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文春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225)
关于宋代志怪小说价值取向的问题,学界已经作了不少研究,概括其要点,仍未出鲁迅先生经典论断:“欲以‘可信’见长。”[1]宋代之前的史家在史书目录中都将志怪小说作品归入史部杂传类,因此宋代志怪小说依附史学,欲以“可信”见长,实乃题中应有之义,并非宋代志怪小说特有的价值追求。本文所关注的问题是:宋代官修史书目录首次将志怪小说作品从史部杂传类删退至子部小说类,这种在目录学归类上的变化会不会影响宋代志怪小说的价值取向?另外,宋代的文化事件会不会影响宋代志怪小说的价值追求?只有解答好这两个问题,才能更真实地勾勒出宋代志怪小说价值追求的特殊之处。本文尝试从作品内容与作品形态两个层面分别论述宋代志怪小说的知识化与类书化。
宋代之前,志怪小说作品在官修史书目录中一般归入史部,如在《隋书·经籍志》中,志怪小说作品属史部杂传类,《旧唐书·经籍志》基本延续《隋书·经籍志》的做法,除将《博物志》退为小说类外,其他志怪小说作品仍归入史部杂传类。到了宋代,志怪小说作品原有的归类产生变化,宋代史家开始严守史学标准,前代的志怪小说作品因其荒诞不实的内容被清理出官修史书目录的史部阵营。在宋代编修的《新唐书·艺文志》中,志怪小说作品悉数被删退入子部小说类,从而在子部小说中形成志怪小说类别。这种书目归类上的变化深刻影响了作品属性,最终促使宋代志怪小说在内容上呈现新的价值取向。
一般来讲,史家对作品的不同归类对当时产生的作品具有很明显的价值导向作用。归入史部的作品,其内容上侧重于事件内容,而归入子部的作品则更多关注知识道理。从发生学上说,小说是形成于目录学上的归类实践,是早期书目归类中子部中的一种类别,由于子部本身的归类属性,故小说类作品侧重强调其知识性,如汉代桓谭称小说家乃“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2]其实即便从小说词源上说,小说原始词义也是指某种知识或学问。小说一词最早出现于《庄子·外物》:“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3]在先秦百家争鸣的文化语境中,小说与大道相对,泛指低层次的知识或学问,隐含贬义色彩。汉代桓谭所言小说其实沿袭先秦关于小说的词义,只是淡化其贬义色彩。在桓谭所处的儒家独尊文化语境中,小说不再是用于学术争论的攻击性贬语,而是特指有益于儒家“治身理家”的小知识或小学问。《汉书·艺文志》将小说家置于“诸子略”,就在于其知识性。在史家目录领域,小说家虽因价值轻微而位于诸子九流之外,但其子部性质却始终未变,即使到明清时期,小说的虚构性明显,但小说概念所蕴含的子部性质却基本未变。明代胡应麟非常重视小说的文学性价值,但他定义小说概念却没有跳出子部小说的范畴,仍然坚持“小说,子书流也。”[4]283清代纪昀强调小说的“著书者之笔”[5],这也是执着于小说的子部性质。对此,学者陈文新先生指出,子部小说“就‘子部’而言,其文本指向以诉诸理性为主,而不是以诉诸感情为主;就‘小说’而言,更多关注日常生活中的治身理家,而不是天下兴亡、军国大事。诉诸理性而以治身理家为关注中心,可以说是子部小说的基本特征”[6]。由于子部属性的规范要求,因此进入子部小说类的志怪小说便由原来侧重叙事内容的传达转变为侧重知识事理传达,在叙事过程中有意淡化文学性而专注于知识事理的呈现。
对于古人来说,志怪世界是一个未知领域,志怪小说是他们探索未知世界的经验或知识的载体。如被称为古今志怪之祖的《山海经》,东汉史家班固便将之作为神秘深奥的知识性著作,列入《汉书·艺文志》的《术数略》。法国思想家拉法格在其《思想起源论》一书中提到:“在生命中和生活中都存在许多谜,这些谜常常占据着人们的脑力。一当人们开始思想,他们就试图来解答,并且尽可能按照他们的知识所允许的限度内解答了他们。”[7]因此可以说,以鬼神为主要内容的志怪小说是古人认识限度内对未知领域尤其是人死后种种问题进行解答的知识记载。当然,这些怪异的记载中,有一些接近事实的客观记载,而更多的是人们荒诞的想象记录,但在古人眼中,它们都是严肃的可信的知识。宋代是理性昌明的朝代,然而鬼神在宋人眼中仍是一种充满神秘知识的客观存在。南宋学者袁采说:“如不能为儒,则巫医、僧道、农圃、商贾、伎术,凡可以养生而不致于辱先者,皆可为也。”[8]由此可见,一些今天看来属于迷信的东西,在宋代却被当成可以用来谋生的知识。
宋代崇儒,儒家是社会文化的主导力量,这对于“足以发明神道之不诬”[9]的志怪小说来说不能不说是一次危机。不过,儒家对鬼神虽敬而远之却未完全否定。孔子开创儒学,引导后人关注现实人生,对于远离现实人生的怪力乱神现象,则告诫人们要敬而远之。到了宋代,怪力乱神这一被儒家悬置不问的问题引起了宋代理学家探索的兴趣。宋代理学先驱张载就从理论层面解释鬼神:“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10]在张载影响下,宋代理学几乎都对鬼神问题进行了理论阐发。姜广辉先生认为,宋代理学家对鬼神的理解皆抛开其人格特征进行理性化阐释[11]。宋代知识精英阶层对鬼神现象的理性态度直接影响了宋代志怪小说的价值取向,使之朝知识化的方向发展。
在作品归类上的变化与宋代理学家对鬼神的理论解释两大因素影响下,宋代志怪小说在作品内容上从侧重于事实变为侧重于事理,从以叙述事件为中心变为以传达事理知识为中心。在宋代,编撰志怪小说是许多文人士大夫探究天地人生的另类方式。如《郡斋读书志校证》言北宋后期的张师正“游宦四十年,不得志,于是推变怪之理,参见闻之异”[12],潜心编撰志怪小说,从而产生《括异志》以及《后志》数万言志怪小说作品。张师正对所记神仙鬼怪之事,多注明事之出处,不但以示其真实可信,还表现其保持知识资料的严肃态度。像张师正一样想通过编撰志怪小说而“推变怪之理”的作者在宋代还可以找出不少例子,最典型的就是南宋的洪迈。洪迈身为南宋朝廷重臣,却“不务正业”,倾人生六十年精力“琐琐从事于神奇荒怪,索墨费纸”[13]537,编撰出皇皇四百二十卷的志怪小说《夷坚志》,在志怪小说的文学价值不被重视的宋代,《夷坚志》两方面的价值使洪迈“独爱奇气习犹典壮”[13]795:一是作为补史的史料价值;二是作为鬼神的知识资料的价值。对于后者,洪迈明确表态:“子不语怪力乱神,非置而弗问也。圣人设教垂世,不肯以神怪之事诒诸话言。然书于《春秋》、于《易》、于《诗》、于《书》皆有之,而《左氏内外传》尤多,遂以为诬诞浮夸则不可。”[13]1821此处表现出洪迈开拓先圣未涉及领域的努力。事实上,《夷坚志》中确实夹杂着不少实用的知识,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著录:“《夷坚志类编》三卷,四川总领陈显日华取《夷坚志》中诗文、药方类为一编。”[14]典型的例子还有南宋李石的《续博物志》,此书续西晋张华《博物志》,其知识性追求不言而喻。李石序云:“张华述地理,自以禹所未志,且天官所遗多矣。经所不载,以天包地,象纬之学,亦华所甚惜也。虽然,华仿《山海经》而作,故略。或曰:武帝以华志繁,俾芟而略之。余所志,视华岁时绵历,其有取于天,而首以冠其篇。次第仿华说,一事续一事。不苟于搜索,与世之类书者小异,而比华所志加详。”[15]此中明显体现出李石试图沿着张华的足迹继续探索天地神秘世界的意图。李石的《续博物志》在内容上确实比张华的《博物志》丰富,对知识关注点也有所不同,“华书首叙地理,全书基本不涉天象,此则以天象为首。乃是‘以天包地’之意,这是内容安排上后个显著区别”[16]313。
在宋代的科学性著作中出现志怪故事,是宋代志怪小说知识化的一个表现。《梦溪笔谈》是被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称之为“中国科学史上的坐标”的宋代科学著作,其中记录了中国许多当时领先于世界的科学发现。《梦溪笔谈》的作者沈括,《宋史·沈括传》称其“博学善文,于天文、方志、律历、音乐、医药、卜算无所不通,皆有所论著。”[17]但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沈括也相信鬼神的存在,他在《梦溪笔谈》中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记录与分析种种鬼神之事。如《梦溪笔谈》卷二十一“异事异疾附”条记录景祐中,厕神紫姑降于太常博士王纶家闺女的怪异之事。对这种荒诞之事,沈括却深信其有,他还说曾亲睹神仙之事:“神仙之说,传闻固多,余之目睹二事。”[18]此外,《梦溪笔谈》卷七象数一、卷八象数二等处,皆以古代深奥的理论分析神性莫测之事。由此看来,沈括是将志怪之事当作一种知识或学问的真实记录。沈括另外撰有志怪小说作品《清夜录》,他在作品中也以同样的态度编撰鬼神之事。沈括对待鬼神志怪之事的态度再次表明,鬼神世界在宋代人心目中仍然属于有待探索的知识世界。
宋代志怪小说作者编撰作品肯定都有搜奇猎异的动机,但这并不是他们的主要动机。对于身居上层社会的宋代志怪小说作者来说,过分强调搜奇猎异的动机将有损他们的声誉。事实上,他们更加自觉追求志怪小说知识价值层面的东西。而对于文化层次较低的宋代志怪小说作者来说,追求奇异的刺激也不是其编撰志怪小说的决定性因素,因为这些作者更有可能相信神秘之事,往往将志怪小说作为信仰世界的知识加以记录与传播。许多出自宋代下层作者的志怪小说作品都显示出保存某种知识的意图,如宋代已佚的志怪小说作品《贯怪图》《异鱼图》《异龙图》《灵异图》等,据李剑国先生考证,这些作品皆出自宋代社会下层文人之手,认为他们在编撰作品时,极有可能将神奇灵异之事作为实有资料,唯恐解释不清,故配以图解。李剑国先生推论:《贯怪图》之所以名之“贯怪”,“内容是精怪,条贯而作图示和文字说明,所以称作《贯怪图》”[16]37。不但将知识加以梳理,再配之以图将知识具体形象化。像《异鱼图》所述乃为异鱼,常人难得一见,故附以图示,使这种怪异知识得以传播。其实古代即有以图文相配以传播灵异知识的杂书,如《山海经图赞》《列仙图》《白泽图》《括地图》《外国图》等,皆是以文图相配来描述异域情景,传播陌生世界的神秘知识。
在中国古代民俗世界,人们理解或解释神秘现象的“科学理论”是本身就充满神秘色彩的阴阳五行、术数命理等学问。不少宋代志怪小说作者即根据传统的阴阳五行、术数命理建构他们的志怪世界,因此,在宋代志怪小说中许多记载完全可以看作古人探讨异常事物与现象的知识汇集。譬如,被史家归入志怪类的作品——北宋无名氏的《数术记》,据名称应是关于卜筮、占候、命相、测字等方面的灵验之事。正因此书的知识性很强,以致清代藏书家叶德辉疑之为算术类著作。有些志怪小说作品甚至直接窃取史书五行志中的内容充当其书,如北宋令狐皞的《历代神异感应录》二卷,李剑国先生从其佚文考证出其来源,竟是抄袭《宋书·五行志二》及《晋书·五行志中》的内容。所以李氏推出此书“是纂辑历代妖异祥瑞应验事而成,性质与隋萧吉《五行记》、唐窦维鋈《广古今五行记》一类五行小说书性质相近”[16]233。正是宋代志怪小说作者在作品内容方面强调其知识性,宋代志怪小说因此具有明显的知识化特征。
宋代志怪小说除内容方面具有知识化特征外,在作品形态上也因受到宋代类书编纂热的影响而具有类书化特征。类书是中国古代特有的工具书形态。所谓类书,是指通过采摘群书,然后按照以类相从的方式辑录各门类或某一门类的资料,以便寻检、引用的文献工具书。类书产生于古人对于知识检索与应用需求,为“览者易为功,作者资为用”[19],因此,类书的价值在于其实用性。由于类书通过杂抄各种古籍而成,成份庞杂,故《新唐书·艺文志》谓其兼收四部而无类可归,以为可在四部之外自立一门类。而小说类杂收“丛残小语”的情形也与类书相似,这使古代学者很难将二者区别开来。南宋郑樵《通志二十略·校雠略》云:“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20]1817明代胡应麟也有同样的困惑:“小说,子书说也。然谈说道理,或近于经,又有类注疏者;纪述事迹,或通于史,又有类志传者。他如孟綮《本事》,卢环《抒情》,例以诗话文评,附见集类。究其体制,实小说者流也。至于子类杂家,尤相出入。郑氏谓古今书家所不能分有九,而不知最易混淆者小说也。”[4]283郑樵与胡应麟对于小说归类问题的困惑,正好说明了小说与类书密切的相关性。
宋代是一个热衷于编纂类书的朝代。宋初统治者认为前代书籍隐含治世之道,宋太宗与侍臣言:“夫教化之本,治乱之源,苟无书籍,何以取法。”[21]统治者的这种观念催生出宋代前期三大类书编纂工程。当然,后人认为这其实是宋代统治者高明的政治策略,其真正意图是为了困住天下学者之心,如南宋王明清明确指出:“太平兴国中,诸降王死,其旧臣或宣怨言。太宗尽收用之,置之馆阁,使修群书,如《册府元龟》、《文苑英华》、《太平广记》之类,广其卷帙,厚其廪禄赡给,以役其心,多卒老于文字之间云。”[22]然而,不管宋初统治者出于何目的,其宏大的类书编纂工程确实激起了宋代的类书编纂热潮,全面影响宋代文化。本文在此只讨论宋代类书编纂热潮对宋代志怪小说编撰的影响。李剑国先生认为,《太平广记》《太平御览》及《册府元龟》三部重大类书的编纂,“造成了宋人的类书热,类书常采稗官小说,无疑有保存资料扩大影响之功,而一些专题性小说类书——例如宋初《通籍录异》《穷神记》,南宋的《分门古今类事》——竟也可视为小说集了”[16]12。
宋代的类书热首先影响了类书自身的形态,使其在内容上呈现小说化的形态。宋初三大类书中的《太平广记》内容以志怪小说为主,成为宋前志怪小说之渊海。《太平广记》共五百卷,分五十二大类(不计附录类目),一百五十多小类。大类中卷数最多的是神仙类,共五十五卷,接下来依次是鬼类四十卷,报应类三十三卷,神类二十五卷,女仙类十五卷,定数类十五卷,此外再加上异僧十二卷,再生十二卷,妖怪九卷,龙八卷,精怪六卷,幻术四卷,妖妄三卷,释证三卷,夜叉二卷,悟前生二卷,神魂一卷,灵异一卷,以及许多动植物小类所涉及的志怪内容,志怪内容占全书大半以上。故郑樵《通志二十略·校雠略》“泛释无义论”条谓:“且《太平广记》者,乃《太平御览》别出《广记》一书,专记异事。”[20]1818《四库全书总目》也认为《太平广记》乃“多谈神怪”之书,“古来轶闻琐事、僻笈遗文咸在焉”[23]。
宋代类书的编撰方式深刻影响了宋代志怪小说编撰形态,使之呈现类书化特征。就像《太平广记》的成书方式一样,宋代许多志怪小说作品主要是从前代书籍中抄录现成材料成书的,此外,在抄录对象的选择上,宋代志怪小说因受类书观念影响,具有明确的主题意识,呈现出编撰者的实用意图。如北宋岑象求的《吉凶影响录》十卷,此书已佚,存七则佚文。七则佚文都摘自旧书,全以讲善恶报应为主题。作者以搜罗知识材料的态度对原文作删润处理,对于内容较丰富者则简略摘录。岑象求据善恶报应主题搜罗摘录材料成书,所选材料首先是作为应证主题的知识素材而存在的。再如北宋曹衍编撰了两部志怪小说集《湖湘神仙显异》与《湖湘灵怪实录》各三卷,二作品皆佚,不过仅从作品名称上也可看出作者在分编作品内容时的类书思维:将神仙与灵怪作为不同主题的知识分别编撰。有些宋代志怪小说甚至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强调作品的实用知识特征,如北宋无名氏的志怪小说作品《贯怪图》与《异鱼图》,二书皆佚,据李剑国先生考证,前者可能是图说性作品,内容是精怪,条贯而作图示和文字说明;后者则是图文结合以记述种种异鱼。
此外,宋代的类书热也促使宋代志怪小说在编撰形态呈现类书化特征。宋初统治者的类书编纂宗旨与导向,不但激发出当时朝野文人编纂类书的热情,同时鼓励宋代志怪小说作者的编撰热情。北宋前期的一些志怪小说作者就有意识地参照类书体例编撰志怪小说,譬如宋初类书工程的重要编纂者吴淑,就有意识以类书体例编撰其志怪小说作品《江淮异人录》与《异僧记》:前者专记江淮地区的“道流侠客术士之类”异事,后者则专记异僧事迹。不少宋代志怪小说作品的名称受类书热的影响也表现出类书化特点。如南宋委心子的《分门古今类事》二十卷,“类事”其实就表明其类书性质,委心子以“类事”命名作品明显含有对类书价值的追求。宋代志怪小说的类书化最终使不少作品在著作形态上混淆了小说与类书的界限,使二者难以分辨。北宋刘振的《通籍录异》,据名称应是历代史册图籍中异事的结集,《崇文总目》归之于小说类,《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则归之于类书类,北宋无名氏的《穷神记》,《崇文总目》归小说家类,《宋史·艺文志》则兼入小说家类与类书类。北宋文彦博《至孝通神集》三十卷,乃集合历代古籍中所载忠孝感人之事,分类编撰成书,依其题材内容当属志怪小说,但《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著录于传记类,《宋史·艺文志》则将其归为类书。北宋李象先《禁杀录》一卷“集录古今冥报事,以为杀戒”[12]665,依题材性质属志怪小说,但《郡斋读书志》与《文献通考·经籍考》皆将其归于类书类。南宋欧阳邦基编《劝戒别录》三卷,《直斋书录解题》与《文献通考·经籍考》皆著录于小说家类,《宋史·艺文志》则著录于类事类,书名为《劝戒别录》。南宋洪迈《夷坚志》,题名源于《列子·汤问》“大禹行而见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坚闻而志之”[24]之句。夷坚所志之事皆志怪之事,唐代张氏《夷坚录》为志怪小说,洪迈《夷坚志》即仿此而成的志怪小说,然明代重要目录学著作《文渊阁书目》与《蒹竹堂书目》仍将《夷坚志》著入类书类,这可能因为洪迈《夷坚志》包含庞杂知识,体现出强烈的功用意识,所以明代目录学家首先在实用性方面给它定位。其实在南宋就有学者视《夷坚志》为类书,南宋何异在《容斋随笔》的序中云:“仆又尝风陈日华,尽得《夷坚》十志与支志、三志及四志之二,共三百二十卷(‘三’当为‘四’),就摘其间诗词、杂著、药饵、符咒之属,以类相从,编刻于湖阴之计台,疏为十卷,览者便之。”[13]1818南宋末年的叶祖荣即以类书形式采摭《夷坚志》,编成《分类夷坚志》五十一卷,分三十六门,一百十三类。
宋代志怪小说在叙述内容上追求知识与事理的传达,具有知识化的特征。在古人实用理性思维的引导下,知识价值始终指向现实人生,也即是说,中国古人所追求的知识价值主要体现在知识的实用性方面。由此看来,宋代志怪小说的知识化追求同时也是实用化追求,因此,宋代志怪小说最终将在作品的编撰形态上呈现出类书化特征。可以这样说,宋代志怪小说的类书化是其知识化的必然结果。当然,并非所有的宋代志怪小说都有类书化特征,但宋代志怪小说作者深受实用价值观念的影响,再加上朝廷类书工程的诱导,宋代志怪小说比前代更注重其实用价值并呈现类书化形态。虽然宋代志怪小说的类书化只是形式上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却让宋代志怪小说具有了独特面目。
自志怪小说从官修史书目录的史部删退至子部小说类后,宋代志怪小说无论在叙事内容及编撰形态上都受到子部小说类别的目录归类要求的约束与规范。子部小说追求理论性和知识性,注重事理和知识的传达,因此宋代志怪小说在叙事内容上呈现出明显的理论性与知识性特征。在宋代,鬼神怪异之事往往被看作是对未知领域陌生知识的记录,即使最具理性的宋代理学家群体,也在各自的理论体系中探讨与解释鬼神现象,将鬼神理论当作一种深奥的知识。因此,宋代志怪小说的知识化既有其归属性质改变方面的原因,也有宋代知识阶层将鬼神现象理论化这一特殊语境的影响。宋代志怪小说知识化原就偏重于实用知识,适逢宋代统治者掀起旨在实用的类书编纂热潮,这使宋代志怪小说的知识化深受影响,从而在作品编撰形态上呈现类书化特征。许多宋代志怪小说作品形态与类书难以区分,很好地说明了宋代志怪小说类书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