一书,询明昌处加字法,则一电两送可密悉”。张树声当即致函总理衙门,指出“军情变化瞬息,全在呼应灵捷,庶免延误”,并表示“现与莼斋(黎庶昌字)来往电报,均关机要,正议与商加字密法,今其来电谓,可向钧署询明,以便一电两送。树声处存有电信新法,如钧署与莼斋来往电信,亦用此书,即乞专将加字法迅赐开示为盼”⑥《出使日本大臣黎来电》(光绪八年六月廿五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卷,第773页;《署北洋大臣张树声致总署函》(光绪八年六月廿六日发,直字二十一号),虞和平主编:《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1 辑第37 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11年,第429~433页。。由此可知,日常时黎庶昌与总理衙门、北洋大臣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采用的是各自独立的电码本与密电码,相互并不知晓,但在遇有紧急突发事件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及减少电报费用,并不排除这种共享电码本与密电码以实现“一电两送”的做法。

8月12日黎庶昌致电张树声,除报告与日本外务省交涉情形外,再次提及电报费用问题,表示“电资太费,能改三码方好”①《出使日本国大臣黎来电》(光绪八年六月廿九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卷,第784页。。此处所指“三码”电报,即前述李凤苞1881年编制的《电报简编》,张树声于1882年6月请示总理衙门启用后,中国电报局总办盛宣怀即向总理衙门、南洋大臣暨出使各国大臣寄送该书以备使用。②《署北洋大臣张树声函》(光绪八年五月初二日收),《直隶候补道盛宣怀函》(光绪八年五月初八日收),总理衙门档案01-09-004-03-001,01-09-004-03-002。针对张树声的请求,总理衙门似有所斟酌,直至一周后才给出同意的答复。③由于天津的文报处设于北洋大臣衙门内,总理衙门或有不欲与驻外使臣的机密通信外泄的考虑。另外,总理衙门的权责为大臣集体负责制,相关文书的处理由章京依总理衙门大臣之意起草,然后交总理衙门大臣添改、签押。当时任总理衙门大臣者多达九至十人,经内部讨论、协调至形成一致意见或花费时间较长。李文杰:《中国近代外交官群体的形成(1861-1911)》,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第67~81页。15日,张树声立即致电黎庶昌,约定今后的密电采用李凤苞的《电报简编》及“总署加字法”。该封电报具体内容如下(标点为笔者所加)(序号29):

(8月15日电)六月廿九日电,已录呈总署,接复函,大意谓使馆即不须保护,属邦内乱不可不问。以后声处电信,即用丹崖(李凤苞字)三码书,总署加字法已索到。我三船、日一船拘廿七到朝,以礼相过,廿八咢到日船二,井上尚未到。初二声复。④「保古飛呂比 佐々木高行日記」第11 册、235 頁。

虽然采用了新的电码本和密电码,但双方在最初运用时仍存在一些问题。16日黎庶昌致张树声的复电中除报告“毒杀王妃及世子妃,皆大院君之谋”及榎本武扬将出任驻华公使的消息外,指出张树声来电中“第一第四两字原来码号有误,第七十三码照新法空码无字,亦当系码号舛错,合并声明”。⑤《出使日本黎大臣来电》(光绪八年七月初三日到),《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3卷,第797页。该封电报一开始张树声未能解读,只能再次去电询问,这也成为“壬午兵变”期间日方破译的最后一封电报(序号31),其全文如下:

(8月16日电)昨去电到否,今巳刻接来电,以新法编译之,均不成文,用何书何泚,祈速复。初三声寄。⑥「保古飛呂比 佐々木高行日記」第11 册、238~239 頁。

18日张树声在致总理衙门的函中也就此解释称“赐示莼斋密电加字法,谨即密存照办。昨接莼斋来电,因码号未明,不能查悉,复由电询,今晚始接复。”⑦《张树声复总署函》(光绪八年七月初五日清早发、直字二十五号),《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1 辑第37 册,第444~451页;《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3卷,第796~797页。可见,张树声与黎庶昌之间即使约定采用《电报简编》,但在初期译电时仍出现了号码错误的情况,张树声甚而产生了是否使用其他电码本的疑惑。与此同时,新的密电本与密电码的启用,也加强了传递信息的机密性,日本之后已无法破译中方的电报。正是由于破译了黎庶昌与张树声的电报,得知兵变之初清政府的迅速应对,继而在与黎庶昌的交涉中涉及“调停”“属国”的争论,日本政府陷入了不得已情况下将面临中日开战的恐慌状态。8月10日,日本内阁紧急决定以100 万日圆购入三至四艘炮舰。8月15日,山县有朋主张进行陆海军的大规模扩军,19日进而提出应趁中国在数年之内增强军备前开战。直至获知朝鲜当地的清军动向和朝鲜政府的态度后,8月27日日本发觉误判了清政府的意图,一度紧张的形势才得以缓和。⑧関誠「日清開戦前夜における日本のインテリジェンス—明治前期の軍事情報活動と外交政策」、東京:ミネルヴァ書房、77~79 頁。

四、结语

尽管清政府直至1870年代末仍未正式批准兴设电报事业,但自郭嵩焘任出使英国大臣以来,以总理衙门、北洋大臣及驻外使臣为代表的高层政治人物已能运用自创的《电信新法》《电句集锦》《电报简编》等电码本进行日常的联络,这些经验客观上为1880年创办电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早期运用密电的过程中,可以看到总理衙门与驻外使臣、北洋大臣与驻外使臣之间已确立了各自独立的信息沟通渠道,这一方面保证了政府中枢对信息掌控的权威性和机密性,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信息传递的成本,以至于在出现突发事件时,面对昂贵的电报费用,总理衙门与北洋大臣之间不得已采取共享密电本和密电码的情况。

日本在中国决定开办电报后就保持了密切的关注,不仅在第一时间获取了中国电报局发售的电码本《电报新编》,还在应对“壬午兵变”时利用该书破译了张树声与黎庶昌往来的七封密电。只是这并非黎庶昌与清政府联络的全部渠道,而密电显示清政府采取的迅捷应对也对日本形成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这也反映出单纯的“数字加减设密法”并不保险,从黎庶昌与张树声之后更改密电联络方式的举措来看,清政府内部对此也有清醒的认识,如何增强密电本的保密性也成为之后官方面临的一大课题。

此外,“壬午兵变”是清政府兴办电报后第一次应对突发事件,事件的迅速平息也与电报的运用有密切的关系。李鸿章事后以“与倭争胜,惟在一先;庙算戎机,悉由信使”的评语高度称赞了黎庶昌的功劳①《复钦差出使日本国大臣黎》(光绪十六年十月三十日),《李鸿章全集》35·信函7,第135页。,而黎庶昌也坦承“此次中国于朝事入手较早,实系电信之功”,并指出日本正意图从下关铺设海底电线至釜山,提议应尽快从天津架设经旅顺、仁川达汉城的电信线,以在朝鲜半岛掌握主动权。②《出使日本黎大臣函》(光绪八年八月五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3卷,第836~838页。经过“壬午兵变”一役,清政府充分意识到电报具有的战略重要性,不仅在国内加快构建电报网的进程,同时也采纳黎庶昌的建议,自1880年代中期开始筹划在朝鲜境内铺设电报线,由此展开了与日本的激烈竞争。③具体参见郭海燕:《从朝鲜电信线问题看甲午战争前的中日关系》,《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1期;郭海燕:《李鸿章与近代中朝军事通讯网的建立:以架设朝鲜半岛电报线为中心的研究》,《聊城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王东:《甲午战前中朝关系与朝鲜电报线的建设》,《史学月刊》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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