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
(山东省邹平市民政局,山东 邹平 256200)
民政主导视域下,将农村留守儿童界定为双亲外出或者双亲没有监护儿童能力的十六周岁以下的儿童,这里并没有将有一方外出而另一方没有监护能力的儿童纳入到保护体系当中,并且在该定义当中,所隐含的意义中包括了双亲外出更为弱势这样的情况。实际上通过研究证明,如果母亲外出那么留守儿童的学业将会受到更大的影响,这部分儿童的自我效能感有着明显的分化情况,普遍比较缺乏自信心,同时这部分儿童也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如果在对农村留守儿童界定的过程中,忽略了这个问题,那么必然会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在民政主导视域下,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服务所面临的局限性主要在于福利保障范围上,当前的服务内容包括了生活救济、监护支持、教育支持和户籍登记等等,但却缺乏关于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情感关怀和心理辅导。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一部分民众部门工作人员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定义为传统工作范围之外,将其看作为新增的项目内容之一,所以采用的治理抓手相对较少,主要是因为这部分工作人员并不认为这项工作该由民政部门来进行主导。
农村留守儿童存在一定的动态特征,留守的状态仅仅是儿童生活状态中的一种,所以说留守儿童的身份并不是一直不变的,从而使得民政部门在进行留守身份认定时会面临一定的困难。
随着脱贫攻坚工作获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当前的农村留守儿童在经济方面的问题并不是首要问题,相比于经济上的需求,留守儿童更加需要情感、教育和关爱方面的帮助。所以,民政主导视域下,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中,应向着家庭类型的方向转变,并引导留守儿童能够主动参与到其中。同时,民政部门应该意识到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重点应在于对他们监护人和家庭其他成员的指导上,并通过各种方法来对留守儿童的家长给予支持,建立家长和儿童之间的信任和情感,从而真正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问题。另外一方面,民政部门应将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重点内容放在社区力量导入的方面,社区力量导入的优点在于:首先是扩大留守儿童的交往圈和朋友圈,避免留守儿童出现自我封闭和与社会脱节的情况。其次是更好的实现对留守儿童的矫正工作,包括生活上的和学习上的不良行为习惯。
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的整合度,具体是对各个部门之间进行有效的整合,来提升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统筹能力,从而对服务督导体系进行整合,给予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一个更多的行政资源,进而更加有效的开展技术指导、个案评估帮扶、临时监护等多项工作。
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网络节点,民政部门中对于这项工作的督导人员是十分重要的,在开展这项工作中,民政部门应确保督导人员的全面覆盖,并将这项任务放在其中的主要位置当中。首先,需要加强对督导人员队伍的建设,并对其中各个人员的职责进行明确。督导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应加强与农村留守儿童的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联系,并做好相关内容的记录,同时也要做好监护人的指导工作。作为民政部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督导人员,也是当前民政部门中开展这项工作的主力。其次,要培养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更强的督导人员,例如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的妇女同志,她们对于各个留守儿童的家庭也更加熟悉,所以比农村中的其他人员也更加胜任这项工作。同时也可以选用社会中的专业督导人员,也能够获得较好的效果,如中国扶贫基金会提出童伴计划,即培训童伴妈妈,并将其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的督导员,就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再次,民政部门还需要与教育部门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在学校中选用合适教师担任留守儿童福利督导员,进一步完善基层儿童福利督导员队伍。最后,要加强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合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相关社会组织的发展,并引导更多的志愿者成为专业的督导员。
本文首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民政主导视域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策略进行探究。希望通过本文,能够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