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富,蒋 凡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柳州 545004)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被明确提出,将“生态文明”写入我国宪法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这充分展现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和地位。而构建起“绿色”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要义。由于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因此,中央政府多次强调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深入实施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林业物流企业是我国林业发展的中坚力量,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任务将为我国林业物流企业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提供前所未有的良机。
绿色科技创新是在最大程度上有效地、可持续地利用资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目的是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随着环境问题的凸显和资源的约束,林业企业家们逐渐意识到进行绿色科技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果我国林业物流企业不去主动进行绿色科技创新,不去主动适应绿色发展的新常态,不去主动将绿色变革作为发展新引擎,那么我国林业物流企业必将在新一轮的绿色科技创新发展中失去竞争优势。因此,在新常态下,林业物流企业要想突破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增强林业物流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维系林业企业在所属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实力。
绿色科技创新对于林业物流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一是有助于林业物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为了促使林业物流企业改变传统生产模式,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支持林业物流企业环境行为改善,金融机构也将林业物流企业的环境表现作为融资额度的评价标准。这些举措必将为林业物流企业规模扩张提供有利条件。二是有助于林业物流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随着公众生态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绿色产品消费将逐渐成为人们的倾向。林业物流企业通过绿色科技创新,增加林产品的环保技术含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排放,从而树立林业物流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林产品的市场份额,增加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此外,林业物流企业通过绿色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排污费用等环境成本支出,降低林产品生产成本,也能显著提高林业物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有助于提高林业物流企业的产品利润。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以及公众消费行为的变化,绿色林产品必将增加产品的价值,从而获得高于同类产品的利润。
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的动力机制主要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的内生推动力主要来自经济利益驱动。熊彼特指出企业科技创新的原动力,主要来源于企业家对超额利润的追求。从理性经济人假设出发,林业企业家必然会以追求经济上的利益为出发点。因而林业物流企业进行绿色科技创新的最原始目标仍然是利润的驱动,这成为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的原生动力。
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外部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需求拉动。“需求拉动论”提出市场需求是林业物流企业技术创新的基本起点,主要包括消费者的需求;二是国家投入绿色科技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政府对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的投入是决定绿色科技创新能否持久进行的一个重要因。三是国家对超标污染企业的惩戒力度和执行情况。要使林业物流企业走绿色科技创新道路,需要根据林业物流企业的承受能力,充分应用环境污染法对超标企业实行惩戒,使超标成本大于绿色科技创新的成本,最终使林业物流企业真正实行绿色科技创新。
尽管我国林业物流企业的绿色科技创新发展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的实施还存在诸多障碍。
第一,林业物流企业生态危机意识缺乏。林业物流企业对绿色科技创新关注较少,没有从战略高度来看待绿色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感。
第二,公众对绿色林产品的消费明显不足。公众长期以来,环保意识薄弱,对非绿色林产品消费的危害认识不够,使得目前对绿色林产品的需求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绿色消费群体尚未形成,更没有成为消费的主力。
第三,激励绿色科技创新的机制不完善。一是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对污染环境的林业物流企业惩罚力度不够,这不仅不利于林业物流企业重视绿色科技创新,而且削弱了法律制度对坚持绿色科技创新的林业物流企业的激励作用。二是创新要求的高投入降低了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的积极性。绿色科技创新与投入是密不可分的,然而,大多数林业物流企业不愿大力投资绿色科技创新。由于绿色科技创新是一种与生态保护、环境影响等方面有机融合的科技创新,一般技术开发周期相对比较长,这就意味着需要大量科技研发经费投入与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投入。然而,对于规模较小、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创新需求动力不足的林业物流企业,一时难以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绿色科技创新。
第四,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人才储备不足。多数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人才缺乏,没有能力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这就导致林业物流企业缺乏绿色科技创新的能力。
公众的环保意识、绿色消费倾向是支持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鉴于目前人们对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及绿色林产品重要性认识不足,迫切需要全社会提高对绿色林产品的认识水平。只有在认识上树立绿色林产品消费理念,才能在实践上驱动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发展和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只有绿色意识的觉醒才能促进绿色市场的形成,才能对林业物流企业开展绿色科技创新产生原动力。因此,应在公众中大力宣传绿色文化,形成一种绿色消费心理并养成绿色消费习惯,从而促进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的发展。
一是解决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融资难的问题。与一般科技创新相比,绿色科技创新成本高、风险大,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因此,探索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必须解决绿色科技创新的资金问题。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的融资体系,使绿色科技创新型林业物流企业能够获得信贷优惠,降低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的成本。二是完善环境监管法制约束机制。在我国过去环境立法与科技立法当中,环境惩处力度不足、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都影响着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的发展。因此,政府要加强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使惩治环境污染的规定能够真正约束高能耗、高污染的林业物流企业,加大林业物流企业的环境保护压力。三是通过搭建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大型科技仪器共享制度,营造良好的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环境。四是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是林产品消费市场的最大客户,谁赢得了政府,谁就赢得了市场。因此,对企业生产和公众消费行为具有强烈引导作用的政府绿色采购,在推动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林业物流企业要想参加政府采购竞争,赢得中标机会,必须加大绿色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提高林产品的绿色科技含量,增强参与政府绿色采购活动的竞争力。五是完善信息服务。各级政府应当完善绿色科技信息发布机制,将国家鼓励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导向以及最新前沿的绿色科技信息及时公布,促进林业物流企业在获得绿色科技创新成果后能及时转化。
人才是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竞争,培育与建设一支高素质绿色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是关键。一是政府要实施激进的绿色科技创新人才引进补贴政策,使具有国际视野和领军能力的绿色科技创新人才队伍能在林业物流企业扎根。二是各级政府应实施合理的人才流动政策,吸引国内外的林业物流科技创新人才聚集,使林业科技创新人才结构日趋合理化。三是林业物流企业要大力开展人才柔性引进工作,积极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绿色科技创新合作,定期向他们发布林业绿色科技创新攻关需求,收集他们的最新创新成果,从而促进林业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一是完善税收的调节机制。对使用绿色生产工艺和技术生产的林业物流企业进行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林业物流企业,严格征收环境资源税或排污税,将环境污染的成本支出内部化,并能切实起到对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行为的促进作用,迫使林业物流企业使用绿色生产工艺,提高林产品的绿色科技含量,淘汰落后的工艺和技术。二是加大对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的补助。这类财政政策主要用于林业物流企业绿色科技创新的贷款补助和贷款贴息,充分发挥财政杠杆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